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气运惊人宁采臣
“这个老板看着凶恶,没想到挺好说话的,之前真是错怪他了。”
拿着装有银子的木盒,宁采臣开开心心的走了,谁说这个世上没有好人,这不就是个大好人吗。
按照客栈老板说的话,一路向南走去,走了大概有半条街,一家卖胭脂水粉的店铺映入眼帘。
手里有钱心中不慌,宁采臣满心欢喜的往里走,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发现店铺里除了胭脂水粉,还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
不倒翁,拨浪鼓,鲁班锁,九连环,泥人,布老虎,走马灯,响铃,绣球,风筝...
古代人的娱乐项目不多,女孩子能玩的东西就更少了。
宁采臣精挑细选,选了两盒胭脂水粉,一个不倒翁,两个泥人,两个布老虎,还有一个风筝。
将买好的东西装进书篓,一算账,居然要5两4钱银子。
“哎,物价飞涨,银子是越来越不值钱了。”背着书篓出了胭脂铺,宁采臣有感而发。
感慨过后,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宁采臣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吃午饭。
买上五个肉包子,两个在路上吃,三个拿回去当晚饭。
而就在要走之际,他突然想到自己好似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呢?
宁采臣绞尽脑汁,恍然大悟道:“昨夜多亏王大侠收留,我自己是吃饭了,他还没吃过呀!”
想到这里,宁采臣又回到包子铺,买上五个肉包子,一只烧鸡,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回走。
傍晚...
“欠我钱的书生怎么还没回来,这家伙不是跑了吧?”
蹲在狗洞门口,守株待兔的叶知秋,手上捧着碗面,一边想一边稀里哗啦的吃着。
还别说,城门收费太贵,一些不怎么在乎形象,又急着进城的人,真没少从他的狗洞过去。
一天下来,铜钱收了几千枚,鼓鼓胀胀的放在包里,走路都是带响的。
虽然说,坐拥数千枚铜钱的叶知秋,已经不将两枚铜钱看在眼里了。
但是这两枚铜钱意义不同,欠账还钱,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两枚铜钱,都够买三包老鼠药了,一家三口都吃不完。
“快太阳下山了,估计也没人进城了,今天的生意就到这吧。”叶知秋放下碗筷,将铜钱裹在包里,背在背上,站起来看着狗洞:“狗洞啊,狗洞,我们的缘分就到这了,谢谢你给我赚了这么多路费。”
“喝!”
一声低喝,叶知秋掐诀念咒:“叭尼嘛尼哄,山河地动令!”
咔嚓...
狗洞旁边的碎砖,顷刻间倒飞起来,拼积木一样,将狗洞给挡住了。
叶知秋笑着拍拍手,乐道:“搞定,这下可以去找欠我钱的小子了。”
闭上眼睛,轻轻嗅动鼻子,叶知秋闻着周围的味道。
他这双鼻子是特别修炼过得,别说妖魔鬼怪,就连不同的人留下的不同气息,也休想骗过他的嗅觉。
很快,叶知秋便睁开了眼睛,看着兰若寺的方向,嘀咕道:“这小子居然出城了,按照气味的指引,应该是这个方向。”
...兰若寺...
“嗷呜!!”
天色已晚,宁采臣背着书篓,走在通往兰若寺的树林中。
听着耳边的声音,他吓得脸色发白,自言自语着:“这是狼叫还是狗叫啊,声音怎么听着不对劲啊,这片树林该不会是有狼吧?”
心中如此想着,宁采臣改走为跑,一心只想赶回兰若寺。
“哎呀!”跑的急了,宁采臣一个不备,摔了个狗啃屎。
幸好兰若寺久无人居,树林也成了禁地,宁采臣窸窸窣窣的检查一遍,发现自己只是摔在了树叶上,狼狈是狼狈了一些,却是没有什么大碍的。
叮咚咚...
