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救治李颖的方法
“也许……你要学会接受现实。”
我叹了口气,问道:“胡歌那边怎么样了?”
“他的情况比李颖好一些,只是面部创伤没法恢复,等于是说……毁容了。”
“那也很严重了,他算是偶像派,脸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现在毁容了,以后还能不能在娱乐圈发展都不好说了。”
“这要看他本人的意愿。”
“嗯,我不会放弃他,只要他还想做演员。”我们在胡歌的病房外面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进去打扰他。
中午,爱妮从君山赶了过来,是我打电话告诉她的。她见到昏迷中的李颖,也忍不住哭了一场。
“我想等李颖和胡歌的病情稳定一些,把他们转去燕京,这样也方便照顾。”虹姐提议道。
“嗯,你去安排吧。这段时间,你要应付媒体,还能想得这么周详,真是辛苦你了。”
“我应该做的。对了,胡歌和李颖的父母也都到了。”
“你代我去看看吧,我就不见了。”我心里有些烦躁,的确不适合去见李颖的父母。
“学姐,陪我出去走走!”
左青青瞪大了眼睛,指着自己道:“我?”
与此同时,爱妮和陈雨也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
“嗯,有事问你。”
医院的楼下依然聚集着各大媒体留守的记者,我们没有下楼,而是去了天台。
杭州的夜晚,灯火辉煌,但我所见,却有些凄凉。
“或许有办法!”
“什么?”
“我是说,我们在大山里获得的超能力。”
左青青想了想道:“或许吧,但具体要怎么用呢?”
“我回忆了一下,感觉当时自己好像掉入了一个寒潭,可是我们醒来后发现,根本就没有潭水。”
“是有水的,我能确定。”
“那水哪去了?”
“或许变成了气体。”
左青青一语中的,“对啊,我也想到了,我醒来时,空气中弥漫着浓雾。”
“那又怎么样?”
“我们很幸运,可能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我觉得是潭水有古怪。伤口能够快速愈合,说明我们身体里含有一种特殊的基因。在来的路上,我用手机查阅了相关资料,它被称为‘诱导多功能干细胞’,这种特殊基因在生物的生长期会起到自我修复器官的作用,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就失去了活性。我怀疑,是潭水激发了我们这种特殊的基因。”
“你说的有理论依据吗?”
“有。美国的一个叫弗朗西斯的生物学家在一只小白鼠的身上发现了这种基因,并成功地帮助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摆脱了‘宿命’。当然,也可能只是凑巧,因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成功过,还因为搞人体试验被美国警方拘捕了。”
“那么,你的计划是?”
“如果我的血液中含有这种基因,那么如果李颖喝下了我的血液,是否可以让身体重新恢复生机?”
“或许值得一试吧。”
“一定要试!”我坚定地说。
“那你找我上来是干什么的,晒太阳的?”
“现在是晚上。”我顿了顿道:“其实我只是单纯地想找个人说说,也只能找你说,我还不想把拥有超能力这件事告诉其他人知道。你也不要说给其他人知道,不然他们会把我们当成小白鼠拉去研究。”
她耸耸肩,“我当然不会说。”
等回到病房,爱妮和陈雨的目光便从来没有离开过左青青,大概是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当然,我也没有去刻意地解释。
第二天,左青青便告辞离开了,她还要回大山里,怕李森姐一个人忙不过来。
然后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轮流陪护着李颖。
胡歌已经醒过来了,虹姐在处理他那边的事情。期间我和他见过一面,他表现得很乐观,但同时也对李颖的事情表示了歉意。
“放心吧,会好起来的!”我对胡歌说的话,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
在杭州呆了一周,李颖还处在昏迷之中。于是我包下了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专机,将胡歌和李颖带回了燕京进行治疗。
几天前,我曾将自己的血液通过鼻饲注入过李颖的身体里,但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发现其实并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这一度让我感到绝望。
