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伐匈奴之论
第二题,则是考验学子们在武志方面的本事。
刘彻要求众学子,写一篇《攻匈奴论》,可以剖析当今大汉与匈奴双方的利劣议论。
也可以评论,朝廷所施行的对匈奴政策的好坏,并适当加以个人的观点。
总而言之,只要是可以真正对付匈奴人的良策,都可以写出来。
颁布完考题后,刘彻就带着三公九卿们,回去处理政事了,留下殿内的太学校长、教授们,盯着这十名学子。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然诸国尚可横扫蛮夷,秦一统天下后,亦横压四海八方,今天下之于天下,当行军国一体制方能变强…”
太学校长刘琼带着几名教授视察考场,大致扫了一眼诗词之后,就将重心放在了一篇《攻匈奴论》。
“刘氏诸侯王的子弟,果然不是庸碌之辈。”
看了一眼刘亦伟的文章后,刘琼摸着自己花白的胡子,欣慰的说道。
另一边,黄晨光以最快的速度,将诗词和《攻匈奴论》两题写完。
这两题,对于有点墨水的人来说,基本没有难题,只要不在乎名次,水字数还不容易吗?
就是要写得真的有价值,写得真的好,很难很难。
黄晨光算是在场这群人之中最快的做完,半个时辰之内写完,当真是极快了。
至于,成绩好坏,本就是垫底的黄晨光,表示对此,根本毫无心里负担。
相对来说,坐在黄晨光后面的那一位,做得却是相当的慢。
“窦骁,这一次你绝对不可以,落后于与其他人。”
窦骁做得并不算快,甚至是众人之中最慢的。
不过,他可以保证自己下笔的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最好的水平。
如今的窦家,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只手遮天的窦家。
衰败了的窦家,更需要天骄来扛鼎。
他窦骁之所以努力,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肩上的窦家。
“大汉和匈奴相比,大汉的优势,便在于人口众多,然而人口越多,粮食消耗越大…”
“想要击败匈奴,必须提升整体国力,而想要提升整体国力,就必须要改革屯田制……”
将诗词写完之后,窦骁大脑全速运转,缓缓地的下笔,书写着他自己的一篇《攻匈奴论》。
“大汉今之国策,在于击败匈奴,然而击匈奴之人,不如占匈奴之地,打无利战争,不如开疆扩土…”
十人中唯一寒门出身,且年级最大的许巍,以他这一双眼睛,亲眼看到的一切为题,写出了独属于自己的一篇锦绣文章。
年近三十岁的他,在这一刻,露出了独属于他的锋芒。
刘琼游走在做完诗词的那些学子身后,在他看来,所谓诗词,不过是风雅无用之物,与国力并无丝毫作用。
“卢鑫,你有没有看到比较有意思的文章。”
看了一圈的刘琼,向着文学院长卢鑫问道“老夫这边,虽说都有些浅显片面,但在他们这个年纪,已经算是不错了。”
“嘿嘿,老琼,我这边,也有一个好苗子,文章核心是立法,强化中央集权,虽说有些想当然,但也不错,是第五名的毕鹏。”
“毕鹏?”
刘琼皱了皱眉头,随后又转头问道“子敬你那边呢?”
“唉,我看的这两个,怎么说呢,总觉得这两人眼光有些短浅,心气不够。”
武科院长蔡依林,吐槽说道。
刘琼翻了翻白眼,一帮闭门造车的学子,你想让人家的眼光有多远?
