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062
好像所有事情在云荞决定嫁给沈如珩的那一刻全都改变了,哪怕是齐思恒都一改之前的态度和性情,突然变得喜欢她,甚至话语中透露出娶阮云蓉是因为她像她。
真是可笑,上一世作为他的妻子,她都没有感觉到齐思恒对她的任何偏爱。
即便是她后来不再是肥胖的样子,瘦了下来,除了偶尔能感受到齐思恒对她不再似之前那样苛刻之外,再无其余的心思和想法。
怎么只是换了个顺序,他就成了这副情种的嘴脸。
每次想到之前,自己对齐思恒所存的心思,云荞便觉得自己真是可悲。
明明知道有个人横亘在其中,到死她都心存侥幸,想着有朝一日,齐思恒的心能偏向她几分。
其实现在想来,齐思恒不碰她,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表明了他其实并不喜欢她。
云荞不知道王禾娇到底使了什么手段,能够将齐思恒拴得那样牢。
沈如珩大约是察觉到云荞情绪的变化,他说“之前看到南郊有个河滩是你名下的,不如去那边看看,散散心。”
云荞没有拒绝,沈如珩很少主动提出要去什么地方,只要沈如珩说,云荞便很少扫他的兴。
主仆四人雇了辆马车,径直去了河边。
这个河滩云荞有印象,河滩附近的河蚌还算多,营收主要在珍珠上。
只是天然养殖,虽说投放的成本极低,但是营收也不高,基本上只算得上是个赚不到钱也不亏钱的不起眼的地方。
这一处的管理者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
因为营收差,基本上也用不上什么工匠。
成熟的河蚌数量少,珍珠的品相也一般,很少有上乘的珍珠。
其实这个区域离京都也不算近,即便有品相好的珍珠,也有很大可能到不了云荞手中。
云荞目前并未对此处做出规划调整,恰好趁此机会好好勘察一番,便由着去了。
不过今日过来,天气倒数不错,太阳比较大,阳光足,下水也不会过冷。
老妇人只见过云荞一次,这次见她带人过来,倒是亲络地将她领到据说珍珠品相最好的区域。
妇人说这里的河蚌基本上都是两三年左右才能长成,出珍珠的概率并不大。
“这能养珍珠的河蚌肉质又不好,是做不成食物的,基本上也就是拿回去喂喂家里的鸡鸭。”说着,妇人卷起裤腿,踏进小河中,摸索一番之后从河水中举着一只半个手掌大的河蚌出来,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蚌壳的接口出划了一刀,然后再掰开。
在河蚌上沿的蚌肉里用手指捏了捏,又再另一侧捏了捏,之后用力一挤,便将一颗红豆大小的珍珠挤了出来。
“像这种大小的珍珠还算常见,其实更多时候都是没有的。”将珍珠放进自己腰间的布袋中,妇人又弯下身子,在水中摸索。
“若是专门养殖这些东西,您觉得如何?”云荞看了眼这边的面积,望不到尽头,阮家的家业确实比较大,对于这种地方,对于阮岑而言从来都是不愿管的。
因为相比于其他的生意,这个地方的收益实在来得太慢。
而对于云荞而言,她倒是不怕的。
其一,因为云荞眼下的精力有限,现在的心思主要放在了胭脂铺上。并且日前,胭脂铺也开始盈利,另一边专门面向达官贵人的南胭的铺面也开始装潢,张金枝也开始做一些更精细的成品作为南胭的开业商品。
这南郊的河蚌与珍珠的生意,投入与产出都需要些时间,云荞眼下已经培养出一批她还算信任的手下,这边交由他们看顾便好,她只要请专业的人规划好怎样养殖河蚌,如何提高产珠率。
其二,现在手中有这胭脂铺,选用的原料,若是自己有精力和能力自产是最好的,可以有效降低成本,而之前各个商铺的人,云荞也有处可用,不必只付出月银。
而这河蚌产的珍珠,成色尚佳的可以拿到世面上去卖,成色不好的,可以用来磨成粉,作为胭脂铺的另一个主打的商品,养颜用的珍珠粉。
从现在开始专门养殖河蚌,尚且来得及。
妇人教会云荞怎样去从河滩中找到河蚌的方法之后便去了离几人稍远一些的地方,将这一处留给了他们。
即便是在南郊,沈如珩也要避免偶发事件,只能坐在轮椅上看着三个人纷纷脱了鞋袜,踏进了河滩中寻找起河蚌来。
妇人临走之前还给他们留了一把小刀用来划开蚌肉。
云荞瞧着妇人还算淳朴,当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要他们将河蚌肉留下来,她拿回去喂鸡鸭。说是喂蚌肉的母鸡下的蛋都比别人家的成色好,可以多卖些钱。
珠珠摸了一只半大的河蚌,举给云荞看。
