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熊熊大火

    江澄脸色沉重,将能找到的尸体一具具搬到了村子中央的一片空旷地带,他此时也深切理解到了孟钊的心情了,此时此刻,他能想到的唯有找到那群天理不容的元军,将他们加剧给这些村民们的痛苦十倍地还给他们。

    但是他现在还不能这样,他要将这些村民的尸体全部收集起来,就连孟钊等人面对最为敬重的江万里,也明白要将其尸首尽快火花,否则在这样的天气,难免会引发极为严重的传染病。

    他现在做的正是这些事情,在外人看起来他的动作似乎很慢,但是在日落之前,他居然将这个不小的村庄完全搜罗了一边。没抱出一具尸首之时,他都在内心对于元军的杀意多了一份。

    直到日落之后,他再次在村子转了一圈,确信没有落下了尸首之后,他这才又来到村子的中央,整整两百零三具的尸体,两百零七条的性命,就这样活生生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而且,这还只是这个村子,江澄相信,附近至少数十里的村落,都将成为渺无人烟的地带。

    只是他也不可能每个村子都去检查一番。他也有自己的计划。

    那就是,就在今晚,就在这个村落,他要等待这些禽兽不如的畜生。

    江澄虽然没有经历过乱世,但是作为一个军人,他手上沾染的鲜血也不在少数,但是不管是他,还是他的对手,甚至于在他们那个时代看起来是无恶不作罪该万死的战争狂人,也没有将战火蔓延到刚刚出生的小孩身上。

    像他们这些保家卫国的职业军人,是绝对不会将手中的枪对准普通的百姓的,更不要说老人、妇女以及儿童。

    连刚出生三天的小孩以及怀有身孕的孕妇都不放过,这样的人不要说是军人、是战士,就连人的称呼用在他们的身上都是污染了人这个字的品格了。

    虽然之前才吩咐江忠等人要尽快扑灭火堆,那是因为他知道如果真的有元军发现那个山谷,仅仅凭借自己和孟钊两人很难以保证四、五十号人的生命。但是现在不一样,他决定今晚,就在这个村庄,引发一场大火,他相信,刚刚离开这个村庄不远的元军斥候一定能看见这里的火光。

    只要他们来到这个村庄,那么这场大火就会成为迎接这群畜生进入到十八层地域的引路者。

    入夜时分,江澄来到每位村民的身前,给他们一一送行,期盼着他们下辈子再也不要出生在乱世。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诸位一路走好!”说完这话,江澄就点燃了手中的发烛。

    因为自身并没有引火设备,孟钊也是细心,在询问到江澄刚从大山深处出来之后,身上空无一物,这才给了他一个发烛,江澄半天才明白这是引火用的,功能和后世的打火机差不多。毕竟他们要在野外好几天的时间,没有个引火设备做什么都不大方便。

    其实要说江澄身上空无一物也还真说不上,毕竟他口袋里还藏有两颗土豆,不过在知道了这个时代之后,江澄只是庆幸他当时并没有真把这两颗土豆填进肚子里。

    这个时候的华夏可还没有土豆这个玩意,如果自己有朝一日寻找到一方净土,能够将土豆培育出来,那就完全可能解决这个时代农民的温饱问题,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农民不会饿肚子,北方的少数民族也不会送想着南下打猎。

    眼下的元军原本不也只是想填饱肚子吗,只是北方由于气候原因,吃饭问题一直都是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既然自己生长的土地种不出来粮食,那就去出产粮食的地方抢去,所以蒙古人抢他们南边的金国,金国人再强更南边的宋朝,到了后来,大概的抢过了头了,蒙古人不小心把金国人的国都都抢走了,既然如此,还不如把宋朝的都城也抢过来,这样一来,以后全天下都是自己的,也不存在抢不抢的问题了。

    但如果有朝一日,真把吃饭问题解决了,相信北方的蒙古人也不会跟着几个战斗狂人南下,毕竟不管是南方的宋人,还是北方的蒙古人,大部分人的本质都是爱好和平的,即便是眼下的蒙古军队,有几个是自愿来到这的呢。

    如果真能够成功的话,以后就再也不会出现比如饶州城以及这个无名小村庄一样的悲剧了。

    果真如此,那也不枉自己来到这方世界了。

    随着火势越来越大,除了这方已经烧红了的天空,其他区域都已经被夜色笼罩。也只有像是弯弯小船般的月亮,似乎还不甘于寂寞,在默默地观看这个村庄发生的一切之时,也给这片大地留下了一层朦胧。让光明不至于被这无边的黑暗全部吞噬。

