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选拔与科举制度
甄士隐和贾雨村贾两人的对话,牵扯到我国古代人才选拔的问题,以及科举制度,后文也有用到这方面的内容,我在这里展开,尽量简明扼要的讨论一次,以后就不再啰嗦。
人类群居生活产生了部落,能解决部落吃饭难题的人成为首领。人口不断繁衍,物质需求超过出居住地的承受能力,部落或者继续扩大地盘,或者迁徙,甚至分家。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部落不断增多,这时,部落当中能征善战者成为首领,这时首领的主要任务是带领部落抵御外敌,保住领地,其次才是发展生产,对抗灾害,改善生活。我认为部落时期的人才选拔是凭实力说话,谁能使部落强大,谁就是首领,就是人才。
生产力不断提高,人口继续增多,人类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部落战争不断上演,小部落沦为奴隶并入大部落,实力相当的大部落融合,产生了部落联盟,又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产生了早期的国家。在部落联盟或者国家内,人口多了,人才就多了,人才如何分工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于是,为了保证自己所在的集团继续发展壮大就有了传说中的“禅让”,主动让位给比自己更有才能的人。传说中尧、舜、禹作为最高领袖都是禅让的,那么其它的职位可想而知。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部落战争结下了仇恨,战俘变成了奴隶,奴隶的后代仍然是奴隶,奴隶不断增多,集中管理难度加大,奴隶就被分配给部落里的每位成员分别进行管理,奴隶沦为私有。奴隶的生存状况差,奴隶主的生存条件则进一步提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拥有较多奴隶的大奴隶主在部落联盟或者早期的国家内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大禹治水的时候要调动很多奴隶,有了这样的基础,他儿子启才能“父死子继”。
夏启所领导的部落联盟已经强大到没有其他部落联盟能与之抗衡,他既然开创了“家天下”,就需要获得联盟内所有部落首领的支持,自己能“父死子继”,当然要拉拢其它部落首领也这么做,其它部落首领大多数不愿“禅让”,他们选择支持夏启提出的“世袭”。夏启把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与国家管理相结合,推动了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继续发展。
王,受天之命以君临天下,被视为天之元子,所以称“天子”。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其嫡长子叫“宗子”,是王位继承者,是世袭的继承人,也称为世子。其余的儿子只能被封为诸侯,或留在王身边做卿、大夫、士。没当上王的诸侯、卿、大夫或士,其嫡长子是职位继承者。别的儿子,再往下一等分封。如此推演,祖宗是王的,后代也变成了平头百姓。刘备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他种地都吃不饱,还要编草鞋、卖草席。
夏、商的人才选拔,不看能力,只看出身。如果陈胜当时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回答肯定是“有种”。一个小孩生出来就注定他是不是人才,现在看起来十分可笑,但在夏启建国的时候,确实起到了拉拢支持者,稳定社会的作用。“圈子里”的人永远是人才,永远是国家的管理者。可是日积月累不断分封,“圈子里”有的人不断降级,最终被排除到“圈子外”。被排除出来的人从“圈子里”带出来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知识文化,在《我读红楼梦》的第六集跟大家讨论汉字的时候说过了。
这些有知识文化的人一旦出了“圈子”,就永远进不去了。社会底层有才能的人无法进入国家管理层,而在国家管理层的人又不必奋发有为,只要命好,就可以占着茅坑不拉屎,拉完屎仍然占着茅坑,长此以往,国将不国。遇到了英明的王,就会适当的调整“世袭”制度,通过教育,培养选拔人才。
到西周时期,人才选拔机制进步了一些,已经把学校教育、人才选拔、官吏任用三个环节联系在一起。西周时期官办学校,教育对象主要还是具有“世卿”特权的贵族子弟,送他们进国学深造,培养才能,每隔一年进行考查,学业有成的基础上,进行选士,入选名单上报,审核德行才能,再确定提拔任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才质量和管理水平。
西周末年,几代昏君,穷兵黩武损耗国力,周天子打光了可以制衡诸侯的中央军事力量,诸侯开始坐大,周王室失去了对全国的控制。诸侯效仿天子,为了培养本国人才纷纷开办学校,教育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贵族,一些有能力的平民被吸收培养、选拔任用。被培养完没有获得任用的平民,有了知识文化就开办私学,这样又促进了教育的进步,私学逐渐兴起,继续扩大教育对象。
各国诸侯和公聊大夫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广泛纳士,争相养士。士成为一个社会阶层,地位不断提高,影响日益扩大。养士之风开始盛行,为当时造就了一大批杰出人才,也进一步促进了私学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繁荣,为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创造了条件。
秦孝公变法图强,任用商鞅,推行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当官进级。其二,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地。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军功爵制显示了勃勃生机,直到秦始皇横扫**并吞九州,军功爵制都是秦国选拔人才的主要机制,相对于同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的养士之风更具优越性。
汉朝建立后,天下一统,国家逐步和平稳定,军功爵制和养士之风不适应人才选拔的需要,在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刘邦开始实行选举取士制度。这种制度起初是一种补充官员的用人制度,包括皇帝征召、私人荐举等方式,逐渐演变成了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其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常科,最主要的科目是孝廉科,各州郡每年按人口比例举荐孝廉,孝廉的标准则是“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基”,“孝顺”“廉正”是成为人才的基本条件。另一类是特科,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选才标准和名目,科目开设随心所欲,最主要的科目是贤良方正,就是招能“直言进谏”的人,以广开言路,匡正帝王过失。另外还有明经科、明经就是通晓经学,读书读的好。“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了。还有阴阳、兵法等科目。
察举制度实施之初,能够体现选贤任能的人才选拔原则,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家经典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察举的前提是主管官员的举荐,在举荐中又没什么客观的考核标准。想吸引官员的眼球,让他看见你,举荐你,名声是很重要的,于是,就有人为了成为名士,沽名钓誉、相互吹捧、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导致士风日下,察举不实。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在察举的基础上,增加了考试,儒生考儒家经典,文吏考奏章律令。察举制发展为推荐与考试相结合,想通过考试,就要好好学习,学校成为选拔人才的辅助机构。
东汉末年,察举制被门阀士族操纵、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社会舆论,举荐和考试过程中**现象严重,军阀割据,群雄并起,曹操脱颖而出。曹操并非出自于名门士族,他爷爷恰恰是跟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不少名士瞧不起曹操,与曹操政权对抗。因此曹操既要拉拢一部分名士跟他合作,又必须压制以名士为代表的地方大族势力,他多次颁布命令唯才是举,绕过一些名门士族选拔人才。曹**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建议,推行“九品中正制”,作为但当时察举制的补充。
“九品中正制”是中央政府(吏部)直接派人到州或郡做大小中正官,由中正官推荐人才、中央审核选拔人才的政策。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郡里的小中正把管辖区域内的知名人士,按其德行、才能分为“九等”或者说“九品”,上报大中正,大中正核实后,上报司徒,最后再上报给吏部审查,审查后按品位高低作为委任大小官吏的备用人选。
