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花局
拉姆拉甲错湖,是邓川城的母亲湖,被苍山环绕,犹如一滴眼泪,点缀在群山之间。
碧空如洗,凉风烈日,几朵白云点缀其间。
湖面湛蓝,蓝得纯净,蓝得深远,蓝得恬静,一望无垠。
微风习习,波光万道,漾起层层縠纹。
李世和沈梦到达湖边之时,首先映入他们眼帘的,就是湖岸边,一大片蓝色的小花。
花色靛青,介于蓝天碧水之间,更加妖娆,更加奔放。
一缕浓浓的花香随风飘扬,芬芳馥郁,沁人心脾。
沈梦来到那片蓝色的花海之中,弯腰摘下一朵小蓝花。
“没错,那香囊正是这个花香。”
“昨夜的那个怪物,就是靠这个味道来区分本地人和外地人。”
李世走到湖边,将手探入水中,只觉得湖水冰冷刺骨,宛若刀割。
“奇怪,现在已是夏季,怎么这里的湖水还那么寒冷?”
“梦儿,你说赤螯火蚁十分畏寒,这湖水的冰冷,正好是它的克星。”
“如果长期饮用这里的湖水,身体中不知不觉会变得寒凉,如此便能克制住赤螯火蚁的热毒。”
“想必昨夜的怪物也是邓川本地的人,他才没有在赤霞山庄立即毒发身亡。”
沈梦靠近李世,也将玉手伸入水中。
“这个湖水真是酷寒无比,比我在方家镇沐浴的碧渊寒潭,还要寒冷许多。”
“李世哥哥,我们虽然知道了饮用湖水,可以抑制赤螯火蚁的剧毒,但那怪物每日毒发之时,还要吸食人血,我们又如何才能给他解毒呢?”
李世也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就算他们知道了湖水可以改变体质,压制毒性发作,但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除去怪物体内的毒素。
沈梦想起了痕大师曾经说过,一物降一物,毒物的周边,往往就会有克制这种毒物的东西存在。
“我师父也教了我怎样用毒和解毒。我从小就常和一些带毒的植物和虫豸为伴,解毒往往需要找到相生相克的事物。”
“如果那怪物不喜欢湖水和岸边蓝花的味道,那么在这里,我们说不定还会有新的发现。”
李世用湖水抹了抹额头,只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周身都非常爽快。
“我李世还能跟着司马公子到湖边赏花,也是人生一件乐事。”
“如果天意要让我们留在这里,我们不妨既来之则安之,好好欣赏一下湖边美景。”
沈梦也学着李世,用湖水敷脸,笑面嫣然
“有李大都头做我的保镖,求之不得。”
“本公子今日,就沿着湖边走上一遭,看还有什么东西,能入本公子的法眼。”
“李大都头,前面开路。”
李世向着沈梦躬身抱拳
“得令。”
两人俱是一笑。
他们沿着湖边蓝色小花的路径,朝前走去,不知不觉,竟然进了一片深山。
湖岸渐远,蓝色小花也长到了尽头。
但花香却越来越奇怪。
沈梦用鼻子向周围嗅了嗅,满腹疑惑。
“李世哥哥,我们已经进了山,湖边的蓝色小花都在我们身后,刚才的香味已经淡得几乎闻不到了。”
“但你现在再闻一下,我们前方似乎还有一股难以察觉的花朵香气?”
李世也觉得奇怪,他身前身后也用鼻子闻了闻
“对呀,我们身前的香气,比身后蓝花的香气,更有让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难不成还有什么鲜花开在山里面?”
这是一丝不易察觉的淡淡香味,若非李世和沈梦一路上有意闻着蓝花的味道,根本发现不了。
跟着这丝花香,两人已经来到苍山脚下。
苍山十九峰,巍峨雄壮,山明水秀,四季如春。
李世和沈梦越往里走,草木茂密繁盛,花香渐渐变浓,却越来越难以言说。
有时候花香甜美,就像一个花季少女,沐浴梳妆。
有时候花香淡雅,就像一个高人雅士,抚琴吟诗。
有时候花香浓艳,就像一对热恋璧人,情深款款。
奇怪的是李世和沈梦跟着花香一路走来,身前却并没有看见一朵鲜花。
沈梦不禁生疑
“真是奇怪,这些香味千变万化,又看不见花朵,是从哪里飘出来的呢?难道山里面有一大片香料场?”
