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关雎尔
“……在我们的魔都,在从未停歇的浪潮;当陌生,慢慢有熟悉感;有泪水,也开始有笑颜;多一点目光,少一点冷淡;多一点分享,少一点为难;看城市,每天都在变样;问自己,是否拼命赶上;在心里失望渴望从不曾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
魔都是个生活节奏很快的城市,地铁口人流来去匆匆,只有很少人留意到沈隆,但是听到的人纷纷都被歌词所打动,渐渐放慢了脚步,开始驻足聆听,这首歌简直太适合魔都这座城市了,歌词好像写进了他们的心里。
这首歌叫做《我们的魔都》,是魔都的旅游宣传歌曲,在歌词中描绘了新一代魔都人的奋斗,自然符合他们的心境。
一曲结束,沈隆身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还有人从口袋摸出零钞丢在琴盒里。
“谢谢。”看到自己的表演获得认可,沈隆真心实意地感到高兴,这说明自己的歌唱到了他们的心里,这是对一名歌手最大的认可。
“歌词写得很棒,感觉就好像专门给我们这些在魔都打拼的人写的,这是你自己写的么?”一名年轻姑娘问道。
这首歌是16年才发布的,比原著写成的时间要晚一些,所以在这个世界里,这首歌还没有人听过,沈隆含糊应对过去,然后反问道,“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从那里来的?”
“长安!”姑娘答道,魔都汇集了全国各地来的精英,欢乐颂那五个妹子,除了曲筱绡是本地长大之外,其余四个都是外地人,周围听歌的人也差不多如此。
“嚯,我们还是半个老乡啊。”沈隆笑道,谢滨也是西北人,手指在琴弦上划拉两下,然后开启了新的前奏,“那我再给你唱一首咱们家乡的歌吧!”
“生命没有了,灵魂他还在;灵魂渐远去,我歌声依然;一路西行一路唱,唱尽了心中的悲凉;我生来忧伤,但你让我坚强;长安,长安,遥望着残缺,昨日的城楼;吼一句秦腔,你热泪纵横……”这一首是长安歌手郑钧的《长安长安》。
一种黄沙漫漫的古朴苍桑,以及与历史交杯的豪迈唤醒了姑娘对家乡的回忆,想起了小时候天天路过的古老城墙,想起了喜欢在晚饭后去城墙下吼几声秦腔的爷爷,想起了母亲给她做得面食……一时间眼角忍不住湿了。
取出纸巾擦了擦眼泪,姑娘发觉眼前这位歌手越看越觉得有魅力,她心中涌起了一阵儿小小的冲动,想去询问他的联系方式,可惜没等她开口,沈隆又转而和她旁边的那位小伙子交流起来,“.….你是那儿的?…..成都啊,好地方,我也很喜欢…..”
然后又送给他一首讲述成都的歌曲,“……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
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不是想起了自己在大学毕业打算来魔都发展的前夜,和女朋友在街头散步的时光,眼角同样泛出了一丝泪光……
生活还要继续,在感动过后,姑娘和小伙子放下钱走了,新的听众围了过来,这次人群里甚至还多了几个外国人,在魔都这种国际性大都市,到处都是外国人,沈隆也没有过多惊讶,还是和之前一样询问起面前那位金发妹子的来历。
“利物浦?啊,你一定喜欢这首歌。”利物浦最有名的除了足坛那只红军之外,就是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披头士了,沈隆唱起了披头士的经典曲目《 />
“哇哦。”姑娘捂着嘴巴惊叫起来,这首歌是她从小听到大的,沈隆的演绎也韩到位,听着听着她就开始跟着沈隆哼唱,“娜娜,娜娜娜娜,娜娜娜娜……Hey,Jude!”
“Iloveyou。”姑娘送上热情地拥抱,沈隆和她稍触即分,别,咱光卖艺可不卖身啊。
“你又来自哪里?纽约?”沈隆拨动吉他开始演唱老鹰乐队的《纽约时刻》,这次换成那个纽约小伙儿跟着哼唱起来。
时间已经接近下午六点,白领精英们纷纷从周围的写字楼里涌出,开始走向地铁口,他们忙完了一天辛苦的工作,准备回家吃饭然后好好休息。
绝大多数人路过沈隆身边的时候仅仅是扫上一眼然后匆匆离去,魔都的工作压力可是很大的,忙碌了一天让人身心皆疲,已经没多少力气再来欣赏音乐了,不过还是有少数或是精力充沛,或是喜欢音乐的人放慢了脚步。
沈隆周围的人也越聚越多,都有点影响交通了,不远处的警察和沈隆同时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他放下吉他,准备收拾收拾回去。
一来免得影响交通,二来么,估计那些出去游玩的人也该回来了,回去吃个饭稍微休息一会儿就可以开始晚上的演出了。
而就在这时候,关雎尔也从写字楼里出来,今天安迪要去医院检查没有上班,所以她也没办法搭便车,只能坐地铁回欢乐颂小区,快要走到地铁口的时候,她看到了人群中的沈隆,顿时为之一愣。
这些天她一直在回避谢滨的问题,沈隆也一直没有联系她,没想到竟然在这种场合相遇了。
咦,他不是警察么?为什么会在地铁口卖唱?关雎尔心里满是疑惑,下意识就朝沈隆这边走了过来。
沈隆也看到了关雎尔,于是他收好吉他,将琴盒里的钱塞进口袋里,谢过热情的观众,然后分开人群走向关雎尔,“嗨,有几天没见了,最近怎么样?”
