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镶白旗小队

    一队约五十多人的骑兵队伍在远处出现,人人铁盔铁甲披挂整齐,手执长枪狼牙棒斩马刀腰挎弯刀,马身上还挂着弓箭盾牌。旁边还跟着一百多匹驮着麻袋布包之类的马匹。

    这莫非是在拍电影,这道具也太真实了。尤其是有几人或许是骑马走热了,伸手摘下铁盔露出光光的头皮,低头或转头时还能看到后脑拖着根小辫子。

    也不知怎么回事,离着还有两里远,自己却能清楚地听见他们说话声,看得清他们的脸。难道与力量、速度一样,自己的身体机能全方面提高了数倍。

    哈哈!原来在拍清朝的骑兵,再一看衣甲白底镶红边,那肯定是在拍小说中描写的镶白旗骑兵行军。

    眼看着那群人越来越近,终于见到人了,来不及多想,小郭同学边用手机拍摄边兴奋地挥着手迎上去,用英语喊道:“嗨!我是中国人!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那些骑士见前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哗啦!上来十几人将他团团围住,其余的四十来人在十多米外勒马站定。

    一阵叽哩哇啦的鸟语,一句也没听懂。

    完蛋!好不容易遇上活人,却互相不通言语。郭少靖冷静下来仔细打量这群人。

    五十几个骑士,个个身形粗壮,顶盔带甲手提沉重的三叉虎枪、斩马刀、狼牙棒,腰悬弯刀,马背上还挂着一两副弓箭;每人身边还带着两匹从马,马身上挂着飞斧、铁骨朵以及一些粮食袋小型帐篷。楞是没见到一件现代物品。

    心中不由一惊,全是古代武器与物品,这些人究竟是哪里人?再看这帮骑士长相,满脸长毛神情凶恶狞狰冷冷地盯着自己,看着就不像是好人,倒像是穿越小说中所描写的建奴侦骑小队。再想起刚才在远处时看到有几人脑后的小辫,再想想这几日所见。

    轰!

    郭少靖心头猛然大震,浑身一凛汗毛倒竖!莫非自己穿越时空来到古代了,穿越小说中的狗血故事,如今却让自己遇上了。

    这些骑士活脱脱就是小说中描写的古代女真族骑兵,不知是哪个时期的?想到这里,决定再证实一下。

    如果真是那凶恶的建奴,自己取下步枪一顿扫射,然后凭着比狼还快的奔跑速度,转身逃进山里,让他们哭去。

    藏好手机,定了定神改用汉语放慢语速问道:“你们是努尔哈赤手下?”

    “混蛋!汝竟敢直呼汗王之名!”一名骑士大怒同样用汉语痛斥,虽不是现代汉语,但能听懂大概意思。

    谢天谢地!终于能通上话了。仔细看那名说话的骑士,分明长了一张汉人面孔。

    “你莫非是汉人包衣奴才?”

    那名骑士洋洋自得:“错!咱并非奴才,咱已经抬旗,这一趟事情办妥当了,主子可以给我三个前程。你是何人?为何这身打扮?”

    “我叫郭少靖,来自泰西,请问此地是何处?当今是什么朝代?”此时小郭同学已经知道自己一定是穿越时空,横跨万里来到古代后金时期了,便随口撒个谎,只是不知那几辆战车又是怎么会在山谷中的?

    包衣骑士一愣,“泰西?是什么地方?”

    两人的对话,由另一个包衣奴才转述给其他骑士。

    “就是红毛夷所住之地。”

    “原来是从红毛夷那儿来,怪不得模样古怪什么都不知。小子!此地乃是敖汉族驻地,如今已归附于我大金。南边四百里外就是我大金死对头明国。”

    敖汉族在什么地方自己不知道,想必是蒙古或内蒙古一带,但是大金与明国这些字眼经常在小说中出现,自己又常看历史穿越小说,一听便明白。

    我的天哪!额的神呀!喔雷个娘…唉!苍天啊…!大地啊…!

