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仗势

    o等吃完早饭,我找到客栈老板,询问了一下。

    正好,这客栈一共有两个大厨房,还有一个由杂房改成的小厨房。

    为了保密,我特意多花了点钱,直接将小厨房租了下来,将钥匙要了过来。

    每天由齐衡安排人,从城外采摘五袋子不要钱的花,送到小厨房门口。

    我与春香、小敏亲自出来接,之后就将门从里面合上,专心忙碌。

    春香、小敏负责蒸花露,提纯花精油,我则负责琢磨鲜花饼的配方、蒸花酱。

    花酱自然是最简单的,只需要将玫瑰花瓣洗净晾干后,再取一个盆子,撒一层玫瑰花再撒一层红糖,用手搓揉,继续重复之前的方法,腌制一段时间。

    之后,再将揉搓好的玫瑰花倒入锅中,放适量清水,大火烧开转小火,不停搅拌,将水熬干。

    火候掌握得好,熬出来的花酱,又香又甜又好看。

    我熬废了五锅后,终于上了手,熬出了自己都满意的花酱。

    有了花酱,调制一下就能当成鲜花饼的馅料。

    饼皮有点难弄,加上材料匮乏,要啥啥没有,我只能采取笨方法,将现有的材料等比例分好,一一尝试。

    我们从早忙到晚,连中饭都是让华大夫亲自送过来的,避免泄密。

    等晚上忙完了,必定要锁门的。

    小敏最谨慎,会将仪器直接拆散,第二天重新再安上,生怕出一点点差错,影响到颐莲长公主的大业。

    除了第一天有点忙乱之外,之后慢慢就形成了规律。

    一切都照我预想的慢慢推进,让我觉得事情尽在掌控之中,唯一例外的是袁鑫荣。

    早、晚饭的时候,他看向我的眼神,在之前哀怨伤痛的基础上,明显多了几分欲言又止。

    我有心问一下,又有点不好张嘴,只能等着他先张口了。

    这件事,对我没有什么影响,我依旧按照自己的计划往前走,一心干事业。

    到了第六天,我总算做出了色香味都不错的鲜花饼。

    我自己觉得差强人意,春香一尝之下却惊为天人,连连夸赞道:“这个很好吃呀,尤其还有花香味儿,留住了春天的味道。我觉得,比咱们聚欢楼的所有点心都要好呢。”

    我笑吟吟道:“其实这个鲜花饼,除了吃个新鲜之外,对女子还有好处呢。”

    春香听了,迫不及待问道:“什么好处?”

    我道:“自然是美容养颜,让女子的容貌青春常驻。”

    小敏、春香都眼睛一亮。

    春香追问道:“真的吗?”

    我颔首道:“自然是真的,它能入药,也能让女子变得更美。你们这些天弄的精油、花露,比这个鲜花饼的效用,要强上十倍百倍。”

    经过几天的忙碌,还是很有成效的,得到花露约十斤,精油很少很纯,只有一斤左右。

    细论起来,精油、花露是不挑品种的,花海里的所有花都能用。

    只是,我现在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便只让齐衡弄了软香红。这样,送来的花根本不用挑拣,我们三个能无脑直接冲。

    小敏沉吟道:“如此说来,那片花海简直是宝藏呀,最妙的是,那片地没有主人,花却能开四季,啧啧,只要采摘下来处理好了,就能有大笔的钱进账,可谓是无本的买卖。”

    我道:“现在的确不需要本钱,但我们需要的量大了后,定然会被人盯上的。”

    春香皱起眉道:“照这么说,要是能将这片地的地契弄到手,自然是最保险的。”

    我“啊”了一声道:“有道理,我之前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还想着等量产了之后,让人晚上去摘花呢。细算起来,倒是不如春香这釜底抽薪的法子。”

    “嗯,回头我让齐管事打听一下,那片地到底属于谁。”

    春香连连点头道:“自然要弄清楚的,眼下大家都不知道这些花还有妙用,趁机拿到手是最划算的。哪怕要花点钱,也在所不惜,毕竟,这可是长远买卖。”

    我想了一下,又道:“这几天你们也都辛苦了,既然精油、花露都有了,证明我的想法是可行的,也有了足够的样本。”

    “不过,在拆仪器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忙。让齐管事买些散装白酒来,你们给我义父蒸两坛子高度酒。”

