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以剑仙之名
陆圭外出未归。
若非李竹影送来传讯飞剑说在岛屿北边见到了陆圭,不然林厌离都怀疑陆圭被那些女子吃了。
升仙大会开半月余,各大宗门相互拜访。
千魔宗作为第一个参加升仙大会的魔道宗门,最是繁忙。
林厌离枯坐宅院,有不少大修拜访。
说是拜访,林厌离倒觉得那些修士全是为她而来。
简单地喝几口茶水,说几句夸赞林厌离的奉承话,最后丢下一个储物袋,留下一句“替我向你爹娘问安”匆匆离去。
对于这些赠礼,林厌离照单全收,交由烟云阁送到陈秋雨手中。
如今大荒与须臾的局势紧张,这些东西送到陈秋雨手中比留在她手中好。
宗门那边也时不时有传讯飞剑送来,里头消息多是千魔宗近期的收支,以及沐天城传回去的战报。
千魔宗的弟子多数在沐天城管理后勤,即使这样,被派遣至沐天城的弟子还是死了三成。
战局,不容乐观。
随着升仙大会步入尾声,不少有意前往沐天城杀妖的仙家宗门直接在天水城的仙家渡口乘坐渡船前往沐天城。
林厌离有意前往沐天城看仙家光景,奈何陆圭在外未归,只能一拖再拖,一直拖延至升仙大会结束的前一天,才见到满面春风的陆圭。
期间,曹正寻来,打算蹭一蹭林厌离的飞舟。
曹正的要求,林厌离爽快的应下。
且不说这位曹先生是至圣先师的弟子,就算不是观海书院的夫子,是那山泽野修,只要北上杀妖,林厌离都会答应,只是没有这么爽快罢了。
北去三千里,渡船一帆风顺,未遇见山野精怪。
林厌离坐在阿黄背上,一只手抓着阿黄牛角,一只手抓着船舷,看着底下一闪而过的山川,心中感慨。
此时山河万里,未来将会落入大荒凶兽手中,一直到萧栾以正气合道,以天地浩然正气压胜整个大荒才将这片山河从凶兽手中夺回。
如今剧情早已经与原著产生了偏差,只是不知她的出手,能够造成多大的改变。
曹正板正身形,站在船头望着山川风光,脸上洋溢着灿烂笑容。
“孙女儿,山有三,一为单,二为双,三为多,山字三竖一横,横就是这广袤无垠的土地,竖便是这伫立天地的岩石。”
“这水,有大江滔滔,也有溪水潺潺,五湖相通,百川汇流,这便是个水字,简单山水二字,写了天下风光,圣人修字,真乃传神贯通!”
“曹先生学问高。”林厌离赞了一句,手指在掌中默写下山水二字。
曹正爽朗的笑了一声“就喜欢孙女儿说话。”
说罢,手掌拍在栏杆上,有些怅然道“曹夫子此生,学问不高、修为不高、剑术不高、离经叛道,碌碌半生,半个魂魄丢在白玉京,半条命丢在扶桑,即非圣门十哲,也非七十二贤,担不得君子贤人的头衔,孙女儿心中一定觉得曹先生主动前往沐天城是自取其辱吧。”
说到这,曹正脸色黯然,叹息了一声“其实啊,这次曹夫子去沐天城,是想给自己争一口气,老师那么多弟子,就我半吊子水,连心中大道都寻不着,也难怪只能当那平常夫子,不过,这次曹夫子要好好给自己涨波脸,就是死,也得将那天上的王座大妖拽下来一只!”
林厌离见曹正这般评价自己,十分认真道“曹先生不要妄自菲薄,在我眼中看来,先生的学问有独到之处,先生那本《策学》我看过,乃暑日之冻瓜、寒日之炭火,可以给天下妄图走捷径的学子一记重拳,还有那本《道分论》,帮天下学子分析儒家正统、道统,是学子必看书本,可以说天下学子可以不看朱韩,但必看孔曹。”
曹正爽朗的笑了起来,给林厌竖起了大拇指,“孙女儿说话好听极了,比我那个闷冬瓜、二呆子强!”
