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准备拍摄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懵逼。“你不是说公司艺人出行不方便,想买车吗”慧雯直接把我在车上的想法说了出来。这事,我原本是打算找个合适的时机再跟何宏凯提一下的,当然了,我是公司的大股东,决定权在我。跟何宏凯商量,只是彼此尊重罢了。况且,何宏凯跑上跑下,的确为公司出了不少力,有些事,的确得让他有知情权。“哈哈,刘总想买车是吧”但凡提到钱的事情,何宏凯似乎都不在意。“说吧,想买啥样的你是咱们公司的老总,我开奔驰300,你怎么着档次也不能比我低。”“要不然,弄辆350咋样”还好。何宏凯不算太出格,以现有的公司规模,搭配350这样的车不算超标。只是这并不符合我的预期。我摇头说道:“先买一辆大巴车吧,方便公司人员出行。”“也行。”何宏凯笑呵呵的接受了。这时。周晓琳带着几个闺蜜逛完了鱼塘,回来连连抱怨,“刘总,这里环境是不错,可是太荒凉了啊。”“我,我们不想待在这边工作。”我一眼就看出了周晓琳的心思。她们哪里是觉得荒凉,主要是觉得这边缺少男人,没有足够的乐趣。“你确定吗”我笑着说道:“我准备让何总负责这边,鱼塘也会对外开放经营。”“到时候,何总的那些暴发户朋友,肯定都会来捧场。”“你们要是不想待的话,我可以新招聘几个艺人专做鱼塘这一块。”“啊”听完我的分析。周晓琳顿时不干了,“刚才跟刘总开玩笑呢,这边挺好的,有住的,有吃的,没事还能做烧烤完,刘总,我们决定了,就做鱼塘主播。”“确定了就不能再反悔了。”我直接把她们的后路堵死。“绝对不反悔。”兴许我表现的比较强势,导致周晓琳她们跟我相处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感觉到一些压力。答应一声之后。她们便缠住了何宏凯,“何总,以后可要靠你照顾了哦。”“你的那些好朋友,可以多介绍几个来钓鱼啊,我们一起学习。”几句**汤灌下来。何宏凯乐的找不着北了,满口答应,要发动身边的人脉关系,把鱼塘经营成优质男人的打卡圣地。反正何宏凯愿意跟她们相处,我就带着慧雯提前回去公司。路上,我一直在闭目思索。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自从我创业以来,一切都在往好的地方发展。无论我想做什么,缺什么,总有人跟及时雨一样的送到我面前。太顺利了。让我怀疑这是不是老天爷安排好的剧情。我得及时提醒自己,不能被表面的假象迷惑,必须未雨绸缪,将所有可能碰到的危机预演一遍。终于回到公司,我的思路逐渐清晰了起来。我将所有的发展,都归结于我之前的沉淀和积累上面。人脉资源,还是钱的到来,都是我应得的。这么想着,我心里的危机感稍微减弱一些。“刘总,剧本改好了,你看看,没问题的话,咱们现在就可以拍摄。”小艺拿着改了无数遍的剧本给我过目。我简短的看了一眼,对话基本都是日常交流的方式,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死记硬背的地方。剧情能否有看点,主要集中在乐莹身上。“乐莹准备好了吗”“嗯,她已经很熟悉了。”“那我们去地下室,你们把灯光调试好,准备拍摄。”嘴上说的轻松。真正到拍摄的时候,我突然又紧张了。这些在我脑海里演绎过无数次的场景,真的出现在我面前,反倒像是在做梦。梦里的乐莹对我言听计从,我说什么,她就会毫无反驳的跟着照做。现在一切都将实现了,为何我却一点都不兴奋呢直到在地下室的拍摄现场看到了秦大勋,我终于明白了,是因为我跟乐莹的关系出现了变化,导致我无法再去深爱眼前这个女人呢。“乐宝,我可以单独给你成立一个传媒公司。”秦大勋苦苦祈求,“咱们没必要非给别人打工啊。”“乐宝,只要你同意,我一定请最专业的团队来帮你拍摄,绝对比这狗屁轩宏好一千倍。”乐莹正在接受两个实习生的化妆。眼眸微闭,根本没兴趣搭理秦大勋。这家伙把怒火全都转移到我身上,见我到来,立刻冲到我面前,“姓刘的,你到底给乐宝吃了什么药她为什么会签约到你公司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凭什么”我挥手制止了小艺等人上来劝说的动作,居高临下的望着秦大勋。“我亲手给她成立传媒公司她都不肯,凭什么会签约到你公司”秦大勋越说越气愤,“肯定是你蛊惑的。”“你有没有想过,乐莹不喜欢你,所以不愿接受你的施舍”这是我猜测。乐莹一直心高气傲,不愿意靠男人吃饭。从我失业那段时间,她一直不离不弃就可以看的出来。不要试图拿钱来打动她,乐莹不吃那一套。她更在意的是情绪价值,以及对男人的感觉。种种迹象表明。乐莹并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秦大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愿意与他走到一起。“你放屁。”秦大勋猛地推了我一把,“不可能的,乐宝不可能不喜欢我的。”“我为她付出了这么多,就算她是块石头也能融化了,乐宝,你说对吧”“够了。”乐莹化完了妆,不耐烦的冲着秦大勋呵斥,“你有完没完再在这里耽误事,你就给我走。”“乐宝,我……”嚣张跋扈的秦大勋,唯独面对乐莹的时候不敢反驳。这不一定是爱。只是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让他在乎。秦大勋绝对不是什么好人,从他曾经想撩慧雯就可以看的出来。即便乐莹真的跟他结婚,他也一定会在外面沾花惹草。秦大勋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忽然猛冲一步,挡在了拍摄器材面前。“乐宝,我同意你签约轩宏。”秦大勋脸色阴沉地说道:“不过,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