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追踪
“那个唐人肯定一位贵人!”吐延芒结波道:“我记得当时他身边有两三百随从,而且也很大方,否则也不会这么随便赏给我们一匹蜀绢,他有很大的可能性会收留我们!再说我们现在也没有其他出路了!”
众人陷入了沉默,没有人能够反驳少女的话,几分钟后,有人说:“她说得对,我们只有去松州!”
人们穿过树林,较低的树枝拍打着吐延芒结波的脸庞,树叶擦去他的泪水。在翻越山顶之前,她回头朝自己自出生以来便没有离开过的村子看了最后一眼,缕缕灰烟继续爬上天空,与平日里傍晚村子炊烟缭绕的景象并没有什么区别,距离模糊了细节,远远看去,似乎村子还和过往一样,一切都完好无损。吐延芒结波告诉自己,只要我们还活着,白兰部落就还存在,村子并没有毁灭,只是受了伤,就和曾经摔断腿的自己一样,总有一天,白兰部落将会重新兴盛起来,就和奔走如飞的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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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州,高山草甸。
天灰灰的,似乎是要下雪了。
猎犬刚刚嗅了嗅地上的脚印,便缩了回去,夹着尾巴回到人群中。迎面而来的寒风钻过皮衣和毛毡,刘高也觉得冷,该死的鬼天气,就连狗都受不了,而我却要冒雪出外巡逻。想到这里,他的嘴便扭成一团,脸上的疙瘩也因为愤怒而发红。我本该呆在陇上老家,搂着老婆在火盆旁烤火,而就因为得罪了校尉,就被踢到这个鬼地方戍守一年,这才害得我落到了这般田地。娘的,跟这群野狗一块待在这片草甸上,卵蛋都快冻掉了。
“狗东西!”他猛地拽住猎犬的缰绳,将其硬扯到脚印前,吼道:“闻呀,狗东西,这是吐蕃人的踪迹,快闻,再闻不出来,老子就要吃你的肉!”
可是任凭刘高怎么怒吼,挥舞皮鞭,狗依旧闻不出踪迹,它们只是向他高声咆哮。
“好了,好了!”一旁的阿克敦已经看不下去了,作为一个靺鞨人,他自小就被告诉说狗是猎人的伙伴,不要说鞭打,就连咒骂都不可以,更不要说吃狗肉了。他上前夺过刘高手中的缰绳:“找不到就算了,蹄印到了这里不见了,吐蕃人应该是往草甸里走了!”
“草甸?那怎么可能?”刘高冷笑着看着阿克敦,他可不喜欢这个新任总督的亲信:“你不要看这里一马平川,实际上里面到处都是无底沼泽,一脚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吐蕃人要是真进去了,那我们可就省事了!”
“不!”吐延芒结波大声道:“我知道里面有条路,可以安全的通过这片草甸!”
“住口!”刘高喝道:“你这个野女人,这里轮不到你说话,照我看这就是个圈套,根本没有什么吐蕃人,你们的村子被毁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好戏,目的就是把我们引到沼泽里淹死。对不对?”
“我没有撒谎,你在村子里也看到了,那怎么可能是撒谎!”羌人少女已经被气的眼睛流出泪水来,她只觉得胸口都要炸裂了,这个唐人怎么可以拿这个来说自己撒谎!
“好了,都不要说了!”阿克敦喝住了两人,他走到王朴身旁:“你觉得现在应该怎么做?”
“我们奉都督之命来追击这伙吐蕃人,但脚印到了这里就没了,让狗来闻却成这样子!还有这鬼天气!”王朴有些鼻塞,他的双手一直插在腋窝里:“照我看还是回去算了,我们犯不着为了这伙羌人这么卖力气!”
“如果我们这么空手回去,都督会怎么想?”阿克敦低声道:“别忘了,咱们可是衙前都,是都督的脸面,若是就这么回去了,这些老兵油子面前从今往后咱们可要低一头了!”
“这倒是!”王朴点了点头:“那你的意思是?”
“你带大队在这里找个避风处宿营,我带二十个靺鞨人带双马再找一找,我们家乡也很冷,熬得住,再说人少的话进退也方便!”
