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发兵辽阳
“柔姐休息片刻,不用再为我捏了。”黄之鹿正了正身形,又陷入了沉思,他不能全指望着肖金牟,倘若对方筹不来粮,东宁军肯定也要北上,辽阳之事,定要彻底平息。
水柔女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的记忆里,自己总是被人送来送去,见过的人,形形色色,但如黄之鹿者,一个也无。
那些男人们极度庸俗,要么爱酒、要么爱色,归了包堆,无非就是酒色财气,没人能跳出这个圈子。
但黄之鹿不同,他好像没什么爱好,让人摸不清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而且他好像什么都懂一点,外人也休想骗他。
水柔第一天来时,还想着用美色来征服对方,奈何她使尽浑身解数,也难以揣摩对方的心理,简直急死人了。
以前,那些男人们在谈论大事时,总是让水柔回避,一来是防备她泄露秘密,二来是提防她为对方派来的奸细。
黄之鹿不然,他从来不会让这个女人回避,军中一切大事,他向来明着办理,看起来全是机密之事,又好似没什么秘密。
水柔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含义,但这种被信任的感觉,真的很好。
黄之鹿的才气,在反过来慢慢征服着水柔,她仿佛没见过这个男人被难题困住过,军中一切琐事,他总能处理的井井有条,且能兼顾四方十分周到细致。
聪明的男人很性感,这句话是真的。
水柔不自觉间,开始关心起这个男人。
黄之鹿的帐中,往来男子穿梭,都是些粗糙汉子,他从不让女人回避,仿佛拿对方当了自家亲兵。
主公赵羽,几乎每晚都要来和黄之鹿交谈,二人动不动就同榻而眠邸足入睡,甚至都冷落了水柔。
可以说,与黄之鹿睡觉最多的人,就是赵羽。
从这对主臣的身上,水柔真的看到了什么叫做“知心人”。
主公赵羽,因为喜欢黄之鹿的关系,乃至于对水柔都客气有加,称呼对方为“柔姐”,可见对她十分尊重。
水柔自己也明白,这都是因为黄之鹿的关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爱屋及乌嘛。
赵羽这一客气不要紧,连带着合营众将,也开始对水柔客气起来,她感受到了罕见的尊重。
东宁军和以往的任何组织都不同,他年轻、有活力、无所顾忌、没有一定之规,而且朝气蓬勃主臣上下同心协力。
“这是一个有希望的地方。”水柔如此想到。
……
就在肖金牟出走的第二天,主公赵羽来了,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副将军田济,这个大黑胖子又胖了,也比以前更黑了。
黄之鹿笑道“主公,马军之事如何。”
赵羽接过水柔递过来的茶杯,笑道“谢谢柔姐,”然后才冲黄之鹿道“别提了,马是好马,兵是好兵,可这二者结合到一起,愣是形成不了战斗力,简直气煞我也。”
田济也气馁道“马军作战,首重机动,贵在离合,散而能聚,方为上品。
“你猜轻骑营这帮混蛋怎么着,都是一些没有鏖战之心的家伙,总想着打顺风战,一旦脱离管制,立刻变成乌合之众。”
黄之鹿皱眉道“若不能斗一百个回合,如何敢称马军,此事不解决,马军不可重用。”
赵羽苦笑道“轻骑营身上缺一股气,一股决死之气,他们的前身是朝廷禁军,一路辗转各地,没有这股气,我是能理解的,唉。”
黄之鹿将肖金牟之事说出,三人又分析了辽阳局势,一致认为应当出兵。
中军营和山字营是不需要顾及的,这两支队伍的底子和成色都是经过检验的,可以堪当重任,重骑营更不比说,那是东宁真正的核心所在。
摆在三人面前的最后两个问题,就是轻骑营和粮草。
黄之鹿负责筹备粮草,他胸有成竹的做了许多准备,即便没有肖金牟,也要从五常郡抠出粮食来。
赵羽和田济负责整训轻骑营,收服他们的军心,聚拢他们的士气,必须要将这支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战之军。
