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收获颇丰
容铮天还没亮,就翻过一座大山,到了人迹罕至的野林,他一边四周观察以保持警惕,一边脚步放轻,谨慎前行。
鸟鸣声不断,间或能听到野兽的吼叫,容铮走了大半天,没见到狐狸身影,只好靠着树坐下歇息。
打猎虽然比侍弄田地来钱快,但也不是次次好运气,荒郊野岭,独自前行也挺不是滋味。
“嘶嘶嘶”突然一阵极轻微的声音传来,容铮猛得睁开眼,发现一条小臂粗蛇在地上树叶掩盖下潜行而来,他马上抽出刀,一个跃起,在蛇吐着信子扑要过来时,将刀子直直插入蛇的七寸,一招毙命。
“深山野岭,连蛇都那么大条。”
第一天只打到了一条蛇,见天色已晚,他就在山洞燃起篝火,准备明天继续。
第二天,在他耐心搜寻下,发现了一头红狐的踪迹,持续蹲守了足足一天,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终于用箭射杀了那只狡猾的红狐,因为追踪红狐,意外发现了一处深水潭,抓了两条野生甲鱼。
进山三天多了,总的来说,收获颇丰——两条大甲鱼、一只红狐、一条蛇,不枉此行。容铮是在第四天凌晨借着月光返程的,天刚亮回到村子,刚好碰上村民。
容铮还挺尴尬,连日来的风餐露宿,又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不用想他都知道自己多邋遢狼狈。
村民王大叔看到,主动跟容铮打招呼:“容铮打猎回来啦?好几天没见着你,这次进山还挺久呢。”
容铮尽量离远村民王大叔几步,以免自己的味道熏到对方,“是呀,王大叔这么早上山砍柴呀?”
“这不,上山多砍些柴火,好过冬。对啦,这次有什么收获?”那位王大叔抻着脖子往容铮背篓看,然后一惊,“喏,这红色的是红狐啊,多少年了,我都没见过村子里的猎户捕获过红狐,你小子厉害呀。”
然后一番啧啧称赞,容铮不想耽搁太久,只好打断,“我这浑身臭烘烘,就先回去洗洗。”
那位王叔本来还想再侃几句,奈何看容铮着急走,只能回“好的”。看着容铮远去的背影,低叹:“啧啧啧,想不到容铮以前一个读书人,打猎那么有本事的,那么快就能猎得珍贵的红狐,这可不得了,不得了。”
正急着赶回去洗澡的容铮并不知道,他猎得红狐的消息从这个王大叔的嘴传出,到中午,已经传遍村子。
安和村八卦情报站:
“容铮那小子真有打猎天分,才两个月不到已经能猎到红狐了。”
“红狐皮子可值钱了,估计能卖几十两。这可是咱们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呀。”
“别羡慕了,红狐多难找呀,一般都遇见不到,何况狐狸天性狡猾,十分难抓住。”
“天,人不但长得俊,还那么有本事呢!”