云荞还未说话,飞羽先发出来嘲笑声来“你这河蚌这么小,这里头的珍珠还不得芝麻那么大。哈哈哈哈……”
气得珠珠狠狠瞪了飞羽一眼,咬牙切齿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举起手里的小河蚌,朝着正低头找河蚌的飞羽的头扔了过去。
听到飞羽哎呦一声捂住了头,才心满意足地换了个地方继续。
见这两个冤家如此,云荞偷偷笑,视线投向沈如珩那边,只见他正微笑看着自己,云荞回他一个笑,拿着手中才抠出来不久的珍珠,从河中踏上案,鞋都没穿,小跑着跑到沈如珩面前,将手中的珍珠放到了沈如珩的手中。
“就是太小了。”云荞笑道,“孔都没有办法穿。”
“要不然你也来吧?我看你这样坐着,属实无趣。”
云荞知道沈如珩从小便如此,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情都不能做,一直都只能做自己该做的事。
为了更好的掩饰自己,他只能装作这般模样。
即便是到了荒无人烟的南郊,他也要扮演好自己病秧子的角色。
她当然知道,沈如珩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才提议来这边找珍珠的,她其实也想沈如珩能陪着她一起疯笑玩闹。
果然,沈如珩摇头,他大约是习惯将自己的喜好或者期待隐藏的很深,云荞都不能从他的表情和反应中看出,究竟是他不想,还是不能。
云荞前一世也是如此,只做家中长辈要她去做的事情,学画画、学写字、学乐器、学一切大家闺秀需要学的东西,用一个套子将自己禁锢起来,所有人都觉得她知书达理,温柔娴静。
所以这一世,云荞谁的话都不想听,我行我素地弄坏了乐器老师的琴,画花了书法老师的脸,所有能表达自己叛逆难训的事情,她都做了一遍。
不得不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很快乐。
不过,她仍有前世的记忆,那些前世学会的东西,这一世她信手拈来,也无需再学。
这大概也算是她的优势。
“砂石与蚌壳锋利,你光着脚,不要在急躁,当心受伤。”沈如珩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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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笑,上一世作为他的妻子,她都没有感觉到齐思恒对她的任何偏爱。
即便是她后来不再是肥胖的样子,瘦了下来,除了偶尔能感受到齐思恒对她不再似之前那样苛刻之外,再无其余的心思和想法。
怎么只是换了个顺序,他就成了这副情种的嘴脸。
每次想到之前,自己对齐思恒所存的心思,云荞便觉得自己真是可悲。
明明知道有个人横亘在其中,到死她都心存侥幸,想着有朝一日,齐思恒的心能偏向她几分。
其实现在想来,齐思恒不碰她,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表明了他其实并不喜欢她。
云荞不知道王禾娇到底使了什么手段,能够将齐思恒拴得那样牢。
沈如珩大约是察觉到云荞情绪的变化,他说“之前看到南郊有个河滩是你名下的,不如去那边看看,散散心。”
云荞没有拒绝,沈如珩很少主动提出要去什么地方,只要沈如珩说,云荞便很少扫他的兴。
主仆四人雇了辆马车,径直去了河边。
这个河滩云荞有印象,河滩附近的河蚌还算多,营收主要在珍珠上。
只是天然养殖,虽说投放的成本极低,但是营收也不高,基本上只算得上是个赚不到钱也不亏钱的不起眼的地方。
这一处的管理者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
因为营收差,基本上也用不上什么工匠。
成熟的河蚌数量少,珍珠的品相也一般,很少有上乘的珍珠。
其实这个区域离京都也不算近,即便有品相好的珍珠,也有很大可能到不了云荞手中。
云荞目前并未对此处做出规划调整,恰好趁此机会好好勘察一番,便由着去了。
不过今日过来,天气倒数不错,太阳比较大,阳光足,下水也不会过冷。
老妇人只见过云荞一次,这次见她带人过来,倒是亲络地将她领到据说珍珠品相最好的区域。
妇人说这里的河蚌基本上都是两三年左右才能长成,出珍珠的概率并不大。