“谢滨,你怎么在这儿啊?”关雎尔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
“这事儿说起来有些长。”沈隆看了看周围,指着不远处的咖啡店说道,“不如我们进去慢慢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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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是个生活节奏很快的城市,地铁口人流来去匆匆,只有很少人留意到沈隆,但是听到的人纷纷都被歌词所打动,渐渐放慢了脚步,开始驻足聆听,这首歌简直太适合魔都这座城市了,歌词好像写进了他们的心里。
这首歌叫做《我们的魔都》,是魔都的旅游宣传歌曲,在歌词中描绘了新一代魔都人的奋斗,自然符合他们的心境。
一曲结束,沈隆身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还有人从口袋摸出零钞丢在琴盒里。
“谢谢。”看到自己的表演获得认可,沈隆真心实意地感到高兴,这说明自己的歌唱到了他们的心里,这是对一名歌手最大的认可。
“歌词写得很棒,感觉就好像专门给我们这些在魔都打拼的人写的,这是你自己写的么?”一名年轻姑娘问道。
这首歌是16年才发布的,比原著写成的时间要晚一些,所以在这个世界里,这首歌还没有人听过,沈隆含糊应对过去,然后反问道,“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从那里来的?”
“长安!”姑娘答道,魔都汇集了全国各地来的精英,欢乐颂那五个妹子,除了曲筱绡是本地长大之外,其余四个都是外地人,周围听歌的人也差不多如此。
“嚯,我们还是半个老乡啊。”沈隆笑道,谢滨也是西北人,手指在琴弦上划拉两下,然后开启了新的前奏,“那我再给你唱一首咱们家乡的歌吧!”
“生命没有了,灵魂他还在;灵魂渐远去,我歌声依然;一路西行一路唱,唱尽了心中的悲凉;我生来忧伤,但你让我坚强;长安,长安,遥望着残缺,昨日的城楼;吼一句秦腔,你热泪纵横……”这一首是长安歌手郑钧的《长安长安》。
一种黄沙漫漫的古朴苍桑,以及与历史交杯的豪迈唤醒了姑娘对家乡的回忆,想起了小时候天天路过的古老城墙,想起了喜欢在晚饭后去城墙下吼几声秦腔的爷爷,想起了母亲给她做得面食……一时间眼角忍不住湿了。
取出纸巾擦了擦眼泪,姑娘发觉眼前这位歌手越看越觉得有魅力,她心中涌起了一阵儿小小的冲动,想去询问他的联系方式,可惜没等她开口,沈隆又转而和她旁边的那位小伙子交流起来,“.….你是那儿的?…..成都啊,好地方,我也很喜欢…..”
然后又送给他一首讲述成都的歌曲,“……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
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不是想起了自己在大学毕业打算来魔都发展的前夜,和女朋友在街头散步的时光,眼角同样泛出了一丝泪光……
生活还要继续,在感动过后,姑娘和小伙子放下钱走了,新的听众围了过来,这次人群里甚至还多了几个外国人,在魔都这种国际性大都市,到处都是外国人,沈隆也没有过多惊讶,还是和之前一样询问起面前那位金发妹子的来历。
“利物浦?啊,你一定喜欢这首歌。”利物浦最有名的除了足坛那只红军之外,就是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披头士了,沈隆唱起了披头士的经典曲目《 />
“哇哦。”姑娘捂着嘴巴惊叫起来,这首歌是她从小听到大的,沈隆的演绎也韩到位,听着听着她就开始跟着沈隆哼唱,“娜娜,娜娜娜娜,娜娜娜娜……Hey,Jude!”
“Iloveyou。”姑娘送上热情地拥抱,沈隆和她稍触即分,别,咱光卖艺可不卖身啊。
“你又来自哪里?纽约?”沈隆拨动吉他开始演唱老鹰乐队的《纽约时刻》,这次换成那个纽约小伙儿跟着哼唱起来。
时间已经接近下午六点,白领精英们纷纷从周围的写字楼里涌出,开始走向地铁口,他们忙完了一天辛苦的工作,准备回家吃饭然后好好休息。
绝大多数人路过沈隆身边的时候仅仅是扫上一眼然后匆匆离去,魔都的工作压力可是很大的,忙碌了一天让人身心皆疲,已经没多少力气再来欣赏音乐了,不过还是有少数或是精力充沛,或是喜欢音乐的人放慢了脚步。
沈隆周围的人也越聚越多,都有点影响交通了,不远处的警察和沈隆同时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他放下吉他,准备收拾收拾回去。
一来免得影响交通,二来么,估计那些出去游玩的人也该回来了,回去吃个饭稍微休息一会儿就可以开始晚上的演出了。
而就在这时候,关雎尔也从写字楼里出来,今天安迪要去医院检查没有上班,所以她也没办法搭便车,只能坐地铁回欢乐颂小区,快要走到地铁口的时候,她看到了人群中的沈隆,顿时为之一愣。
这些天她一直在回避谢滨的问题,沈隆也一直没有联系她,没想到竟然在这种场合相遇了。
咦,他不是警察么?为什么会在地铁口卖唱?关雎尔心里满是疑惑,下意识就朝沈隆这边走了过来。
沈隆也看到了关雎尔,于是他收好吉他,将琴盒里的钱塞进口袋里,谢过热情的观众,然后分开人群走向关雎尔,“嗨,有几天没见了,最近怎么样?”
“谢滨,你怎么在这儿啊?”关雎尔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
“这事儿说起来有些长。”沈隆看了看周围,指着不远处的咖啡店说道,“不如我们进去慢慢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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