第7章 镇子采购
第二天一大早,容铮处理好野鸡野兔,还有山羊,统一放到背篓后就去村口,村子离镇上远,走路要两小时,大多数人早上选择到村口坐牛车。
这年头牛金贵,整个村只有两户有牛车,一户是村长家,一户是叶族老家。
至于地主家,用的是马车。所谓牛车也很简陋,就是一头牛拉着的板车,上面坐十来个人,一人收三文钱。
晚上牛车也会在特定地点等人,时间差不多就又载着人从镇子回村。
今天只有村长儿子驾的牛车等在村口,容铮上车前给了三文钱,找了个空位就坐下。
车上其他人看到容铮都面露惊讶,村里就那么大点,几乎所有人对容铮家里的变故一清二楚,再加上容铮曾经是村里难得的读书人,关注度自然就更多一些。
最近村里传闻他每天清早地里锄地,下午往山上打猎,一改往日喝酒消沉的画风呢。
现在看到人家仪表堂堂地背着个背篓,上面还装了猎物,不禁刮目相看,打量的目光就多了起来。
容铮倒是不在意,大方坐着,任人观摩,遇到眼熟的长辈,还礼貌打招呼,叔呀婶子呀地叫着。
村长的儿子叫叶天宇,高高大大的,坐在驾牛车的位置,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
“容铮呀,一个多月没见你去镇上了,看你这背篓收获满满啊!”
“天宇哥,我这一个月都在学习打猎,哎,这行当入门难,以前读书都没碰过,一个多月了这才打到一些,希望能勉强糊口吧。”
容铮唉声叹气,趁机给他们留下自己打猎很菜的印象,免得惹人怀疑。
实质,因为有练武底子的加持,他打到的猎物比背篓的多两倍。
考虑到一个从没做过重活的读书人,不可能短短一个月就收获颇丰,他只能了带一小部分猎物去卖,剩下的养着。
"刚开始嘛,这收获很可以了。"叶天宇安慰一番。
二人聊了一阵,车上的叔叔婶婶也搭了几句话,交谈间,牛车就抵达镇上了。
相比起穷困的村庄,来元镇还算繁华,街道旁店铺林立,钱庄,酒楼,饭馆,成衣店,铁匠铺,书肆,茶楼,米粮铺,胭脂水粉阁,数不胜数,令人眼花缭乱。
店铺门口还有排列整齐的小地摊,沿街叫卖,热闹非凡。
容铮是满意这充满生活气息的氛围的,他记忆中听原主的爹提过,野物要卖到大饭馆才能得价钱,若是卖不出,就考虑到主街的小摊位叫卖。
他凭记忆直奔主街中心的悦凤楼,那是镇子最大的饭馆,往里面一瞥,坐满了客人,嘈嘈杂杂的。
他先找小二询问,那小二一听是山货,喊来掌柜交涉,李掌柜看了这些野物都很不错,能来他们悦凤楼吃饭的都舍得吃,尤其爱吃山中野物,就全收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一只山羊,总共给了八两。
他收了钱,道了谢就准备走。
李掌柜叫住他,“以后猎到好东西都可以往这里送,多多都收,放心,价格公道。”
他这是见容铮生面口,做交易也不废话,对容铮印象不错,认为可以长期合作。
容铮欣然同意,有地方统一收,可比摆摊省事多了。
拿着挣到的钱,他准备先到馄饨面铺吃个早餐,今天还没吃呢,现在这会已经感觉肚子里空空如也了。
早上起太早,都懒得自己做了,反正到镇子上,可得试试这里的吃食。
找了间人多的摊子,不知哪里值得一试,就往人多的凑总不会错。
看着热腾腾的馄饨面,食欲大开,馄饨皮薄肉多,还是个良心店家,难怪那么多人拥挤在这等。
饱餐一顿后,他沿着主街一路往前走,路过一家包子店,倒是可以买几个包子中午吃,也给叶云他们带。
“老板娘,拿六个肉包子。”
“肉包子两文钱一个,六个十二文钱。”老板娘麻利地用油纸包好递过来。
容铮给了十二文钱,将包子放背篓,继续往前,他走进米粮店,买了五斤白米,他实在吃不惯糙米掺着白米的饭食。
糙米便宜很多,乡村的人为了节约,基本都是掺在一起煮,原主家也是这样,他吃了一个月,可吃怕了。
买完米,接着转身去了隔壁杂货铺,将盐、干辣椒、香叶等调料一一买齐。
付钱的时候瞥到柜台上有糕点,拿了一盒,看价格是二十文,糕点对于农家来说,还算奢侈品,普通人家不舍得买,觉得还不如留着钱卖肉呢。
掌柜算盘打得响,“客官,这些一共六十文,这糕点可好吃了,很多人购买,再晚些来都买不上呢。”
“若是好吃,下次再来光顾!”容铮爽快给了钱。
最后是买菜籽,他走到街尾转角处,找到了刘大叔的推荐的“优良种子”铺。
“老板,这时节有什么菜籽好种吗?”