两人前面已经无路可走。
一边是古木参天,盘根错节,容不下半个身位。
一边是巨石林立,壁立千仞,直插云霄。
拉姆拉甲错大湖的湛蓝湖水,和苍山脚下连成一片,两人想要围绕岸边,行走一圈的设想,到了山前,就此终止。
“梦儿你看,头顶山石中间,嵌着的可是一朵奇异的花朵?”
沈梦随着李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面前巨石缝中,见到了一朵奇花。
那朵花有面盆般大小,紧紧贴在石上。
花朵的一半好似已经枯萎,呈现出暗淡的黑紫色,另一半却开得正是鲜艳,娇嫩欲滴。
“这是什么花?半枯半艳。难道我们一路上闻到的奇特花香,就是从这里散出来的?”
李世见巨石缝十分难以攀爬,看见身旁一棵古树可以借力,往后退了几步,想要一跃而上。
“梦儿在这里等着,我上去将这朵花摘下来看看?”
“李世哥哥小心,切莫摔着。”
正在这时,一只拴着绳子的酒葫芦,伴随着一声沙哑的声音,向李世袭来。
“宜观星辰辨南北,勿随萤火逐东西。今日还真有人,同老夫来抢夺这朵‘渡劫血花’?”
一个身穿喇嘛红衣的老人,头上长着浓密的胡须,样貌非常奇怪。
更奇怪的是这个老人腰间的那只酒葫芦,居然还连着长长的一段绳索。
他也从林中转出,忽然看见李世要跃起摘花,立即解下腰间酒葫芦,向李世击来。
他手上掷出葫芦,嘴里还念个不停,似乎将李世和沈梦当做了盗花之人。
沈梦见李世背对着来袭之人,娇呼一声,正想出手相救,却看见李世同他眨了眨眼睛。
李世背后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忽地一出手,握住了那只酒葫芦。
那酒葫芦却像烧红的烙铁一样,十分烫手。
李世刚一转身,又赶紧松手,酒葫芦来势不减,继续朝着李世面前飞来。
不得已,李世运起醉步神拳,双拳朝着飞来的酒葫芦击去。
那个葫芦被李世的神拳打得滴溜溜乱转,重新飞回了来人手中。
“好功夫,佩服佩服。”
红衣老人以红绳操控酒葫芦,原想将李世缠住,制止他上去摘花。
他见酒葫芦拴不住李世,对李世的那一拳也大加欣赏。
这个老人口直心快,心念一动,脱口而出,对李世的功夫赞不绝口。
“老夫在此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有这么好功夫的年轻人了,不错不错。”
李世见来人只是出手延缓他去摘花而已,似乎并无其他恶意,也向来人回了一礼。
“老前辈的内力好生厉害。酒葫芦上面布满劲力,我根本拿捏不住,晚辈也十分佩服。”
那红衣老人走近李世和沈梦,用鼻子在两人身上嗅了一下,让沈梦觉得周生不自在。
“你是男子,你是女子,你们两人都易了容?”
沈梦立即将双手护在胸前,十分戒备。
“前辈是谁?怎么知道我是女子?”
那红衣老人鼻子动了几动。
“我儿子是大名鼎鼎的墨翥神捕,你们这点易容的小把戏,怎能瞒得了我?”
“小女娃,你身上的胭脂味道,别人闻不出来,我的鼻子就闻得出来。”
“你们两人脸皮上的汗味,都被一层薄膜遮挡,不是都易了容,又是什么?”
老人说完,将酒葫芦拧开,得意洋洋地抿了一口酒。
他居然是“眼见为虚,鼻嗅为实”。
李世听到墨翥神捕四字,记起了神针仙子讲的往事。
“老前辈莫非姓花?”
