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一见钟情

    周围气氛喜悦,看起来和睦非常,就连他们周围的村民们都如变戏法一般的纷纷朝着一对新人抛出了果子。

    基本都是很吉利的干果,比如红枣,花生,莲子,桂圆等等,跟不要钱一样的往前头撒,再加点红豆薏仁绿豆之类,就可以煮一锅八宝粥了都。

    沐之秋在后头看着,眼前那一对新人的“幸福”让他十分不是滋味,大家的视线都在绕着上官米和冯婉,唯独他,带着怜悯的态度,看着穆胥。

    站在后头的穆胥依然一动不动的盖着盖头,宛如一个假人,不会被人注意的假人——若是他没有那微弱的摇摇欲坠的话。

    但是应该没关系,即便是他真的晕倒,真的大喊大叫,以如今的形式和走向,那些村民和江湖人也不会察觉的。

    当然,其他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自动忽略了这个送亲队伍中有两顶花轿两位新人的事情,纷纷口念恭贺之词,什么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福禄双全,就连恭喜发财都说了出来。

    可见山鬼那贫瘠的知识面。

    沐之秋心里怦怦跳——他可以确定,眼前的上官米确实是活生生的,从他的结界中逃脱的上官米,山鬼虽然带着一个鬼字,但是地位却比肩山神,它与山神一样隐没在深山中,但是与明晃晃神职在身且受到地域约束的山神不同,山鬼势力蔓延天下,它看起来是这一片的山鬼,实际上,天下只有一个山鬼。

    举个例子,你看起来眼前有一片森林,但是其实整个森林只是一棵树,那些眼前的树木共享同一条根茎,它们从共同的母体中吸取养分,又在努力得吸收日月精华供养母体。

    这也是为什么,上官米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他都会不坪村外的山林中醒来。

    ——这并非是猜测,而是上官米在结界中的怒吼。

    他似乎没有任何过度,直接从冷静跳跃到了绝望,然后对着暗无天日的结界中的某一处空气怒吼:“你到底要纠缠我到什么时候”

    “这难道就是爱这难道就是情若情爱是这样令人窒息和愤怒的东西,那我更是应该毫不犹疑的抛弃!”

    “我只恨我自己,恨我自己那时候年轻,心高气傲,轻而易举被眼前万物迷惑,以为自己拥有了一切,也该去追求一些原本不曾属于我的,却不知道这世间除了自己,本就没有什么是真的属于自己的,包括功名利禄,包括荣华富贵,包括你!我统统都不要!”

    “.......冯婉,我不要你,十七年前不要你,十七年后我依然不要你!.......去你的!”

    接下来是无数的谩骂,骂她执迷不悟,骂她不要脸,骂她和鬼魅勾结,次次断他的求仙问道之路,骂她明明已经看清自己的心思和志向,却只在意自己的结果......最后,他口干舌燥,只一遍一遍的问:“何必呢”

    ......

    何必呢,我已经不爱你,抛弃了你,你该怨我,恨我,最后忘记我......而不是一日日的,一年年的为我蹉跎光阴,真是不值得。

    何必呢,你是名扬江湖的奇女子,生的这样的花容月貌,为何为了一个其实算得上是始乱终弃的男人如此狼狈

    何况......何况你,你为何不回头看看或者怜惜眼前人

    ......

    多年前那场大雨中的话,如此的真诚,不解是真诚的,困惑也是真诚的,在冯婉听来也真诚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那大雨真冷啊,也把她身上的血迹冲刷的干干净净,她如一摊破布那样倒在神殿的石阶上,耳边雨声如雷,那少年的音色穿透雨水钻进她的耳朵里。

    她想要堵住耳朵,却做不到——她的手现在再也没有一丝的力气......她太累了,她挥剑那么多次,内力几乎散尽,心口只剩下最后一点点的微光,暖不了任何一滴血。

    她浑身颤抖,自己却并未察觉,她没有察觉自己的寒冷,也不曾察觉自己内心中对于温暖的渴望。

    神殿是以白石构建,即便是在炎炎夏日之下,看起来都如冰雪世界,大雨把白石做的台阶冲刷的干干净净,她恍惚觉得,她眼前的白色变成了一页纸张,空白的纸张,纸张的旁边放着印泥、徽墨、狼毫笔,她忐忑的坐在书案前,一次一次的忍不住偷偷用手抚平被风微微吹乱的纸张——待会儿,这上面可是要写上婚书的名字呢.......