“也好!只是辛苦你了!”王朴低声道。
“比起在村子里,这也不算苦!”阿克敦笑了笑:“不过你这里老营一定要扎紧了!”
“嗯!”王朴点了点头,两人张开双臂相互拥抱了一下,便各自去准备。这时吐延芒结波跑了过来,对阿克敦道:“我知道为什么猎狗不去闻脚印了!”
“哦?为什么?”阿克敦饶有兴致的问道。
“我听村子的老人说吐蕃人有驯养一种獒犬非常凶猛,就算是野狼也打不过它,猎犬就更不用说了,闻到它的味道远远的就避开了。如果吐蕃人将獒犬的粪便涂在自己的脚印上,猎犬肯定就会害怕的跑开!”
“哦?还有这等事?”阿克敦惊讶的笑了起来:“这么说来我们没有跟错,这脚印就是吐蕃人的?”
“嗯,这片草甸里只有一条路可以通过,吐蕃人肯定会走那条路,他们带着很多俘虏,肯定走不快,我们肯定能追上!”
阿克敦饶有兴致的看着羌人少女,以唐人的标准来看,她长得说不上漂亮,但愤怒给她的脸带来一种勃勃有生气的野性美。
“你会骑马吗?”
“会,我八岁就会骑马了!”吐延芒结波答道。
“很好,我给你一匹马,你给我们带路!”阿克敦笑道:“不过我们一共只有二十个人,到时候恐怕没有多余的人手来保护你!”
“给我一把刀,我用不着别人保护!”吐延芒结波的脸涨红了起来。
“给她一把刀,还有弓和箭!”阿克敦笑了起来:“希望你像你说的那样有本事!”
乘着雪还没有落下,阿克敦一行人立刻出发了,他们涉水渡过小河,河水寒冷彻骨,岸边已经有凝结的薄冰,随着深入草甸,阿克敦逐渐发现周围愈发荒凉阴冷,脚下的土地也愈发松软,很多时候马蹄落下便会陷下,马蹄挣脱淤泥时,发出微弱的吧唧声。一个靺鞨士兵靠近了阿克敦,低声道:“头儿,我觉得刘高说的没错,这种鬼地方吐蕃人不会来!”
阿克敦没有说话,看了看前面,空气潮湿沉重,遍地浅水潭,吐延芒结波在最前面,小心翼翼的择路而行,踏着这片草甸只能够为数不多的干硬地带,弥漫的雾气遮挡着远处的群山,仿佛重重鬼影。自己是否中了那个羌人小妞的圈套,还是这个羌人女孩被复仇的这年头冲昏了头?他犹豫了一下,打了一下马鞭,准备上去和女孩说说。
“有尸体!”惊呼声打破了沉寂。阿克敦跳下马,跑了过去,只见在草甸中有一具几乎全身**的男尸,吐延芒结波站在尸体旁,脸色惨白。
“还没有腐烂!”阿克敦把尸体翻了个面,面容惨白,瞪大的眼睛正朝着天,脖子被割断了:“应该就是一两天的事情!”
“是我们部落的人!吐蕃人就在前面!”就像一个疯子,羌人少女重新上马,向前而去。阿克敦没奈何的跟了上去,果然正如吐延芒结波说的,各种脚印和蹄印变得更加明显密集了,显然,吐蕃人应该和他们的距离不远了。
“先休息一下!”阿克敦拉住羌人少女的缰绳:“下马歇息一会,吃点东西!”
“不,我不累,我还可以走!”吐延芒结波急道。
“也许你不累,但马已经累了,在这种湿软的泥地走路很消耗马力!”阿克敦道:“我们有马,吐蕃人是跑不掉的,先吃饱休息好了,才好厮杀!”
吐延芒结波愤怒的盯着阿克敦,但最后她还是屈服了。众人纷纷下马,把马料袋套在坐骑嘴上,让它们吃个够。而他们自己则围坐一团,生了火,分享着捣碎的肉干和豆粉、面粉烘制的干饼,和掺了酒的淡水。
“吐延芒结波,你对吐蕃人有什么了解吗?我是说他们打仗有什么特点,骑兵、步兵、还是弓箭什么的?”