老板走向货架,指着写着标签上的菜籽,热情介绍:
“南瓜、白菜、萝卜、番茄,”他手又指向另一边,“哦,蒜苗、韭菜也很适合,客官我家菜籽口碑很好,很多老主顾,包你满意。”
容铮用手摸了一把种子起来细看,发现很饱满,色泽不错。
“老板。我准备种三亩地的菜,就你刚刚推荐的,再加上辣椒、豆角吧,你看着帮忙各样拿一些。”
“客官,有偏好种多哪一种吗?”
“没,三亩地平均各样种一些。”
“好,那我给你各拿两包。你买得多,我给你送多一包蒜苗。一共是12文钱”
“多谢老板。”
从菜籽铺出来,容铮去了成衣铺买了两身厚实的麻布衣服,这打猎要在山林间穿梭,容易被树枝划破。
想了想,打算再买一套常服,成衣老板又客气地引着容铮往挂常服区看去。
容铮抬眼看去,货架上有一件浅蓝色绸缎长衫特别显眼,明显是作为店铺招牌展现出来的。
那衫领上镶嵌着金色的丝线,衫身上绣着银色的流云纹路,老板为了显示出效果,还给这套衣服配上了藏青色的腰带,腰带上缀了一枚剔透的白玉佩,显得儒雅又华贵。
他脑子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叶云,这衣服非常适合叶云,叶云很瘦,但长得高,五官好看,若穿上了,那就是翩翩贵公子模样。
“客官?这套是哥儿衣服,汉子的还请看这边。”
老板看到容铮定定地盯着一套哥儿衣服,出声提醒,接着后知后觉,哎呀,可能人家想买给夫郎,开始卖力推荐,
“客官,莫非是想给夫郎买?我跟你说,这套衣服是镇店之宝,一个月只有三套,你可以摸摸那衣服质地,柔软舒适......”
一听老板提到“夫郎”,这两个字传入容铮耳朵,如石头落入水中,激起层层涟漪。
这世界的哥儿长得如男子,却是可以嫁人生娃娃的。
在现代,容铮从未谈过恋爱,一心钻研学武,作为容家第三十一代传人,很早就开始跟着父亲料理事务,作为继承人培养。
无论男女,他都没遇到能让他动心的。这不代表他抗拒爱情,可能就是没遇到对的人吧。
打从第一眼,这个名叫叶云的哥儿便在自己心里悄悄扎下了根,长相俊秀、眼睛漂亮,看到他总会不自觉地高兴,见到好看的衣服也会想象到他穿起来的矜贵模样儿。
不可否认,他对叶云多多少少是有朦胧的好感的,回想起来,可能源自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想到此,单身了二十七年的容铮突然觉得行动刻不容缓,要先对叶云透露下自己的心思,追人得大大方方......
又想到叶云在叶大伯家挨打,心中愤怒,一定要尽快将人带离这种家庭,自己喜欢的人得好好宠着,思绪纷呈间。
“客官,客官?”老板终于发觉自己推荐半天,对面的客官竟然在走神,无语凝噎......
被成衣铺老板打断了思绪,容铮道:“抱歉,我还没有娶夫郎。”可能很快会有,的吧!
