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音乐之王PK许放

    《apey在摇光区火了。

    尤其是摇光区的年轻人非常喜欢这首歌。流行性很强,歌词很写实摇光区年轻人的生活。

    摇光区要比华夏更开放。在性方面。

    男女也都更喜欢热舞。

    在酒吧邂后,然后**的事不在少数。

    而且摇光区的女人和华夏的女人不太一样。华夏女人性格更温婉一些,温柔似水。

    而摇光区的女人,身材更高大,肌肉、皮肤也更紧实紧绷。嗯……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更**。而且这首歌的编曲酷酷的。

    引来很多人的追捧。

    唐宇这个习惯戴鸭舌帽的年轻人,第一次在摇光区露面,并且被人所知。

    “这个华夏歌手很帅啊。”

    “酷酷的。”

    “很喜欢这种调调的。”

    “还有这样的作品吗?多来两首。”

    ……

    疯王诺兰也在关注着《apey这首歌。

    许放是他唯一看得上的华夏创作人。

    可是这个许放,竟然用自己的本名发歌,为什么不用马甲?

    诺兰很不理解。

    这可是占据榜首的作品,如果用马甲写歌,可以获得100积分!100积分能让排名上身很多。但他没有!

    是瞧不上奖池里的钱嘛?

    不要太傻!

    与此同时,疯王也在想,这个许放的马甲是什么?他上榜了吗?是榜单上的哪一位?

    ……

    音乐之王马甲沉寂了一段时间,当大家都在讨论许放,并且认为音乐之王“江郎才尽”,用尽所有底牌的时候。

    许放安排了一首歌,用音乐之王的马甲,和许放“争榜”。

    在极光娱乐摇光区分公司。

    温蒂和阿戴莎在备选歌手名单上。

    只不过温蒂是二阶段备选歌手。

    阿戴莎是一阶段备选歌手。

    所以许放可以选择阿戴莎……

    也正好以此为契机,将阿戴莎捧红,让他成为摇光区最独特的女歌手。

    许放也选好了作品《nelkey

    这首歌是很符合阿戴莎嗓音的。

    虽然阿戴莎是自家公司的艺人,但有保密协议在身,许放依然只能用马甲小号联系阿戴莎。

    音乐之王:“阿戴莎,有一首歌需要你帮忙演唱。”

    音乐之王用的英文,文字和阿戴莎沟通。

    阿戴莎收到音乐之王信息的时候,她感到非常惊讶。

    前段时间风靡一时的音乐之王竟然找上了我?

    如果是半个月前,被音乐之王选中,阿戴莎会很高兴。但现在,音乐之王已经走下坡路了……嗯,不过对自己来说也没什么损失。就唱一首歌嘛。

    “可以。”阿戴莎答应下来。

    就当是帮音乐之王一个忙好了……而且唱了这首歌,也会有销售分成。这也是相当于在给公司赚钱。

    只是不知道老板的马甲是什么。

    希望老板能用马甲给自己写歌。阿戴莎思绪很多。

    答应了音乐之王的请求后,音乐之王立刻就给他发了作品,《nelkey。

    有曲谱、歌词、编曲文件,还有录制好的de。

    音乐之王准备得很充分嘛……

    阿戴莎看了歌词和曲子,都写得不错。然后她开始听de。

    de是许放用变声器录制的……

    没办法!需要保密马甲嘛。那就得做必要的伪装。

    阿戴莎听后,觉得这首歌很适合自己,而且……她感觉音乐之王的状态回来了。

    音乐之王之前霸榜的时候,阿戴莎每首歌都听。虽然后来走下坡路,但她也在听音乐之王的歌。对于他每首歌的质量走向,阿戴莎都很清楚。

    这首《nelkey明显能比得上前面四首歌。

    修整了半个月,终于写出了好作品吗?

    阿戴莎非常兴奋。

    她告诉三老板秦汉,“汉,音乐之王找我发歌了。”

    秦汉:“音乐之王?他不是都快要澹出视野了吗?”

    阿戴莎:“但他写的新歌还不错。”

    秦汉:“我看看。”

    阿戴莎将《nelkey的歌词、谱子和de都拿给秦汉看。

    《nelkey,好熟悉的歌名。

    当他看到歌词……他的神色瞬间一凝。

    他想起来了!