“我听长老说过,吐蕃人打仗很不怕死,他们的骑兵其实一般,因为他们的马很差,不高跑起来也不快,只是耐力很好。但是他们的士兵力气很大,耐力也很好,能够穿着全身铁甲,厮杀很久也不歇息!”
“那弓箭呢?他们有弩吗?”阿克敦问道。
“弓箭一般,不过他们的投石器用的很好,弩就算有也不多,肯定是不如你们唐人!”
“嗯!若是这样倒是个劲敌!”阿克敦点了点头:“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马不好,那骑兵就不用怕了,弓弩不好,那也就可以近一些放箭了!”
“对,用重弓大矢,十步前后射脸或者两肋便是!再怎么不怕死,我就不信脸上中箭了还能厮杀!”
“不错,我们可以分作两翼,或者分作前后两队,左右交杂,进退相助!铁甲再厚又有什么好怕的!”
“不过不能在这种到处是沼泽地的地方打,须得选择一个平旷硬地!”阿克敦想了想之后:“吐延芒结波,还要走多远才没有沼泽地?”
“已经不远了!”吐延芒结波赶忙道:“再走三四里地,就是平野之地了,我们部落经常在那儿放羊!”
“那就好!大家再休息半个时辰,然后上路!”
吐延芒结波没有撒谎,没有走多远,阿克敦一行人就发现地面变得硬了,他们加快了脚步,路旁的尸体也变多了,吐延芒结波看着路边的尸体,下意识的咬紧嘴唇。
吐蕃人的宿营地位于一个土丘之下,丘顶有数十块隆起的巨大黑色岩石,摆成一个巨大的圆圈,传说在遥远的古代,某位伟大的国王曾经试图在这里建造供奉天神的庙宇。只可惜时间已经毁去了这里曾经的光辉,只留下这些石头,就好像死去巨人的骨架。
阿旺凝视着眼前的火堆,他是一个百户。与绝大多数刚进入文明社会的民族一样,吐蕃人的军事组织和他们的社会组织是一体的,即社会中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是军队的一部分,贵族是军官,平民是士兵,而奴隶是军奴,而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军队。但松赞干布统一吐蕃之后,建立了更适宜王国的军事制度,即将所辖领土划分为五个翼,每个翼有十个千户,每个千户以下有百户,百户下有十户,以十进制排列。每翼有如本(翼长,翼首领之意),千户有东本(千户长)。
这次的行动很顺利,被袭击的羌胡部落根本没有来得及做出反抗,就被打垮了,他们抢到了不少财物,但最重要的是生口。新兴的吐蕃帝国南征北讨,几乎每年都在打仗,青壮年男子损失很大,如果没有足够的奴仆,即便占据了再多的土地,也没人开垦放牧,又有什么用?
惨叫和亵笑声把阿旺从思绪中拉回现实,他皱了皱眉头,他当然知道战争是件很辛苦的事情,必须要让士兵们适当的发泄,这样才能更好的战斗。但问题是这些俘虏将是如本和东本的财产,如果自己这趟带回去的俘虏太少,或者都有伤的话,那上头就会对自己不满意的。想到这里,他决定起来呵斥两声,以免有些混蛋搞得太过分了。
“都给我注意点!明天还要赶路,都歇息了吧!”阿旺高声道。
声音立刻平息了下来,阿旺满意的点了点头,重新坐了下来,这样就足够了,太过严苛也不好!想到这里,他暗自点了点头。
凄厉的惨叫声再次响起,这一次阿旺被激怒了,竟然有人敢无视自己的命令,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混蛋吊起来抽二十鞭子。
“袭击!是敌人!”
惨叫声让阿旺立刻清醒了过来,这不是手下在拷打俘虏取乐,而是有袭击者,至于袭击者是谁这并不重要,在这片荒野之上,有太多敌人了。
“快披甲,披甲,不要慌,向我这里靠拢!中间的火堆靠拢!”阿旺的声音很宏亮,顿时将混乱压了下去,为了让部下看清上官的样子,他甚至举起火把在头顶上挥舞,结果这引来了一支长矢,射穿了他的右胸,几乎将他钉在地上。
(本章完)
众人陷入了沉默,没有人能够反驳少女的话,几分钟后,有人说:“她说得对,我们只有去松州!”
