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月光殡仪馆6
那是一颗人头!
月光微弱,夜色里,那颗人头周围的轮廓都被衬得模糊起来。
只有灵堂的几缕冷白光芒,洒在那张人脸上,投下一片瘆人的黯淡光泽,勉强照亮那张僵硬的面容。
纪林苏慢慢站直身体,抬头,视线从保安的脚和穿着深色裤子的腿一点点往上,看到了一具直挺挺的站在他前方,没有脑袋的尸体。
【7、殡仪馆有一个负责巡逻的保安,当他出现时,请立马逃离,躲到值班室内!】
大半夜突然看到一颗人头,和一具无头却还能笔直站立的尸体,大多数人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
哪怕没有这条规则,人们也会下意识选择逃离,火速蹿逃离开事发现场。
纪林苏稳如老狗,甚至满脸新奇的绕着保安的尸体转了一圈,嘴里啧啧称奇。
“这么高难度的动作都被你做出来了,兄弟你真厉害!”
他由衷的赞美着,看到对方还孤零零躺在地上的脑袋,将手缩进袖子内,隔着衣服,捧起了对方的脑袋。
少年絮絮叨叨,“你别怕,我现在帮你把头安回去,死者为大。”
华国自古以来,就格外忌讳死无全尸。
根据民间传说和老辈人的讲述,如果人死时不是全尸,那么这个人将无法投胎转世。
影视剧里,古代反派也经常会说如果你跪下来求我,那我还能大发慈悲给你留个全尸。
所以尸体的完整性,对死去的人们来讲十分重要。
下葬前,是一定要将尸体残缺的部位缝合完整的。
纪林苏捧起保安的脑袋,准备将其安回脖子上。
手中的人头原本是双眼紧闭。
在纪林苏把人头往保安脖子上怼时,那双眼睛豁然睁开,双眼圆瞪,嘴角还骤然咧开了一抹诡异瘆人的弧度。
“桀桀桀……”
纪林苏手下很稳,丝毫不抖,反而轻声诱哄,“乖,别吓人,天黑请闭眼,安息吧。”
“桀桀……呜呜呜……”
笑着笑着,保安突然哭嚎起来,嗓音极其悲痛。
“呜呜呜,他们都怕我,只有你不怕我,呜呜呜你人太好了!”
“我追他们,其实只想他们帮忙,把我的头安回去,可是他们跑,我就急,我一急,就想要他们的头。
可是我都弄了几百颗脑袋了,都和我的身体不搭,根本安不回去,呜呜呜,我有什么错,我只是想要一个全尸而已……”
保安委屈的像个二百斤的孩子。
“我懂,我懂。”
纪林苏没想到自己好心真的办了好事,歪打正着。
他本来还在暗中观察,保安不攻击他,他就把头还给保安。
保安敢动手,他就把保安的头当球踢。
反正对方的脑袋在他手里,相当于他有了人质,啊不,头质。
把柄在手,天下我有。
保安感动坏了,连声对纪林苏道着谢,并且保证自己绝对不攻击他。
“你是怎么弄成这样的?”