后来我又试验了几种方法,比如将血液涂抹在李颖受伤的皮肤上,这次有了些作用。李颖受伤的皮肤在慢慢愈合,甚至没有留下什么疤痕。
这样的发现,对胡歌来说的确是一个莫大的惊喜。
因为就在前不久,医生告诉虹姐,胡歌要通过植皮,才能恢复容貌,但一些疤痕是没有办法彻底祛除的。
后来我和胡歌谈过,我表示自己没有行医的资格,但我亲手配置的药,能将李颖身体表面的伤治好,且不留疤痕。我问他愿不愿意试一试。
他很坚定地告诉我,愿意尝试。于是我将自己的血液混在烫伤药膏里,给胡歌进行涂抹。现在,他脸上的那些疤痕,已经谈了许多。
李颖,终于醒了。
在昏迷了差不多一个月之后,她醒过来了。但在得知自己下半身瘫痪后,情绪忽然崩溃了。这几天爱妮和陈雨一直在陪着她。
我只在李颖醒过来的那天去看过她,然后便再也没去,因为我现在心里纠结一件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这件事还要从前两天我接到左青青的电话说起。
左青青是摩梭人,属于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女人在族群里的地位很高。纳西人以黑、胖为美,像左青青这样身材纤细,皮肤白皙的女人,在纳西族男人的眼中就是丑八怪了。
左青青的父亲是汉族人,曾是一个去泸沽湖旅游的普通游客。与当地热情的摩梭女人发生了关系。
原本按照当地摩梭人的婚姻制度,摩梭女人和外面的男人生下的孩子自然要归摩梭人部落所有。特别是,如果生下的是个女儿,则更不会放给男方。
左青青从小是在部落里长大的,但她的肤色让她备受欺凌。所以在稍微长大一些后,她从母亲那里获知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便离开滇南,踏上了寻父之路。
左青青的父亲在六盘水做小生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左青青的出现,让这个家庭暴发了危机。但所幸左青青的父亲还算是个负责任的人,他给左青青单独租了房子,又供她上学,还偶尔会来看她,替她去开家长会。
上了大学的左青青,在交男朋友方面很开放,这可能和她从小在摩梭人部落长大有关。在她看来,一个女人同时有几个男朋友都很正常的。相反,一个男人同时有几个女朋友,也没什么大不了。
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之下,即使不是男朋友,偶尔也可以来一次浪漫的邂逅。
然而左青青告诉我,她在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后,那个男人的身体似乎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具体是什么变化,她没有说,只是向我提供了一个救治李颖的思路,那就是……
可是,这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一边是对李颖能救而不救的负罪感,一边是对爱妮的背叛的负罪感,这让我一时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好。
最后,我还是决定先和陈雨说,她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许能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啊?那岂不是长生不老?”在我解释完自己所拥有的超能力,以及当场展示后,陈雨的重点竟然划偏了。
“先不要说什么长生不老这样的事,我是在问你,该不该用那种方式来治疗李颖。”
“这还用说嘛,当然要治疗了。”
“可是……是那个,我心里有负担,而且这算是尝试,不一定能成功的。”
“有机会尝试也是好的,你不用有什么负担,李颖只会感激你,你没有看见她崩溃的样子,她说她还不如直接死了好呢,问我们为什么要救她。”
我忽然沉默了下来,半晌才道:“可是,我这么做就是背叛了爱妮。”
陈雨忽然笑道:“你上次帮李颖擦药,她全身什么地方你没看过,要说背叛,你早就背叛了。”
我脸一红道:“那时候是没有办法,何况李颖还在昏迷中,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你看你那天来医院看见李颖躺在那里之后的神情,你敢说你不喜欢她,心理上的背叛就不算背叛了?”
我被陈雨说的哑口无言。
“行了,这个事最终你还是要和爱妮说的,另外李颖那里,她虽说肯定会同意,但毕竟是女孩子嘛,你也要和她事先沟通好。”
“嗯!”我点点头。
陈雨看了看我道:“另外……”
“什么?”
“有机会……算了,以后再说吧。”
陈雨走后,我再次陷入到了纠结之中。
晚上,颐东路229号。今天陈雨特意留在医院照顾李颖,而把爱妮留给了我。我也终于下定决心,要把这个看似荒唐的事,和爱妮摊牌。
我叹了口气,问道:“胡歌那边怎么样了?”