这种情况似乎是把选拔人才的推荐权和审核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打击地方门阀大族。但另一方面却方便了掌权的中央豪门大族,他们逐渐控制地方乃至中央的选举。那些官职低微或没能当官儿的地方世家大族日趋衰落,既得利益集团的中央豪门大族地位进一步巩固,东晋时,掌权的门阀士族发展到顶峰,选拔人才特别重视血统门第而忽略品德才干,你生的是地方,命好就可以了!从而造成学校教育发展的倒退。所以说,有些政策提出来是时候是好的,在执行过程中越变越坏,坏到一定程度,又会被更先进更科学的政策所取代。
经过南北朝几百年的战乱,隋文帝杨坚统一中国,他连续打击门阀势力,士族制度逐渐崩溃,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除了维护士族特权的“九品中正制”,推行以考试为主的人才选拔制度,开始实施科举制度。到了唐代,完成了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的过渡,全面推行科举选才。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选才不经过推荐,而由中央政府或皇帝亲自进行(分科)考试、录取人才的选拔政策。唐朝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分别为乡试――省试――吏部试。通过考试,公开竞争,层层选拔,吏部考试合格的才被任命为官。
宋朝基本上沿用唐朝的科举制度,并进行了改革创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殿试制度,皇帝直接参与。二是规定考试周期,乡试、会试、殿试三年一次。三是限制考官权力,并制定一系列的防范考试作弊的措施。
辽金时期对科举制度不重视,只是为汉人所设,成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一种手段。
元朝对科举制度继续改革创新一是明确确定考试的具体日期。并规定考试考三场,每场之间相隔三天。二是明确考试范围,出题范围是《论语》《孟子》《中庸》《大学》,答题范围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
明朝科举制度在沿袭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式规定“三年大比”的制度,“大比之年”举行乡试,秀才可以参加乡试,每三年一次,农历八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考试,每场三天。正值秋天,故称为“秋试”,又叫“秋闱”。乡试过关的举人可以参加第二年的会试,也是每三年一次,农历二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考试,每场三天。故称为“春试”,也叫“春闱”。第二,明代规定考卷必须写八股文体。第三,考试过程改为四个阶段。明朝科举在保留乡试、会试、殿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童生试。
童生试是获得参加科举考试资格的选拔赛,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到清朝童生试制度更加完备。
县试在各县举行,由知县主持,参加县试的考生要到本县礼房报名,我们知道中央有国务院,对应县里的县政府,当时朝廷中央六部有礼部,在县里对应的就是礼房。到礼房报名,要填写报名表,籍贯、姓名、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祖上三代履历等,跟现在填写学籍表差不多,但是不用填性别,女性不能参加考试。填完报名表,需要找四个同时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然后这五个人相互联名担保,签字、画押,还要再找一名已经考过了童生试的廪生做特别担保人。如此复杂,主要是想确保考生是本县籍贯,防止冒名顶替,还要保证考生祖上三代没有罢官免职的,没有犯罪服刑的,还要保证考生身家清白,不是倡优奴仆等贱民的后代,还要保证考生没有为父母服丧守孝的。然后,凭考卷上盖的戳对号入座,单人单间,连考四场。
县试通过后可以参加府试,一般有由知府主持,联名担保人要再多找一个,其它的要求跟县试差不多,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考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便可以继续参加院试。有些读书人要考很多年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考试成为童生。有些读书人一次考试就得到了童生的身份,可就是过不了院试,到了白发苍苍仍是童生,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个老童生。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考试,由皇帝任命学政到全国各地当主考官,学政也叫“提督学院”,所以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叫“院试”,能被任命为学政的一般都是进士出身的监察御史、六部侍郎等中央官员。我们第一集讲的戚蓼生,就当过云南学政。
院试的第一次考试叫岁试,获得童生身份的人可以参加,联名担保人要再多一个,特别担保人也要再多一个,院试过关,童生就变成了生员,通称“秀才”。秀才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徭役、赋税,见县官不跪、不能被随便用刑等基本特权。名列前茅的生员被称“廪生”,享受国家特殊生活补贴,而且读书人想参加童生试必须请“廪生”充当特别担保人,所以作为秀才之首,“廪生”在地方上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特别出类拔萃的还能被保送到国子监读书,成为准备贡献给皇帝的贡生。
当地的一批老秀才,也必须参加院试的第一次考试,选拔出成绩好的,再跟新秀才们一起参加第二次考试。院试的第二次考试叫“科试”,考试过关,被称为“录科”,整个童生试到此圆满结束,接下来就可以在“大比之年”参加乡试了。贾雨村有资格参加乡试,是很不容易的,作为一个读书人也是值得骄傲的。
刚才咱们说了,乡试又叫“秋闱”,秋闱一战成功,就是“举人”了,乡试中举叫乙榜,也叫乙科。发榜公布考试结果时,正值桂花飘香,又称桂榜,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举人不仅可以参加会试,就算会试考不过,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下级官员,老百姓可以称呼举人为“老爷”了。
“大比之年”乡试中举的,和往届的老举人可同时参加第二年春天举行的会试,春闱一战成功,举人就变成贡士了,贡献给皇帝的知识分子,就有了参加殿试的资格。发榜公布考试结果时,正值杏花烂漫,又叫杏榜,会试第一名叫“会元”。
会试场所保存的最完整的是南京夫子庙,每位参加考试的举人,单人单间,称为“号房”。监考很严,考生进入时,要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小抄”。当考生进入“号房”后,就要锁门。“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考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号房”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几根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做饭、取暖。考生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都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举人参加会试都这样,前面我们说的乡试、童生试可想而知。
全国参加会试的举人大约有二十分之一的比例成为贡士,可继续参加殿试,少的时候一百来人,多的时候二三百人。殿试,皇帝亲自出题、亲临考场,只考一场“策问”,就是问考生时事政治、经济发展、治国安邦、巩固政权等策略。殿试过关,就是“进士”了,公布殿试结果的榜,叫甲榜,也叫甲科,因为发榜用的是黄纸,又称金榜。金榜题名的进士们被分成三批公布。一甲三人,是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就是剩下的所有考生,只要参加殿试,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结束,科举的路就走到头儿了,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能重考。进士们就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低级官员了,身份地位比举人高,升迁提拔也比举人快。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金字塔的顶尖人物,考中状元就意味着“一举成名天下知”,三年中只产生一名状元,没有超人的才华、坚强的毅力、健康的体魄,考状元是不可能的。也有读书人乡试第一是“解元”,会试又考第一是“会元”,到了殿试还是第一“状元”,这就叫“连中三元”。1300年的科举历史上,文科“连中三元”的也就十几个人。
