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震惊所有人

    “好大的口气!”

    就在下方一群人对秦风这话震惊的时候,周光同嗤笑一笑道:“跟孙太墟这等废物混在一起,你也敢跳出来大放厥词?你莫不是要学孙太墟那样抄袭别人的诗作,来此作弊吧?”

    随着周光同此话一出,下方登时又哄堂大笑了起来。

    “周公子说得对,跟孙太墟厮混一起的家伙,肯定作出来的诗也是抄袭别人的。”

    “周公子何须跟这样一个醉得一塌糊涂的废物计较,就他这个样子能作出来一首,我当众把这桌子给吃了。”

    “楼上的醉鬼赶紧睡觉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此时他们都觉得秦风就是放屁,正常有文采的人,哪里会跟孙太墟这样一个废物混在一起?

    那只有废物才会跟废物混一起。

    所以他们就觉得秦风是喝醉酒了,在这里说着醉花。

    然而,此时面对下方的群嘲,秦风打了一个酒嗝后,不屑一笑道:“就你们这些半吊子的文采,也好意思在我这里显摆真是可笑。”

    “我今日随便出一首诗,都能分分钟碾压你们。”

    当秦风此话一出,旁边看着的孙太墟此时内心也是为秦风捏了一把冷汗。

    秦风此时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他是真怕秦风是已经醉到把诗给忘了。

    这要是等会儿说不出来,今天他俩可就要丢人丢大发了。

    “一个大放厥词的醉鬼!”

    这时,周光同冷笑一声道:“你若有本事,你就是现在赋诗一首让我们开开眼界啊!不行的话,你就赶紧躺下椅子,让孙太墟给你喂马尿吧。”

    “哈哈哈哈!”

    随着周光同此话一出,登时又引起了一众人的哄堂大笑。

    就在这时,秦风冷笑道:“尔等竖起耳朵好好听着吧。”

    “本公子今日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叫做足以流传千古的诗。”

    当秦风此话一出,下方那些人全都撇撇嘴,脸上露出不屑的目光出来。

    他们全都不信跟孙太墟厮混在一起的秦风,会有文采。

    更何况他还烂醉成这副样子了。

    就在众人用不屑的目光注视之下,秦风拿起了酒壶,朝着嘴中倒了几口后,仰天大喊道:“醉里挑灯看,梦回吹角连营。”

    “什么?”

    当刚刚还用戏谑目光看着秦风的众人在听到秦风的这第一句之后,他们那讥笑的神情瞬间凝固住了。

    就在众人惊愕的时候,秦风又狂饮了一口酒,接着爆发出一股强大地气场出来,朗声道:“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随着秦风这几句诗句落下,下方所有人无不身躯一颤,看向秦毅的眼神皆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就连站在三楼的彩蝶,此时听到秦风这些诗句的话,她的眼神之中也是闪过了些许的涟漪。

    正当众人屏住呼吸一脸惊愕看着秦风的时候,秦风忽然再次狂饮一口美酒,豪气万丈的大喝道:“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我的天!”

    当秦风作出这一首华夏的千古名诗之后,此时大厅内的所有人此刻无不流露出了难以置信之色出来。

    就连一直站在三楼窗户口的彩蝶,在听完秦毅这首诗的时候,顿时眼前闪烁出熠熠星光。

    相较于周光同的那一首诗,彩蝶反而觉得秦风这一首词会更加好。

    这一首词是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形象。

    全词在结构上打破成规,前九句为一意,末一句另为一意,以末一句否定前九句,前九句写得酣恣淋漓,正为加重末一句的失望之情,这种艺术手法体现了此词的豪放风格和独创精神。

    尤其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当真是令人拍案叫绝。

    远远不是周光那一首可以比拟的。

    “好词,这一首才是真真正正的好词啊!”

    “是啊,这一首流传出去的话,恐怕可以流传千古了!”

    “没错,就这一首词的意境当真是在周公子那一首诗之上!”

    一时间,下方一众人全都议论纷纷了起来,称颂起了秦风这一首词。

    虽然还有一部分周光同的狗仔还在奋力支持着周光同,可是大部分人都觉得秦风这一首会更好。

    “该死,该死!”

    而周光同此时听到众人的议论声之后,他内心也是气煞不已。

    一个跟孙太墟这个废物厮混在一起的醉鬼,作出来的词,居然胜过了自己,这让他面子往哪里搁啊?

    就在周光同不甘心的时候,三楼的彩蝶也是缓缓开口道:“这位公子,你这一首词,彩蝶以为可以当得今日魁首,不知彩蝶能否知道你的姓名?”

    “什么?”

    当彩蝶此话一出,下方众人皆是心头一惊。

    彩蝶姑娘居然直接把今日诗歌会的魁首颁给了秦风,这是直接认为周光同的诗不如秦风的了。

    并且此时彩蝶还向他询问姓名,这莫不是要让秦风成为今日的入幕之宾了?

    “我乃.”

    这时,秦风晃了晃脑袋,故作一副迷迷糊糊地样子,开口道。

    正当秦风准备说出身份的时候,一旁的孙太墟立即站起身,打断了秦风的话,向彩蝶介绍道:“彩蝶姑娘,他是我朋友,你可直接称呼他为风公子就行。”

    瞧见孙太墟此时站出来给自己打圆场之后,秦风内心也是暗暗点头,觉得自己没白收这个小弟。

    总算是有点眼力劲知道站出来给自己打圆场,做了一件靠谱的事情了!

    这时,听到孙太墟话的彩蝶,微微点了一下颔首,说道:“小女彩蝶见过风公子。”

    “公子此诗甚得小女子心,不知道风公子今日愿不愿意当小女子的入幕之宾?”

    “什么?”

    当彩蝶这句话一出,在场所有人全都是沸腾了起来。

    他们万万没想到彩蝶居然今日真的想要让秦风当她的入幕之宾了!

    这可是彩蝶第一次邀请一个男子当入幕之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