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落难公主
水季的荒野,不是那么好走。龟裂的大地上,迅速被连日的暴雨所浸润填满,化为泥泞难走的道路。
从常青城向北而上,要走近百里才能抵达附近的较大一点的镇子。
“听城里时常往来的商队说啊,从咱们城北向百里,那里有座大城镇,叫做‘矿山镇’!咱们到了那里就好咯,能买些吃的用的,如果那里环境不错,还可以考虑在那里定居!”
冒雨赶路的一伙人正是昨夜从常青城里逃出来的百姓。富贵人家的车马早已从他们身边掠过,而这些城里的平头百姓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背着大包小包、扶老携幼地向北边仓皇逃窜,还要留意逃避沿途追来的追兵。
“叔,为什么叫矿山镇啊?那里不会有灵石矿山吧?那岂不是富得流油?”一个小伙子擦了擦额角的汗水,朝着刚才那老头喊道。
老头笑道:“傻孩子,这年头荒野上哪来的灵石矿啊?他们所谓的矿山,不过是些昔日的废墟罢了。”
几个本来起了好奇心的年轻人顿时失去了兴趣,纷纷摇头道:“嗨,那没劲,可不能在这么个地方定居。”
“就是,咱们在那边稍停几日,便动身寻路往东海岸去吧。”
这些年轻人眼神中闪动着对天下闻名的东海岸的想象的光,不仅仅因为怀揣着梦想,更因为怀揣着不少钞票——常青城发行的绿叶币。
在他们看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们生活在城里的人,怎么能去和那些低等的贱民们一起住什么镇子、营寨呢?
要去,就去东海岸的那些大城。
炫目的灵石科技,还有难以想象的繁华盛景。他们似乎并没有像那些具有忧患意识的老人一样认识到自己是背井离乡外出流浪的,仿佛觉得自己正在向着什么美好的未来奔赴。
老天爷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很快就给这些人上了一课。
还没走出十里,潜伏在城外池沼中的藤鳄就猛地从暴雨中杀出,吓得这些娇生惯养的城里人哭爹喊娘,一下子就将什么雄心壮志抛到了脑后,向着各个方向逃窜,连包袱行李都丢掉了不少。即使如此,藤鳄还是夺走了七个人的性命。
去掉被藤鳄吃掉的,在暴雨中走散的,这群流民只剩下四十七人,十七户人家。疲倦困顿的众人找了个洞穴避雨过夜,紧绷了一夜的神经猛地松懈下来,很快鼾声如雷,就连最不喜睡觉的孩子都沉沉睡去。
在他们醒来的时候,四十七人只剩下四十五,而大伙儿行囊里的值钱首饰、干粮、清水已经被洗劫一空,奇怪的是,兜里的绿叶币都被一分不少地留下了。
在老头的带领下,这些人的精神虽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还是拖着疲惫的身子又走了三十里。
到了第二日的傍晚,这群人彻底走不动了。他们又渴又饿,身无分文,浑身被暴雨浸得湿透。
老头怀里仅剩的一个馍馍,叹息了一声,左看右看,递给了远处瑟缩着的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听说父母双亡,孤身加入逃难的队伍,自己一个人带着兜帽躲在角落里,看着很是可怜。
“孩子,你吃吧。”
那只兜帽摇摇晃晃地向上抬起了一下,露出了黑暗中的一双眸子。那眼睛澄澈如水,却带着一丝说不出的恐惧与哀伤。
小小年纪,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老头感到一阵战栗,心中恻然,也没多说什么,轻轻将馍馍放在了她的手上:“那些人抢走了他们带的那些高档的点心,看不上我这穷鬼自己蒸的馍馍。不嫌弃的话,就将就着吃吧。”
黑暗里,很多道目光向这边看来,让老头怀疑自己一走,会不会有人过来抢她。
忽然远处有人高叫着:“那边有集市!那边有集市!我们得救啦!”