时间有限,我们讨论的都是一般情况,科举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和民主精神。它对当时中国周边的朝鲜、日本、琉球、越南等国影响深远,对英、法、德、意等工业革命的欧洲列国也有不小影响。国内,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参政要求,缓和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稳定,人才选拔任用之权完全控制在中央政府手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然而,科举考试内容局限于几部儒家经典,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这样造成了学校注重应试教育,不利于培养和选拔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另外,科举考试把读书、科考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很多人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中进士,当官,这种思想影响了学校教育,其他学术思想得到压制和禁锢,尤其是自然科学,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奴才盛行、人才凋零,是我国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竞争中落后挨打的原因之一。
甄士隐家失火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甄士隐家失火,【文本描写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针对这一句有一条批语【甲戌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在第二集讨论戚蓼生序文的时候,我引用过文本里的这句话“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当时,结合作者的写作手法简单的谈了我的看法,我认为作者明写葫芦庙失火引发的甄家被烧,暗写贾府衰败的**是一次抄家,大家族嘛,亲朋好友、门生故旧,肯定也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一个利益集团被连根拔除,这里出现了一条重要批语,“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条批语历来争议很大。
批语里的“南直”,是南直隶省,清朝改为江南省,我们在第九集里讨论过一次,再简单说一遍。洪武初年,朱元璋建都应天府(今南京),称为京师。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扬州府、庐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共14个府级单位直接隶属朝廷中央,称为“直隶”,管辖范围大约是现在的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顺天府,北京成了新首都,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由顺天府、永平府、大名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延庆州、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称为“北直隶”,简称“北直”,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外加河南、山东的一小部分。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原来京师辖区“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原辖区基本不变,“南直隶”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
到了清朝,顺治二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今南京)。“南直”的概念逐渐淡化,官方称呼“南直隶”200多年,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
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众说纷纭。围绕着南直地区,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扬州十日”或“嘉定三屠”,考证派争论不休、没有合理的结果,小说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干脆忽略这条批语,我谈谈我的看法,以待高明。
“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咱们在第八集讨论“文字狱”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南直”地区,但不符合“召祸”的特征,所谓“召祸”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
曹雪芹家被抄,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称为“南直召祸”是不合适的。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
既然批书人把“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一句批注在书里,这个“南直召祸”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是广为人知的,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实病”就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南直召祸”还能指什么?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
满清入关后,为了巩固政权,加强统治,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官僚的支持,需要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顺治元年宣布要沿袭明朝科举制度,按期科考选拔人才。顺治二年在率先征服的北方几省举行乡试,满清统治者以前没这么玩过,就先搞试验,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有一定效果,接着在江南地区推行乡试,江南乡试俗称南闱,北京顺天府乡试则称北闱。在顺治年间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大案——丁酉江南乡试案。
明朝对于科举案件,一般处罚较轻。最多对考官用仗刑,用板子打屁股,然后贬官,也死不了人,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作废,三年后再考。明朝末年官场黑暗,**成风,科举舞弊早就见怪不怪了,这种不良风气延续到顺治时期,顺治六岁即位,是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小孩太小,他叔叔王多尔衮摄政。科举制度恢复了,但是多尔衮忙着征服全国,还要镇压叛乱,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考试算什么呀!当时统治者不在乎,也没时间,忙不过来。考场上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比明朝末年还严重,考官们好处太大了。
前些年兵荒马乱,顺治皇帝又小,就这样进行了科举,顺治亲政后一边继续玩科举,一边还要摆平很多事,考官们看出皇帝要选拔拉拢汉人来统治更多的汉人,又欺负皇帝是新手根本不懂其中的奥妙,就更加肆无忌惮。首先案发的是北闱科举案,北京顺天府举行的乡试出事儿了。
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公开接受给事中陆贻吉、博士蔡元义、进士项绍芳的贿赂,京官三品官儿以上的子弟全都录取,公共权力成了考官谋取私利,结交人脉的工具。常言道,“有钱无势被人欺”,有钱的不如有权的,官小的不如权重的,花了银子没有名额了也考不上。于是发榜后,议论纷纷,真才实学没考上的和花了冤枉钱没名额的都喊冤告状。
特别是花了冤枉钱的,他们有点资本,有些门路,就连续上访,成功了。给事中任克溥上疏顺治皇帝揭发此事,调查属实,顺治龙颜大怒,李振邺、张我朴、蔡元义、陆贻吉、项绍芳,非法考中举人的田耜i、邬作霖被判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没有缓和的余地,他们的家产被抄,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到尚阳堡,就在如今的铁岭象牙山风景区附近。
为了保证科考的公平与公正,防止考生舞弊和考官**,按照《大清律例》,一旦发现,犯罪的要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然后发配边疆地区充军,大家在老照片或者影视剧里,见过这种辱刑,用方形厚木板,套住罪犯脖子,有时还套住双手,强制罪犯在监狱外或官府衙门前示众,枷锁最轻的三十斤,重的可达一百五十斤,是对罪犯精神上羞辱和身体上惩罚。如果罪犯带一百多斤的枷锁,用木板拼成的整个枷锁是非常大的,站不住,太沉了,蹲都蹲不下,太长了,更别说躺着了,重枷戴上,罪犯活不了几天。
顺治皇帝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既然严惩了,觉得就应该一查到底,用血的教训杜绝这类事件发生,于是命令礼部把顺天府乡试考中举人的,都招回北京进行复试,不准缺席。复试时间和考题,全部由皇帝钦定。过了年,正月十七日,在中南海瀛台举行复试。每一位新科举人都由两名大内侍卫持刀押送,二十五日复试结果出炉,免去苏洪濬jun等8人的举人资格,继续查这八个不合格举人的幕后推手,四月二十三日,顺治皇帝在太和门亲自审问,把比着前几天应处死的这25人痛加训斥后,各打四十大板,流放尚阳堡,能去铁岭象牙山永久性旅游,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顺治帝还放出狠话,说从今以后,考官考生们都给我老老实实的,再有类似事件,看我怎么收拾你!