    当初许放收购秦汉音乐的时候,许放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了整整半个笔记本的歌。这些歌秦汉经常拿出来看。

    并且还专门买了一个保险柜将这些歌放在保险柜里。

    毕竟!

    这些歌价值连城。

    可都是公司的财富密码啊。

    不能流传出去被人给剽窃了。

    他时常拿出来温习。

    他分明记得,在笔记本上,有这首歌……

    一模一样!

    “天呐!音乐之王……就是大老板?”秦汉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脑袋嗡嗡的。

    所以!音乐之王不是“江郎才尽”了?而是……为了马甲不被猜透,老板故意放水,写了几首不怎么样的歌!

    如果老板不放水……笔记本上的库存,就能顶很长一段时间。

    秦汉发现事情真相,陷入了震撼和错愕当中。

    阿戴莎见秦汉神色变化,连问道:“汉……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妥吗?”

    “没,没有。”秦汉连说,“我是惊叹于这首歌的优秀!实在太优秀了。写得太好了!太棒了!这个音乐之王专业!优秀!佩服!”

    秦汉毫不吝啬溢美之词。

    夸赞自家老板,必须得奢侈的用词。

    阿戴莎:“汉,你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

    秦汉:“有吗?可能是太过于激动了吧。你看,音乐之王之前都走下坡路了。他一找你发歌,就拿出一首精品佳作。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极光娱乐风水好啊。”

    秦汉随口说着。心想:这是老板护犊子。

    故意制造出音乐之王不行了的假象。

    然后还用本尊大号许放发歌……意思就是要“制造混乱”,让人猜不透音乐之王这个马甲之下的真实身份。

    这一招的确妙。

    可是唐宇刚发布了《apey。

    现在这首歌还在榜上。

    在这节骨眼还发什么歌?这不是自己和自己争榜吗?

    哦!对了!

    老板肯定是想着音乐之王和许放争榜,营造出互相打架的景象!让人更加不会把许放和音乐之王联系在一起。

    大老板也太会玩了吧!

    这不得把摇光区乐坛玩废?

    为了确认,秦汉问道:“音乐之王让你什么时候发歌?”

    阿戴莎道:“尽快。”

    秦汉:“果然要和唐宇争榜啊。”

    阿戴莎明白秦汉的顾虑。

    唐宇是老板要捧的人。如果他这时候帮音乐之王发歌,那就是和自家公司的人争榜。不太好……

    想了一会儿,阿戴莎道:“要不我和音乐之王商量一下,晚一点发歌。”

    秦汉立刻道:“不用,就按照他说的办吧。”

    不能搅和了老板的计划。

    阿戴莎:“那大老板那边……”

    秦汉道:“我会给大老板解释的。”

    阿戴莎:“嗯……好吧。”

    于是阿戴莎当天下午就将《nelkey录制了出来。

    第二天发布出去。

    《nelkey发布后,阿戴莎的粉丝第一时间来捧场。

    “盼星星盼月亮,阿戴莎终于又发布新歌了。”

    “创作人竟然是音乐之王呢。”

    “额音乐之王又支棱起来了?都半个月没拿出好作品了。这次阿戴莎不会被她带沟里吧?”

    “带沟里倒不至于。但对这首歌的期待不要太高。”

    “音乐之王垂死挣扎一下。”