    小郭同学的心脏呯呯呯地跳得异常厉害,疯狂地无声呐喊!虽然早就有预感,现在基本确认,心里百感交集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一时怔怔的呆住:果然穿越时空了!这下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自己只是贪玩而已,没想到惩罚会这般沉重!警方大概会以失踪告知父母吧!不知父母亲得知这个消息会有多伤心!

    看见这笨蛋站在那儿呆呆地流泪,一个领头的女真骑士对包衣奴才说了一句什么。包衣奴才谄媚地点点头,开口便喊:“喂!小子!不如跟着我们去明国抢钱抢粮抢女人,这位是班查主子!愿收你为奴才!”

    什么?愿收我为奴才?草你NN的狗奴才,自己做了奴才还特么觉得高大上怎么的,一条狗而已!

    脑海中猛然间浮现出建奴那凶残的嘴脸,多少无辜汉人百姓惨遭他们毒手!每次在书中目睹建奴鞑子残害百姓的场景,心中的愤怒便如火山般喷涌,恨不得穿越时空,手持一挺机枪,将这些恶贯满盈的家伙统统扫射精光。他们竟然妄想让我做丑陋奴才的走狗,跟他们一起去明朝烧杀抢掠,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呸!郭少靖一口唾沫吐在地下。

    天意弄啊!没想到上天竟然会让我携带如此之多的现代化武器,跨越时间和空间界限,降临到这个古老的时代。今日,我定要凭借这强大力量,将你们这群可恶至极的家伙彻底消灭!以报那些曾经惨死在鞑子铁蹄之下、无辜受苦受难的汉族百姓们之血海深仇!鞑子入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我们汉民族带来了无尽的苦难与屈辱。他们视人命如草芥,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哀鸿遍野。而如今,我终于有机会亲手惩治这些恶魔,为逝去的英灵讨回公道。

    想着手中掌握的各式先进枪械,心中涌起一股无法抑制的豪情壮志。

    虽然后世你们成了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但是现在还是未开化的强盗,给汉人百姓带来无穷灾难的鞑虏!

    心中大怒顿起杀意伸手取下步枪,拉机上膛打开保险。

    “喂!小子!你手里奇形怪状的是什么东西?”

    “哈哈哈!”郭少靖热血冲头眼眶发红连声冷笑:“此乃杀人利器也!现在我要让你们这些建奴鞑狗通通去死!为苦大仇深的大明百姓报仇!”

    “呵呵!这算什么杀人利器!”那两个包衣奴才轻蔑地一笑,随即两眼一瞪厉声斥道:“小子想找死不成,你大概不知我大金女真勇士的厉害吧!劝你乖乖投降,否则让你身首异处,心肝挖出供班查主子下酒,躯体烤熟当作食物,骨头喂野狼。”

    两个包衣奴才说到用心肝下酒时禁不住舔了一下舌头,显得垂涎欲滴的丑态。

    郭少靖看在眼里冷声发问:“你俩也吃过人心人肝了?”

    “哈哈哈!明国汉人之心肝肉食不记其数矣!最好吃的是年轻妇人,不光心肝特别鲜嫩,全身上下都鲜美无比!你只要嚐过滋味,便知我的话不假。”两个汉奸一脸猥琐在那挤眉弄眼。

    “那你们俩个汉奸就该先死!什么狗屁大金勇士,遇上我手中这杆神枪,通通变成瘟鸡死狗。”

    这时那个首领班查见眼前这个年轻人拿着一件奇异的物件,心中好奇开口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启禀主子!他说是什么神枪是杀人利器,他要用这东西把我们全部杀死,为明人的百姓报仇。而且要先杀咱俩个奴才。”

    班查一愣随即大笑:“哈哈哈!杀人利器?好啊!我倒要看看这玩意是怎么杀人的,究竟有多利。你告诉他,让他只管用那玩意来杀。”

    包衣奴才点点头,高声喊道:“小子!班查主子说了,想看看你这杀人利器是怎么杀人的,现在你可以杀人了,先来杀我吧!求求你快点把我杀了吧!喔呦!我好怕怕哦!哈哈哈!就凭这破玩意儿还想杀人!哈哈哈……!”