刚过半年,就出了南闱科举大案。“南闱”发榜以后,中举120名,有不少是江南名士,但还不少是贿赂考官而取得的举人。半年前的“北闱”科举案罪犯受到严惩,大大鼓舞了江南学子,就造成了“**”。当时公布成绩时,就有些落榜的考生拦住考官责问、怒骂。落榜的学子们怒不可遏,群集在江南贡院门前喊冤。有人还在门上贴了“大字报”“孔方主试合钱神,题目先分富与贫(暗指考官方猷和钱开宗),还有一人将“贡院”两个大字改写成“賣完”(卖完)。“贡”字中间加了一个“四”字,改写成了“賣”(卖字的繁体);“院”字用纸贴去“阝”变成“完”字。讽刺堂堂选取人才的贡院,竟成金钱交易的商铺摊位。两位主考大人在考试结束返回之时,船过常州、苏州,又有大批士子追着船大骂,甚至向船上投掷砖头、瓦块。
这又被监察官员举报给皇帝,给事中阴应节参奏江南乡试舞弊,“北闱”乡试科举案,顺治帝怒气未消,现在又听到这个消息,更是火上浇油。这次丁酉江南乡试,正考官是翰林院侍讲方猷,是陪皇帝或太子读书的,是皇帝的顾问。副考官是翰林院检讨钱开宗。方猷到江南主考的时候,顺治亲自嘱咐他,要为国选才,严格考试,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儿,可恶至极。顺治下令绑了主持“南闱”科举的全部考官,押送京城。
不久江宁书店里就出现了一部传奇小说,叫《万金记》,以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字去一旁为金,影射方、钱二主考,描写了“万”、“金”二主考暗通关节、收受贿赂的丑态。著名戏曲家尤侗又写了一部剧本《钧天乐》,辛辣地嘲讽了主考官胡图(糊涂),压制真才实学的学子沈白,而把不学无术的贾斯文(假斯文)、程不正(成不正)和魏无知(鬼无知)封为三甲,从姓名谐音上我们就知道这三个高中之人是何等货色了。《钧天乐》剧本一直流传到北京,而且闹得满城风雨,顺治皇帝再添怒火。
过了年,又在中南海瀛台复试,“南闱”科举考中的举人全部参加,不得缺席,这回每个举人都身带枷锁,由护军营的官兵持刀监视,戒备森严,不像考场像刑场!南方的学子,衣服比较单薄,正月份,北京冷啊,凛冽寒风中答考卷,旁面还有大兵拿着刀,有的人又冷、又怕、就紧张哆嗦写不出字来。结果,只有吴珂鸣三试皆优,文列第一,考了个解元。有70多人准许参加三年后下次会试,还有10多人免去举人身份,暂停科考,就是若干年内不准报考公务员,还有20多人免去举人身份,停止科考,就是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从“南闱”科举考官被抓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最后结案,审理很长时间,顺治在刑部奏折上谕批方猷、钱开宗斩立决,妻子家产籍没入官,抄家之后,老婆、孩子、小妾都贬为官奴。其余叶楚槐等“南闱”全部考官18人(其中1人已经病死)立即处以绞刑,妻子家产籍没入官。绞刑好一点,得了全尸,斩刑是死无全尸。方章钺等八人作弊的新举人,各打40大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流放宁古塔,就是现在的东北牡丹江市往南一点,如今生活好啊,你到雪乡森林公园去旅游,看千里冰封,住农家火炕,吃五常大米和山珍野味,还能点评一下《我读红楼梦》。过去那是苦寒之地,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人去活受罪的。
在这场科举大案中,还有一个插曲,大名鼎鼎的江南名士吴兆骞交了白卷。平常,大家都认为他的文章“惊才绝艳”,而这次皇帝亲试,他交白卷,舆论哗然。有人说他是惊魂未定,又冷、又怕,吓得提笔忘字了。也有人说他是恃才傲物,故意卖弄,想吸引皇帝的眼球。
其实是吴兆骞看到当时考场如同刑场,有辱斯文,感慨万端,把笔一扔,说“我吴兆骞会因为考试行贿吗?”,语气和态度清高的很,摆出一种“这官儿不当也罢”的架势。这就触怒了顺治皇帝,给你复试的机会你不要,你以为你名气大就行了吗?看不起科举当官,也把你发配到宁古塔,当兵去吧!吴兆骞临走时,京中好友顾贞观、吴梅村、徐乾学等人都来为他送行,吴梅村还作了一首长诗《悲歌赠吴季子》送他上路。顾贞观是东林书院创始人东林党领袖顾宪成的后代,而这一位吴梅村,被一些研究者考证为《红楼梦》的原创作者,曹雪芹是后来的加工整理者,我们先读完《红楼梦》前八十回,再抽时间跟大家讨论别的!
