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被野猫咬了一口
但是他没有松开手。
隔间,发出声响。
被外面的人听到了。
外面的公子哥两人对视,嘿嘿一笑,“兄弟,玩的够开啊。”
“够会玩,刺激吧,行了我们也不在这里打扰兄弟寻刺激了。”
零度本来就是一个爱玩的公子哥开的,在这里夜夜笙歌,这几个人什么场面没见过,别说在洗手间里面,包厢选妃都玩过,两个公子哥没多停留就走了。
梁晋琮缓缓的松开手。
看着自己的无名指腹部,弯合的骨节上,一道齿痕,微微渗血。
血珠流出来。
他看着孟莺,原本就晶莹的红唇上,此刻微微张开,唇瓣上沾染了他指腹的血迹,那张清冷的脸此刻美艳如玫瑰,绽放的大开大阖,红唇雪肤,惊心动魄的美。
她似乎觉得委屈。
泛红着双眸瞪他。
孟莺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中拼命的往前跑,脚下是柔软的绿色草坪。
好困好热。
眼前的人影变成了一团雾。
她怎么也看不清。
梁晋琮神情复杂的看着她,头顶明晃晃的灯,晃得耀眼刺目,明明他没有醉酒,但是此刻面前女人的脸他竟然看不清,只是看到那一抹沾染自己血迹的红唇,夺人心魄。
孟莺的美,此刻被格外的放大。
他从怀中拿出烟灰色的手帕,擦着她的唇,擦掉了上面的血,被孟莺胡乱的抓握,她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面格外不舒服,热气被蒸腾放大,贴在他胸口,她蹭了蹭,温凉的触感,缓缓的。
孟莺闭上了眼睛。
女人醉酒的果香还有身上淡淡的铃兰香如此撩人。
梁晋琮低眸看着她,她之前挣扎了几下,银白色的长裙领口微微松散,露出里面浅粉色的轮廓,他忽然想起在红江饭店遇见她的时候,脚下一双粉色美少女拖鞋。
听到外面没有了声音,弯腰将她抱起来。
准备离开的时候,瞥见了她清瘦白皙的脚踝上,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刺青。
就印刻在她的脚踝上。
他眸光的颜色加重了许多。
-
孟鸳接到电话的时候急忙赶过来,梁先生身边的人给她打电话,天哪,这是何等的殊荣。
她几乎在路上拿出口红补了妆,看着脸颊出微微暗沉卡粉心中懊恼如何是好。
来到包厢,里面的人都散了。
只有白秘书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你是孟莺的姐姐吧,她喝醉了被我发现趴在步梯台阶上睡着了,就把她放倒这里,既然你来了,就把她带回去吧。”
“啊...”孟鸳愣了一下。
看着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孟莺。
竟然是因为这件事情?
她还以为是梁先生找她有什么事呢。
顿时,面色差了许多。
就因为这个?
白秘书也看出来了,面上的笑意保持不变,“如果孟小姐还有事的话,车子应该停在门外吧,我这就吩咐人把二小姐送过去。”
“梁先生呢,他...”孟鸳面色红润,提起梁先生的名字就娇羞的低下头,“不知道我能不能见一见他。”
白秘书处理这件事情已经处理的游刃有余,“先生现在已经回去了,我帮孟小姐预约,孟小姐可以等待电话告知。”
梁先生身边的人,孟鸳也不敢得罪。
正好现在包厢也散了,到点了,她点头微笑着带走了孟莺。
在她们走后。
白秘书拨通了劳管家的电话,“孟二小姐已经被带走了。”
此刻,劳斯莱斯幻影车内。
车内灯光下,男人的手背部青色筋脉分明,骨节如玉,指尖修长,他捏着药棉,压了一下无名指腹的伤痕,白色的药棉沾染了一抹血迹,他只是看了一眼,随意的结果劳管家递过来的创可贴。
劳管家面色凝重,“是谁伤了先生,我在来之前提前在这里下了安保人员,先生怎么会受伤...”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梁晋琮一个眼神给压住了。
梁晋琮闭上眼睛,隐约看见薄唇带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去洗手间的时候,遇见了一只野猫,不听话,被咬了一口。”
劳管家面色越发的严重了,“被野猫咬到,要打破伤风的。我这就开车去医院。”
“那野猫还在酒吧吗?要不要我命人抓住,要是公猫就送一顿绝育套餐,母猫也是,教育一下,胡乱咬人怎么行。”
梁晋琮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那一口,正好咬在关节处。