人们穿过树林,较低的树枝拍打着吐延芒结波的脸庞,树叶擦去他的泪水。在翻越山顶之前,她回头朝自己自出生以来便没有离开过的村子看了最后一眼,缕缕灰烟继续爬上天空,与平日里傍晚村子炊烟缭绕的景象并没有什么区别,距离模糊了细节,远远看去,似乎村子还和过往一样,一切都完好无损。吐延芒结波告诉自己,只要我们还活着,白兰部落就还存在,村子并没有毁灭,只是受了伤,就和曾经摔断腿的自己一样,总有一天,白兰部落将会重新兴盛起来,就和奔走如飞的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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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州,高山草甸。
天灰灰的,似乎是要下雪了。
猎犬刚刚嗅了嗅地上的脚印,便缩了回去,夹着尾巴回到人群中。迎面而来的寒风钻过皮衣和毛毡,刘高也觉得冷,该死的鬼天气,就连狗都受不了,而我却要冒雪出外巡逻。想到这里,他的嘴便扭成一团,脸上的疙瘩也因为愤怒而发红。我本该呆在陇上老家,搂着老婆在火盆旁烤火,而就因为得罪了校尉,就被踢到这个鬼地方戍守一年,这才害得我落到了这般田地。娘的,跟这群野狗一块待在这片草甸上,卵蛋都快冻掉了。
“狗东西!”他猛地拽住猎犬的缰绳,将其硬扯到脚印前,吼道:“闻呀,狗东西,这是吐蕃人的踪迹,快闻,再闻不出来,老子就要吃你的肉!”
可是任凭刘高怎么怒吼,挥舞皮鞭,狗依旧闻不出踪迹,它们只是向他高声咆哮。
“好了,好了!”一旁的阿克敦已经看不下去了,作为一个靺鞨人,他自小就被告诉说狗是猎人的伙伴,不要说鞭打,就连咒骂都不可以,更不要说吃狗肉了。他上前夺过刘高手中的缰绳:“找不到就算了,蹄印到了这里不见了,吐蕃人应该是往草甸里走了!”
“草甸?那怎么可能?”刘高冷笑着看着阿克敦,他可不喜欢这个新任总督的亲信:“你不要看这里一马平川,实际上里面到处都是无底沼泽,一脚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吐蕃人要是真进去了,那我们可就省事了!”
“不!”吐延芒结波大声道:“我知道里面有条路,可以安全的通过这片草甸!”
“住口!”刘高喝道:“你这个野女人,这里轮不到你说话,照我看这就是个圈套,根本没有什么吐蕃人,你们的村子被毁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好戏,目的就是把我们引到沼泽里淹死。对不对?”
“我没有撒谎,你在村子里也看到了,那怎么可能是撒谎!”羌人少女已经被气的眼睛流出泪水来,她只觉得胸口都要炸裂了,这个唐人怎么可以拿这个来说自己撒谎!
“好了,都不要说了!”阿克敦喝住了两人,他走到王朴身旁:“你觉得现在应该怎么做?”
“我们奉都督之命来追击这伙吐蕃人,但脚印到了这里就没了,让狗来闻却成这样子!还有这鬼天气!”王朴有些鼻塞,他的双手一直插在腋窝里:“照我看还是回去算了,我们犯不着为了这伙羌人这么卖力气!”
“如果我们这么空手回去,都督会怎么想?”阿克敦低声道:“别忘了,咱们可是衙前都,是都督的脸面,若是就这么回去了,这些老兵油子面前从今往后咱们可要低一头了!”
“这倒是!”王朴点了点头:“那你的意思是?”
“你带大队在这里找个避风处宿营,我带二十个靺鞨人带双马再找一找,我们家乡也很冷,熬得住,再说人少的话进退也方便!”
