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警匪勾结造假杀人案2

    2月20日19时许。

    晋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亲自来看地形。

    并指挥部署40多名公安民警在旧车交易市场内外埋伏就位,布下“布袋阵”。

    刘雄还特地交待徐承平:“今晚具体时间定下来之后联系,晚上你要带几万元钱。”

    一切布置好后,徐承平不断打电话约陈信滔、卞礼忠到旧车交易市场商谈。

    陈信滔因手机关机,没接到邀约电话而躲过一劫。

    而卞礼忠带着林季援与冯文虎于22点许赶到旧车交易市场。

    击毙卞礼忠后,郑军取出徐承平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仿六四式手枪的塑料袋。

    隔着塑料袋把子弹上膛后丢在卞礼忠的右手边。

    刘雄亦将徐承平准备的8万元,加上从卞礼忠身上搜出的1万多元现金,撒落在卞礼忠的尸体旁。

    伪造成卞礼忠持枪抢劫而被当场击毙的现场。

    随后,徐承平和这些刑警启用两台拖车,将陈信滔停放在市场内的部轿车全部拖走。

    还将办公设备、仓库材料、汽车配件等物品一并拖走。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外宣布这是一起“持枪敲诈、抢劫案”。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一份标注日期为2001年2月21日的“现场勘察笔录”中说。

    案发当天下午5点30分。

    徐承平向晋安分局陈世滨等报告,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里发生持枪敲诈案。

    “晚11时许,我局刑大技术中队接大队通知赶往……犯罪嫌疑人卞礼忠持枪抢劫被害人徐承平,又开枪拒捕,被大队民警当场击毙。”

    郑军多次召集“参战”警察统一口径。

    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十几名参与“2·20”假案的民警集体作伪证。

    为了封口,郑军不仅让徐承平拿出3万元作为办案奖金分发给重案中队“参战民警”。

    还多次要徐承平通过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继续阻止有关部门对击毙卞礼忠之事的深入调查。

    21日。

    陈信滔知道卞礼忠被打死,自己的车全都被徐承平转移走了。

    他第一时间躲起来观察事态发展,让妻子林琼出面保护财产。

    2月22日和26日。

    陈信滔妻子林琼和车场的员工两次到晋安分局报案找车。

    但值班民警只在本子上写了一下,没有做笔录。

    她也找刑警队长刘雄反映情况,可是刘雄的答复是这件事不归他们管,他也不知道车的下落。

    2月26日下午。

    律师和陈信滔的工作人员找到停放的旧车拍照取证。

    被徐承平的手下发现,双方起了冲突。

    律师的助手被五六个人围着打,还被送到了晋安分局刑警中队。

    胶卷被曝光又做完笔录之后,刑警中队队长郑军告诉律师,不许再介入这件事情。

    陈信滔涉嫌持枪抢劫案,是被击毙的卞礼忠的同伙。

    如果知道他的行踪必须报告给刑警队,否则就是包庇罪。

    3月7日。

    晋安分局以陈信滔兄弟涉嫌“特大持枪敲诈案”为由,发出协查通报。

    躲藏中的陈信滔得知被警方认定为“卞礼忠敲诈勒索团伙的后台老板”,才豁然明白自己中了徐承平的圈套。

    但他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不怕到公安局“说清楚”。

    3月27日。

    陈信滔在昔日部队领导和战友的陪同下,到晋安分局说明情况并报案。

    他的汽车和物品被洗劫一空。

    当天下午。

    他就被带到派出所的一间不到5平方米的小房间。

    陈信滔在这里待了48小时,其间被轮番审讯。

    陈信滔被抓的当天下午,晋安分局宣传科的高某又写了一篇题为《围歼劫匪》的长篇报道,刊登在当地一份晚报上。

    报道将“2.20枪案”起因归结为陈信滔不满与徐承平之间的合作。

    伙同黑社会老大卞礼忠敲诈徐承平50万元,后来追加到150万元。

    晋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率公安干警“英勇应战”。

    其中细节是这么写的:歹徒发现了现金9万余元。

    搜出钱后,歹徒狠狠甩了徐经理一个耳光。

    徐经理突然尖叫着飞奔出去,高声示警求救。

    说时迟那时快,刘大队长迅速命令预伏守候的行动组刑警采取行动。

    ‘不准动,立即放下枪来,向公安机关投降’

    指挥员刘雄命令道。

    歹徒卞礼忠举起手中的枪对准公安警察。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随着一声枪响,负隅顽抗的劫匪应声倒下。

    行动组刑警将缴获的六四式手枪捡起退出弹夹,哇,好险!”’

    陈信滔看了报纸提出质疑。

    结果郑军亲自出马,指着陈信滔的鼻子说“你知道徐承平是什么人吗?

    他是我们晋安分局重点保护的对象。

    郑军不停地拍打桌子,连手机都拍飞了。

    此案被作为“打黑除恶首战大捷”的案件上报。

    甚至骗取了有关部门的嘉奖。为了达到霸占财产的目的。

    徐承平又找王振忠帮忙,要把陈信滔案件往“抢劫”上靠。

    因此,警方最初定性就是“持枪抢劫和黑社会团伙”。

    徐承平见陈信滔一方没有什么有力的手段,卞礼忠的人也没来报复。

    于是陆续把车开回车场继续做着二手车的生意。

    他把陈信滔那部分二手车的信息登在《福州日报》上公开售卖。

    不久就卖了100多万元,他没有把钱入到公司账户而是直接提走。

    后来他告诉合伙人林密,这些钱他用来疏通关系。

    案发前,徐承平就先送一辆小轿车给王振忠。

    并直接在王振忠面前表示希望“做掉”陈信滔。

    徐承平又送一辆车给王振忠的情妇郝文。

    王振忠还嫌不够,就将金源大酒店送给他的一套价值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给徐承平。

    而徐承平付款后,该房屋的产权一直没有改变,至今仍为王振忠所有。

    2001年3月29日。

    陈信滔、陈信华被移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兄弟俩在看守所蹲了三年。

    其间经历了三次起诉、三次更换起诉书。

    六次退回补充侦查、八次开庭审理、两次发回重审。

    没被整死,真的是奇迹。

    晋安分局向晋安区检察院送达移送起诉书,认定陈信滔犯有敲诈勒索罪。

    为了造成陈信滔确属敲诈勒索团伙的印象。

    分局将陈信滔案并到风马牛不相及的福州火车北站敲诈勒索案件中。

    8月上旬。

    晋安区检察院提审陈信滔。

    陈信滔指出此案一系列的疑点。

    出事那间办公室并不是徐承平的办公室,怎么可能最后出现万元现金?

    当时卞礼忠到底有没有带枪?

    枪是哪里来的?

    听了陈的申诉后,检察官安慰陈信滔“我们也知道这个案子有蹊跷,会将它搞清楚的。”

    陈信滔心中顿时浮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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