要想造就一支,听从上级指挥,能打赢各种战斗,并且作风军纪优良的部队,是极为艰难的,赵羽和田济任重道远。
相比起赵田二人的困难重重,曹真和铁鹞子就轻松多了。
自归顺东宁军以来,曹真每天都要参与到中军营的建设中去,赵羽让他和铁复莲搭班子,其意图不言而喻。
二人一正一邪,周到完备至极。
东宁军制与传统军队不同,这是一种全新的模式,曹真第一次接触时,就被这种简单有效的指挥体系惊艳到了。
曹真也是一员宿将,连他都惊叹于东宁军的整体素质,更何况并不是很通军事的铁复莲。
而且,更让人震惊的是,中军营的将校队官之年轻,大大出乎二人意料,经他们一问,才知这些都是赵羽的门生。
曹真和朝廷有不共戴天之仇,他不可能去依附秦庭,即便他有这个心,也休想带走中军营一兵一卒。
一旦曹真和铁复莲想做出不利于赵羽之事,中军营的那些中层军官,会第一个跳出来绑了二人,然后亲自送给他们的主公。
东宁军内部组织之严密,是曹真从来没有感受到的,军队和后勤互相辖制,又以自家亲信为中层将官,牢牢把控住军权,小赵到底要干什么啊。
在震惊惧怕的同时,曹真又信心百倍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组织,这样的军队,才能称之为新势力!
东宁军和天下所有兵镇不同,他独树一帜,给人以无限希望和遐想。
曹真和铁复莲在熟悉过一军主将的位置后,主公赵羽的命令,同时也下来了。
这个命令很值得琢磨,军令上说,命他二人集结大军,北出无常郡,向北率先开往辽阳。
曹真想不明白,为何要往辽阳去,东宁军平定了兖州之事,难道不该回东宁郡么,跑到北方去做什么?
隐约间,曹真好似摸到了一丝脉络,却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假如东宁军的战略意图是真的,那他的胃口可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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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柔女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的记忆里,自己总是被人送来送去,见过的人,形形色色,但如黄之鹿者,一个也无。
那些男人们极度庸俗,要么爱酒、要么爱色,归了包堆,无非就是酒色财气,没人能跳出这个圈子。
但黄之鹿不同,他好像没什么爱好,让人摸不清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而且他好像什么都懂一点,外人也休想骗他。
水柔第一天来时,还想着用美色来征服对方,奈何她使尽浑身解数,也难以揣摩对方的心理,简直急死人了。
以前,那些男人们在谈论大事时,总是让水柔回避,一来是防备她泄露秘密,二来是提防她为对方派来的奸细。
黄之鹿不然,他从来不会让这个女人回避,军中一切大事,他向来明着办理,看起来全是机密之事,又好似没什么秘密。
水柔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含义,但这种被信任的感觉,真的很好。
黄之鹿的才气,在反过来慢慢征服着水柔,她仿佛没见过这个男人被难题困住过,军中一切琐事,他总能处理的井井有条,且能兼顾四方十分周到细致。
聪明的男人很性感,这句话是真的。
水柔不自觉间,开始关心起这个男人。
黄之鹿的帐中,往来男子穿梭,都是些粗糙汉子,他从不让女人回避,仿佛拿对方当了自家亲兵。
主公赵羽,几乎每晚都要来和黄之鹿交谈,二人动不动就同榻而眠邸足入睡,甚至都冷落了水柔。
可以说,与黄之鹿睡觉最多的人,就是赵羽。
从这对主臣的身上,水柔真的看到了什么叫做“知心人”。
主公赵羽,因为喜欢黄之鹿的关系,乃至于对水柔都客气有加,称呼对方为“柔姐”,可见对她十分尊重。