    音乐之王的口碑已经在下降了。

    不像最开始的时候,音乐之王只要一出新歌,大家都蜂拥而至,想要率先聆听。

    毕竟,近期音乐之王的作品都不怎么样,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水准。

    如今音乐之王的排名掉落到了20名。

    之所以没有大幅度往下掉,那是因为前面几首歌排名奖的延期结算。

    但如果按照现在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音乐之王的排名肯定会一落千丈,一降到底。

    最终彻底消失在榜单前列。

    沦为路人。

    夏娃巴顿一直关注着音乐之王的动向。

    因为他觉得音乐之王真的很牛。不像他,疯狂卷才能将排名卷上去。现在虽然自己排名依然在第二名。但他已经发布了五十首歌了。

    真的是量大出奇迹。

    这里面可是消耗了他不少的存货。

    在不久的将来,他可能面临着和音乐之王同样的囧境。他只能尽可能的让这一天晚一些来临。希望那天来临的时候,自己不要感觉到太大的落差。

    从神坛跌落。

    多少让人心灰意冷。

    “听听音乐之王的新歌怎么样吧。”巴顿自言自语说道。

    他点击播放《nelkey这首歌,一方面是因为他关注音乐之王。另一方面是他喜欢阿戴莎这位歌手。

    阿戴莎的嗓音很特别。

    听起来很舒服。

    阿戴莎身材丰满,也正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

    他不喜欢太瘦的女人。

    反而阿戴莎这样的丰腴女人在他看来最有味道。

    这可能也是和他自己的体型强壮有关。他每天撸铁健身。一身的腱子肉。外表看起来像健身达人。而非一个“文艺工作者”。

    在他身上有着强烈的反差感。

    他之所以喜欢和玛格丽特杠,就是因为玛格丽特太瘦了,太瘦的人容易长鱼尾纹……而女人一旦有了皱纹,就特别显老。

    所以他称呼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太太。

    当然这里面也有嘲笑玛格丽特太太的意思。因为玛格丽特还没嫁人。

    称其玛格丽特太太多少有点讽刺意味。

    歌曲的前奏是一段非常舒适安静的钢琴伴奏。

    编曲不复杂。

    钢琴恰到好处的点缀出情绪。

    让人沉浸到音乐所勾勒出的情绪世界里,安安静静听着歌,感受着情绪,被其感染。

    “eardtaty''''''''reettleddwn我听说,你已有了归属

    tatyndagrndy''''''''rearrednw遇见了一个女孩,结了婚

    eardtatyrdreacatre我听说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geegaveytgddy她给过的,我未曾给你的

    ……”

    这歌词开局就引人泪崩了。

    代入感太强了。

    我听说你已有了归属,遇见一个女孩,结了婚……这是何等的心痛与遗憾啊。

    巴顿体验过这种心痛,也体验过这种遗憾。

    在他年轻的时候深爱着一个女孩儿。可那时候他还是个空有音乐理想的穷小子。于是和女孩子定下约定。等他回去娶他。

    巴顿只身出来闯荡。

    与女孩儿两地分隔。

    但可惜的是,年轻的那几年,巴顿并没有混出个人样。依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创作人。看不到未来。

    也给不了女孩未来。

    女孩迫于家庭和生计的压力,和他断了联系。许多年后,再次见到,她已嫁了人,生了孩子……已是人妻!

    这里如果改成听说你已嫁了人……那就完全是巴顿自己的故事了。

    即便如此。

    代入感也强烈到爆棚。

    这首歌!很强。

    巴顿在心中称赞。

    继续往下听。

    他听到了女主人和已婚故人的再次重逢。

    结局已经无法改变。

    只能唱出:

    “neverd,''''''''lldnelkey别担心,我会找到一个如你一般的人

    wntry,t除了祝福你,我别无所求

    det,beg,reberyad我祈祷,你别忘了我,我始终记得你说的话

    tttttrttead爱是永恒的,但也会带来一些伤害

    ……”

    痛!

    太痛了!

    即便对方已经已婚,即便对方已经完全忘了你,放下了你。

    可你还是要嘴硬地告诉对方:我会找一个和你一样好的人。

    而且还记得你曾说过“爱有伤痛”!

    这歌词的描绘太真实了。

    一段爱情结束,真的那么容易忘却吗?很难。更多的是记着某些永远都难以忘记的点点滴滴。

    时光飞逝,唯有记忆永垂不朽。我们在盛夏的懵懂中成长。承载着光辉岁月的过去,我讨厌突然出现的意外,不请自来。但我无法阻挡,也无法抗拒。我曾拥有你曾经的模样……

    巴顿听着歌,思绪良多。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整首歌竟然只有钢琴伴奏。

    简陋到极致的编曲。

    却极致的调动着听者的情绪。

    爱而不得。

    用歌声娓娓道来。

    很惊艳。

    阿戴莎的演唱很惊艳。

    这首歌的词曲也同样惊艳。

    “neverd,''''''''lldnelkey……”

    当第二段出现这段副歌的时候,巴顿竟然听哭了!

    他一个将近两百斤的男人落泪。

    就真勐男落泪。

    而此刻!

    粉丝们对这首歌的评价也极高。

    “太好听了。”

    “直接听哭。”

    “神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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