    其实,在将仪器、酒献给颐莲长公主的时候,我特意给华大夫留了四坛酒。

    收拾东西的时候,华大夫嫌带酒太麻烦,又怕有个万一酒坛子摔了得不偿失,就只带了一坛。

    春香答应下来,眼珠子转了转道:“可不能让他们猜出这高度酒是我们蒸出来的,这样,回头我们抽个时间出去一趟,就说是东家特意花了大价钱,买来孝敬华老爷子的。”

    我忍俊不禁道:“很有道理呀,春香,你跟着小敏混久了,考虑事情比之前要周全很多呢。”

    说完话,正好到了吃中饭的时间,华大夫来送饭。

    我将仪器是现成的,要给他蒸酒的事儿告知。

    华大夫登时笑容满面起来,咂嘴道:“之前带的那坛酒,我每天一小杯,早就喝完了。自从喝了这个,别的酒都没滋味了,就光惦记着它了。”

    我大手一挥,豪气的道:“没事,反正我们掌握了核心科技,直接给你整两坛子。回头回京了,旁的不敢说,但这酒必定是能岔着喝的,但有一条您要记住,不能贪杯。”

    华大夫失笑:“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可是大夫,最清楚该怎么养生,还要你来提醒?”

    他嘴上抱怨,脸上却笑得仿佛一朵花儿一般。

    春香也抿唇笑起来,知道他是真心拿我当闺女看待。

    人与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虽然我与华大夫是半路父女,但我打心眼信任他,他也是一样的。

    很快,齐衡就送了十坛散酒过来。

    其实,酒的纯化速度是最快的,所花费的时间,是蒸花露的十分之一。

    故而,我们只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蒸出了两坛酒。

    虽然散装酒还没有用完,但大家已经筋疲力尽,我果断叫停。

    小敏小心翼翼将酒封装好,抱回我们三人住的房间,其余的东西,也一趟趟运回去。

    接下来,我与春香一起动手,将蒸馏仪器拆除后,小心翼翼打包装好。

    一切就绪,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连晚上睡觉都睡得比平时香甜。

    次日,我直接睡了个懒觉。

    春香吃完早饭回来,凑到床边道:“东家,刚才我遇到袁大爷,他约你出去逛一逛,还有话要跟你说。”

    我睡得迷迷瞪瞪,听到这个消息,翻了个身起来,叹了一口气。

    春香问道:“东家不想去吗?”

    我坦诚道:“是不想去,见了面挺尴尬的。”

    春香道:“袁大爷说自己要回京了,东家还是去一下吧。”

    我吃了一惊,旋即很快释然:“他回京了也好,免得留在这里不上不下,大家都尴尬。”

    想起之前他的恩情,我道:“算了,还是去一下吧,不管他怎么想,我自己有决断就成了。”

    见我应了,春香忙出去回话,又返身回来,与小敏一起帮我梳妆打扮。

    我道:“不必麻烦了,跟往日一样就行了,免得让他误解。”

    春香思忖片刻,恍然明白过来。

    女为悦己者容,倘若我打扮得比往日光鲜亮丽,袁鑫荣必定会觉得,其实我对他还是有几分意思的。

    如是,我穿着跟平时差不多的衣服,发式也跟往日相差无几,没多久就下了楼。

    彼此照了面,袁鑫荣着意打扮了一番,见我一切如常,苦笑了一下。

    我迎上去,大大方方问道:“袁大爷,还出去吗?”

    袁鑫荣点头,缓缓道:“之前辛夫人曾两次送礼,第一次时袁某回了礼,第二次还没回,此事袁某一直记在心里。”

    “袁某打算回京去,今天就陪夫人逛一逛,买个合夫人心意的回礼,也算了却一桩心事。”

    我想了一下道:“既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我照旧携了春香、小敏,袁鑫荣也带了一个小厮,一起出了门。

    照旧是我与袁鑫荣走在前面,其余的人坠在后面。

    昆阳也很繁华,商铺鳞次栉比,但跟京城比,自然是远远不如的。

    此地住了一个大人物,那就是东平侯。

    定国公府没倒之前,掌握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兵权。

    镇南王府次之,紧随其后的,就是东平侯了。

    可以说,在这里,东平侯的地位,比郡守还要高。

    不过,承袭了数代,现如今的东平侯崔护,比起先祖要逊色得多,多了碌碌无为、风流好色的名声。

    虽然东平侯风评不佳,但多了一个侯府,昆阳的商业比别处要兴盛得多。

    因为刚把鲜花饼折腾出来了,我如今的心思,都放在卖饼上,一心只顾看糕点店。

    根据齐衡打探来的消息,昆阳糕点铺还是很多的,名气最大的当数胡家,在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各有一家店,店铺名字很简单,就是“胡家老字号”这五个字。

