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1章 来了一个情敌

    次日,生产队上就传出陈家老三不孝、嫌弃爹娘、去大伯家搭火的流言。

    王翠苗一听,真心火了!

    “那孩子不孝?真是我都没脸说!”

    “你们知道出了什么事不?”

    立即有人围了过来:“什么事啊?三虎娘,这阿牛家出了什么事,快说呀!”

    此时,李欣玥还在睡觉,陈铭川带着儿子在抓鱼……

    “爸爸,快呀,那里有一只,快看!”

    “呀,这里有一只好大的虾哟!爸爸,你快来抓呀!”

    陈屹恒虽然还是这么瘦,可小家伙很活泼很可爱。

    大伯娘家的孙子、孙女跟在他身边,和他一起寻找着河里的鱼虾……

    早饭,是陈铭川送进来的。

    李欣玥晚上还是没睡好,睡了个回笼觉,醒来的时候,已经十点钟了。

    她感觉身上很舒服了,准备起来走走。

    爬了起来,屋里无人。

    儿子也不知去哪了,她猜测应该又是陈铭川带出去了。

    洗了把脸、梳了个马尾巴,她出了门。

    哪知,她才出房间门,一个人从外面朝她走了过来……

    “李新叶,你可真命大,听说你高烧了好几天呢,怎么没死呢?”

    “老天真无眼,竟然不把你收走,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来人,二十三四岁。

    碎花衣、蓝色裤、麻花辫、瘦长个。

    相貌中上,一脸傲娇与鄙视!

    李欣玥认得此人:大队长张立新的女儿张彩云。

    当年,张立新一心想把女儿嫁给陈铭川。

    这对父女在阻挠陈铭川的亲事上,可是出了大力的。

    只可惜李新叶的哥哥掐住了陈铭川的命脉,这才没有得逞。

    所以,这些年,张彩云可没少欺负原主!

    “叭”

    李欣玥可不是原主,一巴掌甩在这姑娘脸上……

    “知道嘴贱的后果了吗?”

    “你敢打我?”

    抚着脸,张彩云几乎不敢相信,那表情想要吃人。

    “我打了你吗?你不会是癔症了吧?”

    “张彩云,你是不是看到我男人回来了,所以就得了神经病?”

    张彩云的眼睛里充满了恶毒,恨不得吃了李欣玥。

    “你……你等着!”

    “李新叶,我警告你:赶紧与铭川哥哥离婚,否则后果自负!”

    “我告诉你:铭川哥哥喜欢的是我!限你三天内与他离了!”

    离婚?

    婚是要离的,但绝不是现在!

    这男人虽然有一点渣,但优点还是不少。

    留给这样的渣女,可不行!

    她不配!

    李欣玥吹了吹手,一脸鄙视的看着张彩云:“你说我男人喜欢你?”

    “张彩云,你不是太自恋了吧?”

    “他喜欢你什么?”

    “喜欢你这一马平川有胸、还是喜欢你这个,连大字都不识几个的人?”

    “啧啧啧!自信是很好,但自信过头了,就是自大了!”

    “我也告诉你:就算我男人不喜欢我,但是……你嘛,他永远都只会当你是兄弟!”

    “想他喜欢你呀,不如早点回家洗洗做梦去!看看梦中他会不会喜欢上你!”

    这话太侮辱人了!

    张彩云其实长得并不差,只是这瘦长个加上平胸,让许多男人都觉得她不像个女人。

    她在公社食堂上班,也算是个有工作的人。

    而李欣玥,虽然瘦,但该有的一点也不少!

    甚至,天天干农活还晒不黑。

    特别是睡了几天,气色更好了!

    张彩云最恨的就是有人拿她这个说事!

    她的确是没胸!

    胸前两团还不到一只小笼包的大小,可以忽略到不穿小衣服!

    这话一落,她就扑了上去:“李新叶,我跟你拼了!”

    李欣玥可不想打架,睡了两天,她的战斗力恢复了不少。

    这货不是她的对手!

    棋得逢对手才爽!

    她后退两步,连连摇头:“张彩云,我跟你说:动手,对你绝对没好处!”

    “不就是说了你一句没胸嘛?平胸怎么了?”

    “若是我,我会说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胸大有什么好?胸大无脑!知道不?”

    “你要喜欢陈铭川那块肉骨头,只管去抢!”

    “不要来惹我就好了!”

    张彩云又气又急。

    她知道李新叶天天干农活,力气比生产队上的男人还大。

    如果说打架,自己绝对不是她的对手!

    于是她不知道是该上前,还是该住手。

    门口,陈铭川提着一串鱼虾,一手牵着儿子,脸色漆黑:肉骨头?

    这女人说他是块肉骨头?

    只配被狗咬的肉骨头?

    “你们在干什么?”

    听到这声音,张彩云立即转过头来。

    眼眶,在一瞬间就红了。

    “铭川哥哥,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打我!”

    陈铭川一脸清冷:“彩云,我是你的寄兄,以后还是叫我寄哥为好。”

    “李新叶,这是我的干妹妹,她的妈是我的寄娘,你应该认得她吧?”

    这话一落,张彩云的小脸瞬间成了白纸,眼中溢满了泪水……

    好可怜啊!

    又一个被陈铭川迷得失了魂的女人!

    李欣玥撇了撇嘴。

    农村里兴认寄娘,这个事她还是有点了解的。

    听说,认了寄娘,孩子小的时候会没灾没病。

    所谓寄娘,就是指孩子出生的这一天遇到的第一个人。

    农村还流行一个风俗:男遇女三年喜、女逢男日子强。

    若是真无意间遇到了,肯定得认干亲。

    张彩云的娘王桃香就是来陈家借箩筐时遇上的……

    当时陈家生了龙凤胎,王桃香开心得不得了。

    那时候,村里还没有解放。

    当年陈家的条件不太好,而张家的条件要强不少。

    能结这个干亲,陈家可是巴不得。

    也许真是逢了运。

    张彩云的妈成亲三年都没怀过,一结干亲后,当年就怀上了她的长子张福刚。

    又过了三年,她又生下了张彩云。

    后来她还生了一对龙凤胎:张彩丽与张福明也就是张四斤。

    现在,张彩云的爸是大队长。

    这些年陈家还真的一直紧紧的巴结着这门瓜棚亲。

    现官,不如现管。

    可别小看大队长,现在大集体时代,大队长的权力可是大着呢。

    特别是生产队的分工,只要他说一句,生产队长铁定会照顾好。

    这分工,也是很有讲究的。

    谁干什么活、工分记多记少,完全不一样。

    大家同上一天工,很有可能你累得比牛狠,工分却比别人哼一天小曲的人还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