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缘由(上)

    夜色渐浓,城市依旧是繁华喧嚣。霓虹灯点亮了城市的奢华,也掩盖了星月的清辉,放肆的把变幻的色彩投向天空,天空朦胧,就连黑也都不纯粹了。

    这里是金陵古城,此时已然是深夜十二点了。除了那些恨不得睡觉都要抱着手机的人,几乎大多数都已然沉入梦乡。

    说起金陵这座古城,人们总是能联想到许多的东西,比方说明朝时期和民国时期。明朝太远我们先暂且不提,但是提到民国,大家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孙中山先生,那么金陵的总统府想必大家都应该有所耳闻,据说在战争期间这里面还闹过鬼。

    而在这总统府的一旁,仅仅只有一墙之隔的距离,每当夜晚降临,却是如同两个世界一般。

    同样的民国式建筑,不过这些样式就显得颇为奇特了。毫无修饰与浮华的青砖即是墙体又是外部装饰,烟灰色的墙面上,勾勒出了白色的砖缝。

    虽然也具有一定的民国式建筑的特点,但既不像是与总统府一般的那种中西结合后的古典柱廊式建筑造型,也不像那些普通的老式民国居民楼一般的上覆筒瓦,四周墙体皆是老式清砖组成的模样。

    而每当夜晚降临,这些民国式建筑之中总是能发出阵阵奇怪的声响,其中就杂加着男女的尖叫声。更是有着一群穿着打扮怪异之人,在五颜六色的光芒之下不住的摇摆着身躯,如果是民国时期的人看到这些情景自然觉得很是怪异。

    当然这并不是所谓的“闹鬼”,这些民国式的建筑也并不是百年前建成的,即使有这一人多高的爬山虎为其增添出时光沉淀出来的厚重感。这些都是现代模仿民国时期的商业街区,即使有其中几幢是老式建筑翻新而来,那也是现代感颇足,这里也更是全国知名的大型酒吧街区。

    在酒吧街区某家夜店的二层,迈步走进其中,震耳欲聋般“大房间”风格的电子音乐伴随着每一次呼吸而闪耀的白色灯光不断回响在整个夜店之内,四周尽是人们疯狂的尖叫声。更是在那台上的c一声呼喝之下,众人尖叫声的分贝瞬间升起,竟是一下便将音乐声都给盖了下去。

    两侧摇头灯的白色灯光瞬间转换成了别的颜色,顶部吊着的魔球灯也是散发出幽暗的蓝紫色。当幽暗与绚丽的灯光交织在一起,舞池两旁的喷纸机瞬间喷射出无数白色短纸条来,犹如雪花一般,飞向空中后朝着四面八方的人们笼罩而下。

    舞池之上的小年轻们倒是这家夜店的常客,他们伴随着音乐不停地摇着头。不过姿势与那些不断扭动肢体的舞女嫩模们相比之下,动作显得很是单一。

    那些卡座上的中年客人们一手搂过几乎能当自己女儿一辈的陪玩嫩模们,一口灌下也不知真假的酒水,再慢慢的吸上一口烟。喷云吐雾的他们在大量的酒精刺激之下几乎快要认为自己能够腾云驾雾了,整个人的身子轻飘飘的,仿佛是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而那些嫩模在拿到了客人的小费之后,双手下意识的就搂住了客人的脖子,脸上开心的神情几乎无法形容,那张不知涂了多厚粉的脸在灯光的照射下像鬼似的。

    别的桌上的客人们喝着酒,摇着骰子,一个个称兄道弟的。更有贴耳密语之下,也不知道在说着谁的坏话。

    总之他们中的某些人确实很虚伪,虚伪的和那台上放着别人早已经录制好思路套曲的dj们一样。台上那个几乎是没有任何混音手法的女dj,正在不断拨动着无关紧要的按钮,似乎只会赔着个假笑脸,抖动着她那对傲人的双峰。

    夜店里的人们也大都是如此,根本不会去在乎电子音乐的如何,也不会去在乎酒的真假,只知道搂着女性,一口接着一口的灌下兑着工业酒精的水,身体被麻醉就好,开心就好。

    总之整个夜店除了充满拥挤的人群之外,四周更是充斥着热闹、开心的情绪。虽然说是在室内,但即使是有再好的隔音材料,那声音和情绪仍然会穿过厚实的墙体扩散至外,那些因为各种原因夜晚路过这里的人们也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望上这里两眼。

    然而穿过一片人海来到某处卡座之前,只见一名身高足足快有一米九的高壮青年却是一副眉头紧锁的模样,也不知在苦恼些什么。既不喝酒,也不抽烟,更不去舞池。和其它卡座上搂着美女嫩模的客人们相比起来,显得很是怪异。

    我叫古易,也就是这名坐在卡座上发愣的青年。我应该是整个夜店里最为奇葩的了,开了卡座,花钱叫了一堆嫩模却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而我旁边的这些嫩模们在几次劝酒无果后,便是不在理会我,而是在和服务生们不停地开着玩笑,喝着酒。他们喝酒的速度很快,没多长时间,桌子上的酒水便是去了一大半。

    如果能快速的把我桌子上的酒水喝光,我要么是再掏钱买酒,要么就是离开这里。这个时间段,酒吧的卡座可是供不应求的。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深夜二十三点五十九分了。我就这么呆愣愣地盯着屏幕看着,直到屏幕自动熄屏时,时间从二十三点五十九分变成了四个零,看来我得动身去做我该做的事情了,而且这件事情我确实是得从零基础做起。

    只是我那坐在沙发上的身子却是始终没有站起来,本身我来夜店就只是为了喝酒壮胆,使自己不紧张,然而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心情去喝什么酒。

    我真的实在是太紧张了,紧握的双手手心里几乎全部都是汗,甚至连额头上也是泌出了不少汗珠来,流汗的程度简直堪比那些在舞池上卖力蹦迪的人们。

    夜店里的冷气几乎是调到最大的,而我之所以这么紧张的原因是因为我马上就要去做的事情是违法的。想必一定会有人好奇的问我“你要去违法,违的是什么法?去抢劫么?我看你晚上在夜店的消费挺多的,也不像差钱的人啊。”

    其实我犯的法和抢劫倒也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抢劫是抢活人的东西,而我则是要去抢劫死人的东西。

    “抢劫死人的东西?难道你是想要去当盗墓贼,下到墓穴里面偷东西么?

    对!确实是盗墓,我马上就要去和一些所谓的亡命之徒们去盗墓,但这并不叫做偷东西。偷东西是在主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之下,悄悄的溜进去,再将你要偷的东西给取走,整个过程主人事后才会发现。

    而当你打完盗洞,走进古墓的那一刻,古墓里面的存在就会马上盯上你,这些东西只是我对于古墓里面的生命体的总称罢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不知道它们在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情况之下,是怎么做到监视着古墓里的所有角落的。

    也许它们是在地底之下呆得太久了,很是无聊,需要一些刺激好玩的事情来帮它们解解闷。总之最后得利的一定是它们,因为不是我们送它们进入轮回,从此结束这无聊的一生,从而展开新的生命。就是被它们防卫过当的给弄死,对于它们而言这就是最好玩的“游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