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逢

    公寓走廊外的感应灯坏了,沈亦欢摸黑将金属钥匙插入锁孔关上门,电梯停电了,她只好走楼梯。

    白衣黑裤,脚步飞快,行动时露出点隐约的纤细腰身,像极一只夜行的大猫。

    刚走下楼手机就响了。

    “喂。”她接起,声音蔫蔫的。

    手机里立马传出一阵嘈杂的声响,人声鼎沸,激烈的摇滚乐,沈亦欢面无表情地把手机拿远了些,看了眼来电显示。

    ——高尔基。

    “”沈亦欢捻了捻眉,调低音量,声音细细软软,透着和此时表情完全不同的乖,“找我有事吗?”

    那位“高尔基”兄嚷着大嗓门:”宝贝儿,快来qeens!”

    “我就不”

    话还没落,“高尔基”丢下一句“救命的急事儿”,就闹闹哄哄的骂了几句,不知被谁拉去了,电话也随即断了。

    八月的夜晚,温度丝毫不减,大地正源源不断释放白天积攒下的暑气,仿佛是夏天要烧灼夏天本身,热浪一翻涌过来。

    沈亦欢轻轻“啧”了一声,似乎在思考那句“救命的急事儿”的可信度,最后还是拦了辆车报了qeens的名字。

    高尔基,真名其实和名人没丝毫关系,叫林开歌。

    主业作死,副业模特。

    沈亦欢前段时间负责过他的杂志版面拍摄,就算是认识了,林开歌非常自来熟,动不动就爱拉着沈亦欢出去玩。

    高尔基,是沈亦欢给他取的绰号。

    qeens是一家网红酒吧,经常能碰见网红、小明星、模特一类的俊男美女。

    镭射聚光灯破开浓重的烟雾,弥漫着浓重的烟酒味。

    沈亦欢拨开人群,直直地朝林开歌等人朝聚的座位走去。

    一路收获了不少打量的目光与轻佻的口哨声。

    她长得实在不像混迹于酒吧这种地方的模样,白净又懵懂,五官漂亮青涩,看进她眼睛里时仿佛是遇到一只森林深处的小鹿,清凌凌的噙着一层雾气,可再往里看,就会感觉她眼底空得很,黑洞似的,整个人都透着漫不经心的茫然。

    “这!”林开歌一见她就原地跳起来。

    一桌其他人也都朝她看过来,都是模特,沈亦欢经常拍杂志,也能认识个七七八八。

    “都在啊。”沈亦欢噙着点笑和乖,一双极具迷惑性的眼眸眯成一条缝。

    其中一人哄笑道:“林开歌你不是人啊!这不成心带坏我们摄影师妹妹吗,哪儿还有你这种把好孩子往qeens带的人!”

    于是紧接着一阵声讨。

    看到这,沈亦欢也知道那句“救命的急事儿”纯属瞎扯,她也懒得生气,挨着林开歌坐在一边。

    “知道这些都什么酒吗?”林开歌问她。

    “什么?”

    “酒!”

    “”

    沈亦欢面无表情的扭头,视线慢吞吞地落在他脸上。

    “欸,不是给你喝的,我自己喝!”林开歌勾着唇,“搞个直播玩玩。对了,你要喝点什么?”

    林开歌靠着他那副皮囊,还算个挺知名的模特,有一批粉丝,平常还能遇上接机,要合照要签名的情况。

    “橙汁吧。”

    旁边有人听到了沈亦欢的话,立马笑道:“妹妹你也太乖了吧!我还是第一回遇到有人来酒吧要橙汁喝的。”

    “我不太会喝酒。”沈亦欢微微笑着说。

    林开歌捣腾好了直播软件,粉丝还没进房,于是随意的扔在一边,凑近沈亦欢。

    带着笑意道:“你可就装吧。”

    “嗯?”沈亦欢嘴角还扬着。

    林开歌捞起手机,随便按了几下,随即沈亦欢的手机便也亮了,上面显示着——高尔基。

    “”

    林开歌笑起来,懒散地瘫在沙发上,微微侧向沈亦欢,显得非常亲昵。

    “我就不信了,一个偷偷摸摸给我备注这绰号的人还真能是只小奶猫?宝贝儿,你要不要给我解释一下我这绰号的意思啊?”

    “高、而、基。”她一字一顿说,看过去的眼神非常真诚。

    身高190,并且,不像个直的。

    高而基,高尔基。

    完美。

    “嗳,我真是直的。”林开歌简直是被她气笑了。

    沈亦欢点头,喝了口橙汁,看起来兴致缺缺。

    “好吧。”

    医院。

    “欸,陆爷,你这才回来怎么还受伤了。”虞家诚看着男人背上的大块血迹,不由皱眉。

    陆舟淡淡:“旧伤了。”

    “看着有点儿恐怖。”

    “你是警察吗?”一旁包扎的护士问。

    陆舟一手摁着太阳穴,暂时没有应声。

    于是虞家诚替他回答:“不是,是军人。”又奇怪地拿手肘撞了撞他,“看什么呢这么出神。”

    “没什么。”

    他收回目光,低眸。

    虞家诚从小就和他认识,当即扭头寻着刚才他看的视线看过去,便见到了一个背对他们的姑娘,长发飘飘,背影杀手。

    ???

