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尸的遗腹子

    1、女尸的遗腹子 (

    我是女尸肚里的遗腹子。

    爷爷从一堆浮尸中将我救起,别人都认为我不吉,劝爷爷烧死我。

    爷爷却说我是天河水命,天生吃“捞尸人”这碗饭的。

    捞尸人有三不捞:

    自杀身亡不捞。

    尸体悬浮不捞。

    网空三次不捞。

    我以为这些都是封建迷信,直到那次恐怖的捞尸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家在黄河下游,一个地图上都搜不到名字的小山村。

    黄河从村边经过时,又折转向北,久而久之,在村外冲出了一片广阔的湖泊。

    每天都有从上游漂来的浮尸,在湖里打转不走,需要人为捞起,因此滋生出了“捞尸人”这个特殊的职业。

    我爷爷,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捞尸人。

    那年黄河赶上十年不遇的洪水,每天漂来尸体无数。

    爷爷担心尸体腐烂后污染水源,造成瘟疫,便约了十里八乡的捞尸人一起义务打捞尸体,集中烧埋。

    其中一具大肚子的女尸,兴许是打捞时挤到了肚子,上岸之后,竟然产下一个活生生的男婴。

    女尸产子,大家都觉得太过诡异,提议将婴儿直接烧死扔掉。

    爷爷说他们不懂,说这孩子能从死人肚里爬出来,乃是河伯眷顾,属罕见的天河水命,将来定能继承他的衣钵,便将男婴收养下来。

    这个男婴,就是我。

    因我是水中出生,爷爷便给我取名“水生”,跟着他姓赵。

    爷爷打了一辈子光棍,无儿无女,因为有捞尸的手艺,我们家日子其实过得不错,天天有肉吃。

    但是村里小孩都不愿意跟我玩,说我身上有死人味道,甚至编排段子,说我家吃的肉都是从死人身上割下来的。

    因为这个,我心里也没少埋怨爷爷,什么不好干,非得吃死人饭这么晦气,连我也跟着被人看不起。

    我十六岁的时候,爷爷说我成年了,要带我一起下河捞尸,我说什么也不肯。

    当时村里有跟我差不多大的,不少都进城打工了,回来一个个牛逼轰天,有的连摩托车都买了,我羡慕的鸡儿通红,也吵着要出去打工。

    爷爷说我是天河水命,根子在水里,去外面肯定混不出名堂,反而有血光之灾。

    我说他这是封建迷信,说我讨厌死人,以后就算要饭也不干捞尸这么下三烂的活。

    爷爷平生第一次对我动手,重重地打了我一巴掌,让我滚蛋。

    第二天一早,我就偷摸离开了家乡。

    为了防止被爷爷找到,我干脆跑得远远的,直接去了深圳。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跟我家所在的小山村,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但这里却没我的容身之处,我年纪小,又没学历,只能干最脏最累的活,还总被人欺负。

    最惨的时候,三十块钱熬了一个月,天天老干妈拌清水挂面,连一块钱两个的机器馍都吃不起。

    所以后来每次听人说穷得只能吃泡面,我就觉得好笑,对真正的挂逼仔来说,泡面它既不便宜也不实惠。

    饿得最难受的时候,我就特别想家,想爷爷,好像捞尸也没有当初想的那么差,至少能吃饱饭,还不用看人脸色。

    但想到两手空空回去,肯定要被村里人嘲笑,我就咬牙死撑,始终不愿迈出回家的一步。

    直到我被一个老乡骗进传销窝点,什么1024工程,投资五千、两年赚回1024万。

    我只是单纯,并不傻,知道这是骗人的玩意,但他们不放我走,要我给亲戚打电话搞钱,我不肯就天天被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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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把我打急眼了,我偷到做饭的菜刀,见人就砍,竟然一路杀了出去。

    不过我自己也伤得不清,脑袋被开了瓢,缝了十多针。

    根据我举报的线索,警方打掉了这个传销组织,我砍人的事也被定成正当防卫,免于起诉。

    等我大体养好伤,好心的警官帮我买了回家的车票……

    爷爷接到我,一句责怪的话都没说,到家就端出了一盘红烧肉,半锅小米水饭,被我一个人吃得精光。

    这是我离家那么久,吃得最香的一顿饭。

    “还走吗?”

    爷爷看我吃完饭,这才慢悠悠问了一句。

    我摇摇头,“爷爷,我跟你去捞尸吧,我想明白了,捞尸也没什么不好的。”

    爷爷笑了笑:“你还是没明白,不过没事,你往后会懂的。”

    从这天起,爷爷每次出去捞尸都带上我。

    以前我以为这行没什么技术含量,我上我也行,现在才知道是我肤浅了。

    比如大湖和周边几条河流,那复杂的水文情况,别说是普通人,就算是十里八乡的捞尸人,也没几个能像爷爷这样摸得滚瓜烂熟。

    他可以通过一个人落水的位置和时间,推算出尸体可能出现的范围,过去打捞,十有八九不会落空。

    这个我是服气的。

    只是每次开工前,爷爷搞的那一套仪式,以及各种规矩,在我看来纯纯就是封建迷信了,没少当面吐槽他。

    爷爷每次都是笑笑,说我早晚会明白的。

    我却没想到,这件事情来得那么快——

    那天中午,爷爷去镇上进货了,我一个人在家筛网呢,村长大杨叔推门进来,说隔壁山王村的王桂红,清晨洗衣服的时候掉湖里淹死了,现在尸体找不到,他家里人想请我爷爷出马。

    我一听人都傻了。

    王桂红我知道啊,山王村的村花了算是,二十五六岁,长得不错,身材更是没话说,尤其是那伟岸的胸怀,走路晃啊晃的,不知道馋死了多少小青年。

    连我这个小弟弟,晚上做那啥的梦,女主也经常是她。

    听说她人没了,我心里真挺难受的。

    要说我们这一带,一年到头,总得淹死几个人,主要还是因为当地没接上自来水,妇女们每天只能去湖边洗衣服。

    湖水太急,暗流又多,人掉下去就没。

    我跟村长说爷爷去镇上了,老头不习惯用手机,出门从来不带,我联系不上他,只能等他傍晚自己回来。

    村长一听就急了,说人家王桂红的父母都搁湖边,等着女儿的尸体上岸,好入土为安,这要等到傍晚,眼都哭瞎了。

    “水生,你跟你爷爷后面干了不短日子了,你自己能捞尸吗?”

    村长伸出两根手指,说道:

    “王家给两万块报酬,你要是自己能行,这活就接了,不然我就去朱家窝请别的捞尸人了,等不了你爷。”

    两万!!

    这在我们乡下,真是一笔巨款了,我跟爷爷后面捞尸也有小半年了,加起来也没挣这么多。

    不过我又有点怂,毕竟我没自己出过船,怕找不到尸体,空手回来,砸了爷爷的招牌。

    在村长的催促下——主要是金钱的诱惑下,我一咬牙,跟他走了。

    我哪里想到,这一去,却是差点捅了一个天大的窟窿,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