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十二年后(大结局)
十二年后,法国,蒙顿小镇。
夕阳西下,MU咖啡店。
带着露珠的花儿被插到精致复古的法式花瓶里,橱窗上挂着紫荆花和铁线莲的图案。
小镇上的居民都知道,咖啡店的店主,是个美丽热情的亚裔女人。
她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既有成熟女人的风情万种,也有少女的活泼娇俏。
她跟她的丈夫在法国蒙顿小镇相识,多年后重逢,又回到了这里。
重新开了一家叫MU的咖啡店,已十多年。
“孟世君,你给我站住!”
“我不,我又不傻,我站住了你就会打我!”
楚瑜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没抓到孟世君,心里憋着一股气。
“老婆,气这么大,生气会变丑。”
孟景宸拦着她,对身后的女儿悄悄使了个颜色,“还不跑?”
小丫头撒腿就跑,瞬间无影无踪。
看女儿跑远了,孟景宸扶楚瑜坐下,“老婆,喝点水,天气这么,嗓子痛不痛?”
“你呀!”楚瑜接过水杯,猛喝一口,“就会惯着她,你瞧瞧,她已经十岁了,还这么调皮。从小调皮到大,没有一天能让我省心。”
“够了啊。”孟景宸撒娇似的拱了拱她的头,“不准说我的宝贝女儿调皮,她是活泼可爱。”
“一点都不像我,一点都不像哥哥世卿,也一点都.......”
楚瑜还要絮絮叨叨下去,男人堵住她的唇,“好了,她就是她自己,要像别人做什么?”
二人相依靠在橱窗前,楚瑜仰头吻了吻他的眉心,“老公,决定好了吗?”
“嗯。”
“我们真的要送世卿回港吗?”
孟景宸知道她是舍不得,轻轻的蹭了蹭,“他是孟家的男人,就应该去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
“重光会把他带在身边几年,等世卿成年了,重光和嫚嫚也要有自己的生活。”
这些年,他的身体一直时好时坏。
孟家大部分事务,都交给了周重光处理。
周重光是个没什么事业心的软耳根,眼里心里全都是唐嫚。
已经多次跟他提出,要多花点时间陪在唐嫚身边,陪唐嫚去做她的事业,环游世界。
正好世卿也十二岁,可以在港城读国际中学。
双方商榷后,都觉得应该把世卿送回港,一边念书,一边学着接手孟家的产业。
“爹地,妈咪,我放学回来了。”
十二岁的少年已经与楚瑜一般高,蓬松的头发随风轻轻飘动,清澈透亮的眸子里含着笑意。
薄唇红润,鼻梁高挺,周身的皮肤像瓷器一般透亮白皙。
红白蓝三色的渐变校服下,衬衫扣得一丝不苟。
就像是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自然清新,气质出尘。
孟景宸摸了摸他的头,“保姆已经把东西全部都收拾好了,三叔和三婶下周派人来接你。”
“可是我.......”少年的眼神耷拉了下去,“我不想离开你们。”
“爹地当年也不想离开法国,不过家中有变故,大伯去世了,爹地只能回港接手孟家的产业。”
“你是男子汉,不能退缩不能当逃兵。”
小小的少年从没想过当逃兵,他很小就知道爹地身体不好,自己要保护妈妈和妹妹,要去做爹地未完成的事。
......
楚瑜原先以为周重光和唐嫚会派吴妈和管家来,直到四人齐刷刷的站在她面前,才如梦初醒。
“嫚嫚,重光!”
“还有我亲爱的大侄女和小侄女!”
十几年未见,唐嫚还是老样子,衣品超赞,审美一流。
两个女儿也被打扮得朝气蓬勃,时尚小达人。
就连周重光这个土包子,也变得人模人样的。
唐嫚简直功不可没。
“十多年没看到哥嫂了,想念得很。早几年是孩子太小走不开,后来工作又太忙,更加走不开。”
唐嫚眼泪婆娑,“哥嫂在外面,住得惯吗?”
楚瑜笑道,“你忘了,你哥从小就是在这长大的,他回港城那几年,才是住不惯。”
“我们习惯得很好,倒是你,在港城生活了这么多年。”
“我也很好。”唐嫚说着说着又笑了,“他很好,非常好,什么都依着我,没有他,我自己都不敢想象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楚瑜支开唐嫚和孟景宸,把周重光单独留下。
这些年,关于徐凤至,她心里一直有疑问。
“哥不对她下手,是哥心地柔软,答应了孟世平。我从未答应过孟世平,她伤害嫚嫚,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你们走后没多久,她就死了,遭遇入室抢劫,被劫匪一刀毙命。”
楚瑜早已想到是这个结局,“仅仅是因为嫚嫚吗?”
