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质子冒顿

    “按你如此说,若和亲之路不可行的话,那便是……要战”

    刘季憋了半晌,有些没底气地说。

    “汉匈之间,早晚必有一战。”皇后的语气出奇决绝,白皙面孔不怒自威,菩萨低眉中又隐有金刚怒目,令人不敢逼视,

    “只不过,开战的时间,不是现在。

    我懂得陛下攘外与安内之间的权衡考虑,但你可曾想过,攘外与安内,或可以一并进行”

    “一并进行若要两面开战,咱们何来那么多兵何来那么多钱”

    刘季大惊,心想这个妇人定是疯了,在异想天开地胡言乱语。

    吕雉牵动嘴角,缓缓提醒他,

    “你对各诸侯王都晓得要合纵连横,逐一击破,没想到对匈奴之事,却如此一根筋。

    这大草原上,可远不止匈奴一个国家,远交近攻的道理,你怎的忘了”

    吕雉上一世熟读史记,知道在历史上,距今六十多年后,新即位的少年汉武帝志向宏伟,发觉自高皇帝刘季开始的和亲策略,只治标不治本,完全不能阻挡匈奴人的频繁扰边,而且匈奴南侵的范围不断扩大,不断深入。

    于是,年轻气盛的武帝打算改变国策,决心与长期欺凌汉朝的匈奴人一决高下。

    彼时的他,也是参考远交近攻之法,派出同样意气风发的年轻郎官张骞,首次突破了匈奴遮天蔽日的疆域封锁,凿空西域,在大漠草原西边的腹地,找到了大宛,找到了乌孙,找到了康居,找到了大月氏。

    “远交近攻近攻匈奴,远交——

    你是说,在匈奴之外,草原上还有其他可供联合之国”

    吕雉一语点醒了梦中人,刘季只觉前一瞬还置身于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洞中,下一秒却陡见灿烂天光,豁然开朗。

    是啊,眼下的漠北大草原上,尽管匈奴一家独大,看似层层乌云倾轧罩顶,但若仔细想来,平地而起的匈奴帝国能够开疆拓土,直到雄霸草原,也是经过了数轮争霸战,赶走了大大小小十余个对手政权。

    草原部落风俗相近,皆逐水草而居,搬家迁徙本就是常态。

    那些被匈奴人赶到草原更远处、更深处的游牧政权,并没有灭族,多半只是在重创之下,举国逃亡,徙去了一片更陌生、气候环境更差的草场山地而已。

    难道他们,就全然就不想收复故土,就全然不想再返回自幼生长熟悉的漠北草原

    醍醐灌顶的刘季,又不禁心下生疑,看了一眼吕雉,

    “这些事情,你一个深居简出的妇人,又是从何而知”

    我是从何而知的

    吕雉轻笑,回想起上一世,唐太宗借由玄武门之变上位后,自己的父亲、应国公武士彟身为一路追随高祖李渊起兵创业的忠心老臣,自然成了新君的眼中钉。

    作为政治斗争中的站队失败者,父亲晋升无望,长期被架空、冷落,被随手丢到了一个又一个京外闲职上。

    他心灰意冷,索性时时赋闲,号称在家养病,却将一腔心血和终身抱负,全部倾注在了对三个女儿的教育之上。

    她犹记得,在春日和煦的书房中,父亲逼着她们姐妹读《史记》,背《匈奴列传》与《大宛列传》,学历代明君治国平边的韬略。

    三个充满稚气的女声,在深深庭院中此起彼伏,惊飞了园中芙蓉花上的彩蝶——

    “大宛在匈奴西南,在汉正西,去汉可万里,众可数十万……”

    “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控弦者数万……”

    “康居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与月氏大同俗,控弦者**万人……”

    “大月氏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行国也,随畜移徙,控弦者可一二十万……”

    她忽然有些思念父母与姐妹,彼时嫌苦嫌累,总是与姐妹一起,想方设法逃避父亲严苛的教习,然而,饶是睿智无敌的父亲大抵也没想到,这些知识居然真的派上了用场。

    吕雉莞尔,老天的安排阴差阳错,自己上一世嫁了皇帝,后来又当了皇帝,而这一世,说不定竟可抢在汉武帝出生之前,率先与匈奴较量一番。

    “哦,我是从何而知”见刘季还在疑惑地盯着她,吕雉随口带过,

    “匈奴冒顿单于去月氏国做质子、施计大败东胡国的英勇故事,民间妇孺人尽皆知,单是这些故事里,便已提到了月氏与东胡两个国家了。

    草原那么大,自然不止此三国,必定会有更多的游牧王国,这点小事,有何难猜”

    刘季全盘相信她的解释,毕竟,冒顿单于的生平事迹,即便在汉地,也可谓家喻户晓。

    举世闻名的冒顿单于,本是头曼单于的太子,可这匈奴太子的位子,并不好坐。

    十多年前,秦始皇北巡上郡,令大将蒙恬北击头曼单于,把他的部族彻底赶出了河南地,并置九原郡、修长城,力求将匈奴挡在中土之外。

    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头曼单于只能率残众北迁,不想,却与东胡和月氏(rouhi)二国产生了地盘纠纷:

    强大的东胡居于东,幅员辽阔的月氏居于西,匈奴的领地被挤压在漠北苦寒之地,生存环境苦不堪言。

    为了不至于东西腹背受敌,头曼单于选择委曲求全,与西边的月氏国交好,并派年幼的太子冒顿去了月氏,以为质子。

    以王子为质的手段,自商代就已出现,史记所载的纣王以文王长子伯邑考为质,便是一例。

    后来,终春秋之世,上行下效,诸侯国之间的交质,特别是弱国单方面向强国遣质的行为,蔚然成风。

    秦朝强大却短祚,没有与周边少数民族交质的契机,但在秦以外的北方草原上,游牧政权之间的遣质,却早已是司空见惯的操作。

    冒顿单于虽贵为匈奴太子,却并不得宠,他的父亲头曼十分偏爱与他异母所出的幼弟,于是,竟将一个煌煌少年太子,送到了月氏为质。

    忍辱负重的质子生涯并不好捱,正当少年冒顿逐渐习惯了月氏国内的生活时,头曼单于不知听了谁的谗言,突发奇想地忽然发兵,攻打月氏,毫不顾忌尚在月氏的儿子的死活。

    两国交战,先杀质子,面对亲爹带来的生命威胁,冒顿当机立断,趁夜盗取了一匹快马,日夜兼程,甩开了月氏的股股追兵,拼死只身逃回了匈奴。

    草原民族是崇拜英雄的民族,太子冒顿竟然能逃脱敌国的追杀,毫发无损地回家,顿时成为了草原上的冉冉升起的神话。

    这也使得头曼单于,生平第一次对这个儿子正眼相看,并命他统领万骑,独当一面。

    可是,这次的人质事件却让冒顿清醒地意识到,亲情之脆弱,薄如蝉翼,只有自己成为了草原的领袖,才能有真正的安全。

    于是,他发明了一种名叫“鸣镝”的响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