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故里

    李巨灵早就有收拾夏言的心思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太充分的理由。

    运河岸边,两人差距很大,出手那是欺负人。

    不但不能出气,反而会被屠苏瞧不起。

    到了罗刹城里,眼看夏言境界上来了,房满山又拦着。

    夏言这边也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一开始是确实打不过,况且人家在保护自己的爹。

    后来到了先天境,自己实力跨越有些大,反而不怎么想打了。

    就跟李巨灵在运河岸边似的,不想欺负人。

    如今大论剑赛场小世界之内,远离世俗喧嚣,赛期有十年之久,也就无所谓江湖上的道义规矩。

    看人不爽,先揍一顿再说。

    湖面之上,两人遥遥站定。

    李巨灵将背后大剑摘下,问道“你的剑呢?”

    夏言实话实说“正在考虑要不要用。”

    李巨灵手中大剑一指“用!”

    夏言点点头“嗯。”

    言罢右手一晃,诛仙化形,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已经握在手中。

    李巨灵眉毛一挑“就这?”

    夏言心里也很犯愁,在紫府内劝道“不是,小诛,给点儿面子。”

    丹田内,小诛本体软趴趴地躺在水灵龟背上,语气懒洋洋的“不想打架。”

    如今小诛在语言上进步了不少,一口气能说四个字了。

    夏言继续苦口婆心“他好歹算半个情敌,男人嘛,不蒸馒头争口气,你换个拉风一点的造型。”

    “关我屁事。”小诛晃了晃剑尖。

    夏言心里有些无奈,剑种不听剑主的命令,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可这事儿也没处评理去,而且夏言也知道为什么最近小诛不开心。

    一方面是自己最近算半个木匠,把小诛召唤出来之后,不是当手斧就是当刨子。

    小家伙心气儿高,觉得受委屈了。

    另一方面,小诛是有灵智的。

    有些事情,它要是没见过,那没事儿。

    一旦见过了,它心里就会琢磨。

    然后剑种剑主之间又心意相通,所以它在琢磨什么,夏言其实最清楚。

    这事儿夏言原本打算装糊涂的,这下看来糊弄不过去了,只好说道

    “那回头我跟屠苏商量商量,她丹田里的御剑灵以后一旦能化形了,就跟你凑一对。”

    诛仙剑本体一下子就立了起来,语音清脆而又亢奋“真的?”

    “你我休戚与共,我骗你做什么?”夏言反问道。

    “好!”

    事情就是这样,剑主剑种心意相通,夏言这十天跟屠苏行夫妻之实,小诛于是就食髓知味。

    不过屠苏的剑种虽然是转世剑种,可现在还是一个气团。

    这就相当于人家孩子还是个胚胎呢,就去商量以后结婚的事儿了。

    实在太早,夏言不好跟屠苏说出口。

    更关键的是,剑种化灵之后,按理说是剑主的身外化身,能承担剑主的一缕分神。

    说白了,御剑灵以后哪怕化形了,也不具备独立人格。

    像小诛这么思想独立的,那是天地造化,也不知道是祸是福。

    这就相当于让屠苏本人跟自己结道侣,然后修炼出来的剑种,还得跟小诛结道侣,那也是屠苏。

    眼前情敌还没摆平呢,这就又许出去一个,这不摁下葫芦起了瓢吗?

    不过转念一想,夏言也就想开了。

    小诛毕竟是自己的剑种,再怎么着,肉也是烂在自己这口锅里的,不用分那么细致。

    这边夏言想明白了,那边小诛也想明白了。

    夏言就感觉到,自己的右手微微一沉,剑柄的手感不一样了。

    之前是一块油乎乎湿漉漉的布条包裹,手掌的触感就跟抓了一条死鱼似的。

    这会儿,剑茎裹着好的鲨鱼皮,又温润又防滑。

    形状也跟夏言的掌心完全贴合,就跟倒过模似的。

    低头一看,剑格也就是护手,那花纹叫做青龙吐水。

    至于剑身什么情况,夏言这会儿看不清。

    太亮了,晃眼睛。

    夏言随手一抖,剑啸乍起,激起脚下湖水阵阵涟漪。

    有这么把剑捏在手里,面子这就算有了。

    夏言不是那种喜欢做表面文章的人,只是这次不一样。

    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屠苏争个面子。

    她男人,不能在别的男人面前丢人。

    尤其是李巨灵。

    仗剑在手,夏言抬头看了看对面的北昆仑。

    李巨灵整个人就仿佛被打了一记闷棍似的,表情有些呆滞。

    夏言也愣了一下,仔细一想也对。

    凭空变出一把剑来,那好解释,可能是身上有什么机关。

    可一把剑亮出来之后,当着人面,变成了另一把剑,这就过分了。

    修行人要做到这点,先天境就别想了,化灵境起步。

    自己这一手,有点吓着李巨灵了。

    于是夏言笑了笑,信口胡编道“这是我夏家家传的障眼法,其实就是变戏法,不是什么真能耐,见笑了。”