转向另一边货架,指着另一件长衫,“麻烦帮忙拿那套藏青色的长衫吧。”
“好咧。我家衣服可舒适了,客官,你穿过包你满意,我们是老字号,做的是口碑。”
老板让店小二包起衣服,“一共一两二十文。那二十文就给你抹掉,你给一两即可。”
成衣还挺贵,以前原主的娘亲都是买布回去给全家人做衣服,能省下不少花销。
奈何,容铮没有针线技能,只能肉痛地买成衣。
这年头牛金贵,整个村只有两户有牛车,一户是村长家,一户是叶族老家。
至于地主家,用的是马车。所谓牛车也很简陋,就是一头牛拉着的板车,上面坐十来个人,一人收三文钱。
晚上牛车也会在特定地点等人,时间差不多就又载着人从镇子回村。
今天只有村长儿子驾的牛车等在村口,容铮上车前给了三文钱,找了个空位就坐下。
车上其他人看到容铮都面露惊讶,村里就那么大点,几乎所有人对容铮家里的变故一清二楚,再加上容铮曾经是村里难得的读书人,关注度自然就更多一些。
最近村里传闻他每天清早地里锄地,下午往山上打猎,一改往日喝酒消沉的画风呢。
现在看到人家仪表堂堂地背着个背篓,上面还装了猎物,不禁刮目相看,打量的目光就多了起来。
容铮倒是不在意,大方坐着,任人观摩,遇到眼熟的长辈,还礼貌打招呼,叔呀婶子呀地叫着。
村长的儿子叫叶天宇,高高大大的,坐在驾牛车的位置,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
“容铮呀,一个多月没见你去镇上了,看你这背篓收获满满啊!”
“天宇哥,我这一个月都在学习打猎,哎,这行当入门难,以前读书都没碰过,一个多月了这才打到一些,希望能勉强糊口吧。”
容铮唉声叹气,趁机给他们留下自己打猎很菜的印象,免得惹人怀疑。
实质,因为有练武底子的加持,他打到的猎物比背篓的多两倍。
考虑到一个从没做过重活的读书人,不可能短短一个月就收获颇丰,他只能了带一小部分猎物去卖,剩下的养着。
"刚开始嘛,这收获很可以了。"叶天宇安慰一番。
二人聊了一阵,车上的叔叔婶婶也搭了几句话,交谈间,牛车就抵达镇上了。
相比起穷困的村庄,来元镇还算繁华,街道旁店铺林立,钱庄,酒楼,饭馆,成衣店,铁匠铺,书肆,茶楼,米粮铺,胭脂水粉阁,数不胜数,令人眼花缭乱。
店铺门口还有排列整齐的小地摊,沿街叫卖,热闹非凡。
容铮是满意这充满生活气息的氛围的,他记忆中听原主的爹提过,野物要卖到大饭馆才能得价钱,若是卖不出,就考虑到主街的小摊位叫卖。
他凭记忆直奔主街中心的悦凤楼,那是镇子最大的饭馆,往里面一瞥,坐满了客人,嘈嘈杂杂的。
他先找小二询问,那小二一听是山货,喊来掌柜交涉,李掌柜看了这些野物都很不错,能来他们悦凤楼吃饭的都舍得吃,尤其爱吃山中野物,就全收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一只山羊,总共给了八两。
他收了钱,道了谢就准备走。
李掌柜叫住他,“以后猎到好东西都可以往这里送,多多都收,放心,价格公道。”
他这是见容铮生面口,做交易也不废话,对容铮印象不错,认为可以长期合作。
容铮欣然同意,有地方统一收,可比摆摊省事多了。
拿着挣到的钱,他准备先到馄饨面铺吃个早餐,今天还没吃呢,现在这会已经感觉肚子里空空如也了。
早上起太早,都懒得自己做了,反正到镇子上,可得试试这里的吃食。
找了间人多的摊子,不知哪里值得一试,就往人多的凑总不会错。
看着热腾腾的馄饨面,食欲大开,馄饨皮薄肉多,还是个良心店家,难怪那么多人拥挤在这等。
饱餐一顿后,他沿着主街一路往前走,路过一家包子店,倒是可以买几个包子中午吃,也给叶云他们带。
“老板娘,拿六个肉包子。”
“肉包子两文钱一个,六个十二文钱。”老板娘麻利地用油纸包好递过来。
容铮给了十二文钱,将包子放背篓,继续往前,他走进米粮店,买了五斤白米,他实在吃不惯糙米掺着白米的饭食。
糙米便宜很多,乡村的人为了节约,基本都是掺在一起煮,原主家也是这样,他吃了一个月,可吃怕了。
买完米,接着转身去了隔壁杂货铺,将盐、干辣椒、香叶等调料一一买齐。
付钱的时候瞥到柜台上有糕点,拿了一盒,看价格是二十文,糕点对于农家来说,还算奢侈品,普通人家不舍得买,觉得还不如留着钱卖肉呢。
掌柜算盘打得响,“客官,这些一共六十文,这糕点可好吃了,很多人购买,再晚些来都买不上呢。”
“若是好吃,下次再来光顾!”容铮爽快给了钱。
最后是买菜籽,他走到街尾转角处,找到了刘大叔的推荐的“优良种子”铺。
“老板,这时节有什么菜籽好种吗?”