林厌离讪讪地笑了一声,瞥了一眼吟秋。
吟秋此时正蹲在地上,看曲辙和萧栾下棋,认真的模样让林厌离都为之钦佩。
她觉得吟秋不是闷冬瓜,也不是什么二愣子。
相反,在吟秋的身上,她能够看见别人所不具备的纯粹。
这样的纯粹放在他的身上,与萧栾站在一块,林厌离有时候都有些分不清楚到底谁才是主角。
曹正伸手摸了摸阿黄的脑袋,道“此处沐天城凶险异常,若是我有个万一,请孙女儿接手天下无敌神剑宗。”
林厌离闻言,微微一怔,“先生莫要说这些丧气话。”
曹正眯着眼睛,笑着摇了摇头,抬眼看了眼吟秋道“我没有多少能教他的东西,巴掌大小的神剑宗,巴掌大小的宗主,巴掌大小的学问和道法,你接手天下无敌神剑宗后,他若不愿留在千魔宗,你便放任他去山水之中吧!”
林厌离伸手揪了揪自己的小辫子,将目光投在身旁这位一身补丁儒衫,腰背微驼的老儒生身上。
这位老先生,言语中有托孤的意味。
林厌离抬了抬双手袖袍,清风拂过,衣摆飘动,“曹剑仙,只管出剑,身后之事妥当安恙。”
“还是孙女儿懂我。”曹正微微勾起嘴角。
沐天城,他好久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了。
此番故地从游,不是先生,而是剑仙。
三杯倒浩然,五盏翻五岳。
一朝颓废,磨灭多少英雄豪气,壮志凌云,再扬狂名数百年。
曹正阴神远游,看尽须臾美景山河,掬一捧清水入喉,身影摇晃,脸色微醺,重归渡船船头,他双眼清亮,微微摊开右掌。
林厌离用手压下略显不安的阿黄,双眼眯起,望向天幕。
在某处遥远的黄沙之地,窜来一道剑光。
飞剑“庸俗”穿过天外天,在天幕上留出一条璀璨夺目的剑光,被曹正握在手中。
“老伙计,许久不见!”
曹正手指摩挲过剑身,手指捻住剑间,轻吹去上面的风雪尘土。
曹正一旁的毛驴见到那柄长剑,欢快的叫唤一声。
曹正哈哈一笑,手指一点,长剑转动没入毛驴背上的剑匣。
他抬指朝向远处清晰可见的一线黑潮,身子立得笔直,就像他当年轻狂骄傲,携剑问道白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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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李竹影送来传讯飞剑说在岛屿北边见到了陆圭,不然林厌离都怀疑陆圭被那些女子吃了。
升仙大会开半月余,各大宗门相互拜访。
千魔宗作为第一个参加升仙大会的魔道宗门,最是繁忙。
林厌离枯坐宅院,有不少大修拜访。
说是拜访,林厌离倒觉得那些修士全是为她而来。
简单地喝几口茶水,说几句夸赞林厌离的奉承话,最后丢下一个储物袋,留下一句“替我向你爹娘问安”匆匆离去。
对于这些赠礼,林厌离照单全收,交由烟云阁送到陈秋雨手中。
如今大荒与须臾的局势紧张,这些东西送到陈秋雨手中比留在她手中好。
宗门那边也时不时有传讯飞剑送来,里头消息多是千魔宗近期的收支,以及沐天城传回去的战报。
千魔宗的弟子多数在沐天城管理后勤,即使这样,被派遣至沐天城的弟子还是死了三成。
战局,不容乐观。
随着升仙大会步入尾声,不少有意前往沐天城杀妖的仙家宗门直接在天水城的仙家渡口乘坐渡船前往沐天城。
林厌离有意前往沐天城看仙家光景,奈何陆圭在外未归,只能一拖再拖,一直拖延至升仙大会结束的前一天,才见到满面春风的陆圭。
期间,曹正寻来,打算蹭一蹭林厌离的飞舟。
曹正的要求,林厌离爽快的应下。
且不说这位曹先生是至圣先师的弟子,就算不是观海书院的夫子,是那山泽野修,只要北上杀妖,林厌离都会答应,只是没有这么爽快罢了。
北去三千里,渡船一帆风顺,未遇见山野精怪。
林厌离坐在阿黄背上,一只手抓着阿黄牛角,一只手抓着船舷,看着底下一闪而过的山川,心中感慨。
此时山河万里,未来将会落入大荒凶兽手中,一直到萧栾以正气合道,以天地浩然正气压胜整个大荒才将这片山河从凶兽手中夺回。
如今剧情早已经与原著产生了偏差,只是不知她的出手,能够造成多大的改变。
曹正板正身形,站在船头望着山川风光,脸上洋溢着灿烂笑容。
“孙女儿,山有三,一为单,二为双,三为多,山字三竖一横,横就是这广袤无垠的土地,竖便是这伫立天地的岩石。”
“这水,有大江滔滔,也有溪水潺潺,五湖相通,百川汇流,这便是个水字,简单山水二字,写了天下风光,圣人修字,真乃传神贯通!”