数十道疲惫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过去,在这饥寒交迫的时候,集市就代表着人,代表着滋滋冒油的烤肉,代表着香喷喷米饭,还有许多美味的食物。
他们缺的就是这些,他们有钱!
方才缓缓向这边靠近的人瞬间就失去了对这颗馍馍的兴趣,一窝蜂地朝着那边的火光冲了过去。老头缓缓摇了摇头,捧着馍馍的手有些犹豫,想往回缩,却又没有动。
那个带紫色兜帽的小女孩却没有和那些人一样跑开,而是伸出手轻轻接过了老头的馍馍。她将馍馍举到面前,以袖掩口,小口咀嚼起来。那馍馍又冷又硬,吃起来像纸一样韧。
小姑娘艰难而坚强地啃着馍馍,缓缓地将馍馍吃下,轻声向老头说道:“您的大恩,绝不敢忘。”
老头哑然失笑:“这算什么大恩,一个馍馍罢了。”从贫苦人家出来的他深知饥饿的可怕,平日里,他也经常接济城里的苦孩子。没错,即使是在富得流油的城里,仍然有大把穷苦人家存在。
可是小姑娘的眼神让他有些惊讶。她的眼神中出了悲怆与哀伤,还有种说不出的别的东西。那股眼神告诉他,这小姑娘这句话似乎并不是那种随意许诺的便宜感谢,当然也不是玩笑话。
远处传来了一阵失望的叹息声,还夹杂着一阵阵争吵。
小姑娘和老头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只见那边聚集了不少人。
那是靠近废弃古官道的一座小山,山腹被千年来风蚀成了半敞的洞窟,里面聚集着不少的荒野民。在他们中间,熊熊燃烧着一堆篝火,不仅让老头皱起了眉头。
这里既能躲雨,又可以驱寒,因此聚集了各色人等,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附近流民里颇有名气的一处集市,不少衣衫褴褛的流民都在地上铺了破布,上面摆上各种奇奇怪怪的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各种玩意儿。
老头很快就弄清楚了吵架的理由。
“你们这里有吃的卖么?”
“当然!”荒野民眼神里射出贪婪的神色,想从这些人身上狠狠地敲上一笔。他们从身后的袋子里掏出了许多兽肉,夹在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和油脂的香气,引得面前这些恶鬼一个个地眼睛瞪的溜圆。
“这只羊腿我要了!你们谁都别跟我抢!”
“你算老几啊,老子偏偏要先吃!”
方才那些富家公子哥又开始争吵起来,荒野民们瞧着他们身上的贵重服饰和幼稚的言行,仿佛在看手拿黄金的三岁娃娃。
老头见状不对,拉着小姑娘缓缓一步步向后退去。
年轻人们嚷着嚷着,最后变成了一场为了烤羊腿的竞价,到了最后,这第一只羊腿烤好的时候,它的价格已经被炒上了天价,一位年轻人趾高气扬地高举着三枚价值一百的绿叶币,得意洋洋地在篝火旁转了一圈,最后摔在那个烤羊腿的荒野民面前。
“拿去,不用找了!”年轻人说着,就打算去接过那只羊腿。
不料,却被荒野民拦住了。
年轻人的手臂被那看似精瘦的乞儿般的贱民看似随意地按着,却丝毫动弹不得。“你干什么?大爷我已经付了钱了!”
那荒野民摇头道:“还不太够。”
年轻人皱眉道:“一条羊腿,在城里也不过卖三绿叶币,大爷我可是付了三百,你还想要多少?”
洞窟里影影绰绰,走出数十个干枯精瘦的荒野民来,看似随意的走位,已经将这群羔羊尽数围住。
烤羊腿的人伸出一根手指头。
“你还要宰我一百?行行行,小爷我实在是饿得急了,一百就一百……”他像抽回手去掏钱,却发现那人还未松开手。
烤羊腿的人似乎有些踌躇。“一百似乎也少了点……”
年轻人有些生气,感觉在被这些人不住捉弄:“你到底要我多少钱?”