“听村里猎户提起过,附近的山林已经没有狐狸出没了,他不会翻山深入野林吧?那边可是有老虎等凶兽。他爹不就是冒险去那边,才被猛兽咬死的吗。”
“无论他是不是去了山那边,反正人家是收获满满。”
“就是,他若是真深入人迹罕至的密林,还能活着回来,那更不得了呀,不得了。”
“虽然容铮只有三亩田地,但他打猎的本事厉害着,让哥儿姑娘嫁过去也不错,沾着打猎的光,没准还能天天吃肉。”
众人七嘴八舌,一些三姑六婶心里开始琢磨将自家哥儿姑娘嫁给容铮了,之前没心思,那是因为容铮没钱还喝酒。又觉得读书人瘦胳膊瘦腿做不了重活。
这短短一个多月,人家那是又去地里干活,又是入山打猎,一次收获那是几十两银子呀,他们耕地一年都没这么多收入。
更重要的是,容铮识字呀,只要他变好,以后就算不打猎,在镇子做账房先生什么的,那也十分不错。
有心思的妇人越想越觉得要抓住容铮这香饽饽,于是匆匆找借口离开,回家跟自家姑娘、哥儿商量,遇到好的对象就要尽快行动。
容铮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一跃成为村子最受欢迎说亲对象之一,他匆匆往家赶,洗完澡就快步走去了镇上。
他先去其它酒楼试探问价,然后再去悦凤楼,李掌柜一看这惊讶不已,“兄弟,厉害呀,这蛇那么粗,蛇胆可多人稀罕了。两条甲鱼那么肥美,兄弟,这样,大蛇给八两,两条甲鱼十两,一共十八两。”
见容铮犹豫,他连忙道:“容兄弟呀,再加1两,悦凤楼是镇子最好的酒楼了,其它店都没我们出得起价。”
容铮比照过,其它酒楼出得价是十六到十八两之间,既然李掌柜加多一两,自然卖给他。
李掌柜给钱的时候,瞥见背篓里还有一只红狐,眼睛发直:
“这不是红狐吗?毛色那么漂亮。你这身手可以呀,红狐都得手了,这皮毛拿到府城卖,都算稀罕物呢。”他啧啧称赞,
“容兄弟,这皮毛可值钱了,我跟你说,你到镇子上最大的服饰店秋韵阁去问问价,他们背后的东家据说是达官贵人来的,绝对出得起价。”
“李掌柜,你见多识广,这狐狸皮毛你觉得值多少?”
李掌柜伸出两根手指,说:“二十两往上,我曾去过府城看到过,这红狐皮毛被做成围脖,能卖到五十两。”
最后,狐狸是给到了成衣店秋韵阁,周掌柜摸着红狐皮毛爱不释手,“这若是加工做成围脖,府城的夫人小姐肯定喜欢,我出二十五两。”
容铮见这个出价跟李掌柜估的也差不多,爽快做完了这笔交易。离开时,周掌柜让他以后猎到好的皮毛都能到秋韵阁来,他们出得起价,而且包他满意。
这一趟进山一共挣了四十四两,虽然风餐露宿的,但还是很值得的。他平时卖卖野鸡野兔,也就一次几两,山羊倒是贵一些,一只五两,常见的野物容易猎到,不太值钱。
算了算手上的积蓄,达到五十两了,还不错。
哎,富贵险中求呀!以后多去几趟才行。
他还不知道叶云出事了!
鸟鸣声不断,间或能听到野兽的吼叫,容铮走了大半天,没见到狐狸身影,只好靠着树坐下歇息。
打猎虽然比侍弄田地来钱快,但也不是次次好运气,荒郊野岭,独自前行也挺不是滋味。
“嘶嘶嘶”突然一阵极轻微的声音传来,容铮猛得睁开眼,发现一条小臂粗蛇在地上树叶掩盖下潜行而来,他马上抽出刀,一个跃起,在蛇吐着信子扑要过来时,将刀子直直插入蛇的七寸,一招毙命。
“深山野岭,连蛇都那么大条。”
第一天只打到了一条蛇,见天色已晚,他就在山洞燃起篝火,准备明天继续。
第二天,在他耐心搜寻下,发现了一头红狐的踪迹,持续蹲守了足足一天,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终于用箭射杀了那只狡猾的红狐,因为追踪红狐,意外发现了一处深水潭,抓了两条野生甲鱼。
进山三天多了,总的来说,收获颇丰——两条大甲鱼、一只红狐、一条蛇,不枉此行。容铮是在第四天凌晨借着月光返程的,天刚亮回到村子,刚好碰上村民。
容铮还挺尴尬,连日来的风餐露宿,又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不用想他都知道自己多邋遢狼狈。
村民王大叔看到,主动跟容铮打招呼:“容铮打猎回来啦?好几天没见着你,这次进山还挺久呢。”
容铮尽量离远村民王大叔几步,以免自己的味道熏到对方,“是呀,王大叔这么早上山砍柴呀?”