“还因为哥,嫂嫂你永远都不知道,你生孩子那天,哥经历了什么。”
“那天哥发病,吐了好多好多血,从那以后,哥的心脏开始出现排异反应,一直痛到现在。”
孟景宸从未跟她讲过这些,每次她问起来,也都是轻笑着一笔带过。
“楚天行前年死在监狱里,楚家没有人收尸,后集体海葬。”
“刘燕萍在你们走之后第三年死的,没有任何痛苦。”
十几年,足以改变好多好多东西。
也改变了她。
她今生所求,不过是孟景宸活得久一点,孩子快乐健康的长大。
“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嫂嫂,晚晚生了个女儿。”
“就在我们出发前,宁家送过去请帖,弄瓦之喜。”
“宁云鹤活生生变成女儿奴,提起他的女儿,嘴角都合不拢......”
这是这些年里,楚瑜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如果嫣儿还在世的话,她跟陈至清的孩子,也该上幼儿园了吧。
事务繁忙,重光和唐嫚在蒙顿停留一天就走了。
一晚上又怎么会说得完十几年的话。
“嫂嫂再见!”
“妈咪再见,爹地再见!我会想你们的。”
广播里播报着登机信息,众人依依不舍的告别。
回家路上,车里播放着男歌手温柔缠绵的吟唱。
后排座位上的女儿已经睡熟,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楚瑜凑上前,一口亲在孟景宸侧脸上,“只有一个孩子在身边终究是冷清了点儿,孟叔叔要不要再造一个出来玩玩?”
男人耳朵尖都红透了,嗓音压抑,“女儿还在后面呢?”
“她睡着了。”
“那.....我们把车停到山顶。”
二人心有灵犀的对视一眼,调转车头。
“哈哈,我没睡着!我骗你们的!”
后排的小丫头突然睁开眼睛,“爹地,你跟妈咪去山顶干什么?”
“去给你捡一个妹妹.......”
(全文完)
夕阳西下,MU咖啡店。
带着露珠的花儿被插到精致复古的法式花瓶里,橱窗上挂着紫荆花和铁线莲的图案。
小镇上的居民都知道,咖啡店的店主,是个美丽热情的亚裔女人。
她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既有成熟女人的风情万种,也有少女的活泼娇俏。
她跟她的丈夫在法国蒙顿小镇相识,多年后重逢,又回到了这里。
重新开了一家叫MU的咖啡店,已十多年。
“孟世君,你给我站住!”
“我不,我又不傻,我站住了你就会打我!”
楚瑜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没抓到孟世君,心里憋着一股气。
“老婆,气这么大,生气会变丑。”
孟景宸拦着她,对身后的女儿悄悄使了个颜色,“还不跑?”
小丫头撒腿就跑,瞬间无影无踪。
看女儿跑远了,孟景宸扶楚瑜坐下,“老婆,喝点水,天气这么,嗓子痛不痛?”
“你呀!”楚瑜接过水杯,猛喝一口,“就会惯着她,你瞧瞧,她已经十岁了,还这么调皮。从小调皮到大,没有一天能让我省心。”
“够了啊。”孟景宸撒娇似的拱了拱她的头,“不准说我的宝贝女儿调皮,她是活泼可爱。”
“一点都不像我,一点都不像哥哥世卿,也一点都.......”
楚瑜还要絮絮叨叨下去,男人堵住她的唇,“好了,她就是她自己,要像别人做什么?”
二人相依靠在橱窗前,楚瑜仰头吻了吻他的眉心,“老公,决定好了吗?”
“嗯。”
“我们真的要送世卿回港吗?”