那人森然一笑,露出一排黝黑崎岖的牙齿:“那就要看你身上还有多少钱了!”
从常青城向北而上,要走近百里才能抵达附近的较大一点的镇子。
“听城里时常往来的商队说啊,从咱们城北向百里,那里有座大城镇,叫做‘矿山镇’!咱们到了那里就好咯,能买些吃的用的,如果那里环境不错,还可以考虑在那里定居!”
冒雨赶路的一伙人正是昨夜从常青城里逃出来的百姓。富贵人家的车马早已从他们身边掠过,而这些城里的平头百姓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背着大包小包、扶老携幼地向北边仓皇逃窜,还要留意逃避沿途追来的追兵。
“叔,为什么叫矿山镇啊?那里不会有灵石矿山吧?那岂不是富得流油?”一个小伙子擦了擦额角的汗水,朝着刚才那老头喊道。
老头笑道:“傻孩子,这年头荒野上哪来的灵石矿啊?他们所谓的矿山,不过是些昔日的废墟罢了。”
几个本来起了好奇心的年轻人顿时失去了兴趣,纷纷摇头道:“嗨,那没劲,可不能在这么个地方定居。”
“就是,咱们在那边稍停几日,便动身寻路往东海岸去吧。”
这些年轻人眼神中闪动着对天下闻名的东海岸的想象的光,不仅仅因为怀揣着梦想,更因为怀揣着不少钞票——常青城发行的绿叶币。
在他们看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们生活在城里的人,怎么能去和那些低等的贱民们一起住什么镇子、营寨呢?
要去,就去东海岸的那些大城。
炫目的灵石科技,还有难以想象的繁华盛景。他们似乎并没有像那些具有忧患意识的老人一样认识到自己是背井离乡外出流浪的,仿佛觉得自己正在向着什么美好的未来奔赴。
老天爷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很快就给这些人上了一课。
还没走出十里,潜伏在城外池沼中的藤鳄就猛地从暴雨中杀出,吓得这些娇生惯养的城里人哭爹喊娘,一下子就将什么雄心壮志抛到了脑后,向着各个方向逃窜,连包袱行李都丢掉了不少。即使如此,藤鳄还是夺走了七个人的性命。
去掉被藤鳄吃掉的,在暴雨中走散的,这群流民只剩下四十七人,十七户人家。疲倦困顿的众人找了个洞穴避雨过夜,紧绷了一夜的神经猛地松懈下来,很快鼾声如雷,就连最不喜睡觉的孩子都沉沉睡去。
在他们醒来的时候,四十七人只剩下四十五,而大伙儿行囊里的值钱首饰、干粮、清水已经被洗劫一空,奇怪的是,兜里的绿叶币都被一分不少地留下了。
在老头的带领下,这些人的精神虽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还是拖着疲惫的身子又走了三十里。
到了第二日的傍晚,这群人彻底走不动了。他们又渴又饿,身无分文,浑身被暴雨浸得湿透。
老头怀里仅剩的一个馍馍,叹息了一声,左看右看,递给了远处瑟缩着的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听说父母双亡,孤身加入逃难的队伍,自己一个人带着兜帽躲在角落里,看着很是可怜。
“孩子,你吃吧。”
那只兜帽摇摇晃晃地向上抬起了一下,露出了黑暗中的一双眸子。那眼睛澄澈如水,却带着一丝说不出的恐惧与哀伤。
小小年纪,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老头感到一阵战栗,心中恻然,也没多说什么,轻轻将馍馍放在了她的手上:“那些人抢走了他们带的那些高档的点心,看不上我这穷鬼自己蒸的馍馍。不嫌弃的话,就将就着吃吧。”
黑暗里,很多道目光向这边看来,让老头怀疑自己一走,会不会有人过来抢她。
忽然远处有人高叫着:“那边有集市!那边有集市!我们得救啦!”
数十道疲惫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过去,在这饥寒交迫的时候,集市就代表着人,代表着滋滋冒油的烤肉,代表着香喷喷米饭,还有许多美味的食物。
他们缺的就是这些,他们有钱!