修长的无名指微微弯曲,隐约间,女人柔软的唇瓣擦过,她咬的力气不大,但是牙齿尖锐,破了皮,“脾气是有点差。”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薄唇之间喃喃清语“温柔淑婉,清雅恬静。”
劳管家没听到,“什么?”他着急开车,一脚油门就往医院的方向开,他对这里的道路不熟,连忙导航,找了最近的道路。
完全没有听到梁晋琮那两句词。
只是听到他沉声,“回兰溪汀。”
那是他在红江市居住的一套私人高级公寓。
劳叔虽然想尽快带着梁晋琮去医院注射疫苗,毕竟这被野猫咬了可了不得,但是,他绝对的服从梁晋琮下的命令,只好在红绿灯的时候转了个弯,朝着兰溪汀的方向行驶,一路上,还几次劝到。
-
孟莺做了一个梦。
梦里下着雨,她要去山上捡蘑菇,看到了一根巨大的杏鲍菇,然后地面上很软,草坪仿佛是柔软的加厚羊绒毯,她走路都走不了,背后仿佛被大火球追着跑。
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才睁开眼睛。
额头带着醉酒的疼痛,
她左右的活动了一下脖颈,拖着疲惫的身体下了床,问了福妈才知道昨晚上自己喝醉了被孟鸳带回来的。
她心里惊诧孟鸳会这么好心。
但是实时如此,听着福妈说董之澜跟孟鸳在地下厅,她准备给孟鸳说声谢谢,走进了就听到孟鸳说梁先生昨晚上也在零度。
一个绝对的传奇,神话般的人。
就连闺蜜沈筱都会惊叹于这个男人运筹帷幄的能力,坊间对梁先生的传闻有很多,但是传说版本最多的一版是,据说梁先生是私生子,是梁氏家族最边缘的人物,但是他一步步的,站到了金字塔的顶端。
红江市的那些名媛,提起梁先生,就仿佛是吃了春药一样整个人红着脸又激动。
只要他稍微帅一点,就可以成为众人心中的神邸。
哪怕是老丑矮胖,也无法撼动坊间对他的崇拜。
沈筱曾经问她,为什么提起梁先生不激动,跟其他人不同。
孟莺道:我自然激动,欣赏,觉得他很厉害,可是他是一个遥远的人,对于我们来说,他遥不可及。
远望都是奢求。
能擦肩而过都是用了毕生的幸运。
隔间,发出声响。
被外面的人听到了。
外面的公子哥两人对视,嘿嘿一笑,“兄弟,玩的够开啊。”
“够会玩,刺激吧,行了我们也不在这里打扰兄弟寻刺激了。”
零度本来就是一个爱玩的公子哥开的,在这里夜夜笙歌,这几个人什么场面没见过,别说在洗手间里面,包厢选妃都玩过,两个公子哥没多停留就走了。
梁晋琮缓缓的松开手。
看着自己的无名指腹部,弯合的骨节上,一道齿痕,微微渗血。
血珠流出来。
他看着孟莺,原本就晶莹的红唇上,此刻微微张开,唇瓣上沾染了他指腹的血迹,那张清冷的脸此刻美艳如玫瑰,绽放的大开大阖,红唇雪肤,惊心动魄的美。
她似乎觉得委屈。
泛红着双眸瞪他。
孟莺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中拼命的往前跑,脚下是柔软的绿色草坪。
好困好热。
眼前的人影变成了一团雾。
她怎么也看不清。
梁晋琮神情复杂的看着她,头顶明晃晃的灯,晃得耀眼刺目,明明他没有醉酒,但是此刻面前女人的脸他竟然看不清,只是看到那一抹沾染自己血迹的红唇,夺人心魄。
孟莺的美,此刻被格外的放大。
他从怀中拿出烟灰色的手帕,擦着她的唇,擦掉了上面的血,被孟莺胡乱的抓握,她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面格外不舒服,热气被蒸腾放大,贴在他胸口,她蹭了蹭,温凉的触感,缓缓的。
孟莺闭上了眼睛。
女人醉酒的果香还有身上淡淡的铃兰香如此撩人。
梁晋琮低眸看着她,她之前挣扎了几下,银白色的长裙领口微微松散,露出里面浅粉色的轮廓,他忽然想起在红江饭店遇见她的时候,脚下一双粉色美少女拖鞋。
听到外面没有了声音,弯腰将她抱起来。
准备离开的时候,瞥见了她清瘦白皙的脚踝上,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刺青。
就印刻在她的脚踝上。
他眸光的颜色加重了许多。
-
孟鸳接到电话的时候急忙赶过来,梁先生身边的人给她打电话,天哪,这是何等的殊荣。
她几乎在路上拿出口红补了妆,看着脸颊出微微暗沉卡粉心中懊恼如何是好。
来到包厢,里面的人都散了。
只有白秘书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你是孟莺的姐姐吧,她喝醉了被我发现趴在步梯台阶上睡着了,就把她放倒这里,既然你来了,就把她带回去吧。”
“啊...”孟鸳愣了一下。
看着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孟莺。
竟然是因为这件事情?