“这能养珍珠的河蚌肉质又不好,是做不成食物的,基本上也就是拿回去喂喂家里的鸡鸭。”说着,妇人卷起裤腿,踏进小河中,摸索一番之后从河水中举着一只半个手掌大的河蚌出来,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蚌壳的接口出划了一刀,然后再掰开。
在河蚌上沿的蚌肉里用手指捏了捏,又再另一侧捏了捏,之后用力一挤,便将一颗红豆大小的珍珠挤了出来。
“像这种大小的珍珠还算常见,其实更多时候都是没有的。”将珍珠放进自己腰间的布袋中,妇人又弯下身子,在水中摸索。
“若是专门养殖这些东西,您觉得如何?”云荞看了眼这边的面积,望不到尽头,阮家的家业确实比较大,对于这种地方,对于阮岑而言从来都是不愿管的。
因为相比于其他的生意,这个地方的收益实在来得太慢。
而对于云荞而言,她倒是不怕的。
其一,因为云荞眼下的精力有限,现在的心思主要放在了胭脂铺上。并且日前,胭脂铺也开始盈利,另一边专门面向达官贵人的南胭的铺面也开始装潢,张金枝也开始做一些更精细的成品作为南胭的开业商品。
这南郊的河蚌与珍珠的生意,投入与产出都需要些时间,云荞眼下已经培养出一批她还算信任的手下,这边交由他们看顾便好,她只要请专业的人规划好怎样养殖河蚌,如何提高产珠率。
其二,现在手中有这胭脂铺,选用的原料,若是自己有精力和能力自产是最好的,可以有效降低成本,而之前各个商铺的人,云荞也有处可用,不必只付出月银。
而这河蚌产的珍珠,成色尚佳的可以拿到世面上去卖,成色不好的,可以用来磨成粉,作为胭脂铺的另一个主打的商品,养颜用的珍珠粉。
从现在开始专门养殖河蚌,尚且来得及。
妇人教会云荞怎样去从河滩中找到河蚌的方法之后便去了离几人稍远一些的地方,将这一处留给了他们。
即便是在南郊,沈如珩也要避免偶发事件,只能坐在轮椅上看着三个人纷纷脱了鞋袜,踏进了河滩中寻找起河蚌来。
妇人临走之前还给他们留了一把小刀用来划开蚌肉。
云荞瞧着妇人还算淳朴,当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要他们将河蚌肉留下来,她拿回去喂鸡鸭。说是喂蚌肉的母鸡下的蛋都比别人家的成色好,可以多卖些钱。
珠珠摸了一只半大的河蚌,举给云荞看。
云荞还未说话,飞羽先发出来嘲笑声来“你这河蚌这么小,这里头的珍珠还不得芝麻那么大。哈哈哈哈……”
气得珠珠狠狠瞪了飞羽一眼,咬牙切齿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举起手里的小河蚌,朝着正低头找河蚌的飞羽的头扔了过去。
听到飞羽哎呦一声捂住了头,才心满意足地换了个地方继续。
见这两个冤家如此,云荞偷偷笑,视线投向沈如珩那边,只见他正微笑看着自己,云荞回他一个笑,拿着手中才抠出来不久的珍珠,从河中踏上案,鞋都没穿,小跑着跑到沈如珩面前,将手中的珍珠放到了沈如珩的手中。
“就是太小了。”云荞笑道,“孔都没有办法穿。”
“要不然你也来吧?我看你这样坐着,属实无趣。”
云荞知道沈如珩从小便如此,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情都不能做,一直都只能做自己该做的事。
为了更好的掩饰自己,他只能装作这般模样。
即便是到了荒无人烟的南郊,他也要扮演好自己病秧子的角色。
她当然知道,沈如珩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才提议来这边找珍珠的,她其实也想沈如珩能陪着她一起疯笑玩闹。
果然,沈如珩摇头,他大约是习惯将自己的喜好或者期待隐藏的很深,云荞都不能从他的表情和反应中看出,究竟是他不想,还是不能。
云荞前一世也是如此,只做家中长辈要她去做的事情,学画画、学写字、学乐器、学一切大家闺秀需要学的东西,用一个套子将自己禁锢起来,所有人都觉得她知书达理,温柔娴静。
所以这一世,云荞谁的话都不想听,我行我素地弄坏了乐器老师的琴,画花了书法老师的脸,所有能表达自己叛逆难训的事情,她都做了一遍。
不得不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很快乐。
不过,她仍有前世的记忆,那些前世学会的东西,这一世她信手拈来,也无需再学。
这大概也算是她的优势。
“砂石与蚌壳锋利,你光着脚,不要在急躁,当心受伤。”沈如珩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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