孟景宸知道她是舍不得,轻轻的蹭了蹭,“他是孟家的男人,就应该去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
“重光会把他带在身边几年,等世卿成年了,重光和嫚嫚也要有自己的生活。”
这些年,他的身体一直时好时坏。
孟家大部分事务,都交给了周重光处理。
周重光是个没什么事业心的软耳根,眼里心里全都是唐嫚。
已经多次跟他提出,要多花点时间陪在唐嫚身边,陪唐嫚去做她的事业,环游世界。
正好世卿也十二岁,可以在港城读国际中学。
双方商榷后,都觉得应该把世卿送回港,一边念书,一边学着接手孟家的产业。
“爹地,妈咪,我放学回来了。”
十二岁的少年已经与楚瑜一般高,蓬松的头发随风轻轻飘动,清澈透亮的眸子里含着笑意。
薄唇红润,鼻梁高挺,周身的皮肤像瓷器一般透亮白皙。
红白蓝三色的渐变校服下,衬衫扣得一丝不苟。
就像是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自然清新,气质出尘。
孟景宸摸了摸他的头,“保姆已经把东西全部都收拾好了,三叔和三婶下周派人来接你。”
“可是我.......”少年的眼神耷拉了下去,“我不想离开你们。”
“爹地当年也不想离开法国,不过家中有变故,大伯去世了,爹地只能回港接手孟家的产业。”
“你是男子汉,不能退缩不能当逃兵。”
小小的少年从没想过当逃兵,他很小就知道爹地身体不好,自己要保护妈妈和妹妹,要去做爹地未完成的事。
......
楚瑜原先以为周重光和唐嫚会派吴妈和管家来,直到四人齐刷刷的站在她面前,才如梦初醒。
“嫚嫚,重光!”
“还有我亲爱的大侄女和小侄女!”
十几年未见,唐嫚还是老样子,衣品超赞,审美一流。
两个女儿也被打扮得朝气蓬勃,时尚小达人。
就连周重光这个土包子,也变得人模人样的。
唐嫚简直功不可没。
“十多年没看到哥嫂了,想念得很。早几年是孩子太小走不开,后来工作又太忙,更加走不开。”
唐嫚眼泪婆娑,“哥嫂在外面,住得惯吗?”
楚瑜笑道,“你忘了,你哥从小就是在这长大的,他回港城那几年,才是住不惯。”
“我们习惯得很好,倒是你,在港城生活了这么多年。”
“我也很好。”唐嫚说着说着又笑了,“他很好,非常好,什么都依着我,没有他,我自己都不敢想象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楚瑜支开唐嫚和孟景宸,把周重光单独留下。
这些年,关于徐凤至,她心里一直有疑问。
“哥不对她下手,是哥心地柔软,答应了孟世平。我从未答应过孟世平,她伤害嫚嫚,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你们走后没多久,她就死了,遭遇入室抢劫,被劫匪一刀毙命。”
楚瑜早已想到是这个结局,“仅仅是因为嫚嫚吗?”
“还因为哥,嫂嫂你永远都不知道,你生孩子那天,哥经历了什么。”
“那天哥发病,吐了好多好多血,从那以后,哥的心脏开始出现排异反应,一直痛到现在。”
孟景宸从未跟她讲过这些,每次她问起来,也都是轻笑着一笔带过。
“楚天行前年死在监狱里,楚家没有人收尸,后集体海葬。”
“刘燕萍在你们走之后第三年死的,没有任何痛苦。”
十几年,足以改变好多好多东西。
也改变了她。
她今生所求,不过是孟景宸活得久一点,孩子快乐健康的长大。
“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嫂嫂,晚晚生了个女儿。”
“就在我们出发前,宁家送过去请帖,弄瓦之喜。”
“宁云鹤活生生变成女儿奴,提起他的女儿,嘴角都合不拢......”
这是这些年里,楚瑜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如果嫣儿还在世的话,她跟陈至清的孩子,也该上幼儿园了吧。
事务繁忙,重光和唐嫚在蒙顿停留一天就走了。
一晚上又怎么会说得完十几年的话。
“嫂嫂再见!”
“妈咪再见,爹地再见!我会想你们的。”
广播里播报着登机信息,众人依依不舍的告别。
回家路上,车里播放着男歌手温柔缠绵的吟唱。
后排座位上的女儿已经睡熟,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楚瑜凑上前,一口亲在孟景宸侧脸上,“只有一个孩子在身边终究是冷清了点儿,孟叔叔要不要再造一个出来玩玩?”
男人耳朵尖都红透了,嗓音压抑,“女儿还在后面呢?”
“她睡着了。”
“那.....我们把车停到山顶。”
二人心有灵犀的对视一眼,调转车头。
“哈哈,我没睡着!我骗你们的!”
后排的小丫头突然睁开眼睛,“爹地,你跟妈咪去山顶干什么?”
“去给你捡一个妹妹.......”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