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斗鸡2
当另一场决斗的胜利者宣布后,老人匆匆地又赶回喧扰的群众中。在上百只斗鸡粗声刺耳的啼叫中夹着人们重新下注的嚣叫声,然后又赢得了一次较量。
“想不到这么大年纪的老人还如此痴迷斗鸡!”
“这有什么!”金仁问刚刚赢了一注,兴致正高:“你别看天子和太子这么喜欢马球,但其实长安城中最时兴的还是斗鸡,街头巷尾,随便两只斗鸡摆开,男女老幼都围拢上来,多的几贯,少的几文,赌的不亦乐乎。”
正说话间,又一次斗鸡开始了,与前几次很快就结束战斗不同的是,这一次较量持续了很长时间,两只鸡都战到颠簸欲倒、扯裂流血、鸡咏呆张、舌头垂出、翅膀拖在地面上、全身发抖、直到最后都崩溃不起,然后就在裁判数数时,一方的鸡用尽最后一丝余力而挣扎地爬起来,给对手来一个最后致命的一踩。
观众中爆发出一片欢呼和叹息声,无论是胜者还是败者,脸上都是满意的表情,为斗鸡的勇气和格斗的激烈而赞叹。(附带说一句,斗鸡汉唐时期的盛行并非偶然,在古代的中国人眼里,公鸡是一种特殊的禽鸟,兼有五种德行:文、武、勇、仁、信:因头戴冠者,所以称为“文”;足傅距者,称为“武”;敌在前而敢斗,称为“勇”;见食相呼者,称为“仁”;守夜不失时者,称为“信”。而且鸡不但好斗,而且还“临阵不乱,临敌果敢”,正好符合“士”的标准)
“诸位,诸位!”那个褐衣汉子重新走到斗鸡场中央:“现在暂停时间,大伙儿可以去找个地方方便方便,休息片刻。然后就是今天的重头戏!”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用更高亢的嗓门大声喊道:“刘为礼刘郎君今天将拿出六只斗鸡来,接受任何人的挑战,赌金多少由挑战方确定,若是刘郎君的鸡输了,愿意加倍偿还!”
“加倍偿还?这是什么意思?”王文佐有些疑惑的问道。
“就是说你出一百贯,如果你输了,只需要给一百贯,如果那刘为礼输了,就赔给伱两百贯!”
“哦,这刘为礼是什么人,口气倒是不小呀!”
“听说祖上便是关中大豪,隋末时就跟随平阳公主起兵,到了他这一代也算是长安一霸了!”
“天子脚下居然还有这等人物?”王文佐笑了起来:“京兆尹居然没把他连根拔起?”
“呵呵,人家上头也是有人的!”金仁问笑道:“你别看这厮没什么官爵,但手下有几千恶少年,可以做许多上头想做而不方便做的事情!”
“难怪!不过即便如此,我估计他也就是表面风光,实际也是如履薄冰!”
“哦,三郎为何这么说?”
“长安乃是大唐国都,四方财货荟萃,时间久了,城中会有不少身无恒产的市井游民,这谁也没办法。但有这些市井游民是一回事,有能够振臂一呼,便有数千人云集的酋首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这刘为礼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定不是个笨人,我能想到,他自然也能想到。”
“这倒是,不过这也是他的事情,用不着我们来替他操心!”金仁问笑道。这时场中进来两个赤膊纹身少年,各持短刀藤牌,向四方拱了拱手,然后便对打起来。王文佐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水浒》里那种卖把式的江湖艺人,可看了几眼才发现这里两个少年身手敏捷,杀得甚是激烈,竟然不下于方才的斗鸡,不一会儿,便有一人肩膀被划了一刀,血光四溅,那人也不进逼,向四方拱了拱手,将同伴扶了下去。
“这也是刘为礼的手下?怎得见了血?”
“不错,也是他的手下,见血又有什么奇怪的,像这种存亡死生,不爱其躯的恶少年,长安城里可多了去了!”
