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路灯教父 第三章:错就要人,挨打要立正
紫荆棘大公离开后没两天,庄臣就迎来了“出狱”时刻,一位一脸苦大深仇的中年骑士亲手打开了监牢的大门,将他放了出来。
这位骑士正是庄臣向紫荆棘大公索要的帮手,白刃骑士的教官之一,封号骑士黑暗骑士阿卡姆。
阿卡姆心里很不爽,作为公爵的守护骑士,现在竟然要他守护一个人渣,这有违他的骑士之道!
庄臣一看到阿卡姆那张幽怨的神情,就忍不住想问问他的双亲,是不是死在一条小巷里了,他是不是姓韦恩。
出于礼貌,庄臣没有直接询问,等以后熟悉一些再打听打听。
阿卡姆骑士似乎不喜欢说话,将庄臣放出来后就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
庄臣也没在意,他知道自己的名声在公爵府乃至整个都城都臭不可闻,但这都无所谓,时间能抹杀一切,哪怕是公爵的守护骑士,他也会想办法赚上他的贼船。
他哼着小曲大摇大摆地往属于他的院落走去。
公爵府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内城,庄臣作为公爵的儿子,自然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庄园,只不过庄园里的仆人,不太听话。
回到庄园,一队身穿银色骑士甲的骑士位列在庄园大院,人数不多,仅有二十人。
这支队伍属于阿卡姆骑士,白刃骑士一队,原本只负责保护紫荆棘大公,所有骑士都是资深骑士。
骑士队前面站着一位老人,公爵府的老管家,伴随紫荆棘大公征战了半生的老人,爱德华华特。
爱德华身材高大,他曾是白刃骑士团副团长,因伤退役后成了公爵府的大管家,虽然受过伤,但实力却是准大骑士的水准,连公爵都得礼让三分。
“爱德华先生,好久不见,我很是想念您啊!”
庄臣快步走向爱德华,热情地打起招呼。
爱德华站得笔直,脸色冷漠,他打量了一眼庄臣,说道“公爵大人只给你一个月时间,一个月后,你将离开都城,前往南部开拓,南部的小镇,你可以随便挑一个。”
庄臣收起笑意,没想到自己这个便宜父亲这么果断,只思考了没几天就答应了这事。
“一个月时间里,阿卡姆和他的骑士小队临时指挥权会交到你手上,在你离开都城时需要交还。”
爱德华说着就将腰间那把象征指挥权的白刃之剑取下,双手捧着递向庄臣。
庄臣接过白刃之剑,他听说过这把剑的名头,最初白刃骑士的佩剑,曾经以一人之力斩杀过一位魔王,白刃之剑被布满魔法铭文的剑鞘封印着威能,没有获得白刃之剑的人是无法拔出它的,交给庄臣,只有象征作用。
【检测到大量能量,是否吸取?】
接过白刃之剑的那一刻,庄臣眼前就出现了一行小字,他倒是眼馋想吸收,不过这把剑现在还不是自己的东西,先留着。
迟早有一天,它会是自己的。
庄臣试着拔了一下,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动,爱德华冷漠的眼神忽然变了色,很快又恢复平静。
似乎能拔出来,但庄臣没有继续尝试,默不作声地将白刃之剑挂在腰带上。
现在他还不适合这么招摇,等没人的时候再试试,因为这把剑的象征意义太强烈了,他一旦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出来,他三个好兄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干掉自己。
“祝您武运隆昌,我先…”
爱德华打算离开,庄臣赶紧拦住“爱德华先生,请等一等,父亲说话的金币呢?”
“在您离开都城的前夜,我会交给您。”爱德华语气依旧冷漠。
庄臣搓了搓手,讨好道“爱德华先生,我是您看着长大的,您也知道,一个月时间太短了,我总得需要一些金币,准备一些物资吧?”
“我会向公爵大人说明的。”
爱德华甩下一句话,直接离开了庄园。
庄臣有些郁闷,就给一个小队的兵权,不给钱,自己上哪找军费去,开拓领土可是需要一大笔钱的,没前期准备,光带钱去开拓也做不了什么。
他得想办法在这一个月时间里,搞点钱花花。
“各位骑士前辈,这段时间庄园的安全就全靠你们了!”
爱德华走后,庄臣先跟眼前这群白刃骑士打了一下照顾,随后就将他们遣散,该干嘛干嘛,现在自己什么也没有,不好拉拢,得等有钱后在慢慢将这支精锐小队套过来。
最好是能带去开拓领那边,有他们在,开拓难度能大幅度降低,一般的“意外”,也杀不死他。
“汤姆逊,你个卑劣的贱人,给老子滚出来!”
白刃骑士们散到庄园各处之后,庄臣领着阿卡姆走进他的小城堡大厅,朝着里面大吼一声。
二楼立马传来慌乱的脚步声,一个身穿燕尾服,身材高瘦,长得贼眉鼠眼的青年连滚带爬地从楼梯上下来,一个扑腾就跪在了庄臣面前,顺势开始痛哭流涕“庄臣少爷!您可算回来了,我…我想死您了!”