水柔自己也明白,这都是因为黄之鹿的关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爱屋及乌嘛。
赵羽这一客气不要紧,连带着合营众将,也开始对水柔客气起来,她感受到了罕见的尊重。
东宁军和以往的任何组织都不同,他年轻、有活力、无所顾忌、没有一定之规,而且朝气蓬勃主臣上下同心协力。
“这是一个有希望的地方。”水柔如此想到。
……
就在肖金牟出走的第二天,主公赵羽来了,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副将军田济,这个大黑胖子又胖了,也比以前更黑了。
黄之鹿笑道“主公,马军之事如何。”
赵羽接过水柔递过来的茶杯,笑道“谢谢柔姐,”然后才冲黄之鹿道“别提了,马是好马,兵是好兵,可这二者结合到一起,愣是形成不了战斗力,简直气煞我也。”
田济也气馁道“马军作战,首重机动,贵在离合,散而能聚,方为上品。
“你猜轻骑营这帮混蛋怎么着,都是一些没有鏖战之心的家伙,总想着打顺风战,一旦脱离管制,立刻变成乌合之众。”
黄之鹿皱眉道“若不能斗一百个回合,如何敢称马军,此事不解决,马军不可重用。”
赵羽苦笑道“轻骑营身上缺一股气,一股决死之气,他们的前身是朝廷禁军,一路辗转各地,没有这股气,我是能理解的,唉。”
黄之鹿将肖金牟之事说出,三人又分析了辽阳局势,一致认为应当出兵。
中军营和山字营是不需要顾及的,这两支队伍的底子和成色都是经过检验的,可以堪当重任,重骑营更不比说,那是东宁真正的核心所在。
摆在三人面前的最后两个问题,就是轻骑营和粮草。
黄之鹿负责筹备粮草,他胸有成竹的做了许多准备,即便没有肖金牟,也要从五常郡抠出粮食来。
赵羽和田济负责整训轻骑营,收服他们的军心,聚拢他们的士气,必须要将这支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战之军。
要想造就一支,听从上级指挥,能打赢各种战斗,并且作风军纪优良的部队,是极为艰难的,赵羽和田济任重道远。
相比起赵田二人的困难重重,曹真和铁鹞子就轻松多了。
自归顺东宁军以来,曹真每天都要参与到中军营的建设中去,赵羽让他和铁复莲搭班子,其意图不言而喻。
二人一正一邪,周到完备至极。
东宁军制与传统军队不同,这是一种全新的模式,曹真第一次接触时,就被这种简单有效的指挥体系惊艳到了。
曹真也是一员宿将,连他都惊叹于东宁军的整体素质,更何况并不是很通军事的铁复莲。
而且,更让人震惊的是,中军营的将校队官之年轻,大大出乎二人意料,经他们一问,才知这些都是赵羽的门生。
曹真和朝廷有不共戴天之仇,他不可能去依附秦庭,即便他有这个心,也休想带走中军营一兵一卒。
一旦曹真和铁复莲想做出不利于赵羽之事,中军营的那些中层军官,会第一个跳出来绑了二人,然后亲自送给他们的主公。
东宁军内部组织之严密,是曹真从来没有感受到的,军队和后勤互相辖制,又以自家亲信为中层将官,牢牢把控住军权,小赵到底要干什么啊。
在震惊惧怕的同时,曹真又信心百倍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组织,这样的军队,才能称之为新势力!
东宁军和天下所有兵镇不同,他独树一帜,给人以无限希望和遐想。
曹真和铁复莲在熟悉过一军主将的位置后,主公赵羽的命令,同时也下来了。
这个命令很值得琢磨,军令上说,命他二人集结大军,北出无常郡,向北率先开往辽阳。
曹真想不明白,为何要往辽阳去,东宁军平定了兖州之事,难道不该回东宁郡么,跑到北方去做什么?
隐约间,曹真好似摸到了一丝脉络,却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假如东宁军的战略意图是真的,那他的胃口可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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