哪怕灯光昏暗,纪林苏也毫不畏惧,反而觉得这种灯光极其有氛围感。
让他在意的是保安奇异的死状。
他是直挺挺站着死的。
这是一种尸体痉挛现象。
尸体痉挛指人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直,使尸体保持着死时的动作和姿态。
这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较为罕见。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死者死前有剧烈的肌肉运动,或精神处于高度兴奋或紧张状态。
尸体痉挛一般是局部的。
像是溺死者手中紧抓水草。
偶然可以是全身性的,像是古代有的士兵战死后,仍坐于马车上或站立而不倒。
保安直挺挺的站立死亡,就是全身性的尸体痉挛。
如果没有外力作用情况下,他把自己搞成这样的概率极小,堪比中彩票。
保安也很委屈。
他回忆了一番,滔滔不绝的大倒苦水。
“这家殡仪馆以前不是这样的,规模更大,但是地方偏远,平常老是有些小偷小摸的人翻进来,想要偷点东西,我的职责就是赶走那些小贼……”
保安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不仅仅有小偷光顾,还有一些特殊癖好的人,就喜欢往那尸体堆里钻。
保安后来才知道,那叫恋尸癖,想想就让人恶寒。
他对这种变态的人深恶痛绝,每次都把人赶走,大发雷霆。
后来有一天半夜,他正在值班室睡觉,忽然听到墙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
保安出门一看,发现果然有人又摸了进来。
这次他们变本加厉,十分大胆,竟然从停尸间里偷出来了一具女尸。
“那具女尸有什么特别吗?长得很漂亮?”纪林苏问。
保安本想摇头,但想到自己脑袋只是贴合上去的,连忙稳住。
“不是,那是一个才13岁的小姑娘,哎呀,说起这个小姑娘就可怜,我听说人家乖巧懂事,学习成绩又好,但是被一个富二代不小心开车给撞死了。
法医也鉴定了,说她就是死于车祸,但是女孩的父亲对这个结果很不满,口口声声说女孩是被**致死,坚持再多请几个法医来进行尸体鉴定……”
“这样啊……”
其实听到这,纪林苏差不多已经明白了。
那些人偷尸体,不是因为恋尸癖,而想毁尸灭迹。
先前鉴定尸体的法医,应该被富二代的家里人给收买了,所以说女孩是死于车祸。
如果这起案件定义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只需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还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孩父亲坚称女孩是被**致死,应该是发现了什么端倪,所以才想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过失致人死亡罪,远不及强奸、**罪严重。
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人以上犯强奸罪而共同**的,从重处罚。
三年和十年以上,富二代那边,自然想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毁尸灭迹,死无对证。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逍遥法外了。
“我当时很生气,想要把人抢回来,就拼命追打他们,没想到……”
保安说到这,神色落寞。
没想到,那群偷尸人竟然如此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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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微弱,夜色里,那颗人头周围的轮廓都被衬得模糊起来。
只有灵堂的几缕冷白光芒,洒在那张人脸上,投下一片瘆人的黯淡光泽,勉强照亮那张僵硬的面容。
纪林苏慢慢站直身体,抬头,视线从保安的脚和穿着深色裤子的腿一点点往上,看到了一具直挺挺的站在他前方,没有脑袋的尸体。
【7、殡仪馆有一个负责巡逻的保安,当他出现时,请立马逃离,躲到值班室内!】
大半夜突然看到一颗人头,和一具无头却还能笔直站立的尸体,大多数人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
哪怕没有这条规则,人们也会下意识选择逃离,火速蹿逃离开事发现场。
纪林苏稳如老狗,甚至满脸新奇的绕着保安的尸体转了一圈,嘴里啧啧称奇。
“这么高难度的动作都被你做出来了,兄弟你真厉害!”
他由衷的赞美着,看到对方还孤零零躺在地上的脑袋,将手缩进袖子内,隔着衣服,捧起了对方的脑袋。
少年絮絮叨叨,“你别怕,我现在帮你把头安回去,死者为大。”
华国自古以来,就格外忌讳死无全尸。
根据民间传说和老辈人的讲述,如果人死时不是全尸,那么这个人将无法投胎转世。
影视剧里,古代反派也经常会说如果你跪下来求我,那我还能大发慈悲给你留个全尸。
所以尸体的完整性,对死去的人们来讲十分重要。
下葬前,是一定要将尸体残缺的部位缝合完整的。
纪林苏捧起保安的脑袋,准备将其安回脖子上。
手中的人头原本是双眼紧闭。
在纪林苏把人头往保安脖子上怼时,那双眼睛豁然睁开,双眼圆瞪,嘴角还骤然咧开了一抹诡异瘆人的弧度。
“桀桀桀……”
纪林苏手下很稳,丝毫不抖,反而轻声诱哄,“乖,别吓人,天黑请闭眼,安息吧。”
“桀桀……呜呜呜……”
笑着笑着,保安突然哭嚎起来,嗓音极其悲痛。
“呜呜呜,他们都怕我,只有你不怕我,呜呜呜你人太好了!”
