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天下大局

    公孙祈倒是反应迅速,一面拦在我面前,一面皱眉看向骑装女子,低声呵斥道:“别闹,这是我姐,特意来看我的。”

    骑装女子听了神色一松,又有几分狐疑:“真的吗?我怎么瞧着你们长得不像呢。”

    我微笑道:“当然不像了,我是他远房表姐。”

    顿了顿,又指着自己的头发道:“我比他大很多的,你瞧,我早就嫁人了,梳的妇人发式,还有两个孩子呢。”

    都是成年男女,眼睛还能不亮一点?

    眼前这女孩儿,明显对公孙祈有几分意思。

    我与公孙祈是君子之交,嗯,也不算是君子吧,他是我闺蜜的弟弟,也救过我。

    我拿他当弟弟看待,可不想掺和进什么爱恨情仇之中。

    既如此,自然还是将话说清楚更好,免得横生枝节。

    骑装女子登时眉开眼笑,直接丢下鞭子,走过来挽住我的手道:“原来是祈哥哥的表姐呀,刚才我昏了头,让你见笑了。”

    我摇头道:“没事儿,我不是小气的人。”冲她友好一笑,接着道:“你是什么人?跟我这个傻弟弟怎么认识的?”

    女孩儿脸一红,瞥了公孙祈一眼,又低下头去,简直娇羞至极,揉搓着衣服没有说话。

    我在心里感叹,大家都说少女怀春时最美,果然如此,名不虚传。

    公孙祈眉头未松,咳嗽一声道:“还是我来说吧。”

    他三言两语,就将这女孩儿的身份交代清楚了。

    原来,这女孩儿的确不是大盛朝的人,而是陈国人。

    陈国人大都以游牧、打猎为生,但也建立了一些城镇,有不少商人。

    这小姑娘姓孟,名古拉,今年十六岁,家里很富有,骑射功夫很好,还学了一手好鞭法。

    她家中是母亲当家,自小就跟着母亲到处做生意。

    公孙祈到小镇采购东西的是时候,正巧赶上孟古拉的马受惊。

    公孙祈武艺不俗,见状见义勇为,出手救了小姑娘,就这么结下了缘分。

    我了然一笑,又是这种英雄救美的俗套戏码。

    不过,孟古拉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解释道:“祈哥哥救了我的命,我很感激,但我更欣赏他的品行。”

    她揉着衣带,接着道:“定国公白家,在我们陈国也是家喻户晓的。祈哥哥为了白家,甘愿奔赴千里,越了解他,我越觉得他了不得,是个大英雄呢。”

    我恍然明白了她的心思。

    对于女孩子而言,骨子里,向来慕强,也慕英雄。

    公孙祈救了她,舍弃前程救白家人于水火,两条都占了。

    比如春香,之前就说过喜欢公孙祈,这种喜欢无关男女之情。女孩子对有英雄主义的男子,天生就欣赏和倾慕。

    但这个孟古拉,跟春香又是不同的,她的喜欢,是男女之间那种喜欢。

    公孙祈长相不俗,哪怕穿着粗衣,五官依旧精致闪光。

    孟古拉中意他,实属情有可原。

    她这边情意绵绵、柔情似水,眼里仿佛只看得到公孙祈的存在。

    公孙祈那边却淡淡的,不假辞色的道:“孟姑娘,之前我就说过很多遍,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是两国人,这地方又不安全,以后不要再来了。”

    孟古拉显然已经听过很多遍这样的话,闻言并没有恼怒,而是嘟着嘴道:“我也跟你说过很多遍,我看中你了,想将你招赘进我们孟家。我父亲也是大盛人,被母亲招赘,现在过得很好很好。”

    “以我们孟家的财力,只要你愿意点头,白家其他人,我会安排妥当的。”

    我暗自摇头。

    这个小女孩坦率大方,热情直爽,心里想什么就直接说出来,我挺喜欢的,也愿意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但被她倾慕的公孙祈,可能不会喜欢这女孩的做派。

    毕竟,他是男子,有自己的自尊,又很要强,定然不愿意入赘。

    白家其他人,也有自己的骄傲,不会让公孙祈“牺牲”自己,来保全大家。

    何况,也保全不了。

    白家是官家下旨流放过来的,看管的人得了钱财,可以放放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绝不敢把白家人放走,不敢让他们过好日子。

    正如我所料,公孙祈皱着眉道:“往日里就算了,我当你是小姑娘不懂事,说你两句就算了,但今天我姐姐来了,你还要说这些怪话歪话,哼,你当我是什么人了?”

