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猪的战术,历来为人们所应用……

    “想不到你是杨恨的儿子。”

    蓝一尘颤抖的声音里,带着种很奇怪的感情,也不知是讥诮,是痛惜,还是安慰,让人猜不透他的想法。

    “我知道,杨恨一定会将离别钩留给你的。”蓝一尘的表情满是唏嘘,“你为什么一直不用它?是不是因为你不愿让别人知道,你是杨恨的儿子?”

    杨铮严肃的说道:“你错了,我不用离别钩,不是因为我父亲,而是因为我不愿意让人别离,明白么?”

    蓝一尘的表情越发落寞:“看在杨恨的面子上,教伱一个道理,你不愿让人别离,却有人想要你别离,只要你人在江湖,总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比如呢?”

    “就比如现在这样!你父亲当年之所以重伤,原因完全在于我!

    我看过杨恨出手,离别钩的招数对别人而言奇诡绝伦,对我来说,不过是花里胡哨,以不变应万变即可!”

    蓝一尘拔剑指向杨铮。

    杨铮举起离别钩。

    他的心绪已经沉到谷底。

    他当然不会轻易相信别人,但蓝一尘的话,恰好是离别钩的破绽。

    奇诡有余,劲力不足。

    杨恨当年能闯出名号,很大层面在于他的运气,刚出道不久,便得到一卷内功心法,还曾服食天材地宝。

    杨铮虽然练过那卷内功,但他没有杨恨的积累,也没吃过天材地宝。

    他能胜过蓝一尘么?

    不知道!

    这个问题,杨铮没有答案。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拼一拼。

    为了吕素文,他必须这么做。

    这就是杨铮和杨恨的不同,杨恨的武功来自于狂,杨铮来自于守护,用最极致的分离,带来温馨的团聚。

    当自己的“变”,无论如何不可能胜过敌人的“不变”时,这未尝不是一种崭新的、超出预知的变化。

    杨铮猛地扑向蓝一尘。

    他的飞扑没有任何美感,好似一头狂暴的野猪,在丛林间横冲直撞。

    长期狩猎的人有句行话:一猪二熊三老虎,狩猎时遭遇野猪,甚至比遇到老虎更危险,尤其是在川蜀。

    猪突猛进,未尝不是好战术。

    古今争战,擅长野猪战术的猛将绝不算少,遇到攻击,就把屁股紧紧地缩在角落,让人抓不住尾巴,找到机会就猛冲猛撞,尖牙利齿奋力撕咬。

    杨铮用的就是这种战术,只不过他更加决绝,一上来就是猛冲,奋不顾身的冲锋而至,蓝一尘熟悉离别钩,知道钩法所有变化,却从未见过这种奇葩的战术,一时间竟然懵呆住了。

    直到寒光临身,蓝一尘才知道自己应该避开,却没有向后退,而是旱地拔葱向上跃起,企图越过离别钩。

    这绝对是错误的选择。

    如果他向后退,杨铮轻功低微,绝对追不到他,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那时就是反败为胜的机会。

    如今蓝一尘向上飞掠,离别钩恰好横扫而过,左腿顿时齐膝而断。

    杨铮擦了擦脸上的血,看着倒在地上的蓝一尘,问道:“我父亲和你有什么仇?你为何要重创我父亲?”

    蓝一尘苦笑道:“那年重阳,我被天命教长老追杀,你爹救了我,被人打了一掌,留下了永远的寒毒。

    他其实不必救我的。

    很多人都说是我杀了邵大师,也有人说他是羞愧而死,其实不对,邵大师是为最后一把宝剑殉剑而死。

    他用自己的鲜血,洗刷那把宝剑上的凶煞之气,那把剑名叫‘怒’。

    日后有机会,你可以去找找。

    我有预感,只有你能用这把剑。

    离别钩是我主动舍弃的,你爹捡到是他的运气,和我没什么关系。”

    杨铮好奇的问道:“既然如此,你为何要阻拦我?为何还要……”

    “前些时日,我偶然遇到邵大师的师弟凌大师,他对我解释,离别钩之所以如此凶煞,一是先天畸形,二是刚铸造出来便被舍弃,凝结了怨气。

    我用自己的鲜血,洗净离别钩上面的煞气,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离别钩,只要你是为了让更多人团聚而出招,离别钩便是神兵。

    不必为我感到悲伤,江湖人都说我有一双神眼,却不知我的眼睛,早就已经看不清了,混江湖纯属找死。

    既然如此,不如用这把老骨头,成全你的威名,这也算江湖规矩。

    我这样的老骨头,本就会成为天才人物的踏脚石,与其留给别人,不如留给故人之子,别让我失望啊!”

