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更喜欢
中午,依然是容铮下厨,给两人炖了猪蹄,香味弥漫在整间屋子,让人垂涎欲滴。
猪蹄经过炖煮后,肉质鲜嫩,满满的胶质,醇香和细腻的口感让人难以忘怀,叶云和叶辰吃得可满足了。
容铮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征服夫郎,从胃开始。
他也端了一碗给隔壁的王张氏,说要请王泽夫妇继续帮忙照看菜地几天,一天四十文,主要是早晚浇浇水。
同时拜托王张氏偶尔照看家中的夫郎与小辰。自己进山好几天,家里没大人,他怕出什么事。
在他看来,夫郎也还是小孩。
王张氏自是乐意答应,容铮一直关照他们家呢,要知道这对儿子儿媳来说,也算进项,再说浇水又不是什么难事。
回去容铮说了这个事,叶云道:“我在家可以去菜地浇水。”
从叶大伯家拿回来的十亩地,还不能耕种,因为分家那天陈桂花胡搅蛮缠,在地上滚来滚去的,说现在地里都是他们种的稻苗,今年要收割完,明年归还。
实际大部分是叶云带着叶辰种的,但也懒得跟这撒泼不要脸的人纠缠了,只让他们交今年的田税。
叶云想着自个能去料理容铮的三亩地,自是觉得没有请人的必要。
容铮哪舍得让夫郎受累,现在七八月,进入农忙时,热头超大,可晒死了。
“乖,已经雇好人了,就当打好邻里关系,王张氏一家人都很厚道,我们可以多多走动走动。”
“可是,可是我做什么呀?”做惯重活累活的勤劳人,有点沮丧,自己好像没事可做!
容铮好笑又心疼:“在家里忙活,收拾一下,然后乖乖等我回来。”
“这些很快就能做完。”想着会很闲,担心被嫌弃,叶云小心翼翼地提议:“那我去摘野菜挖药草去卖,能补贴家用呢。咱们家要建房子,要花钱的地方可多了。”
“不行,以后不准再去深山挖药草,那太危险。咱家种菜都种了三亩,可够吃,你也不用跑山上摘了。”想着叶云是个闲不住的人,叹道,“家中收拾起来还不累嘛。”
在容铮看来,家中的事虽小但琐碎,做起来其实十分累人。
想到夫郎以前的日子,每天不断地劳作,耕地、上山摘野菜、砍柴火、洗衣做饭、打扫、照顾幼弟,天天手脚不停,还得看人脸色过活,担惊受怕,挨打了就独自舔舐伤口,日子过得非常麻木吧。
他心疼极了,靠近夫郎,轻轻刮了刮他小巧的鼻子:“等我们建房子的时候,就很多事做了,以后小辰要读书,你也得习字。”
“你要供小辰读书吗?”不怪叶云震惊,供一个读书人那花销堪比建房子。叶云觉得容铮现在对他们两很好了,有肉吃,要教小辰习武,还要建大房子一起住,家里活儿也不多,这日子他从前做梦都不敢想。
“自然是,等我参加完明年二月的考试,小辰读书就会提上日程,我打算让小辰去学堂上学。”
叶辰以后若能去读书,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
“你是希望小辰考科举吗?”
“不一定吧,主要看小辰喜欢做什么,想去考科举,到时就去考,不想的话,就去做其他的事。无论是读书,还是练武,都只是让他未来有更多选择。”
叶云觉得容铮考虑十分周到。
又听容铮继续说:“目前我先在家教他基本认字,你也得学,家里采购什么的,小管家可得执掌账簿大权。更重要的,你不是对药草治病感兴趣吗?那肯定得识字。”
叶云脸一红,“你怎么知道我......”
“我听叶大夫提的,你偷偷卖药草给他,他说教过你基本把脉、看病症,说你很聪明,而且你也有兴趣不是?”
