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贪婪得无所不用其极

    当日,太子挨了训斥之事便在长安城之中传开,诸位想劝说元景帝改变主意的大臣吓得不轻,谁人也不敢再提。问谁什么意见那都是陛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陛下英明云云。太子也到底没有请辞储君之位,但也只能闭上嘴巴,对此事再也不敢多言。于是,全世界只有太子、首阳长公主受到伤害的结局达成。齐王和楚王简直是要笑疯了,心想这种事再来几次,都不用他们出手对付太子,这人自己都能把自己作死。随着元景帝将达奚家之事翻篇,达奚家的大劫也算平安的度过了,达奚家虽有损失不少家财,但家人平安,已然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达奚玄鱼得了空闲,还亲自来了一趟道谢,不过这会儿已经是临近过年了,她也没有往人家府里去,反而是将人约在了蓬莱仙居。几人凑在一起的时候还说起了梅花节比试的事情。最终结果,终究是‘风雅诗社’与‘伊人诗社’打了个平手,分不出上下,故而两位都并列第二。第一是风头无两,既然不分上下各有千秋,自然是不能并列第一了,故而退而求其次,只能都是第二。就算是没有达奚玄鱼压场,伊人诗社也没能赢了风雅诗社。据说当时吴蒹葭的脸都黑了,带着伊人诗社的人气冲冲地离场,丢了好大的脸。若非当日羽林军搜查达奚家,将达奚家与叛王牵扯在一起,闹得太过人心惶惶,吴蒹葭与闻敏之已经成了笑柄了。那闻敏之如今可是长安城有名的‘闻妹妹’,虽然每每有人在他面前提起他都要黑脸,但这些打趣他的人可就是要看他黑脸,他越是黑脸这些人就越起劲。次数多了,闻敏之整个人都麻木了,感觉自己这日子水深火热,没法过了,甚至连脸面都不顾了,闹着要与吴蒹葭退亲。然而吴蒹葭到底是宰相之女,可不是他想退就能退的,不提吴家不会准许他退亲,便是闻家,也不想因为这桩亲事反目成仇,只要吴家不倒,就算吴蒹葭聋了瞎了,他都非娶不可。也因为闻敏之想退亲之事,吴蒹葭气得险些疯癫,这些日子不管不顾地堵闻敏之,叫人看尽了热闹。她们一行人在蓬莱仙居二楼临窗而坐,还能听到大堂上众人对那一对怨偶的议论纷纷,说起昨日闻敏之又被吴蒹葭堵在皇城门口的事情。几人吃着瓜,开始幸灾乐祸。“闻敏之完了。”摊上这样性格的妻子,估计这一辈子都得搭进去。“这么有趣,也不枉费我大冷天跑出来这一趟。”看着吴蒹葭和闻敏之不好过,她们真的是好开心啊!达奚玄鱼也笑了笑,虽然今生她与闻敏之的亲事是达奚家自己退的,看着似乎闻敏之也没哪里对不住她,但想起那人前世的嘴脸,如今听闻他如此狼狈,她心中也是很快意的。再见诸位姐妹与她同仇敌忾,她心中也甚是高兴。达奚玄鱼心情一好,便忍不住多饮了几杯,散场的时候已经是微醉。程娇回家之后蒙头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了。外面冰天雪地,屋内温暖如春,使得人恨不得长在被窝里,再也不用起来。不过不起来也得起来。今日已经是十二月廿五了,临近新年,各家的铺子田庄的账目基本上都算得差不多了,也将一年的收成入库入账。程老夫人之前分给几个孙女作为陪嫁的铺子也经营了好几个月了,她老人家想看到结果,故而便让几个孙女今日便去福安堂一趟,就连程姝,她也让人请回来一趟。程娇在床上拖了又拖,算着时间实在是拖不下去了,这才咬牙起来,喝了半盏温水,便带着账本往福安堂去了。她来的时候,程娴、程妍都已经在福安堂偏厅暖阁里了,程娇进去的时候一股暖气冲来,驱散了身上的寒冷。“六妹怎地来得这么迟难不成是没有将铺子放在心上,也是,六妹嫁妆丰厚,区区一个铺子,又赚不了几个钱,六妹自然是不放在心上的,不像我......”“四姐。”程娇打断了程娴的话,好险没忍住给她一个白眼,“四姐若是对祖母给的铺子不满意,可以和祖母说,让祖母换一个更好的给你。”程娴脸上的表情僵了僵:“瞧六妹说的,四姐哪里曾说过对祖母给的嫁妆不满,祖母愿意给我添妆,我已是万分感谢,哪里有什么不满。”程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有些阴阳怪气道:“既然是没有不满,就少卖惨,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程家亏待你了。”程妍真的是受不了程娴的。以前程娴是个很有书香气的小娘子,虽然私底下也挺小气的,但表面功夫做得还挺足的,只是自从定了亲,为了能多得一些嫁妆,脸皮似乎都不要了。程娴柔柔地叹息,面上满是担忧:“程家自然是没有亏待我的,只是我是要嫁入闻家的人,实在是担心嫁妆太过单薄,叫人看笑话,再说了,我的嫁妆自然是比不过五妹六妹的。”程妍觉得无聊:“天底下那么多女郎,你怎么就和比你好的比,怎地不和比你差的比一比”谁不知道她的底细,说得好像是真的害怕丢人一样,其实不过是想在出嫁之前多捞一点嫁妆,能捞多少就捞多少。贪婪得无所不用其极。对比之下,程妍都觉得以前端着温良脸面的程娴简直是眉清目秀。“五姐说得不错,天底下那么多女郎,家境有好有坏,自然是不能比的,嫁妆这种东西,在限定的家境之中,得到的差不多的就好了。”程娇勉强笑笑,“四姐,有个词叫过犹不及,你可是听说过”程娴这么搞下去,全家人那都是会厌烦她的,难不成她觉得她出嫁之后可以不要娘家了吗就为了能多一些嫁妆将家里人都得罪完了,值得吗........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