    此时,在距离这个无名村庄十多里远的另外一个村庄之中,一样的遍地尸首,只是在这群尸首的中间,却站立有十个粗壮的男子。

    如果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些人和汉人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这几人身材高大,即便是最为强壮的汉人在他们面前都要矮上大半个头,而且身材魁梧,身上穿着的都是牛皮或者羊皮编织而成的服装每个人除了腰间的弯刀之外,在其肩膀上都背有一把弓箭,在其背后也都背有一个箭壶,壶中或多或少都装有不少的箭矢。

    而此时,在几人的弯刀之下,都还在不停地滴着鲜血,这足以证明眼下这些尸首正是来自这群人的手笔。

    “乌力罕。”说话的正是这十人当中的一个,他们十人都是来自草原上的同一个部落,跟随他们族群最伟大的可汗忽必烈从北一直打到了华夏的南方,据说再往南不远就到了大海边。大海是什么,他们都没见过,但是他们可听说,即便是他们最为辽阔的发草原,也比不上大海是百分之一大小,而且在大海之中,更是拥有着吃不完的食物。

    其实对于他们几人而言,对于大海他们是没有半点兴趣,大海再好,那也需要会游泳才行,可是他们都是旱鸭子,不要说大海,就连饶州城东南一带的湖泊都让他们望而生畏。

    和还看不见的大海相比,眼下的境况才是他们嘴喜欢的,在这里,他们有着吃不完的食物,玩不完的女人,更重要的是和草原上的天气相比,饶州的天气就暖和多了。到了这个地方,他甚至于都不愿意再回到草原上。

    被叫做乌力罕的男子比起其他之人显得要年长一些,同样,他也是这十人中的什长,和其他之人相比,他跟随这次攻打饶州的赛罕将军时间要长上许多,正因为如此,他才从赛罕那讨到了这次作为斥候的任务。

    和在其他地方不一样,这次的打探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完全就是个丰厚的福利,毕竟饶州城附近再没有其他大规模的宋军,而在见识了宋军的战斗力之后,乌力罕也相信,即便自己这一个十人小队,打不过对方,但是要逃跑,那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因此,名义上虽然他们是斥候,但事实上却是将军给他们这些老人扫荡饶州城周边的机会。

    虽然乡下比不上饶州府城富裕,但是能有机会来到乡下的元军也少啊,而且乡下的某些地主,其家中往往都藏有让人想象不到的好东西。更重要的是是,大概由于江南水乡养人的缘故,这里的姑娘远比北方的女人长得俊俏。

    几天下来,这支十人小队几乎都站不起来。

    “巴根,什么事情。”乌力罕有些不高兴,他们刚刚完成了对这个村子的屠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几天折腾过多的缘故,在这次的灭村之战中,就连他都受到了一点轻微的伤势,这是一个少年称他不防备将一根铁棍打到了他身上的缘故,虽然他闪避即使,但是手臂之处还是不轻不重地挨了一下,到现在还有一阵阵火辣辣的痛感。

    所以他现在急需找到这个村子最漂亮的女人发泄一通。

    “乌力罕,你看看那边。”巴根用手指了指乌力罕的后面,他记得那是他们中午时分扫荡过的村庄,整个村子在他们临走前就已经空无一人,在扫荡过那个村子之后,经过短暂的休整,他们就来到了这里。

    但是现在本应该空无一人的村庄此时却升起了浓浓大火。

    乌力罕转身一看,果然,此时那片天空似乎都被烧红了。

    “怎么回事?”乌力罕回头看着众人,他倒不在意这场火势,但是总感觉这场大火脱离了他的掌控。毕竟没经过一个村子,他都坚决实行两光政策,杀光、抢光。之所以如此,也是为了能够多抢劫几个村子,如果放过一人,让众人给其他村子报信,很有可能在他们赶到下一个村子的时候,其早已人去楼空了。

    但现在这个村子烧起了大火,附近其他村子肯定都会派人去到这个村子帮忙的,一旦有人来到这个村子,必然会发现其中的异常。

    “我们都检查过了啊,这个村子不要说人,连只小鸟都不可能逃过我们的眼睛。”有人回答道。

    乌力罕点点头,大家都是同一个部落的,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要不要过去看看?”还是巴根提议道。

    “好!”乌力罕想了想,也就答应道。

    他们必须回去看看,如果真的有其他村子人前来帮忙救火,倒时候他们完全就可以来个一网打尽,到时候再去抢劫其他的村子也轻松了许多,假如去得晚的话,已经被其他村民发现了其中的异常而导致村民举村外逃,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毕竟赛罕将军当初许诺的是允许他们抢劫三日,眼下三日已过,他们是时候回去了,只是他们借口斥候的身份,想在外面多打劫几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