“我追他们,其实只想他们帮忙,把我的头安回去,可是他们跑,我就急,我一急,就想要他们的头。
可是我都弄了几百颗脑袋了,都和我的身体不搭,根本安不回去,呜呜呜,我有什么错,我只是想要一个全尸而已……”
保安委屈的像个二百斤的孩子。
“我懂,我懂。”
纪林苏没想到自己好心真的办了好事,歪打正着。
他本来还在暗中观察,保安不攻击他,他就把头还给保安。
保安敢动手,他就把保安的头当球踢。
反正对方的脑袋在他手里,相当于他有了人质,啊不,头质。
把柄在手,天下我有。
保安感动坏了,连声对纪林苏道着谢,并且保证自己绝对不攻击他。
“你是怎么弄成这样的?”
哪怕灯光昏暗,纪林苏也毫不畏惧,反而觉得这种灯光极其有氛围感。
让他在意的是保安奇异的死状。
他是直挺挺站着死的。
这是一种尸体痉挛现象。
尸体痉挛指人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直,使尸体保持着死时的动作和姿态。
这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较为罕见。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死者死前有剧烈的肌肉运动,或精神处于高度兴奋或紧张状态。
尸体痉挛一般是局部的。
像是溺死者手中紧抓水草。
偶然可以是全身性的,像是古代有的士兵战死后,仍坐于马车上或站立而不倒。
保安直挺挺的站立死亡,就是全身性的尸体痉挛。
如果没有外力作用情况下,他把自己搞成这样的概率极小,堪比中彩票。
保安也很委屈。
他回忆了一番,滔滔不绝的大倒苦水。
“这家殡仪馆以前不是这样的,规模更大,但是地方偏远,平常老是有些小偷小摸的人翻进来,想要偷点东西,我的职责就是赶走那些小贼……”
保安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不仅仅有小偷光顾,还有一些特殊癖好的人,就喜欢往那尸体堆里钻。
保安后来才知道,那叫恋尸癖,想想就让人恶寒。
他对这种变态的人深恶痛绝,每次都把人赶走,大发雷霆。
后来有一天半夜,他正在值班室睡觉,忽然听到墙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
保安出门一看,发现果然有人又摸了进来。
这次他们变本加厉,十分大胆,竟然从停尸间里偷出来了一具女尸。
“那具女尸有什么特别吗?长得很漂亮?”纪林苏问。
保安本想摇头,但想到自己脑袋只是贴合上去的,连忙稳住。
“不是,那是一个才13岁的小姑娘,哎呀,说起这个小姑娘就可怜,我听说人家乖巧懂事,学习成绩又好,但是被一个富二代不小心开车给撞死了。
法医也鉴定了,说她就是死于车祸,但是女孩的父亲对这个结果很不满,口口声声说女孩是被**致死,坚持再多请几个法医来进行尸体鉴定……”
“这样啊……”
其实听到这,纪林苏差不多已经明白了。
那些人偷尸体,不是因为恋尸癖,而想毁尸灭迹。
先前鉴定尸体的法医,应该被富二代的家里人给收买了,所以说女孩是死于车祸。
如果这起案件定义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只需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还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孩父亲坚称女孩是被**致死,应该是发现了什么端倪,所以才想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过失致人死亡罪,远不及强奸、**罪严重。
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人以上犯强奸罪而共同**的,从重处罚。
三年和十年以上,富二代那边,自然想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毁尸灭迹,死无对证。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逍遥法外了。
“我当时很生气,想要把人抢回来,就拼命追打他们,没想到……”
保安说到这,神色落寞。
没想到,那群偷尸人竟然如此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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