流放边塞20多年,吴兆骞诗兴大发,写了许多悲愤慷慨的诗歌和催人泪下的书信,顾贞观机缘巧合进了权臣纳兰明珠家当家教,跟明珠的大公子纳兰容若成了好友,就是清代第一词人纳兰性德。在文化圈里纳兰性德比他爹的名气大的多,“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大家耳熟能详的纳兰词太多了!纳兰性德通过顾贞观了解到大诗人吴兆骞,惺惺惜惺惺,文人爱文人,就让他老爹向康熙皇帝求情,又花了钱把吴兆骞赎回来。
丁酉科举大案波及范围很广,影响深远,江南、北京之外,还有河南、山东、山西,受到牵连。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侍郎等不是考官儿的官,也分别受到了严厉处分。牵扯面之广,涉及人员之多,对全国震动之大,在清朝200多年的历史中,实属罕见。
所以我认为针对文本里那一句“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批语说“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如果真有历史事件所指的话,应该是丁酉南闱科举案。以受贿舞弊召来杀身之祸,完全符合“召祸”的说法,从北京案发、到江南出事,科考案接连发生可谓是“接二连三”,考官被处死,抄家,亲属发配为奴,新科举人被革去功名、抄家、全家流放,著名文人被无辜牵连,审理案件的法官也陷了进去,可谓“牵五挂四”。“南直召祸之实病”在“丁酉科考案”中完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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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群居生活产生了部落,能解决部落吃饭难题的人成为首领。人口不断繁衍,物质需求超过出居住地的承受能力,部落或者继续扩大地盘,或者迁徙,甚至分家。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部落不断增多,这时,部落当中能征善战者成为首领,这时首领的主要任务是带领部落抵御外敌,保住领地,其次才是发展生产,对抗灾害,改善生活。我认为部落时期的人才选拔是凭实力说话,谁能使部落强大,谁就是首领,就是人才。
生产力不断提高,人口继续增多,人类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部落战争不断上演,小部落沦为奴隶并入大部落,实力相当的大部落融合,产生了部落联盟,又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产生了早期的国家。在部落联盟或者国家内,人口多了,人才就多了,人才如何分工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于是,为了保证自己所在的集团继续发展壮大就有了传说中的“禅让”,主动让位给比自己更有才能的人。传说中尧、舜、禹作为最高领袖都是禅让的,那么其它的职位可想而知。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部落战争结下了仇恨,战俘变成了奴隶,奴隶的后代仍然是奴隶,奴隶不断增多,集中管理难度加大,奴隶就被分配给部落里的每位成员分别进行管理,奴隶沦为私有。奴隶的生存状况差,奴隶主的生存条件则进一步提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拥有较多奴隶的大奴隶主在部落联盟或者早期的国家内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大禹治水的时候要调动很多奴隶,有了这样的基础,他儿子启才能“父死子继”。
夏启所领导的部落联盟已经强大到没有其他部落联盟能与之抗衡,他既然开创了“家天下”,就需要获得联盟内所有部落首领的支持,自己能“父死子继”,当然要拉拢其它部落首领也这么做,其它部落首领大多数不愿“禅让”,他们选择支持夏启提出的“世袭”。夏启把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与国家管理相结合,推动了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继续发展。
王,受天之命以君临天下,被视为天之元子,所以称“天子”。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其嫡长子叫“宗子”,是王位继承者,是世袭的继承人,也称为世子。其余的儿子只能被封为诸侯,或留在王身边做卿、大夫、士。没当上王的诸侯、卿、大夫或士,其嫡长子是职位继承者。别的儿子,再往下一等分封。如此推演,祖宗是王的,后代也变成了平头百姓。刘备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他种地都吃不饱,还要编草鞋、卖草席。
夏、商的人才选拔,不看能力,只看出身。如果陈胜当时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回答肯定是“有种”。一个小孩生出来就注定他是不是人才,现在看起来十分可笑,但在夏启建国的时候,确实起到了拉拢支持者,稳定社会的作用。“圈子里”的人永远是人才,永远是国家的管理者。可是日积月累不断分封,“圈子里”有的人不断降级,最终被排除到“圈子外”。被排除出来的人从“圈子里”带出来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知识文化,在《我读红楼梦》的第六集跟大家讨论汉字的时候说过了。
这些有知识文化的人一旦出了“圈子”,就永远进不去了。社会底层有才能的人无法进入国家管理层,而在国家管理层的人又不必奋发有为,只要命好,就可以占着茅坑不拉屎,拉完屎仍然占着茅坑,长此以往,国将不国。遇到了英明的王,就会适当的调整“世袭”制度,通过教育,培养选拔人才。
到西周时期,人才选拔机制进步了一些,已经把学校教育、人才选拔、官吏任用三个环节联系在一起。西周时期官办学校,教育对象主要还是具有“世卿”特权的贵族子弟,送他们进国学深造,培养才能,每隔一年进行考查,学业有成的基础上,进行选士,入选名单上报,审核德行才能,再确定提拔任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才质量和管理水平。
西周末年,几代昏君,穷兵黩武损耗国力,周天子打光了可以制衡诸侯的中央军事力量,诸侯开始坐大,周王室失去了对全国的控制。诸侯效仿天子,为了培养本国人才纷纷开办学校,教育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贵族,一些有能力的平民被吸收培养、选拔任用。被培养完没有获得任用的平民,有了知识文化就开办私学,这样又促进了教育的进步,私学逐渐兴起,继续扩大教育对象。
各国诸侯和公聊大夫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广泛纳士,争相养士。士成为一个社会阶层,地位不断提高,影响日益扩大。养士之风开始盛行,为当时造就了一大批杰出人才,也进一步促进了私学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繁荣,为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创造了条件。
秦孝公变法图强,任用商鞅,推行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当官进级。其二,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地。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军功爵制显示了勃勃生机,直到秦始皇横扫**并吞九州,军功爵制都是秦国选拔人才的主要机制,相对于同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的养士之风更具优越性。
汉朝建立后,天下一统,国家逐步和平稳定,军功爵制和养士之风不适应人才选拔的需要,在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刘邦开始实行选举取士制度。这种制度起初是一种补充官员的用人制度,包括皇帝征召、私人荐举等方式,逐渐演变成了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其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常科,最主要的科目是孝廉科,各州郡每年按人口比例举荐孝廉,孝廉的标准则是“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基”,“孝顺”“廉正”是成为人才的基本条件。另一类是特科,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选才标准和名目,科目开设随心所欲,最主要的科目是贤良方正,就是招能“直言进谏”的人,以广开言路,匡正帝王过失。另外还有明经科、明经就是通晓经学,读书读的好。“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了。还有阴阳、兵法等科目。
察举制度实施之初,能够体现选贤任能的人才选拔原则,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家经典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察举的前提是主管官员的举荐,在举荐中又没什么客观的考核标准。想吸引官员的眼球,让他看见你,举荐你,名声是很重要的,于是,就有人为了成为名士,沽名钓誉、相互吹捧、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导致士风日下,察举不实。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在察举的基础上,增加了考试,儒生考儒家经典,文吏考奏章律令。察举制发展为推荐与考试相结合,想通过考试,就要好好学习,学校成为选拔人才的辅助机构。
东汉末年,察举制被门阀士族操纵、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社会舆论,举荐和考试过程中**现象严重,军阀割据,群雄并起,曹操脱颖而出。曹操并非出自于名门士族,他爷爷恰恰是跟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不少名士瞧不起曹操,与曹操政权对抗。因此曹操既要拉拢一部分名士跟他合作,又必须压制以名士为代表的地方大族势力,他多次颁布命令唯才是举,绕过一些名门士族选拔人才。曹**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建议,推行“九品中正制”,作为但当时察举制的补充。