宁采臣正要爬起来,耳边突然传来了一阵琴声。
琴声好似初学者,弹得不是很有节奏,比昨夜在水亭中听到的差远了。
“是谁在弹琴,应该不是小倩吧,小倩的琴还在我房间内,而且弹的比这好听多了。”宁采臣挣扎着站起来,说来也是怪事,这边琴声一响,周围的狼叫声顿时就消失了。
没了狼叫,宁采臣也不再害怕,推开周围的灌木,向着琴声的位置走去。
走了打开有三四十步,宁采臣抬头张望,在树下看到了一位青衣美女。
“谁?”
“是我啊,你是小青姑娘吧?”
被人撞破行迹,宁采臣也不慌张,笑着开口道:“小青姑娘,你还认识我吗,我是宁采臣啊,昨天咱们见过的。”
小青眉头微皱,她怎么会忘记宁采臣,昨天夜里她使用计策,让小倩放了这书生一马。
谁成想,姥姥不但没有怪罪,反而夸赞小倩考虑的周到,让聂小倩又得了彩头。
一想到自己什么也比不上小倩,只能在她身边当个绿叶,小青就恨的牙根痒痒。
不就是长得清纯些,会弹琴,会吟诗,会作对,会跳舞,会画画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胸小的跟橘子一样,要不是变成了鬼,奶孩子都能把孩子饿死。
“小青姑娘,原来你在学琴啊。”
宁采臣眼力很好,一眼就看到小青身前放着琴谱,这是偷偷出来练习的。
小青脸色一僵,虽然说她总是讥讽小倩,没事总喜欢弄些风花雪月的傻事,实际上她那是羡慕的。
与出身官宦人家的小倩不同,小青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别说琴棋书画与吟诗作对,就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
平日里,她总是讥讽小倩,死了也要故作清高,内心中的羡慕却是别人不知道的。
谁不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谁不想当那大家闺秀。
可惜老天就是那么不公平,自己想要的一切都是小倩玩剩下的,难道自己不该嫉妒她,不该怨恨她吗?
“你学的乐谱叫阳关曲,又称为阳关三叠,这个曲子,就是高明的乐师也不敢说弹好,作为初学者,你上来就学这种曲子太难了。”
宁采臣没有看小青的脸色,就像纯粹在跟人探讨音乐一样,开口道:“我建议你学凤求凰,凤求凰演绎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这个曲子名气很大,但是上手简单,初学者也能照着乐谱弹奏。”
“我没有乐谱。”看着站在月光下,身影显得无比伟岸的宁采臣,小青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姓崔,也是个秀才,家住十里亭。
要是自己没死的话,或许已经嫁给他了吧,如今一别已经是两年,也不知道崔书生还好吗。
他虽然家徒四壁,却是个有大志向的人,只可惜自己红颜薄命,要不然...
不然什么,小青没有想下去,因为事已至此,想别的又有什么用呢。
“没有乐谱啊,这个简单,下次我过来的时候,给你带一本就行了。”宁采臣一口答应下来,一本乐谱虽然价格不菲,但是用这个钱,贿赂一下小倩身边的姐妹,宁采臣还是觉得很划算的。
听到宁采臣的话,小青喜上眉梢,第一次觉得这个书生还不错,果然这些读圣贤书的人,就是跟那些泥腿子不一样。
那些泥腿子们,一在荒郊野外看到自己,一个个就恨不得扑上来,将她连皮带骨的吃下去。
见的多了,小青也觉得心烦,再看宁采臣这种风轻云淡的,自然而然多了几分好感。
更忍不住想到,要是换成崔书生,恐怕也会跟宁采臣一样,如此知书达理,不为女色所动吧。
“小青姑娘,你先弹琴吧,我要回去了,琴谱的事包在我身上。”
看到天色越来越晚,宁采臣急着见小倩,也没了再待下去的意思。
看着宁采臣离去的背影,小青唉声叹气,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时间居然愣在了原地。
“大侠,大侠,我回来了!”