“可惜,着实可惜了!”
“可惜什么?”金仁问问道:“三郎你是说这两个少年可惜了?”
“是呀,你看他们这藤牌短刀使的颇为熟练,又不惧生死,与其在长安城里当无业游民,还不如跟我去边塞建功立业,博个封妻荫子岂不更好!”
“呵呵呵,三郎你想的太简单了!”金仁问笑了起来:“这些恶少年的确悍勇斗狠,不怕死,可人家怕苦呀!至少不想主动找苦吃。这长安城里过得是什么日子,有饭吃,有酒喝,有斗鸡、马球,看不尽的热闹,就是当乞丐也饿不死。和你去边塞,路上疫病就要先死掉一成、还有路途辛苦,水土不服,常年戍守,烧柴饮水都要自己弄来,每日里只有几把掺杂着沙子的陈米果腹,三十出头就没几颗好牙,这日子岂是能和长安城比的?府兵好歹还有家中田产可以减免赋税劳役,这些恶少年图啥,他们家中又没有田产,再说大唐的将军校尉里又有几个你这般有本事又好心的?欺压士卒,克扣赏赐的还少吗?”
听了金仁问这番话,王文佐不禁哑然。他自己视长安为畏途,却忘了对于当时的东亚人来说,长安就是今天中国的北上深,不,当时长安与东亚其他地方的差距远比今天中国一线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要大得多。长安不但是大唐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还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对外贸易的最大节点和经济中心,大概类似于今天中国的北京+上海。在这样一个繁荣的大都市里,哪怕是个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生活质量也可能超过偏远农村的某个土地主,毕竟你在乡下哪怕粮仓里堆满了粮食,也没法看斗鸡,逛东西两市。而通过运河运来的四方贡物和漕粮也大体上确保了京师的物价不至于让劳动者挨饿受冻,甚至还能养活一大群流氓无产者,所以长安城中这些恶少年也许不怕死,但更不会主动去他们主动去边疆拼命。
“不过三郎你倒是和政事堂的几位相公不谋而合!”
“你是说要朝廷要发恶少年从军?”
本章完
“想不到这么大年纪的老人还如此痴迷斗鸡!”
“这有什么!”金仁问刚刚赢了一注,兴致正高:“你别看天子和太子这么喜欢马球,但其实长安城中最时兴的还是斗鸡,街头巷尾,随便两只斗鸡摆开,男女老幼都围拢上来,多的几贯,少的几文,赌的不亦乐乎。”
正说话间,又一次斗鸡开始了,与前几次很快就结束战斗不同的是,这一次较量持续了很长时间,两只鸡都战到颠簸欲倒、扯裂流血、鸡咏呆张、舌头垂出、翅膀拖在地面上、全身发抖、直到最后都崩溃不起,然后就在裁判数数时,一方的鸡用尽最后一丝余力而挣扎地爬起来,给对手来一个最后致命的一踩。
观众中爆发出一片欢呼和叹息声,无论是胜者还是败者,脸上都是满意的表情,为斗鸡的勇气和格斗的激烈而赞叹。(附带说一句,斗鸡汉唐时期的盛行并非偶然,在古代的中国人眼里,公鸡是一种特殊的禽鸟,兼有五种德行:文、武、勇、仁、信:因头戴冠者,所以称为“文”;足傅距者,称为“武”;敌在前而敢斗,称为“勇”;见食相呼者,称为“仁”;守夜不失时者,称为“信”。而且鸡不但好斗,而且还“临阵不乱,临敌果敢”,正好符合“士”的标准)
“诸位,诸位!”那个褐衣汉子重新走到斗鸡场中央:“现在暂停时间,大伙儿可以去找个地方方便方便,休息片刻。然后就是今天的重头戏!”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用更高亢的嗓门大声喊道:“刘为礼刘郎君今天将拿出六只斗鸡来,接受任何人的挑战,赌金多少由挑战方确定,若是刘郎君的鸡输了,愿意加倍偿还!”
