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搬去我那
她起身,去跟沈聿说了一声:“哥,先回去了。”
沈聿正与左钟说话,视线不露痕迹地滑过一圈,落到她身上时,似有深意。
他正要说话,陆漫漫就在这时站起来,挽住霜序胳膊:“走吧。”
陆漫漫掩护着她下了楼,到停车场就识趣地撤退。
霜序小心翼翼地上了贺庭洲的车,贺庭洲轻嘲:“没人,不用那么紧张。”
车从停车场开出去,往松明路的方向走,贺庭洲开着车,光影滑过他冷淡的侧脸。
你冷淡个什么劲,受惊吓的明明是我。
霜序腹诽着,开口:“你下次能别这样了吗,很容易引起怀疑的。”
“哪样?”贺庭洲问。
霜序抿了下唇,自己说的时候都觉得羞耻:“当众叫我宝宝。”
贺庭洲挑眉,语气轻巧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是在叫你呢。”
沉默两秒,霜序面无表情地说:“你要是真叫的子封哥,就没我事了吧。”
贺庭洲低笑一声,那种冷淡就像冰化开了。
“行啊。”他一副好商量的口吻,下一句便道,“明天搬去我那。”
搬过去?
霜序面露迟疑,但她知道在贺庭洲面前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思忖片刻道:“之前你没有说过需要我陪你多久,如果要我搬过去的话,我们是不是应该约定一个期限?”
超跑丝滑地行驶在夜晚宽阔而空旷的马路上,贺庭洲唇角扯起一丝别有深意的弧度,慢腾腾的语调像极了童话里的坏人:
“小公主,你哥没教过你,条件要在签约之前谈。”
沈聿没教过,霜序也懂这个道理。
当时满心都是沈长远的安危,只想着如何让贺庭洲答应,的确没有周全地考虑到期限的问题。
贺庭洲对她只是一点点的兴趣,她想当然地认为不会太久。
她眉心皱了皱:“我总不能一直住在你那里。”
“放心。”贺庭洲道,“我玩腻了就放你走。”
“你什么时候会玩腻?”
车停到松明路楼下,贺庭洲转过脸来,道貌岸然地道:“不好说。我不喜欢太主动热情的,要不你再努力一点试试看呢。”
“……”当她傻吗。
霜序下车后,他没有上来。
她回到家,行尸走肉一样趴在沙发上,发呆。
没多久,门铃响起,是沈聿来了。
他每次来,不管是送东西还是送她,都只到楼下,很少上来。霜序打开门,有些奇怪地问:“哥,你怎么来了?”
沈聿的西服挂在手臂上,挽起的袖子和衬衣松开的领口,让他看起来比平日的样子更随和一些。
他问:“我的手表在你这里吗?”
“哦。忘了给你了。”霜序马上回去,从包里翻出那只腕表还给他。
沈聿接过腕表,扣上手腕,垂下的眼皮遮挡了他的眸色:“漫漫送你回来的?”
霜序“嗯”了一声。
她撒谎了。
沈聿戴好表,抬起眼时一如既往的温和:“早点睡。”
翌日霜序正在上班,接到贺庭洲的电话。
电话里他嗓音散漫,问她:“要带什么东西过去?”
霜序想了想,还真没多少东西需要搬的:“带一些衣服和化妆品就可以了。”
贺庭洲说:“去我家旅行呢。”
“别的你那里不是都有吗。”
他没再说别的,挂了电话。
等霜序下班回家,才发现家里能搬的东西,全都已经搬空了。
她的奖杯、她的书、她的游戏机,甚至于冰箱里冰镇的水、那座空空如也、只能用来当个摆设的鱼缸,全都不在了。
这间大平层又完完全全地变回了她搬来之前的样子,看不出一点她曾经生活过的痕迹。
“……”
她呆了片刻,也不用搜刮得这么干净吧?