    孟古拉柳眉倒竖,气得不得了:“你为什么就是不明白我的心?我说的话都是出自真心,没有一句谎话。我想帮你,我不想看你吃苦,想对你好,想让你过好日子呀。”

    公孙祈冷笑:“我不觉得现在苦,也不觉得去陈国当赘婿是什么好日子,姑娘要是想嫁人,还是找其他人去,没必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孟古拉气得脸色都白了,跺脚道:“不管你说什么狠话,我都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来,一直来,缠到你答应为止。”

    公孙祈拧着眉,满脸郁郁之色:“我的确对你没什么意思,你为什么听不进去呢?这地方不安全,要是发生什么事,我负不起责。”

    孟古拉气得吐血:“冥顽不灵,我不跟你说了。”

    没等公孙祈松了气,她大声喊道:“以后我还来!”说完跺脚要走。

    公孙祈烦躁至极,额头青筋乱跳。

    我忙伸手拉住孟古拉,微笑道:“姑娘且别走,且跟我聊几句。”

    孟古拉盯着我,眼中重新燃起希望之色:“你想说什么?难道你有办法改变祁哥哥的心意?”

    我摇头道:“我改变不了。”

    孟古拉的脸再次变阴。

    我笑着道:“我之前看过一句话,用在这里倒是有几分合适,人们喜欢月亮的清冷,但真正得到了之后,可能又会嫌弃它太清冷,高不可攀。”

    孟古拉露出疑惑之色,歪着头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淡笑道:“我想说,你因为公孙祈重情重义而喜欢他,现在,却又想强迫他,想让他顺着你的心意,跟着你去过好日子。”

    “你想过吗?倘若他真的点头答应了,到那时,你还会喜欢他吗?他还会是你心中的英雄吗?”

    孟古拉脸上的血色渐渐淡去。

    我又接着道:“孟姑娘,喜欢一个人,是成全,不是强迫,你好生想一想吧。多的话我就不说了,毕竟这是你自己的私事。”

    孟古拉看向公孙祈。

    公孙祈转过头去,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

    她跺跺脚,擦了擦泪,又挨了一会儿,最终骑马走了。

    孟古拉并不是孤身来的,带了两个丫鬟,但一直都默不作声,站得也有点远。

    如今见她走了,两人忙骑马跟了上去。

    我看着英姿飒爽的女孩子骑马远去,忍不住流下羡慕的口水。

    春香不愧是跟我一伙的,也激动地嚷道:“会骑马,真是太厉害了,东家,回头我们也学起来吧。”

    她看向小敏,问道:“你学不学?”

    小敏笑着道:“我不用学,本身就会,你和东家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们。”

    春香欢呼起来:“那真是太好了。”

    我笑笑,看向公孙祈,转了话题道:“这个孟姑娘挺好的,长得好,性格也直爽,你真的不喜欢吗?”

    公孙祈苦笑着摇头:“姐姐别开玩笑了,如今的我,哪有心思想这些?”

    他露出严肃的神情,压低声音道:“何况,大表哥悄悄跟我说了,形势有点不对劲,别人管不了,但我们这些人,一定不能跟陈国人联姻。别说我本身对那姑娘没意思,就是有意思,我也不可能娶她,更别提入赘了。”

    我心里登时一咯噔,变了脸色。

    公孙祈的大表哥,是定国公的嫡长子,一出生就被封为世子。

    他自小就跟着定国公驻守边疆,自然见识不凡。

    在白家倒台之前,他已经得了将军的封号。

    他的话,绝对可信保真。

    公孙祈又道:“大表哥之前一直跟着舅舅,镇守东边、西边的边境,北境这里,一直由薛将军带人镇守,因怕惹官家猜疑,很少来往。”

    “大表哥说,薛将军年事已高,近年来很多事都顾不上。”

    “且因两国定了盟约,承平多年,大家都松懈了很多,练兵只是走形式走过场。”

    “稍有点本事的,都想法子调走了,留下来的,大部分都是混日子的。”