告别了小青,宁采臣喝着小曲,回到了兰若寺中。
正所谓不知者不怪,在宁采臣眼中兰若寺就是兰若寺,小倩与小青这些人只是住在后山的良家女,再加上被他当成大侠的王旭,回兰若寺就跟回家一样,心里一点都不害怕。
看着宁采臣高高兴兴的回来了,王旭换换睁开双眼,目光中闪过一丝失望之色。
他的失望不是针对宁采臣的,而是针对生物机器人。
已经一天了,他派出去的生物机器人,找遍了方圆数里,也没有发现燕王墓的位置。
难道说,燕王墓不在兰若寺周围,只是兰若寺的树姥姥,掌握着燕王墓的线索。
找不到燕王墓,王旭心情不好,也没给宁采臣好脸色看,直言道:“咋咋呼呼的做什么,叫丧啊!”
“呃...”
热脸贴了冷屁股,让宁采臣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不过,他本身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很快反应过来,抱着书篓开口道:“大侠,我给你带了好吃的,荷叶鸡,肉包子,你一定饿了吧?”
王旭没有说话,他在郭北县中,往空间戒指内补充了物资,吃喝用度都不用发愁。
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宁采臣对他别无所求,却能主动给他带吃的,这种好人真是不常见了。
“你知道我是谁吗?”王旭问。
“不知道啊。”宁采臣很肯定的回答道。
“不知道,无故献殷勤做什么?”
听到王旭的话,宁采臣愣了一下,傻傻的说道:“我猜你没吃饭,就给你带点吃的了,不算无故献殷勤吧!”
王旭不说话了,这么混乱的世道,真不知道宁采臣这么好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难道说,傻人有傻福。
是了,宁采臣在倩女幽魂中,可不就是将傻人有傻福,或者说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发挥的淋漓尽致吗。
不管是树姥姥还是黑山老妖,又或者普渡慈航,都败在了宁采臣好人有好报上面。
仔细想想,宁采臣这家伙看着平平无奇,实际上运气好的令人发指,一路遇难成祥不说,还总能占到便宜。
最后,更是娶了兵都尚书,傅天仇的女儿博清风,上演了草根逆袭的戏码,成为了倩女幽魂中结局最好的人。
与他相比,燕赤霞孤老兰若寺,死后空留一剑,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
其他人,也是死的死,伤的伤,有好下场的寥寥无几。
拿着装有银子的木盒,宁采臣开开心心的走了,谁说这个世上没有好人,这不就是个大好人吗。
按照客栈老板说的话,一路向南走去,走了大概有半条街,一家卖胭脂水粉的店铺映入眼帘。
手里有钱心中不慌,宁采臣满心欢喜的往里走,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发现店铺里除了胭脂水粉,还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
不倒翁,拨浪鼓,鲁班锁,九连环,泥人,布老虎,走马灯,响铃,绣球,风筝...
古代人的娱乐项目不多,女孩子能玩的东西就更少了。
宁采臣精挑细选,选了两盒胭脂水粉,一个不倒翁,两个泥人,两个布老虎,还有一个风筝。
将买好的东西装进书篓,一算账,居然要5两4钱银子。
“哎,物价飞涨,银子是越来越不值钱了。”背着书篓出了胭脂铺,宁采臣有感而发。
感慨过后,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宁采臣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吃午饭。
买上五个肉包子,两个在路上吃,三个拿回去当晚饭。
而就在要走之际,他突然想到自己好似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呢?
宁采臣绞尽脑汁,恍然大悟道:“昨夜多亏王大侠收留,我自己是吃饭了,他还没吃过呀!”
想到这里,宁采臣又回到包子铺,买上五个肉包子,一只烧鸡,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回走。
傍晚...
“欠我钱的书生怎么还没回来,这家伙不是跑了吧?”
蹲在狗洞门口,守株待兔的叶知秋,手上捧着碗面,一边想一边稀里哗啦的吃着。
还别说,城门收费太贵,一些不怎么在乎形象,又急着进城的人,真没少从他的狗洞过去。
一天下来,铜钱收了几千枚,鼓鼓胀胀的放在包里,走路都是带响的。
虽然说,坐拥数千枚铜钱的叶知秋,已经不将两枚铜钱看在眼里了。
但是这两枚铜钱意义不同,欠账还钱,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两枚铜钱,都够买三包老鼠药了,一家三口都吃不完。
“快太阳下山了,估计也没人进城了,今天的生意就到这吧。”叶知秋放下碗筷,将铜钱裹在包里,背在背上,站起来看着狗洞:“狗洞啊,狗洞,我们的缘分就到这了,谢谢你给我赚了这么多路费。”
“喝!”
