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挽风武氏

    连续多日的暴雨终于过去了,古堡内凤栖池边上的梧桐树也悄悄长成枝繁叶茂。

    “听说你被人退婚了。”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至风中传了过来。

    “未婚夫死了,婚约自然无效解除。”端坐着操开琴弦的武无瑕字正腔圆地纠正道。

    “还是被人退婚了呀。”梦云无痕身影出现在凤栖池边上,眼中透露着一股遮不住的兴奋。

    难得看见眼前之人吃瘪,梦云无痕心中却是有着说不出的开心。每当看到眼前之人一副清冷、高高在上的模样,梦云无痕心中总有一种上去揍两拳的想法。只是理智告诉她,即使她是当代魔门核心传人,但眼前之人也决不是她可以随意发泄的对象。

    武无瑕不动声色“嗯?你似乎心情很不错呀。”

    明明只是轻言淡语,说话间却有着一种凛凛不可犯的威严,梦云无痕不自觉地气势消弱。下一瞬,等梦云无痕反应过来后,心中很是恼怒。

    这就是我一直以来讨厌她的地方,一直那么的自以为是,一直那么高高在上。呸,装模作样!梦云无痕心中狠狠地骂了一句。

    “需要我出手吗?讲到男人,你就不一定有我懂了?”梦云无痕眼珠一转,跪坐到桌台前。

    武无瑕瞥了她一眼,傲然地说道“区区一个男人,我有的是力气和手段对付他。”

    “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

    “由我亲自出手,自然是手到擒来。”说完后,梦云无痕便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香囊,递了过去。

    两人接着又低声细语地说了一通,不多时,梦云无痕起身离开了。

    “魔门果然都是一群养不熟的狼崽子。”侍卫武子龙提着一杆雪白色的银枪从身旁的厢房缓缓走出来,眼神凌厉。

    “苍天碧血”是这杆雪白银枪的传世之名,是荒族的十大名枪之一。由一代铸造大家鲁无涯采用域外寒铁所铸,是鲁无涯生平得意之作。后为枪仙罗成风之随身兵器,并扬名于世界。在枪仙罗成风去世后最终被武氏一族收入囊中。

    “不过是各需所求而已,谈交情太过矫情了。再说魔门之人本就狡诈无信,以利为先。你我不是早就清楚了吗。”

    “查出来了吗?”

    “是,小姐。他叫肆伍陆,是帝**校的新晋武魁,现在玉门关边塞从军。”

    “好!很好!竟让我受此等耻辱,我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武无瑕脸上布满寒霜。

    武氏是历史悠久的世家大族,挽风城是其发源地,多年来以巨商的身份统领着大荒东域,又与帝都大族世代通婚,其势力早已渗透了大荒各大行省。自武氏建立起,还从未有受过此等被人退婚的耻辱。在武无瑕心中,早已恨不得将肆伍陆千刀万剐。

    “是,小姐。我立刻去派人去把他抓回来。”

    “不,这回我要亲自动手。”

    “是,小姐,我马上去着手安排。”武子龙安静行礼后告退。

    武无瑕停止摆弄琴弦,眺望着西北方向,目光越过池边的梧桐树直到天之尽头的浮云。同时,古堡内数只白色的鸽子扑啦啦地振动翅膀,在主人的注视下,飞向那广阔无尽的天空。

    “还真是个小心的女人。终究还是不曾将我当成自已人。”梦云无痕转头看向古堡,刚才一直被气机锁定的感觉在离开古堡后突然消失了。

    多年前,她不过是魔门中一名十分普通的弟子,年幼的武无瑕找上了同样年幼的她。在得到武氏的资源后,她才开始在魔门展露头角,到如今已是核心弟子。两人之间虽用武无瑕的话说是合作共赢,但实际上却是武无瑕负责命令而她负责执行。

    “是那个男人吗?”梦云无痕想到那个身穿白衣,手拿握银枪,常年跟在武无瑕身边的青年。

    “这样强大的男人,即使面对魔门中那几位殿下也毫不逊色,却甘愿成为一名侍卫。豪门世家的底蕴真是可怕。”

