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万劫不复

    戎行野看着黎婠婠,心里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感觉。

    好像这扭曲阴暗狭小的空间里,头顶那破旧的风扇,都将周围的空气在慢慢地稀释。

    他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心一沉再沉。

    “威胁我啊。”

    他笑着说得,黎婠婠却沉静道:“事实,你了解我。”

    是,这个女人,也不知道哪来的良心,愧对这个,愧对那个。

    唯独对他戎行野!她恨还无情!

    戎行野死死盯着那个叫阿宝的小子,“滚。”

    几乎戎行野刚说完,戎毅一把捂住了阿宝的嘴,直接将人快速拖了出去。

    阿宝这么大一个个子,毫无还手之力被拉拽到了楼下。

    还想往上冲的时候,戎毅一把将他摁死在了墙上,低声警告道:“想死你他妈就上去,这没你什么事,跟你无关的别插手。”

    阿宝眼睛都红了,他在小镇里长大,到现在也没见识过这种手段的人。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你放心,她不会有事,想想你妈,走吧,回家去。”

    戎毅指着门口,“再不走,你真的残废了,我们可没办法。”

    毕竟戎行野的命令,他可以规劝,但绝对不会阻拦。

    这是他生下来与生俱来顺从戎行野的本能。

    阿宝看着楼上,想想妈,又想了想刚才她跟那男人说的话,红着眼走出小巷的时候,一拳头直接砸在了墙上,上了卡车开车回去的时候,他的泪水都因为屈辱模糊了眼睛。

    可是回到市场,本该进货的时间,竟然卷闸门关着。

    他吓了一跳,赶紧开车回了家,才发现全家人都在客厅等他。

    “妈,怎么了!”

    “阿宝!”

    “你这孩子怎么现在才回来,手机呢!”

    阿宝这才低头摸了摸,“不知道去哪了。”

    “回来就行。”

    “妈,我想报警。”

    “别犯傻,这地方你以为是什么地方,把你这句话咽下去!报了也没用!”

    ……

    屋内,电风扇慢慢在头顶旋转,因为年代太久远,还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动静。

    黎婠婠总觉得有时候都害怕它会直接掉下来,然后割了她的脑袋。

    喷溅满地的血,到时候死了,恐怕也没人给她收尸。

    在这样两边对峙的情况下。

    这风扇的吱呀声,更显得可笑。

    像是老电影的画卷,他逆光在窗口坐着,眉眼隐藏在光下,眼底那抹意味不明的眼神,她看不清。

    而她垂着脑袋,坐在门口的破旧沙发上,刚才被保镖合上了。

    密封的空间。

    空气中,属于黎婠婠的味道,就在鼻息间涌动。

    是那种令他血液沸腾的熟悉暖香。

    那种独属于黎婠婠,而只有他最清楚的香气。

    他有时候自己都憎恨自己为什么对她的每一寸,每一点都如此了解。

    甚至她每天苏醒后,会眨眼三次,再从他怀里挣脱,掀开被子先坐一会,回一回神才会去洗漱。

    每次看着电脑沉思的时候,她都会把笔插在后面盘起的发丝里,他习惯性抽走,然后在指尖把玩着。

    他喜欢她的睫毛抬起的弧度,喜欢她吃东西的小动作,喜欢她永远时刻保持标准的体态,像是伸出脚在他领土上试探的小天鹅,在确定无害后,安然栖息,却又总是惶惶。

    她不在后,房间里充满了她的味道。

    一条头绳,一双拖鞋,一支钢笔。

    全部冠上了黎婠婠的名字。

    他甚至不用去想,脑海里已经开始自动播放着,她用这些东西的时候样子。

    他就好像产生了幻觉,时不时感觉到她在这房间里。

    下一秒就会打开房门,走进来。

    可是没有,甚至连那平淡无波的眼神都没有。

    她跑了。

    在麻痹了他,以为她打算安安分分留在他身边的时候。

    打得周围所有人一个猝不及防。

    跑得干干净净。

    天南海北他翻了个底朝天,动用了所有的人脉,要不是她今天打给了向璃,恐怕他根本也抓不到她。

    她不要他。

    这几个字。

    这个认知,让他足够抓狂。

    戎行野死死盯着她。

    黎婠婠坐得有些麻木,加上肚子饿,所以干脆起来去找泡面吃。

    因为这地方厨房就是用木板隔起来的。

    她也不敢在这烧火,平时如果肚子饿了,她也只是起来泡一碗泡面勉强凑合。

    “我让你动了么。”

    男人沉沉的嗓音响起。

    黎婠婠抿唇,将手收了回来。

    “那你想怎么样呢。”

    是啊。

    他想怎么样呢。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的。

    办法外公早就教过他了。

    正如6岁那年,他非常喜欢的那只狗崽子。

    在一堆猎犬堆里,他护着的狗崽子,跟他一样可怜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没有褪去绒毛。

    只会摇着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后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着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军营的时候,训练的时候,那只跟着他从戎家过来的蠢狗也来了。

    “哪来的小东西!”

    “再不管好就炖了吃。”

    他不高兴别人碰他的东西,所以当天放了把火,给那说要吃他狗的家伙的寝室给烧了。

    然后他被脱光了上衣,挂在校场里,作为惩罚。

    每个路过的人都在笑话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后,他依旧不求饶,这些人的眼神逐渐就变了。

    变得对着小子敬而远之。

    小小年纪,一股狠劲。

    这长大了还得了。

    第四天,外公亲自来了。

    然后带着他去了靶场。

    “喜欢枪?”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欢喜的表情。

    “喜不喜欢!”

    威严的声音厉声质问。

    “喜欢。”他冷漠回答。

    “大声点,我听不见。”

    “喜欢!”

    “拿上这把枪,将它打死,你就可以带走这把枪。”

    那是他第一次用枪射杀活物。

    目标是——那只狗。

    他甚至没给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货。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后。

    “你今日为了这畜生,可以对着你今后的战友动手,那么他日,谁会成为你后面的眼睛?”

    “行野,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喜欢什么,就算那只是一条狗。”

    “它也会成为你的软肋,让你万劫不复。”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