“九品中正制”是中央政府(吏部)直接派人到州或郡做大小中正官,由中正官推荐人才、中央审核选拔人才的政策。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郡里的小中正把管辖区域内的知名人士,按其德行、才能分为“九等”或者说“九品”,上报大中正,大中正核实后,上报司徒,最后再上报给吏部审查,审查后按品位高低作为委任大小官吏的备用人选。
这种情况似乎是把选拔人才的推荐权和审核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打击地方门阀大族。但另一方面却方便了掌权的中央豪门大族,他们逐渐控制地方乃至中央的选举。那些官职低微或没能当官儿的地方世家大族日趋衰落,既得利益集团的中央豪门大族地位进一步巩固,东晋时,掌权的门阀士族发展到顶峰,选拔人才特别重视血统门第而忽略品德才干,你生的是地方,命好就可以了!从而造成学校教育发展的倒退。所以说,有些政策提出来是时候是好的,在执行过程中越变越坏,坏到一定程度,又会被更先进更科学的政策所取代。
经过南北朝几百年的战乱,隋文帝杨坚统一中国,他连续打击门阀势力,士族制度逐渐崩溃,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除了维护士族特权的“九品中正制”,推行以考试为主的人才选拔制度,开始实施科举制度。到了唐代,完成了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的过渡,全面推行科举选才。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选才不经过推荐,而由中央政府或皇帝亲自进行(分科)考试、录取人才的选拔政策。唐朝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分别为乡试――省试――吏部试。通过考试,公开竞争,层层选拔,吏部考试合格的才被任命为官。
宋朝基本上沿用唐朝的科举制度,并进行了改革创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殿试制度,皇帝直接参与。二是规定考试周期,乡试、会试、殿试三年一次。三是限制考官权力,并制定一系列的防范考试作弊的措施。
辽金时期对科举制度不重视,只是为汉人所设,成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一种手段。
元朝对科举制度继续改革创新一是明确确定考试的具体日期。并规定考试考三场,每场之间相隔三天。二是明确考试范围,出题范围是《论语》《孟子》《中庸》《大学》,答题范围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
明朝科举制度在沿袭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式规定“三年大比”的制度,“大比之年”举行乡试,秀才可以参加乡试,每三年一次,农历八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考试,每场三天。正值秋天,故称为“秋试”,又叫“秋闱”。乡试过关的举人可以参加第二年的会试,也是每三年一次,农历二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考试,每场三天。故称为“春试”,也叫“春闱”。第二,明代规定考卷必须写八股文体。第三,考试过程改为四个阶段。明朝科举在保留乡试、会试、殿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童生试。
童生试是获得参加科举考试资格的选拔赛,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到清朝童生试制度更加完备。
县试在各县举行,由知县主持,参加县试的考生要到本县礼房报名,我们知道中央有国务院,对应县里的县政府,当时朝廷中央六部有礼部,在县里对应的就是礼房。到礼房报名,要填写报名表,籍贯、姓名、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祖上三代履历等,跟现在填写学籍表差不多,但是不用填性别,女性不能参加考试。填完报名表,需要找四个同时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然后这五个人相互联名担保,签字、画押,还要再找一名已经考过了童生试的廪生做特别担保人。如此复杂,主要是想确保考生是本县籍贯,防止冒名顶替,还要保证考生祖上三代没有罢官免职的,没有犯罪服刑的,还要保证考生身家清白,不是倡优奴仆等贱民的后代,还要保证考生没有为父母服丧守孝的。然后,凭考卷上盖的戳对号入座,单人单间,连考四场。
县试通过后可以参加府试,一般有由知府主持,联名担保人要再多找一个,其它的要求跟县试差不多,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考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便可以继续参加院试。有些读书人要考很多年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考试成为童生。有些读书人一次考试就得到了童生的身份,可就是过不了院试,到了白发苍苍仍是童生,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个老童生。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考试,由皇帝任命学政到全国各地当主考官,学政也叫“提督学院”,所以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叫“院试”,能被任命为学政的一般都是进士出身的监察御史、六部侍郎等中央官员。我们第一集讲的戚蓼生,就当过云南学政。
院试的第一次考试叫岁试,获得童生身份的人可以参加,联名担保人要再多一个,特别担保人也要再多一个,院试过关,童生就变成了生员,通称“秀才”。秀才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徭役、赋税,见县官不跪、不能被随便用刑等基本特权。名列前茅的生员被称“廪生”,享受国家特殊生活补贴,而且读书人想参加童生试必须请“廪生”充当特别担保人,所以作为秀才之首,“廪生”在地方上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特别出类拔萃的还能被保送到国子监读书,成为准备贡献给皇帝的贡生。
当地的一批老秀才,也必须参加院试的第一次考试,选拔出成绩好的,再跟新秀才们一起参加第二次考试。院试的第二次考试叫“科试”,考试过关,被称为“录科”,整个童生试到此圆满结束,接下来就可以在“大比之年”参加乡试了。贾雨村有资格参加乡试,是很不容易的,作为一个读书人也是值得骄傲的。
刚才咱们说了,乡试又叫“秋闱”,秋闱一战成功,就是“举人”了,乡试中举叫乙榜,也叫乙科。发榜公布考试结果时,正值桂花飘香,又称桂榜,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举人不仅可以参加会试,就算会试考不过,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下级官员,老百姓可以称呼举人为“老爷”了。
“大比之年”乡试中举的,和往届的老举人可同时参加第二年春天举行的会试,春闱一战成功,举人就变成贡士了,贡献给皇帝的知识分子,就有了参加殿试的资格。发榜公布考试结果时,正值杏花烂漫,又叫杏榜,会试第一名叫“会元”。
会试场所保存的最完整的是南京夫子庙,每位参加考试的举人,单人单间,称为“号房”。监考很严,考生进入时,要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小抄”。当考生进入“号房”后,就要锁门。“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考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号房”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几根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做饭、取暖。考生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都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举人参加会试都这样,前面我们说的乡试、童生试可想而知。
全国参加会试的举人大约有二十分之一的比例成为贡士,可继续参加殿试,少的时候一百来人,多的时候二三百人。殿试,皇帝亲自出题、亲临考场,只考一场“策问”,就是问考生时事政治、经济发展、治国安邦、巩固政权等策略。殿试过关,就是“进士”了,公布殿试结果的榜,叫甲榜,也叫甲科,因为发榜用的是黄纸,又称金榜。金榜题名的进士们被分成三批公布。一甲三人,是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就是剩下的所有考生,只要参加殿试,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结束,科举的路就走到头儿了,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能重考。进士们就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低级官员了,身份地位比举人高,升迁提拔也比举人快。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金字塔的顶尖人物,考中状元就意味着“一举成名天下知”,三年中只产生一名状元,没有超人的才华、坚强的毅力、健康的体魄,考状元是不可能的。也有读书人乡试第一是“解元”,会试又考第一是“会元”,到了殿试还是第一“状元”,这就叫“连中三元”。1300年的科举历史上,文科“连中三元”的也就十几个人。
