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九章 和平之人

    “这倒也是!”阿澄叹了口气“即便是大将军这等豪杰,也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蚀呀!”

    “是呀!”桑丘也叹了口气“这也是没办法,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即便这位彦良当了嫡子,主人也不会亏待了崔氏的孩子,说到底,这位彦良公子最多也就能继承倭国这边的基业,主人在大唐的官职爵禄,肯定还是会留给崔氏的孩子的!”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放心?”桑丘闻言一愣,旋即笑了起来“你是在为阿芸操心?孩子都还没有,就想着后面的事情,未免也太早了吧?”

    “那也不能完全不操心呀!”阿澄白了丈夫一眼“我可是先说好了,阿芸要是有了孩子,你肯定要站她一边,不然我可不答应!”

    “行,行,行!”桑丘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我就一个家奴,你也别把我看的太重了,给谁,不给谁,都是主人的主意,我又能说什么?”

    “那可不一定!大将军可是有名的念旧情,你可是当初泗沘城就跟着他了,算起来沈法僧、贺拔雍他们还不如你资格老!而且他们现在都开府治所了,只有你始终跟在大将军身边,许多自家的产业都交给你打理,算起亲厚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过你的!”阿澄笑道“再说了,也不是让你白帮的。鬼室家是扶余氏的支脉,现在扶余氏主枝已经势微,支脉中算起来最是财雄势大的就是鬼室一族了,大将军和阿芸的孩子继承大统天经地义。我和阿芸情同姐妹,若是你帮了忙,她的孩子登基之后便会娶了咱们的女儿,将来你桑家不也是世代勋戚?与国同终了?”

    桑丘听到这里,陷入了沉吟之中。如果说方才妻子先前那些话他还是当做笑话听的话,最后那段剖析利害的话就戳中了他心中的痒处。在王文佐的这些手下中,桑丘的出身属于最卑微的那几个,就是个有母无父、无名无姓的三韩牧奴,连桑丘这个名字都是王文佐从《唐吉坷德》里找出来给他的,发达了之后想要修祖坟都不知道去哪里修的那种。这方面他还不如袁飞和王篙,毕竟这两位虽然出身也很低微,但至少还有父母亲族兄弟。这也是王文佐对他如此信任的原因,毕竟桑丘这个人就完全是王文佐造就出来的,离开了王文佐,他就什么都不是了。而阿澄现在给桑丘指出一条明路只要能让鬼室芸和王文佐的孩子登上百济的王位,他就有希望成为未来百济大王的岳父,自己的后代身上也就能流淌着百济王室的高贵血脉,彻底摆脱下等人的命运,这种诱惑力是他无法抗拒的。

    “怎么样?”阿澄看出了桑丘的心思,催问道“你要是不信,我可以让阿芸给你立个字据!如果生了男孩,就娶咱家的闺女为正妻!”

    “字据什么的再说吧!”桑丘笑了笑“先等她有了男孩再说吧,不然说什么都是白搭!”

    听到桑丘这么说,阿澄心知丈夫已经答应了,心中暗喜。她走到桑丘身后,双臂环抱对方的脖子,面颊紧贴丈夫的面颊“桑丘,这么做你不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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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我想我们的人需要休息,马也需要!”高延年压低声音道。

    高舍鸡没有说话,他回过头,在清冷的日光下,他的人们聚集在离山坡不远的小溪边。马儿们喝饱了冰冷的山泉,正啃食着从岩缝里长出的褐色杂草。两个向导可怜兮兮地窝在一起,长五郎拄着长枪站在他们旁边,头戴一顶圆形铁盔,活像扣了个大碗。一个弓手坐在他身边,正在替弓弦上蜡,一边抱怨湿气对弓弦有害。

    “高使者,延年公子说得对!”大个子向导站起身来“这已经是我们损失的第三匹马了!——”

    “如果我们不尽快通过这段谷地,那损失的可不只是马了!”高舍鸡神色冷峻,就仿佛山壁上的石块,饱经风雨而坚毅不屈。

    “父亲,您是说这里有土匪?”高延年问道。

    “不错!”高舍鸡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你也可以叫他们山民、小偷、绑票者、狗杂种,随便什么都可以,反正都一样。对付我们他们是甚至不用拔刀,只需要站在半山腰往下面丢石头就行了,三岁的小孩都能干!”

    高延年抬起头,试图看清两边岩壁的景色,很快他就觉得自己的脖子开始发酸,他不得不放弃努力“这些岩壁也太陡峭了吧?很难想象有人能站在上面往下面丢石头!”

    “我二十岁之前也是这么想的!”高舍鸡冷笑了一声,脱下自己的头盔,露出自己脸颊上一处不明显的疤痕“直到被石头砸晕为止,还好我当时戴了头盔,不然就没你了!”

    高延年舔了舔舌头,没有说话,长五郎站起身,拍了怕同伴的肩膀,低语了几句。随着号令声,人们无精打采的收拾行装,准备继续上路。

    “骑兵!”

    尖叫声自上方的风蚀山脊间传来。休息之前,高舍鸡拍了眼力好的人爬上去守望。

    一时之间大家全愣住了。高舍鸡是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延年,长五郎,你们两个上马!”她喊道,“其他马牵到后面,准备好弓弩,准备应战!”

    “敌人有马!”