    他特意解释了一下。

    文官晋升,主要是熬资历,当然,也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比如是否对官家的胃口,是否有人愿意举荐等等。

    武将也熬资历,但要是有战事,立了功,连升几级是常事。

    北疆多年太平,根据订立的盟约,五十年之内不兴战事。如今,刚刚过去十五年而已。

    武将们瞧着没有什么晋升机会,气候比起其他地方,又恶劣一些,自然灰心丧气,根本不愿意久留。

    公孙祈叹息:“官家也不重视这里,前不久还下了旨,说北疆明明是不兴战事之地,却占了六万的兵额,开支也大,实在太浪费了,下令裁减了一半的兵力,除了那些兵力的粮草之外,剩余将士们的粮草,竟也被扣了一些。”

    我心底有点好奇,忍不住问道:“裁减下来的兵力,都去了哪儿?”

    公孙祈沉思道:“这我就不太清楚了,按照往日的惯例,多半是回原籍了。此外,还有不少人是军户,住在离这里三四百里的地方。之前他们农忙时伺候田地,闲暇时参加训练,能领到一部分的补贴。如今这些钱全部被扣了,训练不训练,也没有人管了。”

    军户,是官府指定出军的门户,世代为兵,社会地位相对低下,未经准许不得脱离军籍,且一般住在边境。

    这样做的好处是兵农合一,一旦有了战事,很快就能组建起一支军队,节省了军费开支,但也存在一定弊端。

    毕竟,军户要自己养活自己,常年忙于耕种,极少有时间进行训练,因此更像一个农民,而不是一个军人士兵。

    如今,没了补贴,也没人管理了,更没人愿意训练,这也是人之常情。

    公孙祈露出愤恨之色,又说回刚才的话题:“要是别的地方起了战事需要军费,挪用周转一下倒也罢了,但根本不是这回事,节省下来的钱,都被官家截留进了私库,估摸着是要留着建行宫,供他自己享乐。”

    我听了,忍不住唉声叹气,简直无话可说。

    公孙祈又道:“大盛朝这边,以为订立了盟约,几十年内都会太平安稳,但大陈根本就不是良善诚信之辈,相反,他们骑射功夫了得,将士个个骁勇善战,很难对付。”

    他继续分析局势,滔滔不绝。

    通过他的讲述,我知道了很多自己不曾留意的细节。

    大陈地理环境恶劣,可供耕种的土地很少。

    大盛朝这边,与之接壤的地方,土地也很贫瘠,但只要进入大盛境内两百里,再往前,土地就变得平整肥沃。

    先帝在世时,大陈国常到边界抢掠,每次出动,必定要烧杀一个或者几个小村落,手无寸铁的百姓苦不堪言。

    先帝深恨大陈这种恶劣行径,下定决心要将他们打服。

    他也真的做到了,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举大盛朝一半的兵力,与大陈决一死战。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大陈打得低下了头,订立盟约,也建立了屏障。

    只是,随着和平岁月的到来,人们渐渐忘了往日的惨烈教训,觉得两国交好,日子会一直安稳下去。

    这就是时间的力量。

    无论发生多少事,它都能够抚平。

    公孙祈接着道:“虽然来了这里之后,我们跟外界没有多少联络,但大表哥说,根据大陈国人的性子,趁虚而入是常事,何况,咱们这边自己减了兵,减了粮草,相当于自断一臂。”

    我皱着眉,心情很沉重。

    见我这样,公孙祈抓了抓头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他笑了笑道:“瞧我这性子,姐姐难得来一趟,我没有东西招待,还尽唠叨这些国家大事,让姐姐也跟着烦恼。姐姐是女子,忙活自己想忙活的就行了,这些事,该由我们这些大老爷们来操心。”

    “姐姐不要过于忧虑,暂时应该还是没问题的,但为了稳妥,我劝姐姐还是谨慎一些,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卖了,再贩卖一些陈国的东西,尽快回京去吧。”

    我颔首道:“我知道了,放心吧。”

    我来边疆,是为了见世面和赚钱。

    来之前,以为这里很太平,停留多久都不会有问题。

    如今,既然知道局势有变化,我又不是傻子,自然要根据局势,调整自己的计划,绝不会一条巷子走到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