红衣老人一口酒还没咽下,差点吐了出来
“怪了,怪了,这最近的怪事怎么那么多?你们的气味是新的,我和你们两个小娃从未谋面,怎么知道老夫的姓氏?”
李世自从离开“看开点”赌场后,凡事都愿意先赌一把。
“老前辈口中的墨翥神捕花无言,义薄云天。”
“他甘心为了邓川城的百姓,不惧强敌侵略,抛头颅,洒热血,埋骨在此,是晚辈平生最敬重之人。”
红衣老人听了果然十分受用,哈哈大笑
“我小儿已经埋名在此好多年了,江湖上知道墨翥神捕这个外号的人,根本没有几个。”
“你这个小娃,年纪轻轻,居然还能知道他的名号,当真难得。”
李世见自己猜得正确,继续说道
“当年皮逻阁第一次率兵前来征讨邓川城,全靠花无言神捕仗义执法,将他的几万大军挡在了邓川城外。”
“这个世上有花无言神捕那样英勇豪气的人本就不多,要记住英雄的事迹也并非难事。”
“只是可惜了花无言神捕,以身殉难,令英雄扼腕,痛心疾首,不胜哀悼。”
红衣老人听了李世的话语,一时间陷入沉默。
往事如烟,抚今痛昔。
当年花无言战死在了邓川城外,红衣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
花无言母亲和他一路寻来,知道儿子已经战死,哭得昏天黑地。
花无言母亲经不住丧子之痛,没过多久也绝食身亡。
老人见身边至亲全部离他而去,欲哭无泪,退出江湖,便在邓川城喇嘛庙中住下。
邓川城喇嘛庙中,法照大师和弟子微尘,常年救治这里的百姓,医术高明,经常和这个老人切磋技艺。
红衣老人天生鼻子特别灵敏,对药材的寻找,和药效的辨别,远超法照和微尘,颇有天赋。
微尘大师在他的师父法照大师仙逝后,也离开这里,四处云游。
红衣老人便接过法照和微尘的担子,成为了邓川城的神医。
他前几日算到这里的“渡劫血花”即将开花,打算今日前来采摘做药,没想到正好撞见李世和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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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空如洗,凉风烈日,几朵白云点缀其间。
湖面湛蓝,蓝得纯净,蓝得深远,蓝得恬静,一望无垠。
微风习习,波光万道,漾起层层縠纹。
李世和沈梦到达湖边之时,首先映入他们眼帘的,就是湖岸边,一大片蓝色的小花。
花色靛青,介于蓝天碧水之间,更加妖娆,更加奔放。
一缕浓浓的花香随风飘扬,芬芳馥郁,沁人心脾。
沈梦来到那片蓝色的花海之中,弯腰摘下一朵小蓝花。
“没错,那香囊正是这个花香。”
“昨夜的那个怪物,就是靠这个味道来区分本地人和外地人。”
李世走到湖边,将手探入水中,只觉得湖水冰冷刺骨,宛若刀割。
“奇怪,现在已是夏季,怎么这里的湖水还那么寒冷?”
“梦儿,你说赤螯火蚁十分畏寒,这湖水的冰冷,正好是它的克星。”
“如果长期饮用这里的湖水,身体中不知不觉会变得寒凉,如此便能克制住赤螯火蚁的热毒。”
“想必昨夜的怪物也是邓川本地的人,他才没有在赤霞山庄立即毒发身亡。”
沈梦靠近李世,也将玉手伸入水中。
“这个湖水真是酷寒无比,比我在方家镇沐浴的碧渊寒潭,还要寒冷许多。”
“李世哥哥,我们虽然知道了饮用湖水,可以抑制赤螯火蚁的剧毒,但那怪物每日毒发之时,还要吸食人血,我们又如何才能给他解毒呢?”
