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一群男人哄堂大笑,包厢的姑娘们一样忍俊不禁。

    这些人看得分明,从顾明媚进来,曹公子视线没有一刻离开。

    刚才被叫卢少的人似模似样质问袁明博:“听明白了没?袁经纪,不是我说您啊,都这时候了,你在顾小姐面前摆哪门子的谱?赶紧给顾小姐赔礼道歉吧你。”

    老文懒洋洋补刀:“那可不?从走进包厢这一刻算起,顾小姐就已今时不同往日。袁经纪,我看不清楚身份的人是你哦。”

    袁明博偷偷擦了把汗。

    起身对曹公子点头哈腰:“对不住对不住,实在是我见识少。顾明……顾小姐与向上娱乐,以后自然看顾小姐意思。顾小姐愿意,她是向上娱乐绝对的一姐;顾小姐不愿意,咱们自当和平解约。”

    袁明博搓搓手,“曹公子您看……”

    .

    奚名茗毫无演戏天份,她实在没有兴趣在这场滑稽戏中扮演任何角色。

    “袁明博,关于解约请你如实转告公司,本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讨价还价。公司如存在异议,请走法律流程,无需以任何形式私下联系我。不然以你今晚的发言,将视为威胁言论。明白吗?”

    袁明博看的依然是曹公子。

    奚名茗也不着急。

    论见识物种的丰富多样性,谁能比得过她?

    上辈子到处跑,啥没底线的人和事她老人家没见过。

    摸约一盏茶功夫,似乎得到明确反馈的袁明博讪讪回答奚名茗:“知道了,顾明……顾小姐。”

    奚名茗满意点头,利落转身,准备离开。

    手搭上包厢门把手,身后传来曹公子纳闷的问话:“顾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走反方向了吧?

    奚名茗一秒没停顿,径直拧开房门,头也没回疾步离开。

    良久,门没关上的包厢传来“哗啦”一声巨响,明显扫落无数酒瓶的声音。紧接着一声暴喝:“靠!玩我呢?!”

    .

    不同世界有着不同的国情。

    例如眼下奚名茗身处新纪元苏国,包厢里那位所谓秋明集团的曹公子,绝对是位视法律于无物的主。

    奚名茗走过长长的酒吧走廊,从顶楼搭乘电梯下至一楼,经过笙歌鼎沸的大堂,还没走到酒吧大门口,迎面而来一群保安,把她堵了回来。

    足有七人之多,个个人高马大。

    .

    酒吧大堂的卡座近乎满员,舞台上乐队主唱声嘶力竭,架子鼓敲得震天响。

    众目睽睽之下,保安们肆无忌惮限制奚名茗人身自由。

    回到包厢,姑娘们早已经离开,碎酒瓶不见踪影,灯光明亮了许多。

    那名所谓的曹公子,眼底一派阴翳,丝毫不见方才强装的温和。

    他冷冰冰质问:“顾小姐,你这招欲拒还迎……玩得有点过火吧?”

    奚名茗很厌烦这种神经病戏码,防守再攻击进而疯狂冲锋是李世民的打仗风格,不是她。

    她一贯……唯有疯狂冲锋。

    .

    可惜……现代文明就这点不好,哪怕占理也不能快意恩仇。只要没有危及性命,你的反击也得有礼有节,至少不能主动大打出手。

    奚名茗尽量克制,希望对方要么能讲通道理,要么暴躁易激怒,别搞阴损手段浪费彼此宝贵的时间。

    “曹先生,两点声明,一项确认。”奚名茗开口道,“第一,我不认识你;第二,我也没兴趣认识你。”

    曹公子脸色更难看。

    系统在脑海叭叭:【宿主,查过了,这孙子叫曹侯,是秋明集团老董事长大儿子的私生子。】

    .

    系统的话,奚名茗无动于衷。

    她继续道:“一项确认——今晚本人收到向上娱乐经纪人袁明博通知,要求赶赴夜色酒吧。出于尚未与公司正式解约,本人担心是表演工作安排,尽快赶到。”

    “刚才的情形想来很明确,袁明博并没有演艺工作上的安排。他叫我过来,是要求非演艺工作——陪酒。本人当即决定与向上娱乐解约,并完成口头通知。”

    “整个过程,我与曹先生没产生任何交集,更无冲突。”

    袁明博心慌意乱,金大腿啊。

    在场其他人袁明博毫无办法,顾明媚那不还是手拿把攥?

    袁明博倏地起身,快步上前,靠近奚名茗后,他从牙齿缝隙挤出含糊的声音:“顾明媚,你就别叭叭了。不想混了吗?秋明,秋明集团!赶紧给曹公子道歉。”

    说完还不忘拼命挤眼睛,脸部扭曲得像是严重中风。

    其余几人淡淡瞥向袁明博,他立即切换成讨好笑容,频频弓腰示意。

    .

    袁明博自以为熟悉顾明媚,无视种种不同,其他七人不是。

    奚名茗的平静,平静到近乎缺乏正常人情绪,实在让人惊异。

    她也的确出人意料:“鉴于本人刚才离开夜色酒吧,被七名保安强行带回包厢的行为。曹先生,我正式向你确认——保安限制我离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出自曹先生授意?”

    曹侯抬头,意味深长回答道:“是我。如果你真的聪明,就该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才能平息我的怒火。”

    敢情真正的法外狂徒搁这呢。

    奚名茗仔细回忆,今天下午与顾家人扯皮随手翻阅的本国《刑法》。

    她开口道:“《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奚名茗好心给予一众法外狂徒以解释:“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有两大类,其一…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如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

    奚名茗好整以暇:“曹先生,我现在被限制离开酒吧,你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奚名茗施施然在沙发落座,继续普法工作:“当然,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时间长短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影响量刑。”

    看一眼时间,出于善意,奚名茗提供建议:“这样吧,鉴于暂时没有对本人造成实质伤害……你们几人道个歉,我可以考虑对今晚的事情闭口不言。”

    众人一时之间,眼珠子差点蹦出眼眶。

    这姑娘……怕不是脑子有坑?

    你知不知道曹侯亲爷爷叫什么?

    “只要我愿意,哪怕是只哈士奇,我也能让它当总统!”

    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