开车到太和院时,刚好碰到徐桢把杜宾送过来。
“贺总今晚有个饭局,大概十点钟结束,我订了晚餐,您先用餐吧。”
想到以后都要跟狗一起住,霜序还是有些头痛。
“它平时住在哪?”
“贺总平时住在老宅,最近在您那住得比较多,以后可能会在这里长住。”徐桢回答得十分严谨。
“不是……”霜序说,“我是问狗。”
徐桢万年稳定的表情难得尴尬了一下,清了清嗓子:“老宅,有专人照看它。”
霜序听岳子封提过,贺家这么多年一直住在军区大院,带女人回去肯定不方便的。
把情人养在这里可以理解,但把狗带过来干什么?
“它也要在这里长住吗?”
“万岁一直跟着贺总的。”徐桢道,“贺总在哪,它就在哪。”
看霜序表情犯难,他面面俱到地解释:“万岁很通人性,既不咬人也不乱叫,性格高冷,不会随便亲近人,很聪明,能听懂指令。它的生活贺总会安排,您不必担心。”
说完又补充道:“贺总幼年被绑架之后,就养了一条杜宾犬,陪伴他很多年,生病去世了,万岁是它唯一的后代,这个名字代表贺总对它的期盼,希望它能健康长寿。”
“杜宾犬的平均寿命是十到十四岁,它已经十岁了。”
“……”
感情牌都打出来,霜序能说什么?
狗跟贺庭洲十年的感情,地位可比她高多了。
霜序只能接受即将与贺庭洲和狗同居的事实。
进门,发现她的东西已经在这种别墅里各自找到了合适的位置。
她的书放进了书架墙,沙发边多了一个杂志架,收纳着她爱看的那些杂志。
衣帽间的女士衣物占据半壁江山,除了她自己的衣服,一半都是按照她的尺码准备的新的。
鱼缸摆在客厅显眼的位置,里面多了一条半月斗鱼。
它浅粉色的身体自带珠光,尾鳍犹如华丽的裙摆,在清澈的水中游动时,美得不可思议。
这鱼,长得就像个公主。
沈聿正与左钟说话,视线不露痕迹地滑过一圈,落到她身上时,似有深意。
他正要说话,陆漫漫就在这时站起来,挽住霜序胳膊:“走吧。”
陆漫漫掩护着她下了楼,到停车场就识趣地撤退。
霜序小心翼翼地上了贺庭洲的车,贺庭洲轻嘲:“没人,不用那么紧张。”
车从停车场开出去,往松明路的方向走,贺庭洲开着车,光影滑过他冷淡的侧脸。
你冷淡个什么劲,受惊吓的明明是我。
霜序腹诽着,开口:“你下次能别这样了吗,很容易引起怀疑的。”
“哪样?”贺庭洲问。
霜序抿了下唇,自己说的时候都觉得羞耻:“当众叫我宝宝。”
贺庭洲挑眉,语气轻巧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是在叫你呢。”
沉默两秒,霜序面无表情地说:“你要是真叫的子封哥,就没我事了吧。”
贺庭洲低笑一声,那种冷淡就像冰化开了。
“行啊。”他一副好商量的口吻,下一句便道,“明天搬去我那。”
搬过去?
霜序面露迟疑,但她知道在贺庭洲面前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思忖片刻道:“之前你没有说过需要我陪你多久,如果要我搬过去的话,我们是不是应该约定一个期限?”
超跑丝滑地行驶在夜晚宽阔而空旷的马路上,贺庭洲唇角扯起一丝别有深意的弧度,慢腾腾的语调像极了童话里的坏人:
“小公主,你哥没教过你,条件要在签约之前谈。”
沈聿没教过,霜序也懂这个道理。
当时满心都是沈长远的安危,只想着如何让贺庭洲答应,的确没有周全地考虑到期限的问题。
贺庭洲对她只是一点点的兴趣,她想当然地认为不会太久。
她眉心皱了皱:“我总不能一直住在你那里。”
“放心。”贺庭洲道,“我玩腻了就放你走。”
“你什么时候会玩腻?”