一声低喝,叶知秋掐诀念咒:“叭尼嘛尼哄,山河地动令!”
咔嚓...
狗洞旁边的碎砖,顷刻间倒飞起来,拼积木一样,将狗洞给挡住了。
叶知秋笑着拍拍手,乐道:“搞定,这下可以去找欠我钱的小子了。”
闭上眼睛,轻轻嗅动鼻子,叶知秋闻着周围的味道。
他这双鼻子是特别修炼过得,别说妖魔鬼怪,就连不同的人留下的不同气息,也休想骗过他的嗅觉。
很快,叶知秋便睁开了眼睛,看着兰若寺的方向,嘀咕道:“这小子居然出城了,按照气味的指引,应该是这个方向。”
...兰若寺...
“嗷呜!!”
天色已晚,宁采臣背着书篓,走在通往兰若寺的树林中。
听着耳边的声音,他吓得脸色发白,自言自语着:“这是狼叫还是狗叫啊,声音怎么听着不对劲啊,这片树林该不会是有狼吧?”
心中如此想着,宁采臣改走为跑,一心只想赶回兰若寺。
“哎呀!”跑的急了,宁采臣一个不备,摔了个狗啃屎。
幸好兰若寺久无人居,树林也成了禁地,宁采臣窸窸窣窣的检查一遍,发现自己只是摔在了树叶上,狼狈是狼狈了一些,却是没有什么大碍的。
叮咚咚...
宁采臣正要爬起来,耳边突然传来了一阵琴声。
琴声好似初学者,弹得不是很有节奏,比昨夜在水亭中听到的差远了。
“是谁在弹琴,应该不是小倩吧,小倩的琴还在我房间内,而且弹的比这好听多了。”宁采臣挣扎着站起来,说来也是怪事,这边琴声一响,周围的狼叫声顿时就消失了。
没了狼叫,宁采臣也不再害怕,推开周围的灌木,向着琴声的位置走去。
走了打开有三四十步,宁采臣抬头张望,在树下看到了一位青衣美女。
“谁?”
“是我啊,你是小青姑娘吧?”
被人撞破行迹,宁采臣也不慌张,笑着开口道:“小青姑娘,你还认识我吗,我是宁采臣啊,昨天咱们见过的。”
小青眉头微皱,她怎么会忘记宁采臣,昨天夜里她使用计策,让小倩放了这书生一马。
谁成想,姥姥不但没有怪罪,反而夸赞小倩考虑的周到,让聂小倩又得了彩头。
一想到自己什么也比不上小倩,只能在她身边当个绿叶,小青就恨的牙根痒痒。
不就是长得清纯些,会弹琴,会吟诗,会作对,会跳舞,会画画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胸小的跟橘子一样,要不是变成了鬼,奶孩子都能把孩子饿死。
“小青姑娘,原来你在学琴啊。”
宁采臣眼力很好,一眼就看到小青身前放着琴谱,这是偷偷出来练习的。
小青脸色一僵,虽然说她总是讥讽小倩,没事总喜欢弄些风花雪月的傻事,实际上她那是羡慕的。
与出身官宦人家的小倩不同,小青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别说琴棋书画与吟诗作对,就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
平日里,她总是讥讽小倩,死了也要故作清高,内心中的羡慕却是别人不知道的。
谁不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谁不想当那大家闺秀。
可惜老天就是那么不公平,自己想要的一切都是小倩玩剩下的,难道自己不该嫉妒她,不该怨恨她吗?
