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孝女朱晽

    林爱民拿来的三篇小说中,《森林里来的孩子》给《燕京文艺》,《灵与肉》要投《人民文学》。

    看似是听从陈思崇的建议,其实他来之前,就有这样的打算。

    现在《收获》不曾复刊,《当代》还没创刊,论及影响力,《人民文学》肯定数一数二。

    去年他们刊登《班主任》,推动文学创作者有新的思考。

    那么现在施怀仁等人诋毁林爱民的小说,《燕京文艺》有后来居上的趋势,《人民文学》会怎样想?

    当然不愿被超越啊!

    既然刊登过《班主任》,自然会再接纳《灵与肉》。

    燕京布局完成,这是北面。

    林爱民要搞就搞大的,自然不会放过魔都。

    《收获》还未复刊,他第三篇小说投《魔都文艺》。

    《魔都文艺》去年复刊,影响力也是蛮大的。

    章德凝能点头,足以表明林爱民眼光独到。

    “我走了!”

    顺了《燕京文艺》两张邮票,他在章德凝啐骂中告辞。

    看看时间还早,林爱民去了国文出版社。

    他要找范镛。

    三联书店并入国文出版社,作为国文出版社副社长的范镛,应该在朝阳门内大街320号的总部工作。

    报出《凿井记劳》和自己名字,林爱民很快见到对方。

    “想在港岛发表《凿井记劳》?”

    范镛道破林爱民的来意,话里透着唏嘘:“年轻人很有锐气啊!”

    方珍拿来稿子时,他提及只能在港岛发表。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引发的轰动,范镛也有所耳闻,猜到林爱民的用意。

    “是!”

    林爱民郑重点头:“我自认写的小说够温润谨慎,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

    “如今只能奋勇向前,请范老助我!”

    他向范镛躬身。

    “包在我身上。”

    范镛毫不掩饰眼中的欣赏:“最近一期《广角镜》,必定有你这篇文章。”

    “谢谢!”

    林爱民转身离开。

    “可惜了!”

    范镛再次翻阅手里的稿子,放入信封寄去港岛,并且给《广角镜》的编辑李过强拍了电报。

    一来一回就到4月份了,不知能否帮到林爱民?

    而此时被他担忧的某人,又去了燕京车站,继续做‘收集素材’的工作。

    到了和朱晽约定的时间,林爱民准时出现在医学科学院附近。

    “你瘦了!”

    朱晽刚见面,出声叮嘱:“写作归写作,身体也很重要。”

    “没事!”

    林爱民拉起她的手,往自己身上摸:“你看看我健壮着呢!”

    “去你的!”

    朱晽挣脱林爱民的狼爪,霞飞双颊,杏眼狠狠瞪来。

    她并没有真正生气,妩媚中凭添几分英气,看呆了林爱民。

    “你真美!”

    他毫不吝啬赞誉。

    “不要说了!”

    脸烫得厉害,朱晽自顾自往前走:“别让外人看见。”

    她依旧害羞。

    这是个好姑娘!

    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林爱民斗志昂扬。

    为了守护她和家人,再辛苦,他都不怕。

    两人这样沿着马路走了十几分钟,最后还是朱晽赶走林爱民,要他回去好好休息。

    看着林爱民离去的身影,她陷入沉思。

    最近和林爱民逛街聊天,经常谈及他的小说,朱晽萌生了自己写作的念头。

    太难了!

    苦熬五六天,朱晽写出来的文章,自己读起来都觉得难为情,更别说向外人展示了。

    而林爱民呢?

    三篇小说五六万字,不到十天就写出来。

    可想而知,他有多辛苦。

    给他补补?

    朱晽脑海里泛起这个念头,迟迟无法消散。

    怎么补?

    家里放着母亲托人从长白山买的人参,改天准备送给外公。

    外公都住疗养院了,补品会缺吗?

    爱民劳心劳力,应该给他吃!

    乖乖女朱晽此时胆子特别大,立即请假,回了燕京理工家属院。

    “你今天不是留学校吗?”

    方珍看到女儿,满脸惊讶。

    “想回家睡。”

    朱晽满脸娇憨,杏眼扫视屋子,目光最后落在墙角的柜子上。

    那里放着个瓶子,瓶子里装着一棵人参,大概有50公分长,长须粗壮蔓延。

    切掉一两根参须,母亲不会发现吧?

    朱晽自我安慰。

    晚上趁着朱云青、方珍睡着,她偷偷完成‘窃参’举动。

    第二天早上,朱晽没在家里吃早饭,借口回医学科学院有事,急匆匆离开。

    她在宿舍熬人参茶。

    同学问起,就说是帮家里人煮。

    大家以为说的是朱教授,纷纷称赞朱晽孝顺。

    孝女朱晽也没打算告诉林爱民,人参茶放到搪瓷杯中,下午见面,端给他喝。

    她小瞧了林爱民。

    前世没喝过正宗野生的,也喝过人工培育的,他辨出人参的味道。

    “你哪来的这东西?”

    林爱民起了警惕。

    这年月普通人喝个麦乳精,都要心疼几个月。

    人参是个好东西,更是有价无市。

    他只喝了两口,就觉得浑身舒泰,用的肯定是好参。

    这样的好参,只可能来自朱家,甚至方家。

    方珍当初许诺的高考复习资料,到现在快一个月了,还没送给他。

    她的顾虑,她的态度,林爱民都看在眼里。

    他不怪她。

    可怜天下父母心,方珍也是为了朱晽好。

    况且最近这些日子,他和朱晽经常逛街,方珍不可能毫不觉察。

    默许他们相处,已然是她最大的让步。

    知道女儿拿人参给他喝,怕不是要气坏未来的丈母娘吧?

    “你说什么?”

    朱晽故作惊讶:“不就是泡了点儿能调理身体的中草药吗?”

    林爱民沉默不语。

    最难消美人恩,他不忍揭穿她。

    “不好喝?”

    朱晽目中柔波荡漾,似嗔似怨:“害我浪费那么多时间。”

    “喝!”

    林爱民拿过搪瓷杯,揭开盖子,大口大口喝参茶。

    “小心烫!”

    朱晽急忙提醒。

    烫?

    嘴上的火热,哪里及得上我这颗心的万分之一!

    或许是参茶的劲儿太大,他喝完最后一口,突然搂住朱晽。

    “你!”

    猝不及防下,朱晽和他紧紧相贴,瞬间体会到温热,立即挣扎起来。

    “抱歉!”

    林爱民后退一步,认真打量朱晽,信誓旦旦道:“今年我一定要娶你。”

    “娶我?”

    朱晽喃喃自语,眼中闪过期盼,很快又变得黯淡。

    她没有害羞到跑开,反而凑近林爱民,安慰他道:“来日方长,莫要着急。”

    “我会一直等你!”

    朱晽鼓足勇气给出承诺,拿起搪瓷杯,就往医学科学院跑。

    看着她离去的窈窕身影,林爱民心里又甜蜜又酸楚。

    手里那点儿钱,勉强抵得上今天喝的人参茶。

    万一丈母年方珍讨债,他可是要替自家媳妇朱晽偿还的。

    手里的钱,还怎么办其他事情?

    《人民文学》和《魔都文艺》,你们审稿要快点儿。

    他想拿到稿酬的迫切,甚至超过了对付施怀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