“也好!只是辛苦你了!”王朴低声道。
“比起在村子里,这也不算苦!”阿克敦笑了笑:“不过你这里老营一定要扎紧了!”
“嗯!”王朴点了点头,两人张开双臂相互拥抱了一下,便各自去准备。这时吐延芒结波跑了过来,对阿克敦道:“我知道为什么猎狗不去闻脚印了!”
“哦?为什么?”阿克敦饶有兴致的问道。
“我听村子的老人说吐蕃人有驯养一种獒犬非常凶猛,就算是野狼也打不过它,猎犬就更不用说了,闻到它的味道远远的就避开了。如果吐蕃人将獒犬的粪便涂在自己的脚印上,猎犬肯定就会害怕的跑开!”
“哦?还有这等事?”阿克敦惊讶的笑了起来:“这么说来我们没有跟错,这脚印就是吐蕃人的?”
“嗯,这片草甸里只有一条路可以通过,吐蕃人肯定会走那条路,他们带着很多俘虏,肯定走不快,我们肯定能追上!”
阿克敦饶有兴致的看着羌人少女,以唐人的标准来看,她长得说不上漂亮,但愤怒给她的脸带来一种勃勃有生气的野性美。
“你会骑马吗?”
“会,我八岁就会骑马了!”吐延芒结波答道。
“很好,我给你一匹马,你给我们带路!”阿克敦笑道:“不过我们一共只有二十个人,到时候恐怕没有多余的人手来保护你!”
“给我一把刀,我用不着别人保护!”吐延芒结波的脸涨红了起来。
“给她一把刀,还有弓和箭!”阿克敦笑了起来:“希望你像你说的那样有本事!”
乘着雪还没有落下,阿克敦一行人立刻出发了,他们涉水渡过小河,河水寒冷彻骨,岸边已经有凝结的薄冰,随着深入草甸,阿克敦逐渐发现周围愈发荒凉阴冷,脚下的土地也愈发松软,很多时候马蹄落下便会陷下,马蹄挣脱淤泥时,发出微弱的吧唧声。一个靺鞨士兵靠近了阿克敦,低声道:“头儿,我觉得刘高说的没错,这种鬼地方吐蕃人不会来!”
阿克敦没有说话,看了看前面,空气潮湿沉重,遍地浅水潭,吐延芒结波在最前面,小心翼翼的择路而行,踏着这片草甸只能够为数不多的干硬地带,弥漫的雾气遮挡着远处的群山,仿佛重重鬼影。自己是否中了那个羌人小妞的圈套,还是这个羌人女孩被复仇的这年头冲昏了头?他犹豫了一下,打了一下马鞭,准备上去和女孩说说。
“有尸体!”惊呼声打破了沉寂。阿克敦跳下马,跑了过去,只见在草甸中有一具几乎全身**的男尸,吐延芒结波站在尸体旁,脸色惨白。
“还没有腐烂!”阿克敦把尸体翻了个面,面容惨白,瞪大的眼睛正朝着天,脖子被割断了:“应该就是一两天的事情!”
“是我们部落的人!吐蕃人就在前面!”就像一个疯子,羌人少女重新上马,向前而去。阿克敦没奈何的跟了上去,果然正如吐延芒结波说的,各种脚印和蹄印变得更加明显密集了,显然,吐蕃人应该和他们的距离不远了。
“先休息一下!”阿克敦拉住羌人少女的缰绳:“下马歇息一会,吃点东西!”
“不,我不累,我还可以走!”吐延芒结波急道。
“也许你不累,但马已经累了,在这种湿软的泥地走路很消耗马力!”阿克敦道:“我们有马,吐蕃人是跑不掉的,先吃饱休息好了,才好厮杀!”
吐延芒结波愤怒的盯着阿克敦,但最后她还是屈服了。众人纷纷下马,把马料袋套在坐骑嘴上,让它们吃个够。而他们自己则围坐一团,生了火,分享着捣碎的肉干和豆粉、面粉烘制的干饼,和掺了酒的淡水。
“吐延芒结波,你对吐蕃人有什么了解吗?我是说他们打仗有什么特点,骑兵、步兵、还是弓箭什么的?”
