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金光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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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光上人这边,并不是不能算计,贾天龙贾帮主,便是一大突破口。

    怎么个说法?

    这丫的之前既然已经用三千两黄金成功邀请过对方,想来再用三千两黄金邀请出手一次,也就不是不可能了。

    一个人,只要他有所求,那么便存在以此做文章的先决条件。

    反倒是那种无欲无求的家伙,才是最难缠的。

    而看重黄白之物的金光上人,显然不是后者。

    要说这金光上人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其祖上在秦叶岭建立了秦家,与如今那地方赫赫有名的叶家曾是姻亲关系,升仙令便是秦家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信物。

    只因家族一代不如一代,始终没有资质上佳、配得上这枚信物的后辈血脉,叫每一代的家主都不愿平白糟蹋了此物,继而选择将之作为一种不得已的后手,代代传承了下来。

    这些年,秦家男丁日渐稀少,家族越发没落。

    相反,邻居叶家却日益兴旺,更是出现外界修仙之人只知秦叶岭有个叶家,对秦家则一无所知的现象。

    到了金光上人这一代,家族干脆就他一个男丁。

    好家伙,一个男人撑起一个修仙家族可还行?

    好吧,这也就罢了,真要有那实力,其实也不是不可以;但坑就坑在,这厮的资质差的让一族上下绝望啊,根本无望筑基...不对,是根本无望炼气后期那种。

    这点,从韩老魔上线时,四十多岁的金光才区区炼气三层,便可见一斑了。

    而秦叶两家实力如此悬殊,加上姻亲关系已是几代甚至十几代之前的事情了,于是乎,叶家之人理所当然将主意打到了老邻居身上。

    从这也可以看出,秦家前两代的家主妥妥的没啥逼数。

    家族摆明了日渐黄昏,甚至很可能早成了别人眼中的香馍馍,都这种时候了,不想着赶紧搬家找退路,居然死守着秦叶岭的祖业?

    亏得金光上人虽然灵根资质不行,但还有点眼力劲,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差。

    在叶家动手前,先一步卷了升仙令与小剑符宝逃之夭夭。

    截止目前,已然逃亡了四年,一直低调的隐居在偏远蛮人地界的金光观。没错,说的就是镜州,说的就是韩老魔崛起的这片灵气稀薄的废土。

    至于这位如何个低调法?

    便是混迹于凡俗世界,凭借低浅的法力骗吃骗喝。唯一一次来真的,正是两年前贾天龙花大价钱请其诛杀一位大宗师高手,给贾帮主麾下一帮马匪,得以逃脱了镜州府城方面的围剿。

    而尝到甜头的金光上人,更加喜欢这种逍遥自在的生活。

    使用升仙令进入黄枫谷搏一把的心思,逐渐淡了。

    反正即便得到了筑基丹,炼气三层的他也无望筑基。且一旦加入黄枫谷,妥妥给人打杂、受苦受累受使唤的命。

    而在外呢,他却是凡人眼中的活神仙,是炼气期大能!

    呐,究竟选哪种生活,还用多说吗?

    “贾帮主,看来,你不用等到以后再为我发光发热,现在就可以的!”

    十数日后,野狼帮驻地,一个三尺来高、三十来岁的侏儒,应邀而来,共商灭掉七玄门后、瓜分该派所有积累的事宜。

    此侏儒长得干干瘦瘦,完完全全一副暴发户的打扮:

    身着一件金丝绣红袍,脖子上、十指间则分别戴着数不过来的粗大金项链和金戒指,腰间系着几个金铃铛,张嘴说话时口中更是金霞灿灿。很显然,这厮的一口牙齿八成都是金子打造的。

    正是不远千里而来的金光上人。

    “张仙师,贾某可把你给盼来了。”

    金光上人为了躲避叶家的追杀,在秦家时的名字便不能用了,隐姓埋名、或者干脆改名换姓,属于基本操作。

    因而,王离对此一点也不意外。

    “贾天龙,咱们事先可得说好:这次如果能灭了七玄门,你小子答应我的那三千两黄金+其中的三成收益都得归我;如果我干掉了他们的门主王陆与三名太上长老,而你们却掉链子导致功败垂成,事后也得保证我那三千两黄金的出手费。”

    金光上人可不糊涂,该争取的利益,必须拿到手:

    “对了,我这大老远跑来,你不会打算就这么晾着我吧?”

    无利不起早的性格,与韩老魔倒是一个调调。

    “好说好说,先里边请,酒宴已经摆好,我这立马为张仙师接风洗尘。”

    恭顺的态度,让矮戳戳的金光上人分外受用。

    不仅如此。

    厅内一桌的色香味俱全的丰盛佳肴,直让人食欲大开;十个抓来的凡俗绝色,则衣衫单薄的扭动着妖娆的身姿各种展示。

    瞧得金光上人口干舌燥。

    此外,就在双方落座之际,贾天龙又是啪啪啪的拍了拍手掌,在秦家这位独苗警惕心大起的一阵紧张中,一名精壮马匪当即拖着一个金光闪闪的盘子凑了上来。

    “这是一千两黄金,算是我野狼帮提前预支的定金,张仙师,你看如何?”

    “好好好,你小子,挺上道的,我喜欢...”

