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嘿嘿嘿!慕容小姐姐,来杯奶茶

    一切谋划完毕,赵普于第二天上午吃过饭,就带人驱车来到了梅岭区,白杨街。

    不过,他并没有现身去找慕容雪,而是让司机把车停在离奶茶店不远的街边,大概有个一百多米的样子,既不惹人注意,也能时刻关注到奶茶店那边的情况。

    这个时候,已经快十点钟了,接道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热热闹闹。

    不时有过往的行人,小年轻男女,到慕容雪的奶茶店买奶茶喝。

    生意倒也马马虎虎。

    今天慕容雪依旧穿着朴素,落落大方,脸上带着口罩,把红斑遮住。

    不过她那姣好的身材,和精致的五官轮廓,还是吸引到了不少男人惊艳的目光。

    “杨老,叶凡怎么还不来?不会今天不来了吧?”

    等了一会,赵普忽地问道。

    这今天一切都布置好了,要是叶凡不来了,那就白花心思了。

    “老爷,按这二天的汇报,这小子肯定还会来的,您在耐心等等,说不定一会就来了。”

    杨孝道。

    赵普点点头,又随口问道:“事情都交代下去了吗?华弟没什么问题吧?”

    杨孝道:“放心,老爷,一切都交代清楚了,华弟他们知道怎么办,一定不会让老爷失望的。”

    赵普笑了笑,道:“那就好!”

    就在两人在车里闲聊的时候,忽地从街角,转出来一个小年轻!

    是叶凡!

    他终于出现了!

    赵普是先天大宗师,目力是何等的惊人,眼光偶尔一扫的时候,就已发现了叶凡。

    他的眼神不仅微微一亮,嘴角不自禁的勾勒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杨老,那小子来了!”

    “嘿!还别说,几天不见,这小子倒是打扮的让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赵普忽地轻笑一声,吧嗒,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

    杨孝赶忙看了过去,果然是叶凡,鬼头鬼脑,放浪不羁的双手擦进屁鼓后头的牛仔裤口袋里,一边慢走,一双贼眼,滴溜溜的对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年轻女性不住打量。

    只见他今天打扮与以往有很大不同。

    本来土拉巴及的头型,也找人给重新修剪了一番,变成那种齐眉清爽短发,还特意做了个定位蓬松。

    本来就长得不丑的他,一下子给人就精神多了,看起来有一种棒子国欧巴小哥哥的帅气。

    上身白色体恤,外加名牌休闲修身小西服外套,腿上穿的是一件价值将近2000块的李维斯修身小脚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三叶草阿迪达斯板鞋。

    乖乖!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这一套行头加身,再配上他的长相和时髦发型,还真不得了,顿时让不少街上小女生侧目偷看。

    这让叶凡不由得一阵心里得意骄傲,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看吧,看吧!像小爷这么帅的,可是你们一辈子都得不到的男人!呵呵~”

    瞧见不时有路过的女生,对他频频注目嬉笑,叶凡就觉得快活。

    脸上都是暗爽的笑容,就连这段时间的郁闷,也抛到九霄云外了,整个人有种飘飘然的优越感。

    不过,唯一让他不满的是,特么滴,大街上小姑娘的确是不少,但是能让自己看上眼的却是一个没有。

    总觉得这些女人都很庸俗,一般,好一点层次的也只有打个六七分的样子,还不足以勾起他的浓厚的兴趣。

    “啧啧,这女人倒是长得还行,就是腿短了一点,脸圆了几分。”

    “嗯?那个女人不错不错,身材前突厚翘,要是熊再大一些,五官再漂亮一些,就可以打个八分了,可惜可惜!”

    “咦!这小女生怪可爱的,怎么脸上长了那么多青春痘,还一嘴黄牙,肯定不怎么刷牙,恶心死了。”

    一路上,叶凡眼睛始终四处搜寻着,对过往的女生,一个个评头论足,说三道四,好像他自己是什么选美比赛的评委似的。

    这也是神医都市小说的通病,主角全部都是好色轻薄之徒,大开后宫。

    但凡遇到有点模样的女人,就不免要点评一番。

    不足为怪!

    而能让主角看上,大动浴火的女人,无一不是绝世极品。

    不是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就是什么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最后让主角享尽齐人之福,生几个仔,一大家子居然还能和和美美的生活在一起。

    这尼玛,要是放在现实世界里,怎么可能?