“加倍偿还?这是什么意思?”王文佐有些疑惑的问道。
“就是说你出一百贯,如果你输了,只需要给一百贯,如果那刘为礼输了,就赔给伱两百贯!”
“哦,这刘为礼是什么人,口气倒是不小呀!”
“听说祖上便是关中大豪,隋末时就跟随平阳公主起兵,到了他这一代也算是长安一霸了!”
“天子脚下居然还有这等人物?”王文佐笑了起来:“京兆尹居然没把他连根拔起?”
“呵呵,人家上头也是有人的!”金仁问笑道:“你别看这厮没什么官爵,但手下有几千恶少年,可以做许多上头想做而不方便做的事情!”
“难怪!不过即便如此,我估计他也就是表面风光,实际也是如履薄冰!”
“哦,三郎为何这么说?”
“长安乃是大唐国都,四方财货荟萃,时间久了,城中会有不少身无恒产的市井游民,这谁也没办法。但有这些市井游民是一回事,有能够振臂一呼,便有数千人云集的酋首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这刘为礼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定不是个笨人,我能想到,他自然也能想到。”
“这倒是,不过这也是他的事情,用不着我们来替他操心!”金仁问笑道。这时场中进来两个赤膊纹身少年,各持短刀藤牌,向四方拱了拱手,然后便对打起来。王文佐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水浒》里那种卖把式的江湖艺人,可看了几眼才发现这里两个少年身手敏捷,杀得甚是激烈,竟然不下于方才的斗鸡,不一会儿,便有一人肩膀被划了一刀,血光四溅,那人也不进逼,向四方拱了拱手,将同伴扶了下去。
“这也是刘为礼的手下?怎得见了血?”
“不错,也是他的手下,见血又有什么奇怪的,像这种存亡死生,不爱其躯的恶少年,长安城里可多了去了!”
“可惜,着实可惜了!”
“可惜什么?”金仁问问道:“三郎你是说这两个少年可惜了?”
“是呀,你看他们这藤牌短刀使的颇为熟练,又不惧生死,与其在长安城里当无业游民,还不如跟我去边塞建功立业,博个封妻荫子岂不更好!”
“呵呵呵,三郎你想的太简单了!”金仁问笑了起来:“这些恶少年的确悍勇斗狠,不怕死,可人家怕苦呀!至少不想主动找苦吃。这长安城里过得是什么日子,有饭吃,有酒喝,有斗鸡、马球,看不尽的热闹,就是当乞丐也饿不死。和你去边塞,路上疫病就要先死掉一成、还有路途辛苦,水土不服,常年戍守,烧柴饮水都要自己弄来,每日里只有几把掺杂着沙子的陈米果腹,三十出头就没几颗好牙,这日子岂是能和长安城比的?府兵好歹还有家中田产可以减免赋税劳役,这些恶少年图啥,他们家中又没有田产,再说大唐的将军校尉里又有几个你这般有本事又好心的?欺压士卒,克扣赏赐的还少吗?”
听了金仁问这番话,王文佐不禁哑然。他自己视长安为畏途,却忘了对于当时的东亚人来说,长安就是今天中国的北上深,不,当时长安与东亚其他地方的差距远比今天中国一线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要大得多。长安不但是大唐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还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对外贸易的最大节点和经济中心,大概类似于今天中国的北京+上海。在这样一个繁荣的大都市里,哪怕是个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生活质量也可能超过偏远农村的某个土地主,毕竟你在乡下哪怕粮仓里堆满了粮食,也没法看斗鸡,逛东西两市。而通过运河运来的四方贡物和漕粮也大体上确保了京师的物价不至于让劳动者挨饿受冻,甚至还能养活一大群流氓无产者,所以长安城中这些恶少年也许不怕死,但更不会主动去他们主动去边疆拼命。
“不过三郎你倒是和政事堂的几位相公不谋而合!”
“你是说要朝廷要发恶少年从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