    蓝一尘麻利的拿出纱布伤药,快速给伤口包扎,甚至从大树后面,拿出一根精致的拐杖,很显然,他早就做好断腿的准备,完全没有任何失落。

    杨铮认真的说道:“蓝前辈,你对我的恩德,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蓝一尘摆了摆手:“那就赶紧找个婆娘成亲,给我生個好侄孙,我去给你爹上一炷香,这里倒是足够安静。”

    “前辈,伤我爹的是谁?”

    “就算我阻止你,你肯定也会拜托铁手去查,我还是直接告诉你吧。

    他的名字叫鹿杖客,好色成性,擅长使用鹿角拐杖,精通玄冥神掌,寒毒好似附骨之疽,终身难以解脱。

    他还有个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同门师弟,名叫鹤笔翁,擅用鹤嘴笔,喜欢美酒,爱吃狗肉,供职于蒙元。

    如果你想找他们报仇,目前的武功还不够,远远不够,你必须先学一门至阳至刚的内功,以此来抵御寒毒。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了。

    祝你成功。”

    蓝一尘潇洒的走开,杨铮快速整理好心绪,去往约定的会面场所。

    ……

    “吕姐姐,你为何如此聪明?为何如此善良?都说表子无情戏子无义,如果你无情无义,我不可能发现你,落到这种地步,岂不是你自找的么?”

    思思满是幽怨的看向吕素文。

    越是身处黑暗的人,对于光明便越发向往,如果吕素文想算计她,思思早就下死手了,吕素文真挚的关心,反倒让她首次有了不知所措的感觉。

    吕素文淡定的说道:“这里藏着的是侯府的宝物?你这次赚大了。”

    思思苦笑道:“这是狄青麟设计盗取的修河堤的钱,散出去四十万两用于鱼目混珠,剩下一百四十万两,相对于他的家产,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大部分呢?”

    “我没想到,这家伙太过警觉,也太过谨慎,朝廷传来情报,诸葛正我即将到达,吓破了他的胆子,他打算以盗匪劫掠为借口,杀掉所有人。

    无奈之下,我只有跑路。

    真是亏大发了。

    被狄青麟睡了那么多天,才只赚到一百四十万两,你可能不知道,这货就是一只禽兽,披着人皮的禽兽。”

    思思满是怨愤的抱怨。

    吕素文笑道:“思思,我知道你这么多秘密,是不是该去死了?”

    思思柔声安慰:“我怎么舍得让姐姐去死呢?只要你加入圣教,再劝杨铮加入圣教,肯定会受到重用。”

    “真是个好主意。”

    幽深的山洞内传来声音。

    “谁!”

    思思听声辨位,确认方向,甩出石桌上的烛台,撞碎一口箱子。

    箱子里飞掠出一个人。

    乍一看,像是凶煞的野兽,再细细看去,却能感觉到温暖,一张冷肃如花岗岩的脸,因为一个笑容,可以产生那么巨大的变化,让人啧啧称奇。

    一种活力的、朝气的,而又带着坚忍的、安定的温暖,从这个年轻人身上散发出来,让人觉得非常安心。

    当然,安心的是吕素文。

    她现在非常安心。

    就在少年郎出现的刹那,思思出现一瞬间的松懈,一股微风从吕素文身边轻盈掠过,把她送到山洞外面。

    那不是风。

    那是一个比风更快的人。

    此人颌下长满粗黑的胡碴子,眉宇间有一种身心寂寥感觉,他的两条腿非常长,甚至有些不合比例,腰间悬着个大酒葫芦,却没有难闻的酒气。

    “我叫冷血!”

    “我叫追命!”

    “我们是来抓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