庄臣一脚将其踹开“想死我了?还是想我死?”
汤姆逊是他的贴身男仆,贵族里几乎每一位子嗣都有配置,最后往往也会成为管家一角。
但庄臣的男仆却是没机会了,通过原身的记忆,庄臣知道正是因为这个汤姆逊将自己引到卡丽斯面前,否则以原身的性格,绝对不会凑过去。
“少爷,我绝对没有这么想,我我对您是真心的,真心的!”汤姆逊慌了,一个劲地给庄臣磕头。
庄臣随手拉了把椅子过来坐下“先把庄园里所有人都召集过来。”
“如你所愿,少爷,我马上去办!”
以为庄臣原谅了自己的汤姆逊立马起身,很快就将庄园里所有人召集了过来。
人数不多,加起来还没有阿卡姆那支骑士队多,几个农夫,三个厨娘,还有一些女仆。
这群女仆都是他三个兄长挑剩下的,夜里走出去都相当安全那种。
作为公爵的儿子,混到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
“少爷,都来了,请您吩咐。”
汤姆逊站在庄臣身旁哈腰点头,庄臣冷冷地扫了一眼他“我有让你站在这吗?去前面跪着!”
“是是是,少爷,我这就跪下。”
汤姆逊畏惧地看了眼庄臣身后一言不发的阿卡姆,立马跪在了庄臣面前。
庄臣大马金刀地坐着,冷漠地扫视一圈众人,最后对汤姆逊审问道“说吧,他们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配合?”
“没有,绝对没有,少爷,我真的没有背叛您!”汤姆逊哪敢承认,又开始磕头。
庄臣回头对阿卡姆说道“阿卡姆骑士,麻烦你帮我把他左手掌卸下来。”
阿卡姆骑士默不作声地走上前,汤姆逊慌了,扭头起身就想跑,阿卡姆骑士一步上前,一脚将其踹翻在地,顺势拔剑一剑斩下。
汤姆逊的左手手掌随着他的惨叫声响起甩落在一旁,鲜血四溅,庄园里的仆人惊得纷纷退后几步。
阿卡姆做完这一切,又默不作声地站到庄臣身后。
庄臣今天摆明是来杀鸡儆猴的,阿卡姆骑士尽管不想对弱小者出手,但对于汤姆逊这种背叛主人,毫无荣誉可言的卑劣之人,他出手没什么负担。
“错就要认,挨打就要立正,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庄臣摇摇头,又问“现在,你愿意说了吗?”
“我说,我说,求求您,看在这些年我照顾您的份上,别杀我,别杀我。”
汤姆逊怕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家少爷真的能活着回来,还带了阿卡姆骑士这位强大的封号骑士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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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骑士正是庄臣向紫荆棘大公索要的帮手,白刃骑士的教官之一,封号骑士黑暗骑士阿卡姆。
阿卡姆心里很不爽,作为公爵的守护骑士,现在竟然要他守护一个人渣,这有违他的骑士之道!
庄臣一看到阿卡姆那张幽怨的神情,就忍不住想问问他的双亲,是不是死在一条小巷里了,他是不是姓韦恩。
出于礼貌,庄臣没有直接询问,等以后熟悉一些再打听打听。
阿卡姆骑士似乎不喜欢说话,将庄臣放出来后就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
庄臣也没在意,他知道自己的名声在公爵府乃至整个都城都臭不可闻,但这都无所谓,时间能抹杀一切,哪怕是公爵的守护骑士,他也会想办法赚上他的贼船。
他哼着小曲大摇大摆地往属于他的院落走去。
公爵府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内城,庄臣作为公爵的儿子,自然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庄园,只不过庄园里的仆人,不太听话。
回到庄园,一队身穿银色骑士甲的骑士位列在庄园大院,人数不多,仅有二十人。
这支队伍属于阿卡姆骑士,白刃骑士一队,原本只负责保护紫荆棘大公,所有骑士都是资深骑士。
骑士队前面站着一位老人,公爵府的老管家,伴随紫荆棘大公征战了半生的老人,爱德华华特。
爱德华身材高大,他曾是白刃骑士团副团长,因伤退役后成了公爵府的大管家,虽然受过伤,但实力却是准大骑士的水准,连公爵都得礼让三分。
“爱德华先生,好久不见,我很是想念您啊!”
