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夫君,我想要一个孩子(二)

    特么的!

    禁卫军!

    如果只是单天赋鲜卑,吕布敢进去开无双。就算是双天赋鲜卑,吕布也有信心来个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但这次真是日了狗了,给吕布碰上了鲜卑最最精锐的禁卫军。何为禁卫军?禁卫军是那些还暂时上不了三天赋,但是在双天赋这条道路上越行越远。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逆杀三天赋或军魂军团。

    在吕布看来,鲜卑的这支单于禁卫其实也就是比一般的双天赋强了那么一丢丢...吕布表示,自己怕的从来不是这区区一千禁卫军,而是禁卫军后面随时都可以补兵上来的那些个鲜卑大队骑兵。

    一对一千,吕布不怂。

    一对一万,怕不是在开玩笑。

    一路上,看见鲜卑狂追吕布这一幕的人很多,但真正敢于站出来给予吕布声援的,只会是并州狼骑自己人。吕布在并州狼骑军中的威望,完全不会因为他离开近五年的时间而丝毫衰退。无它,因为当年被吕布每日当沙包锤的那一批小狼崽子,只要是还活着的,现在都成为了军中的骨干,或是独当一面。

    “将军莫慌,高顺来也!”

    未接到上官命令就擅自出击,这无疑是重罪甚至于是死罪。但负责统帅边防这一支三百骑狼的候官高顺,却是毫不犹豫率队离开了自己驻守的烽火堡垒。当然,在率队出击的时候,这位以严禁著称的新晋候官高顺,还不忘命人点燃烽火。

    旋即,两军对垒,拉开阵势!

    一方是过万的鲜卑精锐骑卒,还有上千禁卫军拱卫,更有鲜卑单于亲临军阵,其士气就算远没有出发前那么高昂,但只要单于和连还活着,就不会有士气崩溃一说。

    再看吕布一方,除了吕布,就是高顺的三百狼骑了。只不过,这一支狼骑卫队的士气真不是一般的高。毕竟,他们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享受到吕布霸者威仪的金闪闪uff全力加持,力量、速度以及防御,统统拉满,而特效也开到了顶级。

    一万对三百,反而鲜卑大军却是率先驻足脚步的那一个。鲜卑也是有自己传承的,在汉室过去威压天下的那三百年,他们这些胡人可谓是见惯了汉室的那些個变态军团。现在全员闪着金光的狼骑,不得不让鲜卑单于想起祖辈反复叮嘱的那些个“痛苦回忆”:前冠军侯霍去病的冠军亲卫、后冠军侯窦宪的冠军亲卫。。。这些个能够以一敌十,以一敌百的大汉怪物军团,跟现在吕布所率领的狼骑是何其的相似。

    发光!

    会发光的军团!

    遇到会发光发亮的那些军团,不要犹豫,逃,马上逃!

    当鲜卑单于和连还在反复犹豫挣扎,他不知道自己面对的究竟是不是历史中那种会发光的军团,还是对方只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而就在其难以下定决心的时候,吕布选择帮对方作出决定。

    吕布伸手,一个沉默寡言精瘦的汉子便为呈上弓与箭。一般的弓箭自然是无法承载吕布的力量,因此吕布首先以王者狮蛮带的原子重组能力重新构建了它们的结构,而后才是饕餮血统力量的涌入。眨眼之间,原本平平无奇的弓与箭,在吕布手中就化为了金光闪闪,不可一世。但这也只是开胃赛,这一次的吕布可谓是真正动了杀心:

    龙族世界的昆古尼尔,拥有着近乎于因果属性的必中,近乎于被世界树所吸吮全身精气的必杀。

    吕布掌中的这一支箭,相对来说还是要符合神三国情,也符合世界的物理法则与客观规律:只要是被吕布神意志所锁定的,就难逃一箭。只要是被吕布注入了惊世骇俗饕餮之力的一箭名字,就注定被吞噬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