    别说十几二十个女主共同无怨无悔的伺候男主了,就是一个男人同时有二个女人,也要争风吃醋,大打出手,闹得家宅不安了。

    就这样,叶凡一路上悠哉悠哉的看看美女,就快来到了慕容雪的奶茶店。

    远远的,他就看到了正在忙碌的慕容雪那娇好曼妙的身影。

    顿时他的心里就是一阵心动,脸上愈发的开心笑了。

    “我滴乖乖,看来看去,还是这个奶茶妹妹最合我的心意,也是最漂亮,身材最好的,完全可以在我的女人评分里,打个九分以上。”

    “呵呵,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小妞居然脸上有个红斑,有点怪吓人的,一般的俗人看了,肯定会被惊到,避而远之。”

    “不过这也正好,便宜了我叶凡,让我捡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

    “别人以为她是个有红斑的丑八怪,但是如何能逃过我叶凡的火眼金睛?此女一副天生美人胚子,只要去掉这个红斑,必定是一个惊艳世人的绝世美女!”

    “哈哈,也该是老天爷都在帮我,让我偶遇了这么一个绝世美人给我享用,她那红斑病,别人也许束手无策,但怎么能难得到我叶凡?”

    “这是合该我叶凡有此等艳福啊,只要我今天跟她说,我能治得好她的红斑,这小妞还不得对我感恩戴德,视为大恩人,只要勾搭上了,借着给她治病的由头,朝夕相处,百般挑逗,引诱,再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肯定不出月把,奶茶妹妹就要钻进我的被窝了”

    “嘿嘿!!嘿嘿嘿!!!”

    叶凡想到这里,立马心头火热,亢奋异常,急忙快步走了过去。

    待到离奶茶店几米远的时候,他忽地想起什么似的,赶忙靠街边站住,背过身去,从怀里摸出一个圆形小镜子,握在掌心,仔仔细细地审视了一下今天的仪容仪表。

    还不时用手布拉一下头发,左歪歪头,右偏偏脑袋,看了又看。

    末了,对着镜子,露出一抹自信微笑,嘴一歪,向脸上吹了一口气,扬起一撮头毛帅气飘飞一下。

    这才暗自点头,把小镜子揣进兜里,整了整衣服领口,扶了扶头发,转身一笑,来到了奶茶店。

    “呵呵,慕容小姐姐,来杯奶茶,少糖多(奶,温乎的就好了。”

    叶凡进到店里,就把身子歪靠在柜台上,嘴角上扬,自以为帅气的,露出一抹迷之自信的邪魅一笑!

    借以想吸引一下慕容雪。

    不过,说起这迷之自信的邪魅一笑,那可真是所有网络小说里,主角龙傲天的经典招牌笑容了。

    尤其是在早期的小白无脑爽文里,只要是主角在和美女一起的时候,经常就会露出迷人的邪魅一笑!

    也不知道这邪魅一笑,到底是怎么笑的,又是怎么个邪~《法,魅法!

    总之就是很厉害很吊很帅的笑吧。

    只要是女人瞧见,不管是老的,还是小的,都会不自觉的被这笑容所吸引,对主角产生莫名好感。

    可惜,叶凡来晚了几天,这主角光环的邪魅一笑,已经不能再对慕容雪起到什么作用了。

    相反,这邪魅的笑容,竟让慕容雪当场心里就有点皱眉不悦,对叶凡的好感又差了几分。

    而且还把叶凡这小年轻男生,归类到了那些浪荡小无赖一类的人里去了。

    认为叶凡也是那种举止轻浮,言语放浪,打自己歪主意的臭不要脸的小色狼。

    究其原因——

    只因,慕容雪早已对另一个人大有好感,甚至倾心。

    在她小小的心房里,似乎已装不下任何另外的男人。

    所以,她现在有一种天然排斥其他男人的心理,一旦别的男人露出轻薄的举止言行,就会让他十分反感不悦。

    不过碍于叶凡是顾客,这二三日,又天天来光顾,照顾生意,人家也并未说什么出格的话,做什么过分的事。

    是以每次叶凡来,就算有点死皮赖脸的套近乎,慕容雪也强忍陪笑,不愿意无故得罪叶凡这个老主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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