她还以为是梁先生找她有什么事呢。
顿时,面色差了许多。
就因为这个?
白秘书也看出来了,面上的笑意保持不变,“如果孟小姐还有事的话,车子应该停在门外吧,我这就吩咐人把二小姐送过去。”
“梁先生呢,他...”孟鸳面色红润,提起梁先生的名字就娇羞的低下头,“不知道我能不能见一见他。”
白秘书处理这件事情已经处理的游刃有余,“先生现在已经回去了,我帮孟小姐预约,孟小姐可以等待电话告知。”
梁先生身边的人,孟鸳也不敢得罪。
正好现在包厢也散了,到点了,她点头微笑着带走了孟莺。
在她们走后。
白秘书拨通了劳管家的电话,“孟二小姐已经被带走了。”
此刻,劳斯莱斯幻影车内。
车内灯光下,男人的手背部青色筋脉分明,骨节如玉,指尖修长,他捏着药棉,压了一下无名指腹的伤痕,白色的药棉沾染了一抹血迹,他只是看了一眼,随意的结果劳管家递过来的创可贴。
劳管家面色凝重,“是谁伤了先生,我在来之前提前在这里下了安保人员,先生怎么会受伤...”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梁晋琮一个眼神给压住了。
梁晋琮闭上眼睛,隐约看见薄唇带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去洗手间的时候,遇见了一只野猫,不听话,被咬了一口。”
劳管家面色越发的严重了,“被野猫咬到,要打破伤风的。我这就开车去医院。”
“那野猫还在酒吧吗?要不要我命人抓住,要是公猫就送一顿绝育套餐,母猫也是,教育一下,胡乱咬人怎么行。”
梁晋琮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那一口,正好咬在关节处。
修长的无名指微微弯曲,隐约间,女人柔软的唇瓣擦过,她咬的力气不大,但是牙齿尖锐,破了皮,“脾气是有点差。”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薄唇之间喃喃清语“温柔淑婉,清雅恬静。”
劳管家没听到,“什么?”他着急开车,一脚油门就往医院的方向开,他对这里的道路不熟,连忙导航,找了最近的道路。
完全没有听到梁晋琮那两句词。
只是听到他沉声,“回兰溪汀。”
那是他在红江市居住的一套私人高级公寓。
劳叔虽然想尽快带着梁晋琮去医院注射疫苗,毕竟这被野猫咬了可了不得,但是,他绝对的服从梁晋琮下的命令,只好在红绿灯的时候转了个弯,朝着兰溪汀的方向行驶,一路上,还几次劝到。
-
孟莺做了一个梦。
梦里下着雨,她要去山上捡蘑菇,看到了一根巨大的杏鲍菇,然后地面上很软,草坪仿佛是柔软的加厚羊绒毯,她走路都走不了,背后仿佛被大火球追着跑。
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才睁开眼睛。
额头带着醉酒的疼痛,
她左右的活动了一下脖颈,拖着疲惫的身体下了床,问了福妈才知道昨晚上自己喝醉了被孟鸳带回来的。
她心里惊诧孟鸳会这么好心。
但是实时如此,听着福妈说董之澜跟孟鸳在地下厅,她准备给孟鸳说声谢谢,走进了就听到孟鸳说梁先生昨晚上也在零度。
一个绝对的传奇,神话般的人。
就连闺蜜沈筱都会惊叹于这个男人运筹帷幄的能力,坊间对梁先生的传闻有很多,但是传说版本最多的一版是,据说梁先生是私生子,是梁氏家族最边缘的人物,但是他一步步的,站到了金字塔的顶端。
红江市的那些名媛,提起梁先生,就仿佛是吃了春药一样整个人红着脸又激动。
只要他稍微帅一点,就可以成为众人心中的神邸。
哪怕是老丑矮胖,也无法撼动坊间对他的崇拜。
沈筱曾经问她,为什么提起梁先生不激动,跟其他人不同。
孟莺道:我自然激动,欣赏,觉得他很厉害,可是他是一个遥远的人,对于我们来说,他遥不可及。
远望都是奢求。
能擦肩而过都是用了毕生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