“他的情况比李颖好一些,只是面部创伤没法恢复,等于是说……毁容了。”
“那也很严重了,他算是偶像派,脸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现在毁容了,以后还能不能在娱乐圈发展都不好说了。”
“这要看他本人的意愿。”
“嗯,我不会放弃他,只要他还想做演员。”我们在胡歌的病房外面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进去打扰他。
中午,爱妮从君山赶了过来,是我打电话告诉她的。她见到昏迷中的李颖,也忍不住哭了一场。
“我想等李颖和胡歌的病情稳定一些,把他们转去燕京,这样也方便照顾。”虹姐提议道。
“嗯,你去安排吧。这段时间,你要应付媒体,还能想得这么周详,真是辛苦你了。”
“我应该做的。对了,胡歌和李颖的父母也都到了。”
“你代我去看看吧,我就不见了。”我心里有些烦躁,的确不适合去见李颖的父母。
“学姐,陪我出去走走!”
左青青瞪大了眼睛,指着自己道:“我?”
与此同时,爱妮和陈雨也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
“嗯,有事问你。”
医院的楼下依然聚集着各大媒体留守的记者,我们没有下楼,而是去了天台。
杭州的夜晚,灯火辉煌,但我所见,却有些凄凉。
“或许有办法!”
“什么?”
“我是说,我们在大山里获得的超能力。”
左青青想了想道:“或许吧,但具体要怎么用呢?”
“我回忆了一下,感觉当时自己好像掉入了一个寒潭,可是我们醒来后发现,根本就没有潭水。”
“是有水的,我能确定。”
“那水哪去了?”
“或许变成了气体。”
左青青一语中的,“对啊,我也想到了,我醒来时,空气中弥漫着浓雾。”
“那又怎么样?”
“我们很幸运,可能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我觉得是潭水有古怪。伤口能够快速愈合,说明我们身体里含有一种特殊的基因。在来的路上,我用手机查阅了相关资料,它被称为‘诱导多功能干细胞’,这种特殊基因在生物的生长期会起到自我修复器官的作用,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就失去了活性。我怀疑,是潭水激发了我们这种特殊的基因。”
“你说的有理论依据吗?”
“有。美国的一个叫弗朗西斯的生物学家在一只小白鼠的身上发现了这种基因,并成功地帮助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摆脱了‘宿命’。当然,也可能只是凑巧,因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成功过,还因为搞人体试验被美国警方拘捕了。”
“那么,你的计划是?”
“如果我的血液中含有这种基因,那么如果李颖喝下了我的血液,是否可以让身体重新恢复生机?”
“或许值得一试吧。”
“一定要试!”我坚定地说。
“那你找我上来是干什么的,晒太阳的?”
“现在是晚上。”我顿了顿道:“其实我只是单纯地想找个人说说,也只能找你说,我还不想把拥有超能力这件事告诉其他人知道。你也不要说给其他人知道,不然他们会把我们当成小白鼠拉去研究。”
她耸耸肩,“我当然不会说。”
等回到病房,爱妮和陈雨的目光便从来没有离开过左青青,大概是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当然,我也没有去刻意地解释。
第二天,左青青便告辞离开了,她还要回大山里,怕李森姐一个人忙不过来。
然后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轮流陪护着李颖。
胡歌已经醒过来了,虹姐在处理他那边的事情。期间我和他见过一面,他表现得很乐观,但同时也对李颖的事情表示了歉意。
“放心吧,会好起来的!”我对胡歌说的话,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
在杭州呆了一周,李颖还处在昏迷之中。于是我包下了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专机,将胡歌和李颖带回了燕京进行治疗。
几天前,我曾将自己的血液通过鼻饲注入过李颖的身体里,但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发现其实并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这一度让我感到绝望。
后来我又试验了几种方法,比如将血液涂抹在李颖受伤的皮肤上,这次有了些作用。李颖受伤的皮肤在慢慢愈合,甚至没有留下什么疤痕。
这样的发现,对胡歌来说的确是一个莫大的惊喜。