    挥手间,一千黄金当着众人的面消失的无影无踪,小秀的一手直叫一帮马匪惊叹连连:不愧是仙人。

    “仙师,好手段。”

    贾天龙起身亲自为金光上人斟酒,且迎着这个侏儒满是玩味的目光,当先一口闷的做了个表率。

    很显然,秦家这位独苗警惕心从始至终都没放下过:

    别看他是一脸淫邪的看着场中不断扭动曼妙身姿的一众尤物,别看他摩挲着酒杯一副将饮欲饮的样子;可事实上,无论是夹菜还是饮酒,贾天龙没有“带头”的话,这厮根本没有“尾随”的意思。

    “嘿嘿嘿,好酒,好菜,好姑娘。”

    被一双双纤纤玉手锤着肩头轻揉着身子骨,被美人夹菜送到嘴边,被周遭清香煽动着情欲...

    一开始,金光上人还能把持一下;但妹子们这般主动,加之时间一长,且腹中一团邪火不知不觉滋生后,他的所有警惕全都给抛到了九霄云外。

    然后,贾天龙先一步酒力不支缩了桌子。

    见此,金光上人没感觉到丝毫不妥,只觉得一帮之主不过如此:

    “哈哈哈,贾小子,你这战斗力不行啊!”

    只是,没过多久,他这边也有些脑子犯晕。

    “怎么回事?”

    甩了甩脑袋,却是越发的迷糊了:

    “诶?我这酒力怎么也退步了?”

    直到难以言喻的困意压过所有理智,紧跟着不受控制的一脑袋沉沉磕在饭桌上,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不对劲:姓贾的,你好狠,特么连自己也下药?

    靠,上当了!

    正如金光上人最后所想的那样,为了药倒他,贾天龙也是狠,选择了以身试药。

    “嗯?这就得手了?”

    殿厅外,某人着实有些错愕。

    不过他想归想,补刀的速度仍旧一点不慢。

    “噗嗤噗嗤...”

    剑光一闪,昏迷中的某人,两条小短腿齐根而断。

    血花飞溅,溅了在场不少人一身,四下立时响起一片的女子尖叫声。

    “闭嘴!”

    出手之人,不是王离还能是谁?

    此刻低喝出声的,同样是他。

    “这里你们不用管,都给我退下去吧。”

    十几天的相处,野狼帮的人自然知晓他的存在。准确说,是一个带着面具的孤僻仙师。因而也无人胆敢忤逆他。

    等到其他人尽数退场,他这又挑断了秦家侏儒的双手手筋,并帮助对方止了血,而后利索的一把顺过这厮怀里的储物袋:

    “呼呜...希望里边的东西能让我满意,否则,你怕就很难求得一个痛快的哦。”

    不直接一刀砍了,是以防对方没有把东西尽数带在身上。

    哪怕这种可能性很低,王离也必须考虑在内。

    没办法,升仙令太重要了,关乎到他接下来的所有布局,绝对不容有失。

    早先的砍其双腿是一手试探。

    如果秦家的这个侏儒是在反算计他,那么他就能及时应变,改攻为守;如果这货真的被药翻了,砍掉其双腿则直接断送了对方逃跑的可能。

    挑断双手手筋,属于另一手保险。

    反正,小心无大错。

    并且也废不了多少功夫。

    而结果,还算不错。

    刻有“黄枫”二字的升仙令就在对方的储物袋内,飞剑符宝与金刚符符箓亦在其中,甚至还有几十块下品灵石、一门秦家的修行功法跟族谱、以及十几张初级低阶辅助类的符箓,这些算是意外之喜吧。

    不过,遥想堂堂秦叶岭秦家,当年可是拥有金丹期修士坐镇,如今却破落得只剩这么点底蕴。

    当真是三百年河东、三百年河西啊。

    长剑刺入金光上人心脏,给了这货一个痛快,顺手又是一记火球术,毁尸灭迹。随之反思整个过程的布局,总感觉太轻松了点:

    “是我太较真了,还是说这丫的太单纯了?亏我还准备了另外两种备用方案呢,结果就这...”

    莫名有点遗憾。

    钱财+色诱+下药+偷袭,作为方案一,只能算是一种较为保险的方式。

    换做是他,不管桌上的酒水菜肴、还是面前的女色钱财,铁定都不会去触动。

    一点点口腹之欲算什么?

    女色又算什么?

    修为提升上去后,啥弄不到?

    且即便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那也得先服用“清灵散”这类解毒良药,再去触碰啊。人在江湖飘,还身怀重宝,哪有不被惦记的。

    金光上人安逸了几年,明显开始飘了。

    “说来,这凡人,有时候也是可以逆袭修行者的嘛!”

    至少低级修行者,一个不查,是可能被凡人算计到的。

    墨大夫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所以,日后行动,哪怕目标是一介凡人,他也绝对不能轻敌,不能丝毫放松。

    被墨居仁毁去肉身的修仙家族子弟“余子童”是个例子,这个“金光上人”也是个例子。

    “果然,修仙者就该有修仙者的样子,财富女人,口腹之欲等,都会拉低我等的智商与出手速度!”

    王离愈发的肯定这个观点,也越发坚定了修道之心。

    最后,他看了贾天龙一眼,杀心自起,不过转念一想,还是饶了对方。

    “此番,你也算是尽心尽力了...”

    储物袋内的一堆世俗界的金银珠宝委实占空间,挥手间,哗啦啦落了一地,算是便宜这厮了:

    “你我因果,自此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