李世也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就算他们知道了湖水可以改变体质,压制毒性发作,但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除去怪物体内的毒素。
沈梦想起了痕大师曾经说过,一物降一物,毒物的周边,往往就会有克制这种毒物的东西存在。
“我师父也教了我怎样用毒和解毒。我从小就常和一些带毒的植物和虫豸为伴,解毒往往需要找到相生相克的事物。”
“如果那怪物不喜欢湖水和岸边蓝花的味道,那么在这里,我们说不定还会有新的发现。”
李世用湖水抹了抹额头,只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周身都非常爽快。
“我李世还能跟着司马公子到湖边赏花,也是人生一件乐事。”
“如果天意要让我们留在这里,我们不妨既来之则安之,好好欣赏一下湖边美景。”
沈梦也学着李世,用湖水敷脸,笑面嫣然
“有李大都头做我的保镖,求之不得。”
“本公子今日,就沿着湖边走上一遭,看还有什么东西,能入本公子的法眼。”
“李大都头,前面开路。”
李世向着沈梦躬身抱拳
“得令。”
两人俱是一笑。
他们沿着湖边蓝色小花的路径,朝前走去,不知不觉,竟然进了一片深山。
湖岸渐远,蓝色小花也长到了尽头。
但花香却越来越奇怪。
沈梦用鼻子向周围嗅了嗅,满腹疑惑。
“李世哥哥,我们已经进了山,湖边的蓝色小花都在我们身后,刚才的香味已经淡得几乎闻不到了。”
“但你现在再闻一下,我们前方似乎还有一股难以察觉的花朵香气?”
李世也觉得奇怪,他身前身后也用鼻子闻了闻
“对呀,我们身前的香气,比身后蓝花的香气,更有让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难不成还有什么鲜花开在山里面?”
这是一丝不易察觉的淡淡香味,若非李世和沈梦一路上有意闻着蓝花的味道,根本发现不了。
跟着这丝花香,两人已经来到苍山脚下。
苍山十九峰,巍峨雄壮,山明水秀,四季如春。
李世和沈梦越往里走,草木茂密繁盛,花香渐渐变浓,却越来越难以言说。
有时候花香甜美,就像一个花季少女,沐浴梳妆。
有时候花香淡雅,就像一个高人雅士,抚琴吟诗。
有时候花香浓艳,就像一对热恋璧人,情深款款。
奇怪的是李世和沈梦跟着花香一路走来,身前却并没有看见一朵鲜花。
沈梦不禁生疑
“真是奇怪,这些香味千变万化,又看不见花朵,是从哪里飘出来的呢?难道山里面有一大片香料场?”
两人前面已经无路可走。
一边是古木参天,盘根错节,容不下半个身位。
一边是巨石林立,壁立千仞,直插云霄。
拉姆拉甲错大湖的湛蓝湖水,和苍山脚下连成一片,两人想要围绕岸边,行走一圈的设想,到了山前,就此终止。
“梦儿你看,头顶山石中间,嵌着的可是一朵奇异的花朵?”
沈梦随着李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面前巨石缝中,见到了一朵奇花。
那朵花有面盆般大小,紧紧贴在石上。
花朵的一半好似已经枯萎,呈现出暗淡的黑紫色,另一半却开得正是鲜艳,娇嫩欲滴。
“这是什么花?半枯半艳。难道我们一路上闻到的奇特花香,就是从这里散出来的?”
李世见巨石缝十分难以攀爬,看见身旁一棵古树可以借力,往后退了几步,想要一跃而上。
“梦儿在这里等着,我上去将这朵花摘下来看看?”
“李世哥哥小心,切莫摔着。”
正在这时,一只拴着绳子的酒葫芦,伴随着一声沙哑的声音,向李世袭来。
“宜观星辰辨南北,勿随萤火逐东西。今日还真有人,同老夫来抢夺这朵‘渡劫血花’?”
