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遐思
天已至傍晚时分,西方夕阳流转,映红了半边天际。
正午时分的温度此时已经完全卸去,未来的及离开屋檐的水珠慢慢的被冻结,成为了冰。
水滴并非一个两个,不幸的犹如天下的苍生,很多很多,它们在原有的冰溜上越堆越多,越积越长,结果在屋檐下结成了好长的冰溜,长长的犹如锥子,阳光射来,反射着晶莹剔透的光。
瞧着檐下的冰溜,看着落入地面摔的粉碎的水珠,秦溪玥倚在窗前,感受着窗外的凉意,却不觉的冷,谁让她此刻的心更冷呢?
如果自己是水,是要做那奋不顾身也要自由的水珠呢?或是每天谨小慎微只为安稳的冰溜呢?
做水珠,要么摔的粉身碎骨,要么归入江河,享受每时每刻带来的快乐。
做冰溜虽然能求的一日安稳,但是却不开心。
秦溪玥静静的出神,丝毫没有注意身后拿着素红袍子蹑手蹑脚走来的赵小娴。
赵小娴的身份被楚怀楠发现后,便被秦溪玥时常待在了身边,成为了自家人。
“怀楠,他会怎么选?”
秦溪玥垂下了双眸,轻声的喃喃起来。
赵小娴的脚步声惊动了秦溪玥,她连忙收了心思,侧过身来。
“姐,该试试刚定制好的红服了,许家公子怕是过不了多久就到,有什么不合适的,小娴让她们去改!”
赵小娴见秦溪玥缓过神来,趁着这个当口连忙询问。
“哦!”
秦溪玥只是机械式的应了一声,站在窗前,慢慢腾腾不情愿的张开了双臂。
赵小娴见秦溪玥如此,连忙上前给她披上了红服,并整理了一下她的衣襟。
提亲之时,除了男子素红冠素红衣,女子一样,甚至头发上不带钗环。
在灵墟界,非皇亲贵胄家的女子,一生之中只有结婚的时候才能穿凤冠霞披。
小时候不懂事,闲来无事的时候秦溪玥总喜欢和楚怀楠在自家的破院里玩过家家。
秦溪玥最喜欢的就是做新娘子,每当楚怀楠挑开她头上的红盖头之后,就是她最开心的时刻,那个时候虽然穷,但是真的很开心。
尽管有时候吃不饱饭,但是秦溪玥心里总有一股劲,无论多苦都是甜的,她想不通为什么。
这么多年以来,秦溪玥在深闺中待的久了,尽管每天锦衣玉食,但是能怎么样呢?
心态反而越来越老了,秦溪玥对于世间的一切反而越来越没有兴趣,每天做完事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总觉得缺了一些什么,原先缺了什么她一时想不明白,如今却是知道了,而是那个人,那个小时候曾说要八抬大轿娶她过门的人。
如今,那个人,仿佛忘记了那句话。
或许,秦溪玥最近几年表现出的对他的态度便是让他打消娶她念头吧,毕竟和许家幼麟争,下场比面对楚易绶一家子要危险的多,别看他如今已成为白生,可是拿什么和别人整个家族对抗?不是找死是什么?
“怀楠最近干什么?”
秦溪玥用手捋了一下鬓发,轻声问出声来。
“未见!”
赵小娴整理完秦溪月的衣衫,拿来了一片红纸,让其含上。
秦溪玥上下双唇咬紧了一下唇间的红纸,随后松开。
赵小娴及时将快要掉下的红纸撤下。
秦溪玥此刻的双唇犹如涂丹,本来美的不可方物,如今更添惊艳,使得整间屋子都亮堂了许多。
红纸叫做口脂,又名唇脂,是用鲜花的花瓣制作而成的,流程相对复杂。
首先将花瓣清洗干净。
然后一片一片的晾干,待完全失去水分之后,倒入一些酒水和柠檬。
最后捣碎,槌出来的红色汁液归入碗中,去除残渣,再过滤多次,只留汁水,接着用小火熬制,熬出鲜艳的颜色。
颜色深浅可以根据熬的时间长短来定,时间短则颜色浅,时间长则颜色深。
将木浆纸,放在熬好的汁水中浸泡,反反复复上色,再拿出来晾晒,完全晒干之后,就做成了纯天然的口脂,其功效类似于地球世界的口红。
“小姐,听说许家公子领着提亲队伍已到林家集了,哎呀!画像已被他的管事崔威虎快马传至村里,许家公子长的真是英俊非凡,身穿素红大袍,头戴素红纶巾,胯下高头大马,别提多神气了,连村里的那些老娘们都被他眯的神魂颠倒的,开始呜呜喳喳的张罗着怎么迎接人家许大公子了,好似人家来娶的是她们一样,一个个的比谁都积极!”