时间有限,我们讨论的都是一般情况,科举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和民主精神。它对当时中国周边的朝鲜、日本、琉球、越南等国影响深远,对英、法、德、意等工业革命的欧洲列国也有不小影响。国内,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参政要求,缓和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稳定,人才选拔任用之权完全控制在中央政府手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然而,科举考试内容局限于几部儒家经典,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这样造成了学校注重应试教育,不利于培养和选拔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另外,科举考试把读书、科考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很多人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中进士,当官,这种思想影响了学校教育,其他学术思想得到压制和禁锢,尤其是自然科学,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奴才盛行、人才凋零,是我国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竞争中落后挨打的原因之一。
甄士隐家失火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甄士隐家失火,【文本描写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针对这一句有一条批语【甲戌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在第二集讨论戚蓼生序文的时候,我引用过文本里的这句话“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当时,结合作者的写作手法简单的谈了我的看法,我认为作者明写葫芦庙失火引发的甄家被烧,暗写贾府衰败的**是一次抄家,大家族嘛,亲朋好友、门生故旧,肯定也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一个利益集团被连根拔除,这里出现了一条重要批语,“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条批语历来争议很大。
批语里的“南直”,是南直隶省,清朝改为江南省,我们在第九集里讨论过一次,再简单说一遍。洪武初年,朱元璋建都应天府(今南京),称为京师。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扬州府、庐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共14个府级单位直接隶属朝廷中央,称为“直隶”,管辖范围大约是现在的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顺天府,北京成了新首都,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由顺天府、永平府、大名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延庆州、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称为“北直隶”,简称“北直”,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外加河南、山东的一小部分。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原来京师辖区“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原辖区基本不变,“南直隶”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
到了清朝,顺治二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今南京)。“南直”的概念逐渐淡化,官方称呼“南直隶”200多年,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
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众说纷纭。围绕着南直地区,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扬州十日”或“嘉定三屠”,考证派争论不休、没有合理的结果,小说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干脆忽略这条批语,我谈谈我的看法,以待高明。
“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咱们在第八集讨论“文字狱”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南直”地区,但不符合“召祸”的特征,所谓“召祸”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
曹雪芹家被抄,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称为“南直召祸”是不合适的。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
既然批书人把“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一句批注在书里,这个“南直召祸”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是广为人知的,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实病”就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南直召祸”还能指什么?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
满清入关后,为了巩固政权,加强统治,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官僚的支持,需要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顺治元年宣布要沿袭明朝科举制度,按期科考选拔人才。顺治二年在率先征服的北方几省举行乡试,满清统治者以前没这么玩过,就先搞试验,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有一定效果,接着在江南地区推行乡试,江南乡试俗称南闱,北京顺天府乡试则称北闱。在顺治年间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大案——丁酉江南乡试案。
明朝对于科举案件,一般处罚较轻。最多对考官用仗刑,用板子打屁股,然后贬官,也死不了人,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作废,三年后再考。明朝末年官场黑暗,**成风,科举舞弊早就见怪不怪了,这种不良风气延续到顺治时期,顺治六岁即位,是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小孩太小,他叔叔王多尔衮摄政。科举制度恢复了,但是多尔衮忙着征服全国,还要镇压叛乱,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考试算什么呀!当时统治者不在乎,也没时间,忙不过来。考场上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比明朝末年还严重,考官们好处太大了。
前些年兵荒马乱,顺治皇帝又小,就这样进行了科举,顺治亲政后一边继续玩科举,一边还要摆平很多事,考官们看出皇帝要选拔拉拢汉人来统治更多的汉人,又欺负皇帝是新手根本不懂其中的奥妙,就更加肆无忌惮。首先案发的是北闱科举案,北京顺天府举行的乡试出事儿了。
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公开接受给事中陆贻吉、博士蔡元义、进士项绍芳的贿赂,京官三品官儿以上的子弟全都录取,公共权力成了考官谋取私利,结交人脉的工具。常言道,“有钱无势被人欺”,有钱的不如有权的,官小的不如权重的,花了银子没有名额了也考不上。于是发榜后,议论纷纷,真才实学没考上的和花了冤枉钱没名额的都喊冤告状。
特别是花了冤枉钱的,他们有点资本,有些门路,就连续上访,成功了。给事中任克溥上疏顺治皇帝揭发此事,调查属实,顺治龙颜大怒,李振邺、张我朴、蔡元义、陆贻吉、项绍芳,非法考中举人的田耜i、邬作霖被判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没有缓和的余地,他们的家产被抄,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到尚阳堡,就在如今的铁岭象牙山风景区附近。
为了保证科考的公平与公正,防止考生舞弊和考官**,按照《大清律例》,一旦发现,犯罪的要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然后发配边疆地区充军,大家在老照片或者影视剧里,见过这种辱刑,用方形厚木板,套住罪犯脖子,有时还套住双手,强制罪犯在监狱外或官府衙门前示众,枷锁最轻的三十斤,重的可达一百五十斤,是对罪犯精神上羞辱和身体上惩罚。如果罪犯带一百多斤的枷锁,用木板拼成的整个枷锁是非常大的,站不住,太沉了,蹲都蹲不下,太长了,更别说躺着了,重枷戴上,罪犯活不了几天。
顺治皇帝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既然严惩了,觉得就应该一查到底,用血的教训杜绝这类事件发生,于是命令礼部把顺天府乡试考中举人的,都招回北京进行复试,不准缺席。复试时间和考题,全部由皇帝钦定。过了年,正月十七日,在中南海瀛台举行复试。每一位新科举人都由两名大内侍卫持刀押送,二十五日复试结果出炉,免去苏洪濬jun等8人的举人资格,继续查这八个不合格举人的幕后推手,四月二十三日,顺治皇帝在太和门亲自审问,把比着前几天应处死的这25人痛加训斥后,各打四十大板,流放尚阳堡,能去铁岭象牙山永久性旅游,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顺治帝还放出狠话,说从今以后,考官考生们都给我老老实实的,再有类似事件,看我怎么收拾你!