因为就在前不久,医生告诉虹姐,胡歌要通过植皮,才能恢复容貌,但一些疤痕是没有办法彻底祛除的。
后来我和胡歌谈过,我表示自己没有行医的资格,但我亲手配置的药,能将李颖身体表面的伤治好,且不留疤痕。我问他愿不愿意试一试。
他很坚定地告诉我,愿意尝试。于是我将自己的血液混在烫伤药膏里,给胡歌进行涂抹。现在,他脸上的那些疤痕,已经谈了许多。
李颖,终于醒了。
在昏迷了差不多一个月之后,她醒过来了。但在得知自己下半身瘫痪后,情绪忽然崩溃了。这几天爱妮和陈雨一直在陪着她。
我只在李颖醒过来的那天去看过她,然后便再也没去,因为我现在心里纠结一件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这件事还要从前两天我接到左青青的电话说起。
左青青是摩梭人,属于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女人在族群里的地位很高。纳西人以黑、胖为美,像左青青这样身材纤细,皮肤白皙的女人,在纳西族男人的眼中就是丑八怪了。
左青青的父亲是汉族人,曾是一个去泸沽湖旅游的普通游客。与当地热情的摩梭女人发生了关系。
原本按照当地摩梭人的婚姻制度,摩梭女人和外面的男人生下的孩子自然要归摩梭人部落所有。特别是,如果生下的是个女儿,则更不会放给男方。
左青青从小是在部落里长大的,但她的肤色让她备受欺凌。所以在稍微长大一些后,她从母亲那里获知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便离开滇南,踏上了寻父之路。
左青青的父亲在六盘水做小生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左青青的出现,让这个家庭暴发了危机。但所幸左青青的父亲还算是个负责任的人,他给左青青单独租了房子,又供她上学,还偶尔会来看她,替她去开家长会。
上了大学的左青青,在交男朋友方面很开放,这可能和她从小在摩梭人部落长大有关。在她看来,一个女人同时有几个男朋友都很正常的。相反,一个男人同时有几个女朋友,也没什么大不了。
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之下,即使不是男朋友,偶尔也可以来一次浪漫的邂逅。
然而左青青告诉我,她在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后,那个男人的身体似乎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具体是什么变化,她没有说,只是向我提供了一个救治李颖的思路,那就是……
可是,这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一边是对李颖能救而不救的负罪感,一边是对爱妮的背叛的负罪感,这让我一时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好。
最后,我还是决定先和陈雨说,她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许能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啊?那岂不是长生不老?”在我解释完自己所拥有的超能力,以及当场展示后,陈雨的重点竟然划偏了。
“先不要说什么长生不老这样的事,我是在问你,该不该用那种方式来治疗李颖。”
“这还用说嘛,当然要治疗了。”
“可是……是那个,我心里有负担,而且这算是尝试,不一定能成功的。”
“有机会尝试也是好的,你不用有什么负担,李颖只会感激你,你没有看见她崩溃的样子,她说她还不如直接死了好呢,问我们为什么要救她。”
我忽然沉默了下来,半晌才道:“可是,我这么做就是背叛了爱妮。”
陈雨忽然笑道:“你上次帮李颖擦药,她全身什么地方你没看过,要说背叛,你早就背叛了。”
我脸一红道:“那时候是没有办法,何况李颖还在昏迷中,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你看你那天来医院看见李颖躺在那里之后的神情,你敢说你不喜欢她,心理上的背叛就不算背叛了?”
我被陈雨说的哑口无言。
“行了,这个事最终你还是要和爱妮说的,另外李颖那里,她虽说肯定会同意,但毕竟是女孩子嘛,你也要和她事先沟通好。”
“嗯!”我点点头。
陈雨看了看我道:“另外……”
“什么?”
“有机会……算了,以后再说吧。”
陈雨走后,我再次陷入到了纠结之中。
晚上,颐东路229号。今天陈雨特意留在医院照顾李颖,而把爱妮留给了我。我也终于下定决心,要把这个看似荒唐的事,和爱妮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