说实话,容铮是佩服叶云的,年纪小时就要照顾着年幼的弟弟,每天要给叶大伯家干那么多活,时不时还要挨打,但仍不放弃寻求另外的出路,伺机而动。
看起来柔弱的人,却如此坚韧。
“可医馆不收哥儿。”叶云声音低落,他高兴于容铮在意他想学医的想法,能教他识字,可自己学来有什么用呢。
当今圣上登基后,娶了一位哥儿做君后,推行了一些法令来改善哥儿地位,比如招工时不得区别对待、允许经商、允许读书等等。
哥儿的地位有所改善,他们能到学堂识字,只是很少人能去,一来读书是很费钱的事,所以只有大户人家才能供得起哥儿读书认字,二来一些迂腐的学堂与夫子不愿接纳。
现在少数世家甚至会娶哥儿作为当家主君,名门望族出身的哥儿呢,有些能到书院做夫子等工作,但是为数不多。
偏见依然无所不在,束缚着哥儿的行为,让他们寸步难行。大多数人还是觉得他们出来做事是抛头露面,觉得他们就该在家中操持,伺候好夫君,因此很多行业在有意无意地排斥他们。
想一下子改变周围人固有的认知,它确实难于登天,但当一个人、两个人、无数个人,不断地前赴后继,那
就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容铮拉过叶云的手,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阿云,你知道吗?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心怀希望地去做你感兴趣的事,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有时,星星之火也可以燎原。”
他说这番话,并不是期望叶云做什么变革的前行者,只是简单地想他能做自己热爱的事。
叶云抬眸定定地看着容铮:“我若学医药,可能就没有时间好好操持家中的事,你不会觉得我不是个好夫郎吗?”
“当然不会,你若喜欢学医便去学,你若喜欢操持家中的事就去做,我只想你过得舒心。”
世俗的枷锁对哥儿而言,已经足够多了,作为他的夫君,他不会再给叶云增加多一道束缚。
那一刻,叶云眼眸亮如星辰,他觉得容铮是如此的特别,那种特别他说不清楚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的心对容铮更欢喜了。
实际上,那是思想观念的与众不同,毕竟容铮来自现代。
注意到夫郎爱慕的眼神,容铮可激动了。
叶云愿意嫁给他,很大程度是形势所迫,或许是有喜欢的,但主要原因是想摆脱之前被压迫的日子,这是无可厚非的。
容铮一直希望,夫郎能打心底里喜欢他,而不是迫于对社会地位的屈从,对他低眉顺眼。
他渴望彼此间平等的夫夫关系,当叶云能对他渐渐敞开心扉,表露自己真实想法后,他们才能真正的琴瑟和鸣。
猪蹄经过炖煮后,肉质鲜嫩,满满的胶质,醇香和细腻的口感让人难以忘怀,叶云和叶辰吃得可满足了。
容铮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征服夫郎,从胃开始。
他也端了一碗给隔壁的王张氏,说要请王泽夫妇继续帮忙照看菜地几天,一天四十文,主要是早晚浇浇水。
同时拜托王张氏偶尔照看家中的夫郎与小辰。自己进山好几天,家里没大人,他怕出什么事。
在他看来,夫郎也还是小孩。
王张氏自是乐意答应,容铮一直关照他们家呢,要知道这对儿子儿媳来说,也算进项,再说浇水又不是什么难事。
回去容铮说了这个事,叶云道:“我在家可以去菜地浇水。”
从叶大伯家拿回来的十亩地,还不能耕种,因为分家那天陈桂花胡搅蛮缠,在地上滚来滚去的,说现在地里都是他们种的稻苗,今年要收割完,明年归还。
实际大部分是叶云带着叶辰种的,但也懒得跟这撒泼不要脸的人纠缠了,只让他们交今年的田税。
叶云想着自个能去料理容铮的三亩地,自是觉得没有请人的必要。
容铮哪舍得让夫郎受累,现在七八月,进入农忙时,热头超大,可晒死了。
“乖,已经雇好人了,就当打好邻里关系,王张氏一家人都很厚道,我们可以多多走动走动。”
“可是,可是我做什么呀?”做惯重活累活的勤劳人,有点沮丧,自己好像没事可做!