刚过半年,就出了南闱科举大案。“南闱”发榜以后,中举120名,有不少是江南名士,但还不少是贿赂考官而取得的举人。半年前的“北闱”科举案罪犯受到严惩,大大鼓舞了江南学子,就造成了“**”。当时公布成绩时,就有些落榜的考生拦住考官责问、怒骂。落榜的学子们怒不可遏,群集在江南贡院门前喊冤。有人还在门上贴了“大字报”“孔方主试合钱神,题目先分富与贫(暗指考官方猷和钱开宗),还有一人将“贡院”两个大字改写成“賣完”(卖完)。“贡”字中间加了一个“四”字,改写成了“賣”(卖字的繁体);“院”字用纸贴去“阝”变成“完”字。讽刺堂堂选取人才的贡院,竟成金钱交易的商铺摊位。两位主考大人在考试结束返回之时,船过常州、苏州,又有大批士子追着船大骂,甚至向船上投掷砖头、瓦块。
这又被监察官员举报给皇帝,给事中阴应节参奏江南乡试舞弊,“北闱”乡试科举案,顺治帝怒气未消,现在又听到这个消息,更是火上浇油。这次丁酉江南乡试,正考官是翰林院侍讲方猷,是陪皇帝或太子读书的,是皇帝的顾问。副考官是翰林院检讨钱开宗。方猷到江南主考的时候,顺治亲自嘱咐他,要为国选才,严格考试,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儿,可恶至极。顺治下令绑了主持“南闱”科举的全部考官,押送京城。
不久江宁书店里就出现了一部传奇小说,叫《万金记》,以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字去一旁为金,影射方、钱二主考,描写了“万”、“金”二主考暗通关节、收受贿赂的丑态。著名戏曲家尤侗又写了一部剧本《钧天乐》,辛辣地嘲讽了主考官胡图(糊涂),压制真才实学的学子沈白,而把不学无术的贾斯文(假斯文)、程不正(成不正)和魏无知(鬼无知)封为三甲,从姓名谐音上我们就知道这三个高中之人是何等货色了。《钧天乐》剧本一直流传到北京,而且闹得满城风雨,顺治皇帝再添怒火。
过了年,又在中南海瀛台复试,“南闱”科举考中的举人全部参加,不得缺席,这回每个举人都身带枷锁,由护军营的官兵持刀监视,戒备森严,不像考场像刑场!南方的学子,衣服比较单薄,正月份,北京冷啊,凛冽寒风中答考卷,旁面还有大兵拿着刀,有的人又冷、又怕、就紧张哆嗦写不出字来。结果,只有吴珂鸣三试皆优,文列第一,考了个解元。有70多人准许参加三年后下次会试,还有10多人免去举人身份,暂停科考,就是若干年内不准报考公务员,还有20多人免去举人身份,停止科考,就是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从“南闱”科举考官被抓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最后结案,审理很长时间,顺治在刑部奏折上谕批方猷、钱开宗斩立决,妻子家产籍没入官,抄家之后,老婆、孩子、小妾都贬为官奴。其余叶楚槐等“南闱”全部考官18人(其中1人已经病死)立即处以绞刑,妻子家产籍没入官。绞刑好一点,得了全尸,斩刑是死无全尸。方章钺等八人作弊的新举人,各打40大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流放宁古塔,就是现在的东北牡丹江市往南一点,如今生活好啊,你到雪乡森林公园去旅游,看千里冰封,住农家火炕,吃五常大米和山珍野味,还能点评一下《我读红楼梦》。过去那是苦寒之地,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人去活受罪的。
在这场科举大案中,还有一个插曲,大名鼎鼎的江南名士吴兆骞交了白卷。平常,大家都认为他的文章“惊才绝艳”,而这次皇帝亲试,他交白卷,舆论哗然。有人说他是惊魂未定,又冷、又怕,吓得提笔忘字了。也有人说他是恃才傲物,故意卖弄,想吸引皇帝的眼球。
其实是吴兆骞看到当时考场如同刑场,有辱斯文,感慨万端,把笔一扔,说“我吴兆骞会因为考试行贿吗?”,语气和态度清高的很,摆出一种“这官儿不当也罢”的架势。这就触怒了顺治皇帝,给你复试的机会你不要,你以为你名气大就行了吗?看不起科举当官,也把你发配到宁古塔,当兵去吧!吴兆骞临走时,京中好友顾贞观、吴梅村、徐乾学等人都来为他送行,吴梅村还作了一首长诗《悲歌赠吴季子》送他上路。顾贞观是东林书院创始人东林党领袖顾宪成的后代,而这一位吴梅村,被一些研究者考证为《红楼梦》的原创作者,曹雪芹是后来的加工整理者,我们先读完《红楼梦》前八十回,再抽时间跟大家讨论别的!
流放边塞20多年,吴兆骞诗兴大发,写了许多悲愤慷慨的诗歌和催人泪下的书信,顾贞观机缘巧合进了权臣纳兰明珠家当家教,跟明珠的大公子纳兰容若成了好友,就是清代第一词人纳兰性德。在文化圈里纳兰性德比他爹的名气大的多,“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大家耳熟能详的纳兰词太多了!纳兰性德通过顾贞观了解到大诗人吴兆骞,惺惺惜惺惺,文人爱文人,就让他老爹向康熙皇帝求情,又花了钱把吴兆骞赎回来。
丁酉科举大案波及范围很广,影响深远,江南、北京之外,还有河南、山东、山西,受到牵连。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侍郎等不是考官儿的官,也分别受到了严厉处分。牵扯面之广,涉及人员之多,对全国震动之大,在清朝200多年的历史中,实属罕见。
所以我认为针对文本里那一句“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批语说“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如果真有历史事件所指的话,应该是丁酉南闱科举案。以受贿舞弊召来杀身之祸,完全符合“召祸”的说法,从北京案发、到江南出事,科考案接连发生可谓是“接二连三”,考官被处死,抄家,亲属发配为奴,新科举人被革去功名、抄家、全家流放,著名文人被无辜牵连,审理案件的法官也陷了进去,可谓“牵五挂四”。“南直召祸之实病”在“丁酉科考案”中完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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