    李巨灵瞪了夏言一眼“你骗鬼呢?”

    夏言只好换一个说法“其实这是我变异剑种的自带神通,花里胡哨的,没啥大用。”

    李巨灵神情凝重“变异剑种,既然如此,我也不藏着掖着了。”

    话音刚落,北昆仑整个人的颜色迅速消失,变成了一尊湖蓝色的雕像。

    然后“哗”一声,雕像化水,隐没于湖面之下。

    变异剑种,“山河图”。

    御庆朝近十年来,剑道人才井喷。

    王绣春的“万象森林”、左清秋的“金秋肃杀”、姜苑的“赤凤炎”、屠苏的“御剑灵”,还有周无极的“五行混沌”。

    这些不仅是变异剑种,还个个是变异剑种中的极品。

    其中,又以周无极的“五行混沌”评价最高。

    以上这些人,都是以修行种子的身份被世人知晓,他们具备巨大的修行潜力,只是眼下,还依然是有待成长的幼苗。

    而李巨灵,跟这些人不一样。

    明明没大上几岁,可在世人的印象里,他已经是上一辈的成名人物,如日中天。

    他的强大,让这些天才学弟学妹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也让范必安这样跟他一时齐名,然后又被甩得尾灯都看不见的人,心服口服。

    半年前,他受邀以种子选手的身份,参加大论剑。

    两个月前,他为了九年前的一桩旧案,孤身入御庆皇宫,一人独战皇城白发及其麾下九大高手。

    在十个先天境巅峰的围攻下,他轻轻松松就制住了白发剑师,逼她说出了九年前的实情。

    今天这一战,面对夏言的剑种化灵,李巨灵知道此人不可轻视,直接亮出了底牌。

    夏言也是识货的,到了这个时候也就看透了。

    北昆仑李巨灵,终究还是被世人小看了。

    御庆剑道榜榜眼,笑话。

    剑道榜里的一百个剑修,除了他本人,其他人包括小姨和荆飞白,全绑在一块儿,都不是他的对手。

    要知道世俗界剑道的最大桎梏,不是对手,也不是自身,而是天劫。

    天下之人,无论天赋多好境界多高,只要在世俗界动手,必须将力量层级限定在炼形境之下。

    高手相争,争得就是境界的精妙程度,无限接近炼形境,但又不超越。

    夏言在大梁国对付十大供奉,那是点了十盏天灯。

    让天劫知道知道,地上有您这十位高人,赶紧接走。

    夏言自己的强大,关键还不在诛仙剑,而是他拥有一具先天境初期的身体。

    以身躯为障,迷惑天劫。

    否则诛仙剑再强,天劫来得勤快一些,夏言早晚也会被请走。

    而李巨灵的强大,是因为他的山河图,能让他与天地相融。

    天人合一,天劫自然就找不到他。

    他的境界,没有天劫限制,自然天下无敌。

    可惜这里,并不是李巨灵熟悉的那个天下。

    ……

    湖面上,对手不见了,夏言于是以九鼎八卦术索敌。

    不出所料,北昆仑与此间天地相融,无处不在,神念锁不住他。

    小世界的天地,他都能这么快地融合,还真是个修行天才。

    不过这一战,夏言知道自己必胜无疑。

    他抬头看着天空,心里有些黯然。

    跟屠苏相守十日,自己沉浸其中,有些事情暂时抛到了脑后。

    敢面对的事情,终究还是要面对的。

    你李巨灵此刻天人合一,哪哪儿都有你。

    那我这一剑,斩哪儿就行。

    不用追求准确度,一力降十会。

    有本事,你境界超过了我手中诛仙的化灵境。

    这一剑,我不必顾忌天劫,你也大可不必。

    因为这里不是世俗界。

    地球,没有天劫。

    ……

    。