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7章 从北到南

    他眼神躲了一大圈,最后发现还是只能看我。对此我深表歉意,真不是我想故意带着一群女人走夜路。为了取得他的信任,我搜肠刮肚回忆过去。面具客都有师门,而且几乎都是家传或亲传,算是个闭门手艺。我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实在抱歉,我们不敢回头,怕被黄泥巴拽住腿,只好往死处走了。”对方听到我这话,立马打量起我来。他有些诧异地问:“你走的哪条路水坑多不多”“老天没下雨,鞋底还是干的。”见我对答如流,他警惕的神情顿时缓和不少。这种切口我可谓烂熟于心。多亏张撇子没教我什么真本事,所以类似的野路子我可太懂了。我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迷路了不敢走回头路。但用切口的方式一说,他便问我是干哪一行的“水坑”指的是白丧。他是在摸我的底,想看看我资历够不够老。可我有个屁的资历,所以就回他“鞋底还是干的”。对完切口,他总算是放下了警惕。然后他吹了个响亮的口哨,不一会儿就把鬼枭给招来了。鬼枭停在他肩头,那双眼睛依旧吓人。他搔着鬼枭的下巴,鬼枭很快就舒服地闭上了眼睛。“你们跟我来吧,记着别回头。”我应了一声,随即便招呼大家跟上他的脚步。跟着他一路走到所谓的“村”里。期间我也给大家说明了情况。可当我看见这些倒塌的房屋时,却不禁皱起了眉头:“哥们儿,这村里出什么事了”他放飞鬼枭,平淡地回了句:“闹煞,除不干净就烧了。”这话让朱莉她们大吃一惊。或许在她们听来,闹煞并不是什么大事。正因如此,何必把整座村子都给烧了。然而她们并不懂普通人除煞是件多么麻烦的事。就拿眼前这位面具客来说。他很年轻,顶多比我大一两岁的样子。可瞧他的眼睛里已经没有所谓的青春和活力了。能当面具客,说明本事都是祖传的。相较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已经算“有本事”的人了。不过一旦遇到大煞,他们再有本事也无能为力。煞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除不干净就只能烧,烧完人再烧房子。就跟古时候烧疫病一样,因为没辙。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知道这种事确实存在。于是我对他说了声抱歉,让他节哀。他摇了摇头,强行用洒脱的语气掩盖住眼里的一丝凄凉:“不打紧,事情都过去十来年了。”“十来年!那你之后就一直一个人在这儿住着”看他的年纪就算十年前吧,那顶多也才十五六岁啊。我实在无法想象,他一个人要怎么在这种鬼地方住下去。他淡然一笑,将面具挂在腰间说:“现在跟以前也没啥太大的区别。”看他的表情我就猜到,他小时候一定过得很坎坷。说到底,做这一行的人,哪有受待见的更别说打小就吃这碗饭了,那还不被人给欺负死我顺着话题跟他又聊了一些。没多久,我们便熟稔了起来。他叫张生,名字是他爹取的。他爹没啥文化,就想他好好活着,所以给取了这么个名。张生说他七岁起才跟着他爹学跳大戏。因为入门有些晚,所以一辈子都难出头。他原本想着挣点儿钱,然后讨个媳妇老老实实当农民。可没想到,就出了这么档子事。煞是村里人引来的,但第一个被烧死的却是他爹。我问他恨不恨那些烧死他爹村民,他说不恨。因为后来全村都沾了煞,他举着火把,什么仇都报干净了。从某种角度说,我和他的遭遇还有那么几分相似。但聊到这儿我也不敢继续再往下聊了。我长吁一口气,转而问他:“张生,你能不能告诉我从这里出去后最近的县城是哪儿”张生想了想,低声道:“应该是九河乡吧,再远我也没去过了。”听到“九河乡”三个字,我心里瞬间“咯噔”一下。我将目光移到老板娘身上。可她却故意避开了我,背过身假装没听见。姜姬和吟鱼自然不知道这是哪。但朱莉和韩念念在人类中间混迹了这么久,自然是知道的。老板娘真狠啊,她一挥手,居然把我们从北边给带到了南边!而且还是最南边!……今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亮光全靠夜猫子的眼睛,还有老板娘烟锅里的火星。张生说随便找个屋子住就行,反正都没人。于是我们几个便找了间比较宽敞的房子先凑合歇息。张生不跟我们住,他还没讨媳妇,扎女人堆里不习惯。于是等他走后,我们便小小的开了个会。我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道:“九河乡,这地方和我老家离着十万八千里,回是回不去了,咋办”朱莉比较乐观,接着安慰道:“你别着急,九河离昆城倒是不远,咱们做飞机两个钟头就能到。”我扶额苦笑,两个钟头还不远关键是我回昆城干嘛接下来的目的地是天海,更何况我们行李啥的都没带上。别的东西就算了,玄阴的金身我得拿回来啊!“我的陆大老板,反正你也不待见主母,丢就丢了呗。”我瞪了韩念念一眼,心想你要不会说话就少说。金身要是被别人给捡到可咋办那里头可不光有玄阴,还有变天的魂!“不行,咱们明天一早就赶紧出发,买机票回去取行李。”然而,我的话才刚说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终于笑了。老板娘磕了磕烟锅子,随即熄了火说:“傻小子用不着着急,你若是只担心行李的话……喏!”只见她抬手一挥,我们面前便出现了一道波纹。随着波纹慢慢扩大,里面的东西也显露了出来。我感觉自己就像在看电视似的。波纹的另一端,赫然就是我们居住的旅馆!我实在没法释怀,颇有些埋怨道:“不是……我说老板娘,你有办法干嘛不早说”“哟,这话说的。那你也没问我呀。”........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