一个身穿喇嘛红衣的老人,头上长着浓密的胡须,样貌非常奇怪。
更奇怪的是这个老人腰间的那只酒葫芦,居然还连着长长的一段绳索。
他也从林中转出,忽然看见李世要跃起摘花,立即解下腰间酒葫芦,向李世击来。
他手上掷出葫芦,嘴里还念个不停,似乎将李世和沈梦当做了盗花之人。
沈梦见李世背对着来袭之人,娇呼一声,正想出手相救,却看见李世同他眨了眨眼睛。
李世背后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忽地一出手,握住了那只酒葫芦。
那酒葫芦却像烧红的烙铁一样,十分烫手。
李世刚一转身,又赶紧松手,酒葫芦来势不减,继续朝着李世面前飞来。
不得已,李世运起醉步神拳,双拳朝着飞来的酒葫芦击去。
那个葫芦被李世的神拳打得滴溜溜乱转,重新飞回了来人手中。
“好功夫,佩服佩服。”
红衣老人以红绳操控酒葫芦,原想将李世缠住,制止他上去摘花。
他见酒葫芦拴不住李世,对李世的那一拳也大加欣赏。
这个老人口直心快,心念一动,脱口而出,对李世的功夫赞不绝口。
“老夫在此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有这么好功夫的年轻人了,不错不错。”
李世见来人只是出手延缓他去摘花而已,似乎并无其他恶意,也向来人回了一礼。
“老前辈的内力好生厉害。酒葫芦上面布满劲力,我根本拿捏不住,晚辈也十分佩服。”
那红衣老人走近李世和沈梦,用鼻子在两人身上嗅了一下,让沈梦觉得周生不自在。
“你是男子,你是女子,你们两人都易了容?”
沈梦立即将双手护在胸前,十分戒备。
“前辈是谁?怎么知道我是女子?”
那红衣老人鼻子动了几动。
“我儿子是大名鼎鼎的墨翥神捕,你们这点易容的小把戏,怎能瞒得了我?”
“小女娃,你身上的胭脂味道,别人闻不出来,我的鼻子就闻得出来。”
“你们两人脸皮上的汗味,都被一层薄膜遮挡,不是都易了容,又是什么?”
老人说完,将酒葫芦拧开,得意洋洋地抿了一口酒。
他居然是“眼见为虚,鼻嗅为实”。
李世听到墨翥神捕四字,记起了神针仙子讲的往事。
“老前辈莫非姓花?”
红衣老人一口酒还没咽下,差点吐了出来
“怪了,怪了,这最近的怪事怎么那么多?你们的气味是新的,我和你们两个小娃从未谋面,怎么知道老夫的姓氏?”
李世自从离开“看开点”赌场后,凡事都愿意先赌一把。
“老前辈口中的墨翥神捕花无言,义薄云天。”
“他甘心为了邓川城的百姓,不惧强敌侵略,抛头颅,洒热血,埋骨在此,是晚辈平生最敬重之人。”
红衣老人听了果然十分受用,哈哈大笑
“我小儿已经埋名在此好多年了,江湖上知道墨翥神捕这个外号的人,根本没有几个。”
“你这个小娃,年纪轻轻,居然还能知道他的名号,当真难得。”
李世见自己猜得正确,继续说道
“当年皮逻阁第一次率兵前来征讨邓川城,全靠花无言神捕仗义执法,将他的几万大军挡在了邓川城外。”
“这个世上有花无言神捕那样英勇豪气的人本就不多,要记住英雄的事迹也并非难事。”
“只是可惜了花无言神捕,以身殉难,令英雄扼腕,痛心疾首,不胜哀悼。”
红衣老人听了李世的话语,一时间陷入沉默。
往事如烟,抚今痛昔。
当年花无言战死在了邓川城外,红衣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
花无言母亲和他一路寻来,知道儿子已经战死,哭得昏天黑地。
花无言母亲经不住丧子之痛,没过多久也绝食身亡。
老人见身边至亲全部离他而去,欲哭无泪,退出江湖,便在邓川城喇嘛庙中住下。
邓川城喇嘛庙中,法照大师和弟子微尘,常年救治这里的百姓,医术高明,经常和这个老人切磋技艺。
红衣老人天生鼻子特别灵敏,对药材的寻找,和药效的辨别,远超法照和微尘,颇有天赋。
微尘大师在他的师父法照大师仙逝后,也离开这里,四处云游。
红衣老人便接过法照和微尘的担子,成为了邓川城的神医。
他前几日算到这里的“渡劫血花”即将开花,打算今日前来采摘做药,没想到正好撞见李世和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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