大概两时辰左右,政事处理完了,刘彻又带着三公九卿,返回万德殿,准备检验这些学子,在这两个时辰内的成果。
此时十名学子都已写完了文章,停了笔,坐在案桌后面,恭候着刘彻来批阅验收。
刘彻起初是很满意,可随着他的目光,扫到了他最在意的霍去病,其脸上的笑容,顿时便僵住了。
霍去病此时此刻居然在打着哈欠,举止间带着几分慵懒困意。
“这个小混蛋……”
刘彻不满地嘀咕了一句,不过这么多人,在场,他也不好发作。
忍着怒气,刘彻指着霍去病说道“哼!看来去病是成竹在胸啊,这么漫不经心,你把自己写的诗念念。”
“是,陛下。”
一听到刘彻在喊自己,霍去病弯腰朝着刘彻拜了一拜后,拿起案上的竹简,读了起来。
“狼狗蝇辈遍天下,炎黄之血洒江河。”
“苦加庄稼农民身,原上胡人饮肉酒。”
“待到秋风十月起,我为狂徒夜磨刀。”
“百万铁骑扫大漠,不破胡匈誓不还。”
霍去病的声音清响,侃侃而谈,自有气场在身。
一句句充满了杀气的狷狂之意,扑面而来。
霍去病只用了短短几十个字,却把扫平一个帝国的霸气,表现的淋漓尽致。
霍去病的话说得铿锵有力,在大殿中不断回荡。
听着霍去病的诗,不少人的心里面,都生出一股豪迈之情。
几个从未跟霍去病,有过接触的三公九卿的眼中,也难得闪过一丝赞许之色。
精于诗文的他,当然清楚这首诗文,作得并不算太好。
但不知怎么的,这念起来,却感觉朗朗上口。
一众的朝臣们,听着这充满霸气杀气的诗句,都心中有所触动,更何况绝对主战派的汉武帝刘彻。
“百万铁骑扫大漠,不破胡匈誓不还……”
刘彻低声呢喃道。
刘彻看着霍去病,在这一刻,他觉得如果霍去病,要是他的儿子,他的孩子,那该有多好啊…
他想象中的儿子,就应该是霍去病这么霸气的人…
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横扫匈奴人的梦想,就要落在眼前,这个少年的身上。
当然,也不知所有人都认可霍去病,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
就比如说刘亦伟、王杉杉他们,就没有觉得那首诗有什么出彩的。
八言言通篇的诗体怪异,上下句也不押韵,每一句的字数,更是奇怪无比。
有四个字的,有六个字的,有七个字的,整个一乱七八糟,狗屁不通。
但是,他们并没有多嘴啰嗦什么,毕竟,霍去病的这首怪诗,刘彻好像很真的欣赏这首诗…
在皇帝的面前,谁会傻得去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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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要求众学子,写一篇《攻匈奴论》,可以剖析当今大汉与匈奴双方的利劣议论。
也可以评论,朝廷所施行的对匈奴政策的好坏,并适当加以个人的观点。
总而言之,只要是可以真正对付匈奴人的良策,都可以写出来。
颁布完考题后,刘彻就带着三公九卿们,回去处理政事了,留下殿内的太学校长、教授们,盯着这十名学子。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然诸国尚可横扫蛮夷,秦一统天下后,亦横压四海八方,今天下之于天下,当行军国一体制方能变强…”
太学校长刘琼带着几名教授视察考场,大致扫了一眼诗词之后,就将重心放在了一篇《攻匈奴论》。
“刘氏诸侯王的子弟,果然不是庸碌之辈。”
看了一眼刘亦伟的文章后,刘琼摸着自己花白的胡子,欣慰的说道。
另一边,黄晨光以最快的速度,将诗词和《攻匈奴论》两题写完。
这两题,对于有点墨水的人来说,基本没有难题,只要不在乎名次,水字数还不容易吗?