“你学的乐谱叫阳关曲,又称为阳关三叠,这个曲子,就是高明的乐师也不敢说弹好,作为初学者,你上来就学这种曲子太难了。”
宁采臣没有看小青的脸色,就像纯粹在跟人探讨音乐一样,开口道:“我建议你学凤求凰,凤求凰演绎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这个曲子名气很大,但是上手简单,初学者也能照着乐谱弹奏。”
“我没有乐谱。”看着站在月光下,身影显得无比伟岸的宁采臣,小青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姓崔,也是个秀才,家住十里亭。
要是自己没死的话,或许已经嫁给他了吧,如今一别已经是两年,也不知道崔书生还好吗。
他虽然家徒四壁,却是个有大志向的人,只可惜自己红颜薄命,要不然...
不然什么,小青没有想下去,因为事已至此,想别的又有什么用呢。
“没有乐谱啊,这个简单,下次我过来的时候,给你带一本就行了。”宁采臣一口答应下来,一本乐谱虽然价格不菲,但是用这个钱,贿赂一下小倩身边的姐妹,宁采臣还是觉得很划算的。
听到宁采臣的话,小青喜上眉梢,第一次觉得这个书生还不错,果然这些读圣贤书的人,就是跟那些泥腿子不一样。
那些泥腿子们,一在荒郊野外看到自己,一个个就恨不得扑上来,将她连皮带骨的吃下去。
见的多了,小青也觉得心烦,再看宁采臣这种风轻云淡的,自然而然多了几分好感。
更忍不住想到,要是换成崔书生,恐怕也会跟宁采臣一样,如此知书达理,不为女色所动吧。
“小青姑娘,你先弹琴吧,我要回去了,琴谱的事包在我身上。”
看到天色越来越晚,宁采臣急着见小倩,也没了再待下去的意思。
看着宁采臣离去的背影,小青唉声叹气,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时间居然愣在了原地。
“大侠,大侠,我回来了!”
告别了小青,宁采臣喝着小曲,回到了兰若寺中。
正所谓不知者不怪,在宁采臣眼中兰若寺就是兰若寺,小倩与小青这些人只是住在后山的良家女,再加上被他当成大侠的王旭,回兰若寺就跟回家一样,心里一点都不害怕。
看着宁采臣高高兴兴的回来了,王旭换换睁开双眼,目光中闪过一丝失望之色。
他的失望不是针对宁采臣的,而是针对生物机器人。
已经一天了,他派出去的生物机器人,找遍了方圆数里,也没有发现燕王墓的位置。
难道说,燕王墓不在兰若寺周围,只是兰若寺的树姥姥,掌握着燕王墓的线索。
找不到燕王墓,王旭心情不好,也没给宁采臣好脸色看,直言道:“咋咋呼呼的做什么,叫丧啊!”
“呃...”
热脸贴了冷屁股,让宁采臣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不过,他本身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很快反应过来,抱着书篓开口道:“大侠,我给你带了好吃的,荷叶鸡,肉包子,你一定饿了吧?”
王旭没有说话,他在郭北县中,往空间戒指内补充了物资,吃喝用度都不用发愁。
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宁采臣对他别无所求,却能主动给他带吃的,这种好人真是不常见了。
“你知道我是谁吗?”王旭问。
“不知道啊。”宁采臣很肯定的回答道。
“不知道,无故献殷勤做什么?”
听到王旭的话,宁采臣愣了一下,傻傻的说道:“我猜你没吃饭,就给你带点吃的了,不算无故献殷勤吧!”
王旭不说话了,这么混乱的世道,真不知道宁采臣这么好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难道说,傻人有傻福。
是了,宁采臣在倩女幽魂中,可不就是将傻人有傻福,或者说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发挥的淋漓尽致吗。
不管是树姥姥还是黑山老妖,又或者普渡慈航,都败在了宁采臣好人有好报上面。
仔细想想,宁采臣这家伙看着平平无奇,实际上运气好的令人发指,一路遇难成祥不说,还总能占到便宜。
最后,更是娶了兵都尚书,傅天仇的女儿博清风,上演了草根逆袭的戏码,成为了倩女幽魂中结局最好的人。
与他相比,燕赤霞孤老兰若寺,死后空留一剑,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
其他人,也是死的死,伤的伤,有好下场的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