    我留心看了一会儿,可巧找到了一家,门头很大,门口有不少人排队,看起来生意很好的样子。

    见我驻足不动,袁鑫荣随着我的视线看过去,笑着问道:“想吃糕点吗?我让小厮去买。”

    我忙阻拦道:“不用了,我不是想吃糕点,而是在观察潜在的合作对象。”

    袁鑫荣有点诧异,却没追问什么,只默默站在我身侧陪伴,恰似无声守护者。

    我不好意思笑笑道:“已经看好了,继续走吧。”

    又默默往前走了一会儿,袁鑫荣看到一家首饰店,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进去后一看,首饰分区摆放、琳琅满目,虽然比不上京城的妙妆阁,但也算很不错了。

    “夫人不必心急,慢慢挑选就好。”袁鑫荣含笑道。

    我微微侧身避开他的眼神,匆匆看了一圈,选中一只银质发簪。

    袁鑫荣皱眉:“这个太素了,再选一只吧。”

    我道:“不用了,这个就挺好的。”

    袁鑫荣摇摇头,扫视了一番,抬手选中了一只发簪,递到我面前。

    我看了一眼,暗自叫绝。

    那发簪做工绝妙,簪体是和田玉雕刻的竹节,簪头缠绕着金子做成的枝条和竹叶,更妙的是,竹叶上了色,绿莹莹的惹人喜爱。

    他手指修长有光泽,拿着这一只簪子,也不知是手给簪子增了彩,还是簪子给手添了光,总之是交相辉映,让人移不开眼睛。

    我由衷道:“这个真好看啊,简直是艺术品。”

    见我认可了,袁鑫荣笑容加深:“我的眼光还是不错吧,就选这个。”

    我迟疑道:“还是不要了,东西虽然好看,但未必适合我。”

    袁鑫荣挑眉:“你是怕价格太高吧?没事,一两件首饰我还是买得起的。”

    我正要说话,突然有女子的声音传了过来:“这首饰你们到底要不要?不要赶紧拿过来,本夫人瞧中了。”

    我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位容色绝美的少妇,身后还跟了几个丫鬟婆子,显得排场很大。

    少妇身上穿着一袭大红丝裙,面似芙蓉柳如眉,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肌肤如雪,头上的珠翠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明明戴了满头的首饰,但她看向袁鑫荣手里的玉簪时,还是十分眼热。

    其实,她的心态,我能够理解一二。

    无论是什么年代,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首饰盒里,也永远少一件首饰。

    哪怕自己拥有再多的东西,看到亮眼、好看的,还是情不自禁要多看两眼,挖空心思想得到。

    如果顺利买到了,可能把玩一两次之后,很快就会抛在脑后,觉得不过如此,没什么大不了。

    如果被别人买去了,反倒会放在心上,朝思暮想念念不忘,十分肝疼。

    这就是人性,无可厚非,不必指摘什么。

    女人如此,男人也是如此。

    我本来就不想让袁鑫荣太破费,便笑了一下,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将东西让给那位少妇。

    袁鑫荣却很坚持,不疾不徐的道:“这簪子最配你,又是我们先瞧中的,自然要买下来才好。”

    少妇觉得被扫了面子,哼了一声,脸色有几分难看:“好呀,你竟敢给脸不要脸,你知道我是谁吗?”

    袁鑫荣淡淡道:“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少妇气怒交加:“你敢这么跟我说话,好大的狗胆。”

    她身后的丫鬟忙走上前帮腔:“夫人,别跟他们这些乡巴佬生气,他们没眼光没脑子也没见识,不知道您是东平侯的三儿媳,才会这般粗鲁。”

    “等知道了,自然就会客客气气,拱手相让的。这种前倨后恭的人,奴婢见得多了,见怪不怪。”

    那丫鬟一面说,一面斜着眼看向袁鑫荣,仿佛在说,快点屈服吧,不要装了。

    贵妇不但没有阻拦丫鬟,反而洋洋得意。

    我微微蹙眉,这可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

    照这丫鬟的说法,这一位,确实是位贵妇了。

    只是,身份是贵重的,但主仆两个都微抬着下巴看人,颐指气使、自视高贵,让人打心眼觉得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