“曹先生学问高。”林厌离赞了一句,手指在掌中默写下山水二字。
曹正爽朗的笑了一声“就喜欢孙女儿说话。”
说罢,手掌拍在栏杆上,有些怅然道“曹夫子此生,学问不高、修为不高、剑术不高、离经叛道,碌碌半生,半个魂魄丢在白玉京,半条命丢在扶桑,即非圣门十哲,也非七十二贤,担不得君子贤人的头衔,孙女儿心中一定觉得曹先生主动前往沐天城是自取其辱吧。”
说到这,曹正脸色黯然,叹息了一声“其实啊,这次曹夫子去沐天城,是想给自己争一口气,老师那么多弟子,就我半吊子水,连心中大道都寻不着,也难怪只能当那平常夫子,不过,这次曹夫子要好好给自己涨波脸,就是死,也得将那天上的王座大妖拽下来一只!”
林厌离见曹正这般评价自己,十分认真道“曹先生不要妄自菲薄,在我眼中看来,先生的学问有独到之处,先生那本《策学》我看过,乃暑日之冻瓜、寒日之炭火,可以给天下妄图走捷径的学子一记重拳,还有那本《道分论》,帮天下学子分析儒家正统、道统,是学子必看书本,可以说天下学子可以不看朱韩,但必看孔曹。”
曹正爽朗的笑了起来,给林厌竖起了大拇指,“孙女儿说话好听极了,比我那个闷冬瓜、二呆子强!”
林厌离讪讪地笑了一声,瞥了一眼吟秋。
吟秋此时正蹲在地上,看曲辙和萧栾下棋,认真的模样让林厌离都为之钦佩。
她觉得吟秋不是闷冬瓜,也不是什么二愣子。
相反,在吟秋的身上,她能够看见别人所不具备的纯粹。
这样的纯粹放在他的身上,与萧栾站在一块,林厌离有时候都有些分不清楚到底谁才是主角。
曹正伸手摸了摸阿黄的脑袋,道“此处沐天城凶险异常,若是我有个万一,请孙女儿接手天下无敌神剑宗。”
林厌离闻言,微微一怔,“先生莫要说这些丧气话。”
曹正眯着眼睛,笑着摇了摇头,抬眼看了眼吟秋道“我没有多少能教他的东西,巴掌大小的神剑宗,巴掌大小的宗主,巴掌大小的学问和道法,你接手天下无敌神剑宗后,他若不愿留在千魔宗,你便放任他去山水之中吧!”
林厌离伸手揪了揪自己的小辫子,将目光投在身旁这位一身补丁儒衫,腰背微驼的老儒生身上。
这位老先生,言语中有托孤的意味。
林厌离抬了抬双手袖袍,清风拂过,衣摆飘动,“曹剑仙,只管出剑,身后之事妥当安恙。”
“还是孙女儿懂我。”曹正微微勾起嘴角。
沐天城,他好久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了。
此番故地从游,不是先生,而是剑仙。
三杯倒浩然,五盏翻五岳。
一朝颓废,磨灭多少英雄豪气,壮志凌云,再扬狂名数百年。
曹正阴神远游,看尽须臾美景山河,掬一捧清水入喉,身影摇晃,脸色微醺,重归渡船船头,他双眼清亮,微微摊开右掌。
林厌离用手压下略显不安的阿黄,双眼眯起,望向天幕。
在某处遥远的黄沙之地,窜来一道剑光。
飞剑“庸俗”穿过天外天,在天幕上留出一条璀璨夺目的剑光,被曹正握在手中。
“老伙计,许久不见!”
曹正手指摩挲过剑身,手指捻住剑间,轻吹去上面的风雪尘土。
曹正一旁的毛驴见到那柄长剑,欢快的叫唤一声。
曹正哈哈一笑,手指一点,长剑转动没入毛驴背上的剑匣。
他抬指朝向远处清晰可见的一线黑潮,身子立得笔直,就像他当年轻狂骄傲,携剑问道白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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