一名青衣小婢欢欢喜喜的入了秦溪玥闺房,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好似一只小黄鹂。
秦溪玥在楚家村的地位不低,虽然照顾楚雁秋的饮食起居,但是却是以小姐的身份,楚雁秋专门给她配了一个婢女,青衣小婢叫做小婵。
由于秦溪玥从来都是将丫鬟当作姐妹相待的,所以小婵在自家小姐面前总是没个正形。
“都说许家公子许茂霖乃东岭镇许家幼麟,不仅才华一绝,而且长相亦是不凡,今日听小婵如此描述,果然名不虚传,姐姐真是好有福气呀!”
赵小娴将秦溪玥一切收拾妥当,满脸的羡慕。
“何止是有福气?那是天大的福气呢!”
小婵此时一副花痴相,连忙附和。
“你们两个真是的,整天颠颠的,早晚把你们全部嫁出去,哼!”
秦溪玥却不接两个疯女子的话,而是嘟囔了几句,关上了窗户,寒着脸径自下楼去了,不收裙摆,任由素红大袍在地上拖着。
长的好看了不起啊?
有才华了不起啊?
有家世背景了不起啊?
谁稀罕?
“喂!小姐是怎么了,走了不打声招呼!”
小婵见秦溪玥下楼,双手掐腰,嘟了嘟嘴,不明所以。
“姐姐,合不合适你没说呢,怎么走了呢?哎呀,别蹭破了!”
赵小娴微微一怔,仿佛想起了什么连忙追下楼去。
“肯定是高兴的不知所措了!”
小婵停止花痴,恍然大悟,说完,疯疯癫癫的跑下了楼。
喜欢我在科举制度下修长生度下修长生
正午时分的温度此时已经完全卸去,未来的及离开屋檐的水珠慢慢的被冻结,成为了冰。
水滴并非一个两个,不幸的犹如天下的苍生,很多很多,它们在原有的冰溜上越堆越多,越积越长,结果在屋檐下结成了好长的冰溜,长长的犹如锥子,阳光射来,反射着晶莹剔透的光。
瞧着檐下的冰溜,看着落入地面摔的粉碎的水珠,秦溪玥倚在窗前,感受着窗外的凉意,却不觉的冷,谁让她此刻的心更冷呢?
如果自己是水,是要做那奋不顾身也要自由的水珠呢?或是每天谨小慎微只为安稳的冰溜呢?
做水珠,要么摔的粉身碎骨,要么归入江河,享受每时每刻带来的快乐。
做冰溜虽然能求的一日安稳,但是却不开心。
秦溪玥静静的出神,丝毫没有注意身后拿着素红袍子蹑手蹑脚走来的赵小娴。
赵小娴的身份被楚怀楠发现后,便被秦溪玥时常待在了身边,成为了自家人。
“怀楠,他会怎么选?”
秦溪玥垂下了双眸,轻声的喃喃起来。
赵小娴的脚步声惊动了秦溪玥,她连忙收了心思,侧过身来。
“姐,该试试刚定制好的红服了,许家公子怕是过不了多久就到,有什么不合适的,小娴让她们去改!”
赵小娴见秦溪玥缓过神来,趁着这个当口连忙询问。
“哦!”