    日头已经很高了,阳光穿过大树把斑驳的树影投进屋中,饶是如此,她低头许久之后,也感觉到了后颈处微微发热,她被太阳晒得额头微微出汗,可是她的脸却要比太阳的光还要有热度。

    上官米答应她今日就会和她一起写下请婚书,然后让江湖中德高望重的穆庄主来做见证人,穆庄主武功盖世,义薄云天。

    “若是我倒是违背了请婚书的内容,我相信我即便逃到天涯海角,穆家也不会放过我去,我终究是你的。”

    他一边吐露这样的话,一边把发热的大手微微拍抚她的后背,他的手很大,可以把她的要一掌握住,有的时候发热的手指还会触碰到她脖颈处的肌肤,虽然是一触即离的短暂时间,却依然让她微微发抖,皮肤上起了细小的战栗。

    上官米是温暖的,因为他武功高强,内力浑厚,这让他这个人都如一个暖炉一般,即便是数九寒天,他都可以只穿一件轻便的长袍而面色红润。

    但是冯婉却不同,她出身于常年积雪的峨眉顶,却怕冷,畏寒,走江湖之后,总是常年在南派停留,可是饶是如此,南边冬日的湿冷也让她十分的难受,于是她总是裹着最好的狐裘和大氅,除了那张小脸之外包裹的严严实实,十分的可爱,像是北地的小动物——出身北江的上官米如此说。

    “一双眼睛黑漆漆的,看着我的时候眨巴眨巴,冻得鼻头都红了,看着可怜极了......”

    说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温暖的房间,周围点了驱散寒意的暖香,中间的炉火上还热着暖身的甜酒,冯婉脱下了那一身厚重带着寒意的狐裘,小口小口的喝着暖汤,她指尖发红,这一次是因为暖意。

    看着身姿盈盈唇红齿白眉眼带笑的冯婉,上官米把后面那句“可怜极了,真想一把揣进怀里”的形式孟浪的句子给掐灭了。

    ......

    他们相识于那个其冷的冬日,重逢于绿柳繁花的夏。在那个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上官米慎重的提出要与她合帖请婚书。

    “虽然你我相识短暂,相爱也看起来匆忙,可是我相信,那日风雪初见,你我皆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一见钟情......这四个字如天上的浮云,原本以为触不可及的东西,如今却被上官米携手摘下,送到冯婉嘴边,耐心的等她张嘴,放入口齿间咀嚼,直到舌尖尝到甜蜜滋味,冯婉依然觉得如梦似幻。

    原来这就是一见钟情吗

    怎么那个时候,她并未察觉呢

    是了是了,即便是在才子佳人的话本中,那才子佳人也没有在初见时候变立刻醒悟,自己对对方一见钟情了呀。

    冯婉想,原来这就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原来是这样灵巧的存在。像雪山的兔子,又像是峨眉山金顶的光,来的突然,走的巧妙,你以为等到了,却没有抓住,你以为错过了,其实在你转身的时候已经笼罩了你。

    ......冯婉等了许久,等到她眼前的影子移动,渐渐完全离开了面前的白纸。白纸上一字皆无,研磨好的磨已经干透,狼毫比从新凝结,变得干硬,若是想要书写,必须重新开笔。

    她背后很烫,坐了很久之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僵硬了,都说峨眉山顶的金光会笼罩诚心的朝拜者,被圣光笼罩时候许下心愿,一切所求皆可达成。

    冯婉想着自己当年见过的金光许愿。

    再睁眼,上官米依然没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