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沙匪

    在固沙城待了六日时间,水云帮便开始启程前往定风城。

    从南往北行走,风沙便小了许多,走出绿洲范围,可以看见一条歪歪扭扭的长线。

    靠近之后,发现这条长线是一颗颗竖立在沙漠中的巨大怪石。

    “传闻,有一位圣贤的仙家路过此地,见这里黄沙漫天,多有妖风,便施展神通,搬来了数座大山,为给凡人指明方向,便以神通术法竖起了这些怪石,这些怪石由南往北,是通往定风城的指引。”

    一向面冷的董烈在林厌离和李竹酒面前也变得健谈起来,虽然在其他人面前依旧是冷脸严肃的模样,但在两个小姑娘面前,必然是有问必答。

    林厌离伸手拍了拍身旁的怪石,朝着远处瞥去视线。

    这些怪石竖立在沙漠上,形状并无规律,但却十分粗壮,每块怪石高度都超过两米,远远看着就十分醒目。

    伸手摸了把石头底下的积沙,这些细小到从指缝漏出的黄沙是经年累月被风沙侵蚀的石头本体,粗糙无光,默默地述说着它的年月。

    不管是心怀慈悲的仙家,还是此地凡人的智慧,能够在不知方向的沙漠中竖立起朝向定风城的指示标,都足以证明其伟岸之处。

    林厌离围着怪石行走一圈,指尖摩挲着上面刀刻的痕迹,这些痕迹是行走的旅人留下的踪影。

    有书生诗人有感而发,洋洋洒洒地著上一篇沙海浩瀚的文章,有幼小稚童无心而为,依照心性的随手涂鸦,有商贾车队行走时,算账留下的账目数字,有

    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行走此处皆可留字。

    一颗石头便是一段过往,是不曾撰写在史书中的平板岁月。

    “大晚上的,刘九这个家伙是不是被狼叼走了,怎还未返回?”

    “这地方哪有狼?指不定是沙漠中突然出现的艳鬼,将他的魂勾走啦。”

    “欸,很有可能,我在固沙城的时候听了段过路书生留宿破庙撞见俏丽女鬼的故事,刘九这般大的年纪还未娶到媳妇,这裤腰带怕是难勒紧”

    车队几个年轻后生围成一圈,打趣笑道。

    “哎,你们说,最近刘九是不是有些不太对劲?”

    片刻后,有人突然提醒一句。

    “不对劲?好像还真有些不对劲。”

    “我与刘九住一间客栈,经常看见他夜里往外头跑,你们说,刘九晚上能去啥地方?”

    “能去啥地方?哈哈哈,还能去哪,自然是去南边的烟柳巷子找姑娘啦,固沙城的女子各个人高马大,独有特色,他刘九能按捺得住?”

    “哈哈哈,吴兄颇有见较,不知这次在烟柳巷子中认识了几位姑娘?”

    “不多不多,就三个。”

    话题转移,又是新的议题。

    林厌离双手揣在袖中,目光朝着南方瞥了一眼。

    别人不知道,她心里头可一清二楚。

    从水云帮的车队走出固沙城的那一刻,他们就被沙漠中的匪徒盯上,这几日刘九经常找借口外出,便是同那些人联系。

    林厌离也没有想到,刘九一个看起来十分老实巴交的憨厚汉子,竟然会与沙匪私通,属实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李竹酒怀中抱着一柄竹剑,时不时敲打在秦琨羽的肩头上,“平时看你修行还挺努力的,还以为你的基础有多好呢,没想到连剑桩都站不稳,就这一点,你连李裳小弟都不如!”

    秦琨羽刚想接嘴,便被李竹酒一记竹剑抽在额头上。

    “别跟我找修行者躯壳强悍、可以用灵气温养身躯这样的理由,在沐天城,虽有能够修行的孩童,无论是剑修还是术修都会修行一门淬炼体魄的功法,就我眼中看来,你这副身躯连六七岁的孩子都比不上。”

    李竹酒竹剑一记一记地抽下,有时候力道重了,甚至能将秦琨羽的脑袋敲起一个大包。

    “不用跟我抱怨,李裳小弟只是一介凡人,却能做到每日挥剑八个时辰,你作为所谓的山上仙家,每日修行的时间不过五个时辰,你是觉得自己天资好,破镜犹如吃饭喝水?”

    李竹酒话语难听,句句扎心,秦琨羽咬着牙忍耐,半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

    林厌离靠在怪石上,瞥了眼秦琨羽,又将目光投向远处的李裳。

    就目前而言,秦琨羽的表现确实差强人意,若不改变现状,就算距离筑基期只有一步之遥,破镜也会变得遥遥无期。

    只能希望秦琨羽真能在这样的逆境中羽化成蝶。

    林厌离抖了抖衣袍,转身钻入帐篷中,悄无声息地遁去了十里之外。

    这是一处土丘,土丘背面,挤着十几只骆驼,一帮相貌各异的大老爷们围着篝火坐着,手中传递着酒壶,以酒水热身。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坐在篝火旁的都是以打劫过路马车为生的沙匪。

    这些人大多是穷凶极恶之人,落草为寇后,以沙漠为天然屏障,在沙漠中横行霸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在风安府,乃至整个胭脂国都是臭名昭彰之辈。

    官府曾经多次派兵围剿,都被这些沙匪逃了去,狡猾程度与山中那些有着多个洞窟的野兔如出一辙。

    眼下这一队沙匪总共十四人,其中有三人穿戴华丽,应该就是领头的那三个,剩下的全部都是普通沙匪装束。

    一炷香的时间,这一队沙匪已经将一壶酒水喝完。

    其中,领头的那位是一个有九尺高的粗壮汉子,他双手青筋盘虬,上臂的肌肉鼓鼓囊囊,粗如五六岁孩童的头颅,一柄开有两锋的马槊插在沙子中,在月光下印射着寒光。

    粗壮汉子的身旁坐着一位身着白衫的青年,面上始终微笑,一把纸扇时不时朝篝火扇着清风,看着火苗跳动,眉宇间尽显闲散姿态。

    白衫青年对面是一个面相晒得黝黑的瘦小汉子,一双眼睛阴郁非常,十分凶恶,但奇怪的是,他只有一只耳朵。

    瘦黑汉子拿着一根木枝逗弄火堆,偶尔抬头瞧着对面那白衫青年,将酒壶中的酒水喝完后,随手一扔丢在远处,将目光凝视在身旁的憨厚男人身上,声音沙哑道“刘九,这次水云帮的车队,真是孟芙华那妮子领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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