容铮好笑又心疼:“在家里忙活,收拾一下,然后乖乖等我回来。”
“这些很快就能做完。”想着会很闲,担心被嫌弃,叶云小心翼翼地提议:“那我去摘野菜挖药草去卖,能补贴家用呢。咱们家要建房子,要花钱的地方可多了。”
“不行,以后不准再去深山挖药草,那太危险。咱家种菜都种了三亩,可够吃,你也不用跑山上摘了。”想着叶云是个闲不住的人,叹道,“家中收拾起来还不累嘛。”
在容铮看来,家中的事虽小但琐碎,做起来其实十分累人。
想到夫郎以前的日子,每天不断地劳作,耕地、上山摘野菜、砍柴火、洗衣做饭、打扫、照顾幼弟,天天手脚不停,还得看人脸色过活,担惊受怕,挨打了就独自舔舐伤口,日子过得非常麻木吧。
他心疼极了,靠近夫郎,轻轻刮了刮他小巧的鼻子:“等我们建房子的时候,就很多事做了,以后小辰要读书,你也得习字。”
“你要供小辰读书吗?”不怪叶云震惊,供一个读书人那花销堪比建房子。叶云觉得容铮现在对他们两很好了,有肉吃,要教小辰习武,还要建大房子一起住,家里活儿也不多,这日子他从前做梦都不敢想。
“自然是,等我参加完明年二月的考试,小辰读书就会提上日程,我打算让小辰去学堂上学。”
叶辰以后若能去读书,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
“你是希望小辰考科举吗?”
“不一定吧,主要看小辰喜欢做什么,想去考科举,到时就去考,不想的话,就去做其他的事。无论是读书,还是练武,都只是让他未来有更多选择。”
叶云觉得容铮考虑十分周到。
又听容铮继续说:“目前我先在家教他基本认字,你也得学,家里采购什么的,小管家可得执掌账簿大权。更重要的,你不是对药草治病感兴趣吗?那肯定得识字。”
叶云脸一红,“你怎么知道我......”
“我听叶大夫提的,你偷偷卖药草给他,他说教过你基本把脉、看病症,说你很聪明,而且你也有兴趣不是?”
说实话,容铮是佩服叶云的,年纪小时就要照顾着年幼的弟弟,每天要给叶大伯家干那么多活,时不时还要挨打,但仍不放弃寻求另外的出路,伺机而动。
看起来柔弱的人,却如此坚韧。
“可医馆不收哥儿。”叶云声音低落,他高兴于容铮在意他想学医的想法,能教他识字,可自己学来有什么用呢。
当今圣上登基后,娶了一位哥儿做君后,推行了一些法令来改善哥儿地位,比如招工时不得区别对待、允许经商、允许读书等等。
哥儿的地位有所改善,他们能到学堂识字,只是很少人能去,一来读书是很费钱的事,所以只有大户人家才能供得起哥儿读书认字,二来一些迂腐的学堂与夫子不愿接纳。
现在少数世家甚至会娶哥儿作为当家主君,名门望族出身的哥儿呢,有些能到书院做夫子等工作,但是为数不多。
偏见依然无所不在,束缚着哥儿的行为,让他们寸步难行。大多数人还是觉得他们出来做事是抛头露面,觉得他们就该在家中操持,伺候好夫君,因此很多行业在有意无意地排斥他们。
想一下子改变周围人固有的认知,它确实难于登天,但当一个人、两个人、无数个人,不断地前赴后继,那
就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容铮拉过叶云的手,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阿云,你知道吗?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心怀希望地去做你感兴趣的事,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有时,星星之火也可以燎原。”
他说这番话,并不是期望叶云做什么变革的前行者,只是简单地想他能做自己热爱的事。
叶云抬眸定定地看着容铮:“我若学医药,可能就没有时间好好操持家中的事,你不会觉得我不是个好夫郎吗?”
“当然不会,你若喜欢学医便去学,你若喜欢操持家中的事就去做,我只想你过得舒心。”
世俗的枷锁对哥儿而言,已经足够多了,作为他的夫君,他不会再给叶云增加多一道束缚。
那一刻,叶云眼眸亮如星辰,他觉得容铮是如此的特别,那种特别他说不清楚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的心对容铮更欢喜了。
实际上,那是思想观念的与众不同,毕竟容铮来自现代。
注意到夫郎爱慕的眼神,容铮可激动了。
叶云愿意嫁给他,很大程度是形势所迫,或许是有喜欢的,但主要原因是想摆脱之前被压迫的日子,这是无可厚非的。
容铮一直希望,夫郎能打心底里喜欢他,而不是迫于对社会地位的屈从,对他低眉顺眼。
他渴望彼此间平等的夫夫关系,当叶云能对他渐渐敞开心扉,表露自己真实想法后,他们才能真正的琴瑟和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