    “她到底想干什么?这可是不符合武氏不插手荒族军政的一贯作风。”梦云无痕想着武无瑕交代的事。

    武氏与其他世家大族不同,他们虽伴随古之大帝征战天下崛起,但武氏后人却不再理会荒族军政之事,反而一心沉迷于商道。历经数百代未见衰败,到如今,挽风武氏已是富可敌国,实力更是深不可测。

    “莫非如今的武氏终于抛弃了祖先的理念,开始追逐权势了?”带着满肚疑问,梦云无痕离开了挽风城。

    玉门关军塞,校武广场。

    无数的墨旗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随着边塞的大风烈烈飞舞,呼啦啦的响个不停。远远望去,仿似一卷纯黑色的画卷随风飘浮在空中。

    骤然,伴随激烈无比的军鼓阵阵声响,一声雄厚的号角也随响彻整个校武广场。

    此时,突闻一人放声高歌,当唱完第一句时,后面竟是校武广场里的三军齐声高唱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独属于荒族军人的战歌,是武帝时代一位退役老兵为正要出征的荒族军士所创。在李慕然的一生中已经听到过无数次了,但即使早已耳熟能详,在此时,歌声响起的刹那,李慕然依旧不自觉地应声高歌。

    “没想到再次见面,竟是这般场景。”李慕然轻抚着腰间的剑柄,默默地打量起擂台上另一端的那个年轻人。

    是那日剿匪行动中拔刀相助,最后以凌厉手段斩杀匪首的那个年轻人。此时的他,左手轻握着腰间的刀鞘,闭着眼睛站着那。静静地,一动也不动,就这样站在擂台上的另一端,就像一根沉默无言的雕像般。

    李慕然又一次抚摸着腰间的佩剑,那是荒族十大名剑,排名第二的大明朱雀。剑族的先辈们曾用它击败过众多的强手,斩杀过无数的敌手。

    李慕然又低头看向自已胸前的军号,上面清晰地印着“2827”。在大荒的军部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每个军人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编号。当那个军人退役或牺牲后,编号就会永久封存。直到他的直系后裔参军后,编号才会自动被激活,并被继承下去。

    “2827”是他剑族先祖们曾经佩戴过的军号,2827军号上面已经记载过无数的赫赫军功,是属于剑族的无上荣耀。

    李慕然回忆着2828军号上面记载着的那些赫赫军功,此时,这四个数字仿佛有着极大的魔力般让李慕然浑身的血为之沸腾。这一刻,李慕然突然感觉全身仿佛充满了力量,身体中似乎多了一团燃烧的火焰,恨不得马上要发泄出来似的。

    这一战,不止关乎他在军部的前程,更是为了捍卫剑族不败的神话传说。

    再次看向擂台上另一端的对手时,李慕然的眼中不再是欣赏,而是无穷无尽的战意。

    “小男人,这次无论如何,你都一定要赢下来!”台下的颜玫瑰担忧地看着擂台安静站着的肆伍陆。

    虽然这个她明恋的小男人似乎只把她当成了姐姐,没把她当恋人。

    他不喜欢我,是他的事。我喜欢他,关他什么事。

    所以,在得知他今日要参加军部校比后,她依旧暂停和平饭店的营业前来为他加油助威。

    这样的军部校比五年才有一次,只针对军中年轻的绝顶天才,而且只能由少将级或以上的军衔的大人物才有资格进行对手下优秀天才提名上报。

    荒族军部晋升的方式有很多,有根据军功晋升的,有依靠背景晋升的,有大人物提拔的,也有正常晋升的等各种各样的方式。而这一种无疑是最快捷的。这也是武祖当年为了年青化荒族军队特别订下的军规。

    此时,座位上的颜玫瑰双手合掌默默地祈祷着,因为这极有可能是肆伍陆此生有且仅有的一次快速晋升,踏足荒族军部权势舞台的唯一的机会。

    而像肆伍陆这种没有强大背景的人是输不起的,一旦错过了就不会有以后了。

    所以,肆伍陆比谁都更需要这样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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