就是要写得真的有价值,写得真的好,很难很难。
黄晨光算是在场这群人之中最快的做完,半个时辰之内写完,当真是极快了。
至于,成绩好坏,本就是垫底的黄晨光,表示对此,根本毫无心里负担。
相对来说,坐在黄晨光后面的那一位,做得却是相当的慢。
“窦骁,这一次你绝对不可以,落后于与其他人。”
窦骁做得并不算快,甚至是众人之中最慢的。
不过,他可以保证自己下笔的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最好的水平。
如今的窦家,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只手遮天的窦家。
衰败了的窦家,更需要天骄来扛鼎。
他窦骁之所以努力,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肩上的窦家。
“大汉和匈奴相比,大汉的优势,便在于人口众多,然而人口越多,粮食消耗越大…”
“想要击败匈奴,必须提升整体国力,而想要提升整体国力,就必须要改革屯田制……”
将诗词写完之后,窦骁大脑全速运转,缓缓地的下笔,书写着他自己的一篇《攻匈奴论》。
“大汉今之国策,在于击败匈奴,然而击匈奴之人,不如占匈奴之地,打无利战争,不如开疆扩土…”
十人中唯一寒门出身,且年级最大的许巍,以他这一双眼睛,亲眼看到的一切为题,写出了独属于自己的一篇锦绣文章。
年近三十岁的他,在这一刻,露出了独属于他的锋芒。
刘琼游走在做完诗词的那些学子身后,在他看来,所谓诗词,不过是风雅无用之物,与国力并无丝毫作用。
“卢鑫,你有没有看到比较有意思的文章。”
看了一圈的刘琼,向着文学院长卢鑫问道“老夫这边,虽说都有些浅显片面,但在他们这个年纪,已经算是不错了。”
“嘿嘿,老琼,我这边,也有一个好苗子,文章核心是立法,强化中央集权,虽说有些想当然,但也不错,是第五名的毕鹏。”
“毕鹏?”
刘琼皱了皱眉头,随后又转头问道“子敬你那边呢?”
“唉,我看的这两个,怎么说呢,总觉得这两人眼光有些短浅,心气不够。”
武科院长蔡依林,吐槽说道。
刘琼翻了翻白眼,一帮闭门造车的学子,你想让人家的眼光有多远?
大概两时辰左右,政事处理完了,刘彻又带着三公九卿,返回万德殿,准备检验这些学子,在这两个时辰内的成果。
此时十名学子都已写完了文章,停了笔,坐在案桌后面,恭候着刘彻来批阅验收。
刘彻起初是很满意,可随着他的目光,扫到了他最在意的霍去病,其脸上的笑容,顿时便僵住了。
霍去病此时此刻居然在打着哈欠,举止间带着几分慵懒困意。
“这个小混蛋……”
刘彻不满地嘀咕了一句,不过这么多人,在场,他也不好发作。
忍着怒气,刘彻指着霍去病说道“哼!看来去病是成竹在胸啊,这么漫不经心,你把自己写的诗念念。”
“是,陛下。”
一听到刘彻在喊自己,霍去病弯腰朝着刘彻拜了一拜后,拿起案上的竹简,读了起来。
“狼狗蝇辈遍天下,炎黄之血洒江河。”
“苦加庄稼农民身,原上胡人饮肉酒。”
“待到秋风十月起,我为狂徒夜磨刀。”
“百万铁骑扫大漠,不破胡匈誓不还。”
霍去病的声音清响,侃侃而谈,自有气场在身。
一句句充满了杀气的狷狂之意,扑面而来。
霍去病只用了短短几十个字,却把扫平一个帝国的霸气,表现的淋漓尽致。
霍去病的话说得铿锵有力,在大殿中不断回荡。
听着霍去病的诗,不少人的心里面,都生出一股豪迈之情。
几个从未跟霍去病,有过接触的三公九卿的眼中,也难得闪过一丝赞许之色。
精于诗文的他,当然清楚这首诗文,作得并不算太好。
但不知怎么的,这念起来,却感觉朗朗上口。
一众的朝臣们,听着这充满霸气杀气的诗句,都心中有所触动,更何况绝对主战派的汉武帝刘彻。
“百万铁骑扫大漠,不破胡匈誓不还……”
刘彻低声呢喃道。
刘彻看着霍去病,在这一刻,他觉得如果霍去病,要是他的儿子,他的孩子,那该有多好啊…
他想象中的儿子,就应该是霍去病这么霸气的人…
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横扫匈奴人的梦想,就要落在眼前,这个少年的身上。
当然,也不知所有人都认可霍去病,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
就比如说刘亦伟、王杉杉他们,就没有觉得那首诗有什么出彩的。
八言言通篇的诗体怪异,上下句也不押韵,每一句的字数,更是奇怪无比。
有四个字的,有六个字的,有七个字的,整个一乱七八糟,狗屁不通。
但是,他们并没有多嘴啰嗦什么,毕竟,霍去病的这首怪诗,刘彻好像很真的欣赏这首诗…
在皇帝的面前,谁会傻得去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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