方才缓缓向这边靠近的人瞬间就失去了对这颗馍馍的兴趣,一窝蜂地朝着那边的火光冲了过去。老头缓缓摇了摇头,捧着馍馍的手有些犹豫,想往回缩,却又没有动。
那个带紫色兜帽的小女孩却没有和那些人一样跑开,而是伸出手轻轻接过了老头的馍馍。她将馍馍举到面前,以袖掩口,小口咀嚼起来。那馍馍又冷又硬,吃起来像纸一样韧。
小姑娘艰难而坚强地啃着馍馍,缓缓地将馍馍吃下,轻声向老头说道:“您的大恩,绝不敢忘。”
老头哑然失笑:“这算什么大恩,一个馍馍罢了。”从贫苦人家出来的他深知饥饿的可怕,平日里,他也经常接济城里的苦孩子。没错,即使是在富得流油的城里,仍然有大把穷苦人家存在。
可是小姑娘的眼神让他有些惊讶。她的眼神中出了悲怆与哀伤,还有种说不出的别的东西。那股眼神告诉他,这小姑娘这句话似乎并不是那种随意许诺的便宜感谢,当然也不是玩笑话。
远处传来了一阵失望的叹息声,还夹杂着一阵阵争吵。
小姑娘和老头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只见那边聚集了不少人。
那是靠近废弃古官道的一座小山,山腹被千年来风蚀成了半敞的洞窟,里面聚集着不少的荒野民。在他们中间,熊熊燃烧着一堆篝火,不仅让老头皱起了眉头。
这里既能躲雨,又可以驱寒,因此聚集了各色人等,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附近流民里颇有名气的一处集市,不少衣衫褴褛的流民都在地上铺了破布,上面摆上各种奇奇怪怪的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各种玩意儿。
老头很快就弄清楚了吵架的理由。
“你们这里有吃的卖么?”
“当然!”荒野民眼神里射出贪婪的神色,想从这些人身上狠狠地敲上一笔。他们从身后的袋子里掏出了许多兽肉,夹在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和油脂的香气,引得面前这些恶鬼一个个地眼睛瞪的溜圆。
“这只羊腿我要了!你们谁都别跟我抢!”
“你算老几啊,老子偏偏要先吃!”
方才那些富家公子哥又开始争吵起来,荒野民们瞧着他们身上的贵重服饰和幼稚的言行,仿佛在看手拿黄金的三岁娃娃。
老头见状不对,拉着小姑娘缓缓一步步向后退去。
年轻人们嚷着嚷着,最后变成了一场为了烤羊腿的竞价,到了最后,这第一只羊腿烤好的时候,它的价格已经被炒上了天价,一位年轻人趾高气扬地高举着三枚价值一百的绿叶币,得意洋洋地在篝火旁转了一圈,最后摔在那个烤羊腿的荒野民面前。
“拿去,不用找了!”年轻人说着,就打算去接过那只羊腿。
不料,却被荒野民拦住了。
年轻人的手臂被那看似精瘦的乞儿般的贱民看似随意地按着,却丝毫动弹不得。“你干什么?大爷我已经付了钱了!”
那荒野民摇头道:“还不太够。”
年轻人皱眉道:“一条羊腿,在城里也不过卖三绿叶币,大爷我可是付了三百,你还想要多少?”
洞窟里影影绰绰,走出数十个干枯精瘦的荒野民来,看似随意的走位,已经将这群羔羊尽数围住。
烤羊腿的人伸出一根手指头。
“你还要宰我一百?行行行,小爷我实在是饿得急了,一百就一百……”他像抽回手去掏钱,却发现那人还未松开手。
烤羊腿的人似乎有些踌躇。“一百似乎也少了点……”
年轻人有些生气,感觉在被这些人不住捉弄:“你到底要我多少钱?”
那人森然一笑,露出一排黝黑崎岖的牙齿:“那就要看你身上还有多少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