庄臣快步走向爱德华,热情地打起招呼。
爱德华站得笔直,脸色冷漠,他打量了一眼庄臣,说道“公爵大人只给你一个月时间,一个月后,你将离开都城,前往南部开拓,南部的小镇,你可以随便挑一个。”
庄臣收起笑意,没想到自己这个便宜父亲这么果断,只思考了没几天就答应了这事。
“一个月时间里,阿卡姆和他的骑士小队临时指挥权会交到你手上,在你离开都城时需要交还。”
爱德华说着就将腰间那把象征指挥权的白刃之剑取下,双手捧着递向庄臣。
庄臣接过白刃之剑,他听说过这把剑的名头,最初白刃骑士的佩剑,曾经以一人之力斩杀过一位魔王,白刃之剑被布满魔法铭文的剑鞘封印着威能,没有获得白刃之剑的人是无法拔出它的,交给庄臣,只有象征作用。
【检测到大量能量,是否吸取?】
接过白刃之剑的那一刻,庄臣眼前就出现了一行小字,他倒是眼馋想吸收,不过这把剑现在还不是自己的东西,先留着。
迟早有一天,它会是自己的。
庄臣试着拔了一下,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动,爱德华冷漠的眼神忽然变了色,很快又恢复平静。
似乎能拔出来,但庄臣没有继续尝试,默不作声地将白刃之剑挂在腰带上。
现在他还不适合这么招摇,等没人的时候再试试,因为这把剑的象征意义太强烈了,他一旦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出来,他三个好兄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干掉自己。
“祝您武运隆昌,我先…”
爱德华打算离开,庄臣赶紧拦住“爱德华先生,请等一等,父亲说话的金币呢?”
“在您离开都城的前夜,我会交给您。”爱德华语气依旧冷漠。
庄臣搓了搓手,讨好道“爱德华先生,我是您看着长大的,您也知道,一个月时间太短了,我总得需要一些金币,准备一些物资吧?”
“我会向公爵大人说明的。”
爱德华甩下一句话,直接离开了庄园。
庄臣有些郁闷,就给一个小队的兵权,不给钱,自己上哪找军费去,开拓领土可是需要一大笔钱的,没前期准备,光带钱去开拓也做不了什么。
他得想办法在这一个月时间里,搞点钱花花。
“各位骑士前辈,这段时间庄园的安全就全靠你们了!”
爱德华走后,庄臣先跟眼前这群白刃骑士打了一下照顾,随后就将他们遣散,该干嘛干嘛,现在自己什么也没有,不好拉拢,得等有钱后在慢慢将这支精锐小队套过来。
最好是能带去开拓领那边,有他们在,开拓难度能大幅度降低,一般的“意外”,也杀不死他。
“汤姆逊,你个卑劣的贱人,给老子滚出来!”
白刃骑士们散到庄园各处之后,庄臣领着阿卡姆走进他的小城堡大厅,朝着里面大吼一声。
二楼立马传来慌乱的脚步声,一个身穿燕尾服,身材高瘦,长得贼眉鼠眼的青年连滚带爬地从楼梯上下来,一个扑腾就跪在了庄臣面前,顺势开始痛哭流涕“庄臣少爷!您可算回来了,我…我想死您了!”
庄臣一脚将其踹开“想死我了?还是想我死?”
汤姆逊是他的贴身男仆,贵族里几乎每一位子嗣都有配置,最后往往也会成为管家一角。
但庄臣的男仆却是没机会了,通过原身的记忆,庄臣知道正是因为这个汤姆逊将自己引到卡丽斯面前,否则以原身的性格,绝对不会凑过去。
“少爷,我绝对没有这么想,我我对您是真心的,真心的!”汤姆逊慌了,一个劲地给庄臣磕头。
庄臣随手拉了把椅子过来坐下“先把庄园里所有人都召集过来。”
“如你所愿,少爷,我马上去办!”
以为庄臣原谅了自己的汤姆逊立马起身,很快就将庄园里所有人召集了过来。
人数不多,加起来还没有阿卡姆那支骑士队多,几个农夫,三个厨娘,还有一些女仆。
这群女仆都是他三个兄长挑剩下的,夜里走出去都相当安全那种。
作为公爵的儿子,混到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
“少爷,都来了,请您吩咐。”
汤姆逊站在庄臣身旁哈腰点头,庄臣冷冷地扫了一眼他“我有让你站在这吗?去前面跪着!”
“是是是,少爷,我这就跪下。”
汤姆逊畏惧地看了眼庄臣身后一言不发的阿卡姆,立马跪在了庄臣面前。
庄臣大马金刀地坐着,冷漠地扫视一圈众人,最后对汤姆逊审问道“说吧,他们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配合?”
“没有,绝对没有,少爷,我真的没有背叛您!”汤姆逊哪敢承认,又开始磕头。
庄臣回头对阿卡姆说道“阿卡姆骑士,麻烦你帮我把他左手掌卸下来。”
阿卡姆骑士默不作声地走上前,汤姆逊慌了,扭头起身就想跑,阿卡姆骑士一步上前,一脚将其踹翻在地,顺势拔剑一剑斩下。
汤姆逊的左手手掌随着他的惨叫声响起甩落在一旁,鲜血四溅,庄园里的仆人惊得纷纷退后几步。
阿卡姆做完这一切,又默不作声地站到庄臣身后。
庄臣今天摆明是来杀鸡儆猴的,阿卡姆骑士尽管不想对弱小者出手,但对于汤姆逊这种背叛主人,毫无荣誉可言的卑劣之人,他出手没什么负担。
“错就要认,挨打就要立正,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庄臣摇摇头,又问“现在,你愿意说了吗?”
“我说,我说,求求您,看在这些年我照顾您的份上,别杀我,别杀我。”
汤姆逊怕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家少爷真的能活着回来,还带了阿卡姆骑士这位强大的封号骑士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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