“我听长老说过,吐蕃人打仗很不怕死,他们的骑兵其实一般,因为他们的马很差,不高跑起来也不快,只是耐力很好。但是他们的士兵力气很大,耐力也很好,能够穿着全身铁甲,厮杀很久也不歇息!”
“那弓箭呢?他们有弩吗?”阿克敦问道。
“弓箭一般,不过他们的投石器用的很好,弩就算有也不多,肯定是不如你们唐人!”
“嗯!若是这样倒是个劲敌!”阿克敦点了点头:“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马不好,那骑兵就不用怕了,弓弩不好,那也就可以近一些放箭了!”
“对,用重弓大矢,十步前后射脸或者两肋便是!再怎么不怕死,我就不信脸上中箭了还能厮杀!”
“不错,我们可以分作两翼,或者分作前后两队,左右交杂,进退相助!铁甲再厚又有什么好怕的!”
“不过不能在这种到处是沼泽地的地方打,须得选择一个平旷硬地!”阿克敦想了想之后:“吐延芒结波,还要走多远才没有沼泽地?”
“已经不远了!”吐延芒结波赶忙道:“再走三四里地,就是平野之地了,我们部落经常在那儿放羊!”
“那就好!大家再休息半个时辰,然后上路!”
吐延芒结波没有撒谎,没有走多远,阿克敦一行人就发现地面变得硬了,他们加快了脚步,路旁的尸体也变多了,吐延芒结波看着路边的尸体,下意识的咬紧嘴唇。
吐蕃人的宿营地位于一个土丘之下,丘顶有数十块隆起的巨大黑色岩石,摆成一个巨大的圆圈,传说在遥远的古代,某位伟大的国王曾经试图在这里建造供奉天神的庙宇。只可惜时间已经毁去了这里曾经的光辉,只留下这些石头,就好像死去巨人的骨架。
阿旺凝视着眼前的火堆,他是一个百户。与绝大多数刚进入文明社会的民族一样,吐蕃人的军事组织和他们的社会组织是一体的,即社会中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是军队的一部分,贵族是军官,平民是士兵,而奴隶是军奴,而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军队。但松赞干布统一吐蕃之后,建立了更适宜王国的军事制度,即将所辖领土划分为五个翼,每个翼有十个千户,每个千户以下有百户,百户下有十户,以十进制排列。每翼有如本(翼长,翼首领之意),千户有东本(千户长)。
这次的行动很顺利,被袭击的羌胡部落根本没有来得及做出反抗,就被打垮了,他们抢到了不少财物,但最重要的是生口。新兴的吐蕃帝国南征北讨,几乎每年都在打仗,青壮年男子损失很大,如果没有足够的奴仆,即便占据了再多的土地,也没人开垦放牧,又有什么用?
惨叫和亵笑声把阿旺从思绪中拉回现实,他皱了皱眉头,他当然知道战争是件很辛苦的事情,必须要让士兵们适当的发泄,这样才能更好的战斗。但问题是这些俘虏将是如本和东本的财产,如果自己这趟带回去的俘虏太少,或者都有伤的话,那上头就会对自己不满意的。想到这里,他决定起来呵斥两声,以免有些混蛋搞得太过分了。
“都给我注意点!明天还要赶路,都歇息了吧!”阿旺高声道。
声音立刻平息了下来,阿旺满意的点了点头,重新坐了下来,这样就足够了,太过严苛也不好!想到这里,他暗自点了点头。
凄厉的惨叫声再次响起,这一次阿旺被激怒了,竟然有人敢无视自己的命令,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混蛋吊起来抽二十鞭子。
“袭击!是敌人!”
惨叫声让阿旺立刻清醒了过来,这不是手下在拷打俘虏取乐,而是有袭击者,至于袭击者是谁这并不重要,在这片荒野之上,有太多敌人了。
“快披甲,披甲,不要慌,向我这里靠拢!中间的火堆靠拢!”阿旺的声音很宏亮,顿时将混乱压了下去,为了让部下看清上官的样子,他甚至举起火把在头顶上挥舞,结果这引来了一支长矢,射穿了他的右胸,几乎将他钉在地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