    这是要转性啊。

    pss="ilesh">sh;

    strng>&097;&117;&122;&119;&046;&099;&111;&109;strng>

    除了那谁,他还没见过陆舟这么盯着一个姑娘呢。

    视线微顿,那个姑娘正拿着一个pa看直播,画面一扫而过,虞家诚扫见一个熟悉的面孔。

    说熟悉其实也算不上熟悉,她变了很多,没了从前的顽劣气质,即便画面只在她身上停顿几秒,也能看出她的乖巧,气质也有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沉淀。

    虞家诚微怔,看了陆舟一眼,后者非常平静。

    “刚才,那是,沈亦欢吗?”他轻声问。

    “嗯。”他淡声,倒是没否认刚才看的就是她。

    “怎么感觉跟以前不一样了。”

    陆舟没回答。

    虞家诚也不在意,又回想起刚才沈亦欢的样子,还是漂亮到扎眼,皮肤白得发光,两弯柳叶眉,双目漆黑,一件干净的白t,眼皮耷拉着有点倦。

    他怀疑刚才是自己看走眼了才会在沈亦欢身上看出“乖”来。

    “她知道你回来了吗?”虞家诚问。

    陆舟神情漠然地看着他,虞家诚明白了他意思:沈亦欢为什么要知道。

    虞家诚刚才没看见,可陆舟看见也听见了——

    沈亦欢旁边还坐着个男人,端着酒杯笑容轻佻,很像从前的沈亦欢,偶尔耳边蹦入几个“酒”、“一杯倒”的字眼。

    他又想起少女纤细白皙的脖颈,以及流畅的线条。

    陆舟垂下眼,非常烦。

    作死喝酒,势必是会遭到天谴的。

    大晚上的,救护车呼啸而至,在一片笑闹声、调侃声中把一个酒精中毒的大壮个搬走了。

    酒精中毒的不是林开歌,而是另一个一块儿玩的男人,沈亦欢不认识他,只不过大家都跟着去医院,她也就莫名其妙地跟去了。

    到了医院才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来关心病人的,而是一群热衷吃瓜的朝阳群众。

    林开歌带着一张嘴,叨叨叨地嘲笑他喝一杯就倒实在是太垃圾了,另一个举着手机拍视频还发到工作群里供大家众乐乐。

    沈亦欢算是有良心的,沿路买了袋水果,可惜病患不能吃,只能分给大家,于是大家当着躺病床上面无血色的朋友,咔擦咔擦津津有味的给吃光了。

    气得病患竖着食指大骂他们没良心,又疼得嗷嗷叫着抽过去。

    一群人七嘴八舌热热闹闹的,就这么完成了一次愉快的医院一日游,很快也三三俩俩的走了。

    “我送你回去。”林开歌拍了拍她的肩。

    “哦。”

    沈亦欢点头,抬脚跟着他走。

    “欸,等会儿。”林开歌笑着,手指冲下指了指,“我去唱个歌。”

    “”

    沈亦欢站定,懒得理会。

    她穿了双带着点儿跟的小皮鞋,站久了就累,索性挨着墙根蹲下来。

    医院的走廊充斥着各种低分贝的喧嚷,刺的人耳膜生疼。

    医生护士低声交谈的声音,风扇的声音,挂水的玻璃瓶碰撞的清脆声,以及推车在地面推行的轻微金属声。

    都让沈亦欢想到那个非常不美好的傍晚,也同样是暑日。

    突然,耳边传来一个与这些声音完全不同的——

    拨动打火机的声音。

    沈亦欢眉间微蹙,看过去。

    一个男人。

    身形颀长,黑衣黑裤,黑发干净利落,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一个打火机,没有点烟,解闷似的拨着开关,露出一截冷白却肌肉线条分明的手臂。

    沈亦欢的手无意识地收紧。

    男人神色寡淡,垂着眼并未注意到她,眉骨硬朗,一双平静就带戾气的眼,再往下是修长的脖颈,突出的喉结,弧线落拓。

    灯光将他的影子拉长,阴影延长至沈亦欢的脚边。

    她不自觉地抿了抿唇,竟有点不敢看了。

    这么快就三年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当当当当开始更新辣!

    第一次这么多预收,压力有点大,会好好写哒,已经存稿三十几章,不会断更不会烂尾,大家放心收藏放心追更

    前排提示:女主前期不完美,男主前期有病(性格上的问题,偏执病娇啥的),是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

    排雷:中人不能纹身,文中男主纹身有原因,属伏笔,不喜勿入

    下一本接档文:病态依恋

    外软内酷清冷小仙女x耳聋体不弱的病态二世祖

    时念念第一次遇到江妄,是在派出所门口,少年神色淡的染不上任何情绪,是病态的白。

    开学第一天,她听说江妄就是去年一中传出新闻,那个把学校老师打进医院的校董儿子,他听力出了问题,还被关进监狱半年。

    时念念以为,江妄是最不能惹的校霸。

    时念念以为,在江妄脸上看不到任何有情绪的表情。

    直到她看到了江妄脸上因情|欲而沉沦的神色。

    少年身上的酒味和衣服上的皂角混合在一起,勾出异常清冽暧昧的味道。

    他下颚收紧,目光沉沉,克制而隐忍的在她耳边低声说——

    “我喝了酒,现在特别想亲你,可以吗?”

    若世上只有那一个纯洁干净的灵魂,不论她是否会浸染罪恶,都将是属于我的。

    你是我的妄想,我的念念不忘。

    在遇到时念念之前,江妄的一天是迟到早退,吃喝玩乐,无所事事。

    遇到时念念以后,江妄的一天是早起,抽一支烟,到教室,看着那个低头学习的小姑娘,阳光在她身上洒下最柔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