“这不,上山多砍些柴火,好过冬。对啦,这次有什么收获?”那位王大叔抻着脖子往容铮背篓看,然后一惊,“喏,这红色的是红狐啊,多少年了,我都没见过村子里的猎户捕获过红狐,你小子厉害呀。”
然后一番啧啧称赞,容铮不想耽搁太久,只好打断,“我这浑身臭烘烘,就先回去洗洗。”
那位王叔本来还想再侃几句,奈何看容铮着急走,只能回“好的”。看着容铮远去的背影,低叹:“啧啧啧,想不到容铮以前一个读书人,打猎那么有本事的,那么快就能猎得珍贵的红狐,这可不得了,不得了。”
正急着赶回去洗澡的容铮并不知道,他猎得红狐的消息从这个王大叔的嘴传出,到中午,已经传遍村子。
安和村八卦情报站:
“容铮那小子真有打猎天分,才两个月不到已经能猎到红狐了。”
“红狐皮子可值钱了,估计能卖几十两。这可是咱们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呀。”
“别羡慕了,红狐多难找呀,一般都遇见不到,何况狐狸天性狡猾,十分难抓住。”
“天,人不但长得俊,还那么有本事呢!”
“听村里猎户提起过,附近的山林已经没有狐狸出没了,他不会翻山深入野林吧?那边可是有老虎等凶兽。他爹不就是冒险去那边,才被猛兽咬死的吗。”
“无论他是不是去了山那边,反正人家是收获满满。”
“就是,他若是真深入人迹罕至的密林,还能活着回来,那更不得了呀,不得了。”
“虽然容铮只有三亩田地,但他打猎的本事厉害着,让哥儿姑娘嫁过去也不错,沾着打猎的光,没准还能天天吃肉。”
众人七嘴八舌,一些三姑六婶心里开始琢磨将自家哥儿姑娘嫁给容铮了,之前没心思,那是因为容铮没钱还喝酒。又觉得读书人瘦胳膊瘦腿做不了重活。
这短短一个多月,人家那是又去地里干活,又是入山打猎,一次收获那是几十两银子呀,他们耕地一年都没这么多收入。
更重要的是,容铮识字呀,只要他变好,以后就算不打猎,在镇子做账房先生什么的,那也十分不错。
有心思的妇人越想越觉得要抓住容铮这香饽饽,于是匆匆找借口离开,回家跟自家姑娘、哥儿商量,遇到好的对象就要尽快行动。
容铮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一跃成为村子最受欢迎说亲对象之一,他匆匆往家赶,洗完澡就快步走去了镇上。
他先去其它酒楼试探问价,然后再去悦凤楼,李掌柜一看这惊讶不已,“兄弟,厉害呀,这蛇那么粗,蛇胆可多人稀罕了。两条甲鱼那么肥美,兄弟,这样,大蛇给八两,两条甲鱼十两,一共十八两。”
见容铮犹豫,他连忙道:“容兄弟呀,再加1两,悦凤楼是镇子最好的酒楼了,其它店都没我们出得起价。”
容铮比照过,其它酒楼出得价是十六到十八两之间,既然李掌柜加多一两,自然卖给他。
李掌柜给钱的时候,瞥见背篓里还有一只红狐,眼睛发直:
“这不是红狐吗?毛色那么漂亮。你这身手可以呀,红狐都得手了,这皮毛拿到府城卖,都算稀罕物呢。”他啧啧称赞,
“容兄弟,这皮毛可值钱了,我跟你说,你到镇子上最大的服饰店秋韵阁去问问价,他们背后的东家据说是达官贵人来的,绝对出得起价。”
“李掌柜,你见多识广,这狐狸皮毛你觉得值多少?”
李掌柜伸出两根手指,说:“二十两往上,我曾去过府城看到过,这红狐皮毛被做成围脖,能卖到五十两。”
最后,狐狸是给到了成衣店秋韵阁,周掌柜摸着红狐皮毛爱不释手,“这若是加工做成围脖,府城的夫人小姐肯定喜欢,我出二十五两。”
容铮见这个出价跟李掌柜估的也差不多,爽快做完了这笔交易。离开时,周掌柜让他以后猎到好的皮毛都能到秋韵阁来,他们出得起价,而且包他满意。
这一趟进山一共挣了四十四两,虽然风餐露宿的,但还是很值得的。他平时卖卖野鸡野兔,也就一次几两,山羊倒是贵一些,一只五两,常见的野物容易猎到,不太值钱。
算了算手上的积蓄,达到五十两了,还不错。
哎,富贵险中求呀!以后多去几趟才行。
他还不知道叶云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