    两个包衣奴才疯狂大笑,上气不接下气,仿佛听到了世上最可笑的笑话。

    班查丑陋多毛的脸上挤出一点嘲弄笑容,伸手往两个奴才一指,用满语说了一句。

    郭少靖虽然听不懂,但也明白他的意思。心中恨意愈深戾气盈胸厉声喝道:

    “很…好!这是你们自找的,死了别找阎王告我的状。”不等说完,迅速举枪扣下扳机,

    呯!呯!两声枪响,那两个还在装着鬼脸大笑的包衣奴才,脸色一滞笑声嘎然而止一头栽下马。

    什么鬼武器!真的能杀人!其余骑士大吃一惊,还不等他们完全反应过来。

    呯!呯!呯!……!一经开火,便不再停顿,子弹射到之处穿甲透胸,鞑子的表情好似中了一记重锤,闷声摔倒。眨眼间已射杀面前的七个鞑子,包括那个头领班查。

    飞速一个转身,手指连扣将位于后方还在瞪大眼睛发呆的六名鞑子射杀。目送同伴挨个落马,其余建奴骑士忘了叫喊,还在发愣之时自己也挨了一下,以同样的姿势栽落马下。

    仅仅数秒钟,已经击落围着的十余个建奴,其余大队骑士这才反应过来,前排十多位骑士各自举起手中长刀虎枪狼牙棒,用力向这个突然出现的敌人投掷过去。

    向左一个跃步,闪开四米轻松躲过,右手食指将Ak步枪的快慢拨片往上一挑,改成全自动模式,枪声突然大作震耳欲聋,

    呯呯呯呯呯……!一通连发突突,

    眨眼间又射倒十几个,血肉飞溅,尚未死透的瘫在地下连声惨叫,剩下的二十几个建奴终于怕了,口中叽哩哇啦乱喊,一拉缰绳,打马便转身逃跑,将手中的长刀虎枪铁骨朵胡乱的向后一扔,一边手忙脚乱地摘下弓箭。

    “此时想逃!门都没有!”此时郭少靖浑身热血澎湃,完全忘记了刚才想突突一通转身逃跑的想法,只想灭完这支建奴小队。

    对着鞑子后背利落地一通扫射,之前射狼用了三十多发子弹,一顿猛射瞬间打空了弹鼓,迅速换上一个满装弹匣。躲过扔过来的长刀狼牙棒,迈步急追边追边开火。

    呯!呯!呯!……!

    刚刚开始打马起步的鞑子还没提起速度,郭少靖以急步射姿刚好能跟上,几乎顶着鞑子后背打,急速的一阵单发点射模式打击,后排的鞑子拿着弓箭来不及返身放箭已被射中,还能骑马逃跑的只剩十余人。

    慌乱之中,鞑子扔光了手中的兵器,甚至连头盔也摘下砸了,全被那怪人躲过,手上空空用马鞭拼命抽打马身,只想赶紧远离这个怪人。

    马速猛然加快,幸存的鞑子放下心来,马速已经这么快了,那个怪物不可能追上了吧!回头一望却见那怪物正在背后如影随形,“萨满大神啊!这人究竟是什么鬼怪啊!”

