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进屋了,替身而死鸡
乀床下空间很窄却藏着四个人。梁有妻在最里面撅着,我和毛敬以及潘玲躲在最外边,趴着一动不动。我们没说话,甚至呼吸都压得很低,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距离凌晨四点,寅时中刻。哪怕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此时也过得无比漫长。短暂的平息过后。楼下突然响起几声“咯咯”的鸡叫。然后就是几声嘶哑的低吼:“鸡怎么变成了鸡”“有妻,你竟敢用鸡来糊弄我……”“梁有妻你个骗子,别让我找到你……”三只女鬼接连在楼下怒吼。阵阵阴煞气息,也弥漫到了二楼。床下的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就听潘玲开口:“第一只鸡被找到了,按照这个速度,咱们避过今晚问题不大了!”我却不敢掉以轻心,女鬼不走,我们都处在危险之中。压低了声音道:“别说话,也别掉以轻心,别让那三只鬼闻到了人味儿。”潘玲点点头,也不再说话。毛敬一直都保持着沉默,一言不发。梁有妻躲在最里面,握着鸡毛、抱着脑袋,不断地发抖。一分钟不到,楼下又突然响起“咯咯咯”的鸡叫声。紧接着三只女鬼嘶哑的声音,隐隐约约又在楼下响起:“老公,你怎么躲在鸡圈呢”“你以为躲在鸡圈,我们就找不到你了吗。”“梁哥,来让我亲亲,桀桀桀……”三个声音很小,伴随诡笑。我们需要很努力且运足真气去听,才能听到一二……可下一秒,又是“咯咯”两声刺耳的悲鸣,三只女鬼再次怒道:“可恶,怎么又是鸡”“你又骗我!又骗我!”“等我找到你,一定把你吸干,吸干……”第二只替身鸡被找到了。时间,却只短短过去一分钟而已。不等我们回过神来,楼下又是“哐当”一声闷响。是木箱子破碎的声音。接着“咯”一声撕裂的鸡叫,戛然而止。“又是假的,又是假的……”“骗我,骗我,还在骗我……”“这个该死的男人,可恶……”第三只替身鸡被找到,楼下已经被清空。躲在二楼的我们,预感到了危险。这个速度,很有可能提前找到我们。抬头看向门口,阵阵阴煞气正在不断往屋子里涌入,冰冷刺骨的感觉,迅速笼罩全身。“二楼,你藏在二楼对吧”“我闻到你的味儿了……”“别藏了!我的爱人……”女鬼的声音一个个响起,嘶哑之中,带着撕裂的感觉,越发清晰。我们身后的梁有妻,恐慌无比,随时可能崩溃。我们都盯着大门口。伴随着门缝间涌入阵阵浓烈的阴煞气,紧闭房门被一点点推开。无声无息间,一道白衣人影,缓缓的走了进来。她踮着脚浑身都散发出阴冷的煞气,这是一只女鬼。我们都绷紧了神经,瞪大了眼睛。因为角度问题,看不到她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鼻子以下,那猩红的的嘴唇。我的手,已经不自觉的第握住腰间的鱼骨剑。毛敬和潘玲也按住了自己手中的桃木剑。一旦有变,我们必定第一时间出手。她扫视着屋子,对着屋子嗅食了几下。猩红的嘴唇,突然间勾起一丝诡笑。“呜!有陌生人的气味。老公,家里来客人了吗都闻到你们的味儿了。你们都藏在哪儿呢让我猜一猜……”那声音很低,很哑,听得人很不舒服。这个女鬼踮着脚,开始在屋子里转悠。姿势怪异,没有声音。而且距离我们藏身的床下,越来越近……这一刻,我们所有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毛敬以及潘玲,也在这一刻对视了一眼,达成共识。这女鬼一旦靠近都不用她先动手,我们便先下手为强。既然躲不了,那就主动出手抢占先机。死拖,也要拖完这一刻钟。我看着不断靠近的女鬼,直接竖起了三根手指,开始倒数……毛敬和潘玲见状,都做好了准备。手指微微提起桃木剑,开始暗中聚气。三……二……一……就在我最后一根手指,即将收回的瞬间,就要出手时。杂物间的柜子,却突然响起“咯咯咯”的声音。这个声音的一出现,让那往我们靠近的女鬼猛的一停,直接扭过头去。我见女鬼停步,距离我们还有一些距离,我也停止了倒数。急忙示意毛敬、潘玲先别动。此刻出手,绝非最好时机。女鬼听到柜子里有动静,露出兴奋之色:“老公,原来你躲在柜子里啊”话音刚落,还没等这只女鬼靠近。门口又是“嗖嗖”两声,另外两只女鬼,迅速冲进屋里。不等眼前这只女鬼动手,一个大肚子女鬼猛地伸出利爪,一爪伸向了柜子。“咔嚓”一声,柜子瞬间被打穿。“咯咯”两声,女鬼往回一拉,被我藏在柜子里的替身鸡被拽了出来,拧在半空。替身鸡“噗噗噗”的不断拍打翅膀,蹬着鸡脚,挣扎不断。可被捏着脖子,嘴里无法发出声音。但那一双红色的鸡眼,却很是闪亮。另外两只女鬼见状,瞬间就围了过去。全都看着替身鸡,露出兴奋的诡笑。“老公,你倒是藏啊”“生,是你的人。死,你是我的人。”“梁哥,你这一身体毛,真是让我着迷。”说话间,一只满口是血的女鬼,还伸出了鲜红的长舌头。足足一米多长,一摇一摆,直接就舔舐在了替身鸡的身上。可就是这一口。那女鬼脸色骤变,露出凶怒之色:“假的,这也是假的……”说话了,那舌头往替身鸡身上一缠,猛的一勒。替身鸡发出“咯”一声惨叫,身体爆开,鲜血飙溅。当场,就死在了我们面前。看着死去的的替身鸡,我心头却很是震惊。它明明没有被发现,是在我们即将被发现时,主动发出了声音,这才引走了向我们靠近的女鬼。它是为了引开女鬼,这才故意的暴露了自己。它在主动的为我们,替死……........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