老板走向货架,指着写着标签上的菜籽,热情介绍:
“南瓜、白菜、萝卜、番茄,”他手又指向另一边,“哦,蒜苗、韭菜也很适合,客官我家菜籽口碑很好,很多老主顾,包你满意。”
容铮用手摸了一把种子起来细看,发现很饱满,色泽不错。
“老板。我准备种三亩地的菜,就你刚刚推荐的,再加上辣椒、豆角吧,你看着帮忙各样拿一些。”
“客官,有偏好种多哪一种吗?”
“没,三亩地平均各样种一些。”
“好,那我给你各拿两包。你买得多,我给你送多一包蒜苗。一共是12文钱”
“多谢老板。”
从菜籽铺出来,容铮去了成衣铺买了两身厚实的麻布衣服,这打猎要在山林间穿梭,容易被树枝划破。
想了想,打算再买一套常服,成衣老板又客气地引着容铮往挂常服区看去。
容铮抬眼看去,货架上有一件浅蓝色绸缎长衫特别显眼,明显是作为店铺招牌展现出来的。
那衫领上镶嵌着金色的丝线,衫身上绣着银色的流云纹路,老板为了显示出效果,还给这套衣服配上了藏青色的腰带,腰带上缀了一枚剔透的白玉佩,显得儒雅又华贵。
他脑子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叶云,这衣服非常适合叶云,叶云很瘦,但长得高,五官好看,若穿上了,那就是翩翩贵公子模样。
“客官?这套是哥儿衣服,汉子的还请看这边。”
老板看到容铮定定地盯着一套哥儿衣服,出声提醒,接着后知后觉,哎呀,可能人家想买给夫郎,开始卖力推荐,
“客官,莫非是想给夫郎买?我跟你说,这套衣服是镇店之宝,一个月只有三套,你可以摸摸那衣服质地,柔软舒适......”
一听老板提到“夫郎”,这两个字传入容铮耳朵,如石头落入水中,激起层层涟漪。
这世界的哥儿长得如男子,却是可以嫁人生娃娃的。
在现代,容铮从未谈过恋爱,一心钻研学武,作为容家第三十一代传人,很早就开始跟着父亲料理事务,作为继承人培养。
无论男女,他都没遇到能让他动心的。这不代表他抗拒爱情,可能就是没遇到对的人吧。
打从第一眼,这个名叫叶云的哥儿便在自己心里悄悄扎下了根,长相俊秀、眼睛漂亮,看到他总会不自觉地高兴,见到好看的衣服也会想象到他穿起来的矜贵模样儿。
不可否认,他对叶云多多少少是有朦胧的好感的,回想起来,可能源自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想到此,单身了二十七年的容铮突然觉得行动刻不容缓,要先对叶云透露下自己的心思,追人得大大方方......
又想到叶云在叶大伯家挨打,心中愤怒,一定要尽快将人带离这种家庭,自己喜欢的人得好好宠着,思绪纷呈间。
“客官,客官?”老板终于发觉自己推荐半天,对面的客官竟然在走神,无语凝噎......
被成衣铺老板打断了思绪,容铮道:“抱歉,我还没有娶夫郎。”可能很快会有,的吧!
转向另一边货架,指着另一件长衫,“麻烦帮忙拿那套藏青色的长衫吧。”
“好咧。我家衣服可舒适了,客官,你穿过包你满意,我们是老字号,做的是口碑。”
老板让店小二包起衣服,“一共一两二十文。那二十文就给你抹掉,你给一两即可。”
成衣还挺贵,以前原主的娘亲都是买布回去给全家人做衣服,能省下不少花销。
奈何,容铮没有针线技能,只能肉痛地买成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