车停到松明路楼下,贺庭洲转过脸来,道貌岸然地道:“不好说。我不喜欢太主动热情的,要不你再努力一点试试看呢。”
“……”当她傻吗。
霜序下车后,他没有上来。
她回到家,行尸走肉一样趴在沙发上,发呆。
没多久,门铃响起,是沈聿来了。
他每次来,不管是送东西还是送她,都只到楼下,很少上来。霜序打开门,有些奇怪地问:“哥,你怎么来了?”
沈聿的西服挂在手臂上,挽起的袖子和衬衣松开的领口,让他看起来比平日的样子更随和一些。
他问:“我的手表在你这里吗?”
“哦。忘了给你了。”霜序马上回去,从包里翻出那只腕表还给他。
沈聿接过腕表,扣上手腕,垂下的眼皮遮挡了他的眸色:“漫漫送你回来的?”
霜序“嗯”了一声。
她撒谎了。
沈聿戴好表,抬起眼时一如既往的温和:“早点睡。”
翌日霜序正在上班,接到贺庭洲的电话。
电话里他嗓音散漫,问她:“要带什么东西过去?”
霜序想了想,还真没多少东西需要搬的:“带一些衣服和化妆品就可以了。”
贺庭洲说:“去我家旅行呢。”
“别的你那里不是都有吗。”
他没再说别的,挂了电话。
等霜序下班回家,才发现家里能搬的东西,全都已经搬空了。
她的奖杯、她的书、她的游戏机,甚至于冰箱里冰镇的水、那座空空如也、只能用来当个摆设的鱼缸,全都不在了。
这间大平层又完完全全地变回了她搬来之前的样子,看不出一点她曾经生活过的痕迹。
“……”
她呆了片刻,也不用搜刮得这么干净吧?
开车到太和院时,刚好碰到徐桢把杜宾送过来。
“贺总今晚有个饭局,大概十点钟结束,我订了晚餐,您先用餐吧。”
想到以后都要跟狗一起住,霜序还是有些头痛。
“它平时住在哪?”
“贺总平时住在老宅,最近在您那住得比较多,以后可能会在这里长住。”徐桢回答得十分严谨。
“不是……”霜序说,“我是问狗。”
徐桢万年稳定的表情难得尴尬了一下,清了清嗓子:“老宅,有专人照看它。”
霜序听岳子封提过,贺家这么多年一直住在军区大院,带女人回去肯定不方便的。
把情人养在这里可以理解,但把狗带过来干什么?
“它也要在这里长住吗?”
“万岁一直跟着贺总的。”徐桢道,“贺总在哪,它就在哪。”
看霜序表情犯难,他面面俱到地解释:“万岁很通人性,既不咬人也不乱叫,性格高冷,不会随便亲近人,很聪明,能听懂指令。它的生活贺总会安排,您不必担心。”
说完又补充道:“贺总幼年被绑架之后,就养了一条杜宾犬,陪伴他很多年,生病去世了,万岁是它唯一的后代,这个名字代表贺总对它的期盼,希望它能健康长寿。”
“杜宾犬的平均寿命是十到十四岁,它已经十岁了。”
“……”
感情牌都打出来,霜序能说什么?
狗跟贺庭洲十年的感情,地位可比她高多了。
霜序只能接受即将与贺庭洲和狗同居的事实。
进门,发现她的东西已经在这种别墅里各自找到了合适的位置。
她的书放进了书架墙,沙发边多了一个杂志架,收纳着她爱看的那些杂志。
衣帽间的女士衣物占据半壁江山,除了她自己的衣服,一半都是按照她的尺码准备的新的。
鱼缸摆在客厅显眼的位置,里面多了一条半月斗鱼。
它浅粉色的身体自带珠光,尾鳍犹如华丽的裙摆,在清澈的水中游动时,美得不可思议。
这鱼,长得就像个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