秦溪玥只是机械式的应了一声,站在窗前,慢慢腾腾不情愿的张开了双臂。
赵小娴见秦溪玥如此,连忙上前给她披上了红服,并整理了一下她的衣襟。
提亲之时,除了男子素红冠素红衣,女子一样,甚至头发上不带钗环。
在灵墟界,非皇亲贵胄家的女子,一生之中只有结婚的时候才能穿凤冠霞披。
小时候不懂事,闲来无事的时候秦溪玥总喜欢和楚怀楠在自家的破院里玩过家家。
秦溪玥最喜欢的就是做新娘子,每当楚怀楠挑开她头上的红盖头之后,就是她最开心的时刻,那个时候虽然穷,但是真的很开心。
尽管有时候吃不饱饭,但是秦溪玥心里总有一股劲,无论多苦都是甜的,她想不通为什么。
这么多年以来,秦溪玥在深闺中待的久了,尽管每天锦衣玉食,但是能怎么样呢?
心态反而越来越老了,秦溪玥对于世间的一切反而越来越没有兴趣,每天做完事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总觉得缺了一些什么,原先缺了什么她一时想不明白,如今却是知道了,而是那个人,那个小时候曾说要八抬大轿娶她过门的人。
如今,那个人,仿佛忘记了那句话。
或许,秦溪玥最近几年表现出的对他的态度便是让他打消娶她念头吧,毕竟和许家幼麟争,下场比面对楚易绶一家子要危险的多,别看他如今已成为白生,可是拿什么和别人整个家族对抗?不是找死是什么?
“怀楠最近干什么?”
秦溪玥用手捋了一下鬓发,轻声问出声来。
“未见!”
赵小娴整理完秦溪月的衣衫,拿来了一片红纸,让其含上。
秦溪玥上下双唇咬紧了一下唇间的红纸,随后松开。
赵小娴及时将快要掉下的红纸撤下。
秦溪玥此刻的双唇犹如涂丹,本来美的不可方物,如今更添惊艳,使得整间屋子都亮堂了许多。
红纸叫做口脂,又名唇脂,是用鲜花的花瓣制作而成的,流程相对复杂。
首先将花瓣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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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捣碎,槌出来的红色汁液归入碗中,去除残渣,再过滤多次,只留汁水,接着用小火熬制,熬出鲜艳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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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木浆纸,放在熬好的汁水中浸泡,反反复复上色,再拿出来晾晒,完全晒干之后,就做成了纯天然的口脂,其功效类似于地球世界的口红。
“小姐,听说许家公子领着提亲队伍已到林家集了,哎呀!画像已被他的管事崔威虎快马传至村里,许家公子长的真是英俊非凡,身穿素红大袍,头戴素红纶巾,胯下高头大马,别提多神气了,连村里的那些老娘们都被他眯的神魂颠倒的,开始呜呜喳喳的张罗着怎么迎接人家许大公子了,好似人家来娶的是她们一样,一个个的比谁都积极!”
一名青衣小婢欢欢喜喜的入了秦溪玥闺房,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好似一只小黄鹂。
秦溪玥在楚家村的地位不低,虽然照顾楚雁秋的饮食起居,但是却是以小姐的身份,楚雁秋专门给她配了一个婢女,青衣小婢叫做小婵。
由于秦溪玥从来都是将丫鬟当作姐妹相待的,所以小婵在自家小姐面前总是没个正形。
“都说许家公子许茂霖乃东岭镇许家幼麟,不仅才华一绝,而且长相亦是不凡,今日听小婵如此描述,果然名不虚传,姐姐真是好有福气呀!”
赵小娴将秦溪玥一切收拾妥当,满脸的羡慕。
“何止是有福气?那是天大的福气呢!”
小婵此时一副花痴相,连忙附和。
“你们两个真是的,整天颠颠的,早晚把你们全部嫁出去,哼!”
秦溪玥却不接两个疯女子的话,而是嘟囔了几句,关上了窗户,寒着脸径自下楼去了,不收裙摆,任由素红大袍在地上拖着。
长的好看了不起啊?
有才华了不起啊?
有家世背景了不起啊?
谁稀罕?
“喂!小姐是怎么了,走了不打声招呼!”
小婵见秦溪玥下楼,双手掐腰,嘟了嘟嘴,不明所以。
“姐姐,合不合适你没说呢,怎么走了呢?哎呀,别蹭破了!”
赵小娴微微一怔,仿佛想起了什么连忙追下楼去。
“肯定是高兴的不知所措了!”
小婵停止花痴,恍然大悟,说完,疯疯癫癫的跑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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