    有人大声喊道,长五郎侧耳倾听,果然听到稀稀拉拉的马蹄声,这好像一记皮鞭,抽到每个人的背脊上,众人的动作急促起来。

    瞭望手连跑带跳地翻下山脊,碎石如雨般朝他们撒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跳到高舍鸡面前。他中等身材,满头铁锈色的乱发从尖顶皮盔下方爆出。“我看到二十个,应该有更多,”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猜是这一带的本地土匪。使者,我们来时的道路两侧一定有土匪斥候……躲起来观察……他们早发现了我们。”

    高鸡舍已经穿戴完毕,手握角弓,一支长枪拄在旁边,他冷冷的观察着形势,不时发号施令,声音并不大,但所有人都驯服的照着做。片刻之后,敌人就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没有旗帜,没有号角,没有战鼓,只听到扣动扳机和弓弦划破空气的声响,转眼间土匪们就沿着谷道冲了过来。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各种不合身的生锈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或者光着头,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生锈的长刀、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铁叉。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灰色狼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锋利的长柄镰刀。

    高舍鸡射出了第一支箭,然后是第二支,然后丢下角弓,拿起长枪,将枪尖指向斜上方,迫使土匪的首领不得不偏转马头,以避免撞到枪尖上。

    “上呀!”高延年大吼一声,催动战马迎了上去,他投出手中的短矛,然后拔出佩刀冲入土匪的行列中左劈右砍,切菜似地掀倒对手。长五郎则径自朝那个披影子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高鸡舍看见一枝矛尖自那披狼皮披风的人胸口穿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等他倒地,长五郎又扑向下一个对手。

    失去了首领的土匪们开始向后退却,下一秒后退变成了逃跑,高鸡舍将枪尖从尸体拔出,跳上马匹,开始追赶敌人,他熟练的用枪尖刺入敌人背部没有盔甲保护的部位——不用太用力,人和马的重量和速度加持下人的**宛若豆腐一般脆弱,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枪尖刺入太深被骨头卡住或者折断。几分钟后,高舍鸡刺倒最后一个敌人,环顾四周,发现敌人不是被杀便是已经逃到了陡峭的山坡上,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和负伤的人,发出惨叫和呻吟。高舍鸡检查全身,发现自己安然无恙。他松开僵硬的手指,将长枪插入泥地,跳下马,剧烈的喘息起来。

    “我们最好尽快离开这里!这一带到处都是土匪!他们只是暂时退却,很快就会卷土重来!”大个子向导靠了过来,他的肩膀上中了一箭,幸好土匪的弓箭很差劲,他身上一身皮甲,所以箭头入肉不深。

    “怎么会有这么多土匪?”高鸡舍问道“我记得以前没有这么多的!”

    “那是以前了!”大个子向导苦笑道“前些年都在打仗,很多溃兵都逃入山中成了土匪,而负责守卫当地的郡将、镇守老爷们却变弱了,他们躲在自己的山城里,什么事情都不管!”

    高舍鸡没有说话,他转过身来“把我们人的尸体处理一下,继续赶路!”

    事实证明那向导没有撒谎,第二天中午,高舍鸡一行人就遇到了第二伙土匪,他们用两条人命和三人受伤的代价击退了这群土匪,显然再怎么下去,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很快就会被消灭掉。

    幸运的是,第三天他们没有遇到土匪,第四天也没有,第五天则遭遇两次,当第六天他们听到人马声,以为自己即将完蛋,手持武器,准备最后殊死一搏时,高舍鸡发现来者高举的旗帜——那是一面熊头旗,代表着统治着这片土地的燕氏家族时,不由得长长的出了口气。

    “你说你们是唐人的使者?”熊头旗帜下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体格健壮,一张方脸上生了一个蒜头鼻和厚嘴唇,他一边笨拙的翻看着高舍鸡拿出的腰牌,一边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人马“可是我们主人现在听命于新罗王!”

    “我知道,但新罗王已经换人了,你知道吗?新登基的新罗王叫金仁问,是老新罗王的弟弟,他已经归顺唐人了?”高舍鸡耐心的解释道。

    “换人了?新王是老新罗王的弟弟?他归顺了大唐?”那年轻人怀疑的看着高舍鸡“我怎么没听说过?这该不会是你骗我的吧?”

    “这里不用担心!”高舍鸡知道这些粗鲁的山民对于外来者有多么怀有戒心,他摊开双手“你可以把带我去将你们首领,如果我说的是假的,他能辨认并惩罚我!如果我说的是真的,你也会因为带来重要的消息得到奖赏!”

    “这倒是!”年轻人稍一思忖,高兴的点了点头,他看高舍鸡的目光有了变化“你还真是个聪明人呀!”

    “我也是这里人呀,你可以听我的口音!”高舍鸡用当地口音说道“新王也好,老王也好,别妨碍我们过日子就好,何必流没有必要的血呢?”

    熟悉的乡音消弭了年轻人的警惕心,他笑了起来“你说得对,这种和我们无关的仗其实我早就打腻了,真希望能早点结束战争,把那些土匪赶走,大家就能安安心心种地过日子了!”

    随着两人的交谈,众人的步伐渐渐变得轻快起来,防御工事在前方出现,迤长的城垛建筑在两边危崖上,山路收缩到勉强只容四人并肩骑行,两座瞭望塔攀附于岩壁之上,彼此以一弯饱经风霜的灰石密闭拱桥相连。沉默的脸庞从塔中的射箭孔、城垛和石桥间注视着他们。高鸡舍能够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威力,在心中估算拿下这里要花费多长时间、流多少血。

    当他们快到城下时,一个戴着头盔的武士出现在拱桥上,冷冷的盯着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自称是唐人的使者!”那青年人高声喊道“说新罗王换人了,新的新罗王是旧新罗王的弟弟,已经归顺大唐了!他是带着和平来的!”

    “和平?下跪的和平吗?”那武士冷声道,他盯着高舍鸡“滚回去,告诉派你来的人,我们可不像新罗人那种软骨头,那么容易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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