    郭少靖足下发力急追数秒钟,双足一蹬地腾空而起,人在空中举枪急射,又打中三四个。

    鞑子在马上摇晃一下,歪歪扭扭地栽下马。

    接连几次同样操作,将余下的鞑虏全部消灭。

    仅仅一分钟打完收工,呼!舒出一口恶气,可恶的狗鞑虏,遇上我算你们走运,本人来自文明社会不会虐待人,你们可以不受痛苦死得利索些。

    放下步枪,小心脏怦怦直跳!毕竟是第一次杀人,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望着一地的尸体禁不住一阵恶心,幸好瞄准位置都是胸腔前后心,没有射到脑袋,否则现在恐怕连胆汁都会吐出来了。刚才热血上冲头脑发热开枪杀人,现在却犯了愁。

    暴尸此地,不久后定会被发现,若鞑子后续大队见到,必会四处搜寻,说不定会找到那条被自己砍断无数树枝的山谷,必须要藏起来。

    快速的在附近找了一圈,在十多里外发现了一条深深的旱沟可以掩埋。

    既已知道此刻是古代,以后与建奴必然还有大战,这些黄铜弹壳也成了稀缺品,先捡完地下的弹壳放入包中,然后一手拎一具尸体向着那条旱沟走去,来回几十趟终于搬完。

    刚才一听那包衣要自己做奴才,心中怒火盈胸一顿突突全歼鞑虏,忘了询问此时是明朝哪个皇帝执政时期。

    那包衣奴才自称大金,想来已是明末时期。明末三位皇帝万历、天启、崇祯,都不是明君,否则大明朝也不至于耻辱地灭亡。

    嘿!管他现在的皇帝到底是谁呢,反正我已经穿越到古代明朝这个时代啦!这些衣甲、兵器还有弓箭可都是好东西啊,如果不好好利用一下那就太可惜咯~嗯……还是先把它们藏起来比较保险,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呢!

    等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拿出去卖掉,换点银子回来,这样我就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啦!嘿嘿嘿,想想都觉得美好呢~不过在此之前,还得小心谨慎才行,毕竟这可是在古代啊,稍有不慎可能就会惹来杀身之祸呢!所以一定要低调行事,不能让别人发现我的秘密宝藏!

    可惜那些马匹就没有办法弄到明国去,自己现在还不知道该从哪条路去明国地盘呢!

    费了老鼻子工夫,把衣甲剥下。一脚一个将光溜溜的尸体踢进旱沟,用一枝长柄三叉虎枪当作铁齿耙铲土,铲下岸边的泥土掩盖住尸体。

    随后收拾完衣甲兵器弓箭,一共有三十八件锁子甲,五十件皮甲,六套鱼鳞白甲,七十六副步骑弓,与一些弯刀长枪之类的兵器百余件。都用衣服包扎好套上麻袋免得风化生锈。在三十多里外的山中找到一个悬崖凹槽藏起来,用石头盖住等以后有机会来取。

    回到之前战斗的地方,发现那些马匹正聚在一起啃吃麻袋里的草干,连之前逃散的数十匹也回来了。

    唉!这些马匹又是一个麻烦,须得将其带到其他地方去。自己人生地陌生,抬头一望两眼一抹黑,要是知道哪条路去明国,还能卖上数百千多两银子发笔小财过上小康生活。

    不过也有可能被明朝的边关守军抢夺了去,还被杀人灭口,割下脑袋当作奸细去邀功。小说中就是这般描写明朝边关军队,心狠手辣无耻之极!自己千万不可大意。

    看看天色已晚,先找个地方躲一晚,等明天看这些马还在不在,再作打算。

    翌日天亮,郭少靖从一条悬崖下的凹槽中醒来,直奔昨晚马匹聚集地。却见一地狼藉,地下倒着十几匹死马,已被啃得只剩下森森骨架。

    一群身披乌黑羽毛的大鸟在巨大的骨架中欢快地跳跃着,它们伸出那尖锐而弯曲的喙,灵巧地穿梭于骨架缝隙之间,精准地勾起一团团如鲜血般殷红的瘦肉。这些大鸟似乎并未察觉到有人靠近,依然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享受着这顿丰盛的美食。

    马群昨晚显然遇上了狼群,不知是否为追过自己的那一群。肯定是昨天的血腥味引来了野狼,其余马匹不见踪影,想必已经逃散。这样也好省得自己瞎操心。仍然按照原路返程,途中捡完射狼时落在草地上的弹壳,回到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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