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那年,我双手插兜,不知道什么叫做对手

    夜幕下。

    灯火辉煌的j万豪酒店,依旧觥筹交错。

    白夜和辛迪克劳馥的离去,没有引发任何波澜。

    纽约这个地方的权贵太多了,一砖头砸下去,能够砸到一大片的天龙人。

    白夜驾驶着自己的迈巴赫s飞驰在公路上。

    沿途。

    夜色霓虹闪烁、分外妖娆。

    灯光点亮了整座城市,车水马龙,数千道流光汇成一股永恒不断的光泉,在人流中蜿蜒自如的穿梭,流光溢彩。

    不愧是不夜之城。

    而在纽约外海,因为潮汐引力,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那滔滔不绝的浪花,一次又一次的拍打着海岸。

    ……

    翌日。

    火红的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放射出耀眼的金光。

    随着时间的推移,细碎的金色光芒逐渐斑驳的洒落在白夜两人的脸上。

    而白夜和辛迪克劳馥都没有醒过来的痕迹。

    在房间地上撕碎的维多利亚的秘密和黑色渔网丝袜,可以充分的说明两人的疲惫程度。

    忽然。

    吵闹的手机铃声响起。

    白夜不得不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伸手拿过了自己的手机:

    “喂”

    托尼情绪非常激动:“白夜!你看新闻了吗今天圣菲尔南多谷、出现大新闻了……不可思议!而且有人传谣言,说是你干的。”

    什么抗日运动啊

    白夜打了一个哈欠,躺回了船上,睡眼惺忪的说道:

    “我在这里澄清一下,你听到的应该不是谣言,没错,这是我干的。”

    这是因为获得了祖国人的模板,只要白夜贴近祖国人的行为方式,就能够收到祖国人的模板加持,获得积分。

    而在白夜尝试之下,发现祖国人是有伊谛普斯情结的……那么事情就很简单了。

    他去了一趟圣费尔南多谷——白夜没有道德洁癖,而圣费尔南多谷很多女明星,有很多比好莱坞明星都要漂亮,就算是特不靠谱,也和圣费尔南多谷女明星有过纠纷的……

    当然,这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女人就行的,是需要达到一定标准的,需要在相貌、才学、地位、影响力方面,有一定成就才行。

    “我就是想挑战一下自己的极限,没想到……哈哈,我强得出乎自己的想象力了。”

    白夜嘿嘿一笑。

    “不!”托尼的声音莫名的悲痛:“我不相信,你怎么可能这么强!咱们又不是没有比试过,你充其量也就比我强出那么一点点而已,跟那种超凡脱俗的强大有天壤之别!”

    “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不相信也得相信。不然,你以为圣费尔南多谷大罢工是怎么来的”白夜淡然的说道:“我说了,我只需要略微出手,就已知这个分段的极限了,我还是那句话,那年,我双手插兜,不知道什么叫做对手。”

    昨天晚上白夜那副精力不济的样子,就是因为去做了这件事。

    嗯,饶是以祖国人模板的钢铁之躯,白夜也差点在圣费尔南多谷被敲骨吸髓了。

    量变是会产生质变的。

    “你肯定是吃药了。”托尼嫉妒得眼睛都要紫了:“老实跟我说,是不是你们奥斯本集团最近研发出了什么特殊的药物”

    “你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啊!”白夜翻了翻白眼,说道:“这纯粹就是因为我们奥斯本家能力强、猛!和你们斯塔克家的软脚虾传统判若云泥!”

    “不!不!不!”

    白夜直接挂断了电话,懒得听托尼的鬼哭狼嚎。

    你以为你是数学题不会做的袁华啊

    将手机随手扔在了地毯上。

    白夜偏过头看了一眼,辛迪克劳馥还在沉睡,一条光滑修长的美腿露在被子外面,轻轻一笑,帮忙盖住了她的大长腿,手缩进了被窝里,伸手揽住了辛迪克劳馥纤细的柳腰,手掌上传来她光滑的细腻感,他埋首于她的秀发中,深深的吸了一口,鼻尖萦绕着沁人的幽香,白夜再次进入了睡眠当中。

    一直睡到了大下午,白夜两人才终于算是睡饱了。

    没办法,昨晚玩得太疯了。

    洗漱过后。

    两人坐在一起简单吃了个“早”餐。

    “我该走了,失踪一整天了,估计家里人也该着急了。”

    辛迪克劳馥穿上了白夜屋子里存放的女士衣服,一件黑色西服,领口深v,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衣,衬出她饱满的身材,下身黑色直筒裙,黑色丝袜,臀儿挺翘,双腿匀称修长,充满了ol的诱惑。

    超模不愧是超模,行走的衣服架子,什么衣服穿在她们身上,都会显得非常合适。

    辛迪克劳馥提着自己的普拉达包包,向白夜提出告辞。

    “手机给我。”白夜言语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交换个联系方式,以后有空常联系。”

    应该是受到了祖国人模板的影响,白夜现在是感觉,成熟的女人越来越有味道。

    祖国人真该死啊,硬生生扭曲了我的审美。

    辛迪克劳馥当然不会拒绝。

    一来,奥斯本家族是美利坚顶级权贵,她能够搭上这条线,并且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对她和她的家人,都有莫大的好处。

    二则……

    站在白夜家的门口,辛迪克劳馥不由得轻轻婆娑了下自己有马甲线的小腹,有些脸红,忍不住小声嘀咕:“他怎么会这么厉害,简直比磕了药还要疯狂……”

    呆呆的站了片刻。

    辛迪克劳馥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正是那个磕了药都远远比不过白夜的人:蓝德格伯。

    “烦人的老东西!”

    辛迪克劳馥脸上闪过一丝厌烦。

    等到辛迪克劳馥离去,白夜心若止水。

    他如往常一般,来到书房,顺手从书架上拿下来一本书,《三国演义》,看了起来。

    白夜早就养成了阅读习惯,不管多忙,每天都要抽空看一个小时的书。

    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白夜来回读了好几遍,这里面满满的都是人生智慧。

    讲真的,说起《三国演义》,白夜连诸葛亮都不怎么感冒,却唯独对四个人钟爱有加:

    曹操!

    曹丕!

    曹真!

    曹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